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争看梁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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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
诚如郭沫若1928年在《少年时代》中回忆梁启超时所说,“在他那新兴气锐的言论之前,差不多所有的旧思想、旧风习都好象狂风中的败叶,完全失掉了它的精采。二十年前的青少年——换句话说:就是当时的有产阶级的子弟——无论是赞成或反对,可以说没有一个没有受过他的思想或文字的洗礼的。”从《时务报》到《清议报》《新民丛报》,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长夜里,梁启超以他富有才情的清新笔调,振聋发聩的思想,有力地冲击了昏睡的老大民族,荡涤着一切污泥浊水。
1912年11月16日,梁启超终于结束长达15年的流亡生涯,返回祖国。11月28日,他由天津来到北京,在贤良寺小住十二天,受到各界的热烈欢迎,“几于举国若狂”。在这短短的十二天中,他马不停蹄地在各种欢迎集会上发表演说,从各大政党到北大,从学生、同乡到商会、票号,乃至佛教会、八旗生计会等无不对梁启超的到来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而他确实也是知无不言,言论风采一时倾动都门。穿越历史的茫茫时空,九十多年后重读他当年的演说词,依然令人怦然心动,感到内心的震撼。

梁启超到京十天,各界欢迎实在应接不暇,所以在离京前夕,他专门在湖广会馆召开一次茶话会,以答谢各界代表,出席的有各报记者、各党派干事、蒙古王公、商界代表、北京市民代表、佛教会代表、军警界要人等五、六百人。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演说中,他尖锐地指出时至今日,一个极为可怕的现象,就是惰性力的渐渐发生。他说:“鄙人十余年来,持乐观主义之一人也。返国以来,考察国中政治、财政、外交,皆有岌岌不可终日之势,衷心未尝不为之悚惕。然鄙人之所大惧者,并不在制度、文章,而在人心、风俗之微”。他将当时国人心理分为三类:
一类是以为中国既然挂上共和的招牌,从此就可以与世界抗衡;一类以为经过如此大变,外人尚且没有干涉,日积月累,自然能进入开明之境;一类则以为大局已定,只想谋一个位置以自安。之所以导致这样的心理,都是“由于苟安之意多,而忧危之意少”,也就是他所说的“惰性力”在发挥作用。
面对上述三类心理,他在民国元年就发出了“中国前途,乐观乎,悲观乎?”的疑问。
他分析,“鄙人于万事悲观之中,默察近十余年风气变迁之潮流,及国人心理之趋向,则知吾国人具有一种特质,即好善而能虚受是矣。”饱经世故的上流社会,一切都以不动摇、损害自己的个人利益为前提。大多数国民面对国际的竞争和国内的变更”, “则不移时而靡然从风,举国一致”,武昌起义,东南响应,民国告成,就是国民“好善而能虚受”的特质所致。这既是优点,也是弊病:“轻躁喜动,乏抉择之力,一也;暂动又止,不能为继续秩序之进行,二也。”凡是一种国民的运动,开始“未尝不见效”,但对于社会及政府的根本改造,不能发生根本性的影响,就是因为有此二弊。梁启超因此提出“天下之事,决非旦夕所能告成,而于提倡风气为尤甚”,我们可以先设定一个目标,“日之不足,继之以月,月之不足,继之以年”,如果不是一人的力量所能达到的,那就联合一个团体的力量来进行,假以时日,又何愁没有健全的国民,作为国家的柱石。对于国民的政治智识、政治能力、政治兴味加以根本的促进,这是先知先觉者应有的责任。
实际上,这也是梁启超一生言论事业的目的所在,他在回国之初的报界欢迎会上说得很明白,立言的宗旨,就在于开启民智,薰陶民德,发扬民力,目的在于养成共和法治国国民的资格,这是他十八年来的初衷,也是他终身为之努力的理想。
与同时代的许多知识分子、革命志士不同的是,梁启超透过纷乱的社会现象,看到了中国症结之所在,往往一言中的,如他当年在《新民丛报》与《民报》论战时所提出的共和之后的乱象,不幸而被以后发生的历史所验证。1912年冬天的中国,一切仿佛都是新的,一切都有了好的开头,共和告成、举国沉浸在一片浅薄的乐观气氛之中,他却没有盲目乐观,尽管在写给女儿的私人信件中,他对北京十二天所受的空前欢迎,“如众星之拱北辰”,表示了极大的欣喜,称之为“极人生之至快”。但他始终没有忘记对这个民族冷静的观察、分析,透过林林总总、错综复杂的现象,他看到了初生的民国的危机,看到了国民性心理的缺陷,他深切忧虑的“并不在制度、文章,而在人心、风俗之微”,他一再忧心忡忡地告诫精英人物从提倡风气入手,持之以恒,最终造成“健全之国民”。他念念不忘 “新民” 理想,对他来说,从“新民”到“健全之国民”无疑是一脉相承的。

