宋木文:胡耀邦处理胡乔木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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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为吴江同志“重要的史料”做一点补正
  《文汇读书周报》2010年5月7日发表吴江同志《留下一份重要的史料》一文,讲胡耀邦曾两次拒绝胡乔木(吴老文中称“胡菖菖”,我以为还是恢复实名为好,何必让别人再去猜测)的主张,因而“实际上是阻止了又一次反‘右派’运动的发生”。这是一句讲得很重的话。他以两件事来作证明。一件是1979年1月3日胡乔木在中宣部例会上的讲话遭到胡耀邦的批评。这件事我不知情,这里就不说了。另一件事我却是知道一点事实的,那就是吴江同志说1980年9月24日胡乔木致信胡耀邦,就波兰团结工会事件“表示了独特的看法”,“希望中央引为殷鉴,研究对策”,“胡耀邦对来信未予理睬”。吴江同志还郑重地声明,对他手头保存的重要的史料“为防止日后遗失,特记载于此,以飨读者”。
  其实,胡乔木因波兰团结工会事件致胡耀邦的那封信,早已收入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胡乔木书信集》,关心这件事的人一查便得,用不着“防止日后遗失”的了。更重要的是,胡耀邦对胡乔木这封信,是否“未予理睬”?不是。相反,他还批准在中央的一个内刊上刊载,让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阅研。胡乔木以波兰事件为教训,建议中央各部门就“一个共产党执政国家”的“社会内部矛盾”等进行研究,说“我不认为是阶级斗争”,并且着重讲到1956年波匈事件后,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可惜“后来完全反其道而行之,把人民内部矛盾当成敌我矛盾,造成历史上的大悲剧”,未能解决“一整套分权、民主、人权、法制、党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方针等问题”,“希望今天的党中央引为殷鉴,对每一有关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出正确的具体解决办法并予以力行,则他人之祸即可化为我人之福了”。我至今以为,胡乔木作为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向时任中央总书记写的这封信,无论时机和内容都是正常的,他谈到的一些问题同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讲话中的精神是相通的,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独特的看法”,更谈不上有什么会令人忧虑导致“又一次反‘右派’运动的发生”。
  因为中央内刊上转发了胡乔木这封信,当时我所在的国家出版局党组认真讨论了这封信,并且向中央书记处写了报告,认为在出版方面容易引起社会矛盾的主要是出版自由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陈翰伯要我协助他起草这个报告和对策建议,以《如何保障宪法规定的出版自由》为题,于1980年10月9日报送中央书记处。这个报告,经我提议,已收入商务印书馆版的《陈翰伯文集》;我在著文怀念陈翰伯时,也讲到此事,详载于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版《宋木文出版文集》第59-61页。陈翰伯的报告一开始就写道:“读了乔木同志给耀邦同志的信,深受启发。波兰事件对我们的重大意义在于要以波兰事件为殷鉴,研究我国社会内部的矛盾,制订并实行正确的政策,避免激化矛盾,达到安定团结的目的,以利于‘四化’建设。”报告在叙述分析了出版自由问题的中外历史与现状后指出:“出版方面,以波兰事件引为殷鉴,就要求我们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适当参考资产阶级民主的某些经验和方法,探索并逐步形成一套实行社会主义出版自由的制度。”还建议制订出版法,“使宪法规定的出版自由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不难看出,陈翰伯这位老共产党员,站在自身岗位,出于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以改革开放的眼光,观察刚刚步入1980年代中国社会新形势新矛盾,他所提出的对策建议也是符合改革开放新形势和国家长治久安新要求的。这也表明,许多同志读到胡乔木给胡耀邦的信时,并没有产生像吴江同志那样的一种理解。
  老同志留下一些“重要的史料”是十分必要的。但涉及已故的无缘起来声辩的同志的事情、并且得出很严重的结论时,似乎应当更慎重些。
  2010年5月26日写出,6月8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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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文汇读书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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