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为人民服务”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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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一词究竟是谁提出来的历来有争论。
      几乎所有的国内媒体都说是毛泽东提出来的。并指出最早公开发表此词语的是1944年,在悼念张思德的会议上,毛泽东发表了以《为人民服务》为主题的演讲。
但也有人说是蒋介石上世纪30年代在《暑期训练精神要旨》中提出“国民党干部要为人民服务”。
          毛泽东说:“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
邓小平进一步发展了毛泽东同志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改革开放以来,他更明确地指出,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应当成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
           邓小平提倡的:“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的风尚,就是新时期所发扬光大的优秀民族文化传统。
        然而,时过境迁,这句话却被很多人篡改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词序一变,含义大不相同。人性之私,不容回避。掩耳盗铃不可取,放任自流更不可行,我们应该营造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氛围。
       近年来,极端个人主义盛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甚嚣尘上。其实“为”是“修”的意思。就是说:人不提高自己的修养,那么天地不容的!然而,现在许许多多的人都把这句话解释成,人不为自己(谋私利),那么天地会诛杀他。看看周围:拜金女多如牛毛,落水者无人救、救人者狮子大开口,官员不作为、要么就是乱作为,强拆者为财斗、钉子户为富拼,有冤无处诉、赢了官司败了家……
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是不是社会没救了?不是。请看下面的例子:
          北京郊区的某一水库,每年夏天都会吸引一大批游泳爱好者前去游泳。而水库是城市自来水厂的重要取水源。为了保持水源的清洁卫生,自来水厂在库区树了许多“禁止游泳”的牌子。但效果并不理想,人们照游不误。后来自来水厂换了所有的禁止类的标语,公告牌上写有:“你家用的水来自这里,请保持清洁卫生。”结果,库区中的游泳者就鲜见了。
          这与其说是宣传用语的成功,还不如说顺应人性,尊重人性的成功。因为水库中的水与游泳者有了某种密切的利益联系。
           前几天看中央台《今日说法》,看了让人愤怒地几乎砸了电视。江苏泰兴的一位89岁的老奶奶,生育了5个儿女,最后因为儿子的不孝,竟然被拒之门外6天,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含恨死去。这就是我们的引以自豪的社会,我们拥有几千年文明的礼仪之邦,我们喊叫的盛世,我们的千年之道德竟然到了令人切齿的地步。遗弃自已的亲生母亲,人格羞于蝼蚁,低于猪狗,令世人鄙弃。我看到了主持人在解说时的无奈,同情者的泪花,我看不下去了……
是时候该变革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