在进京后第一次欢迎会上,面对故旧新知,梁启超动情地指出自己去国十五年,这十五年中,从物质到精神,中国的变化远远超过了一百五十年。一部中国史从秦汉到清末,二千年只是“立于不进不退之域”,直到戊戌以后的十五年,才由静而动,终于有了辛亥年的轩然大波。在掌声、鲜花的包围中,他的个人前途似乎也一片光明,有过十五年流亡经历的梁启超却没有被这一切冲昏头脑——“所虑者,吾国人之惰力性,受诸先天而不易拔,事过境迁,遽复其旧。”
他归国不久,就已敏锐地感到“惰力性已渐渐发现而侵入于多数人之心”,其中乐观的认为经此变革,国家自然会太平,不再有什么忧危,因而终日为私事忙碌、奔波。悲观的则认为“纪纲法度,废坠至此,人心风俗,败坏至此,陆沉在即,无复可救”,同样放任不顾国事。针对根深蒂固、仿佛“先天”的“惰力性”,他对精英们(“国中贤者”)提出了“责任心”和“兴味心”。“责任心”众所周知,他未作解释,只是现身说法、重点阐述了对“兴味心”的见解:“鄙人自问生平无他异人处,惟对于一切事,皆觉兴味浓挚,求学有然,治事亦有然,凡有可以劳吾心、劳吾力者,则当其服劳之时与既劳之后,皆觉有无限之愉快,至于其勤劳所得之报酬如何,则不暇问也,以故亦永无失望沮丧之时。”他说:“吾辈无论欲为何事,必先有兴味,然后有精神,必自有精神,然后能引起他人之精神,精神贯注,何事不成?”
在他看来这是打破“惰力性”的前提,如果连仁人志士都是普遍厌世,缺乏“责任心”和“兴味心”,则整个国家、民族就无可救药了。他举英国为例,其人缘、气候、地理、人种、遗传造成了英国人好活动的天性。政治活动在他们而言也是一种竞争性的娱乐,可以乐此不疲。所以其他国家的政治家,失败之后意气消沉,英国人则无论胜败,都泰然自若。其中既有他们的“责任心”,更有他们的“兴味心”,这更是实行了二千多年专制政治的中国所缺乏的,并不是有了“制度”、“文章”就能自动解决,“人心”、“风俗”或者说风气的培养不是一代人就能完成的,梁启超作为思想家深刻地看到了这些问题。

梁启超虽自言“但开风气不为师”(龚自珍语),实际上从湖南长沙时务学堂,到讲学于日本东京,他的及门弟子中出了不少显赫的历史人物。当年的莘莘学子会聚北京,欢迎他们所敬重的老师,梁启超感慨万千,他想到了昔日的同事谭嗣同、唐才常两位英烈,想到了与唐才常一起殉国的那些学生,也想到了远在云南的蔡锷。那一刻,当他与学生重逢,欣喜之余,他无比沉痛地说:
“中国社会,最易消磨人物,而斫丧其英气,自昔有然,今则尤甚,鄙人归国旬余,感此污浊之空气,已在在觉其可危。苟非有自克之毅力,常抵抗社会之恶潮流,则入而与之俱化,《孟子》不云乎,我犹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己不自立,遑语于立人,……吾侪若能常念昔日同学为国牺牲独立不惧之精神,庶乎可以告无罪于天下耳。”
他之所以谆谆告戒学生“自立”,然后“立人”,也就是要他们负起“责任心”, “抵抗社会之恶潮流”,不被恶浊的社会空气所同化,在“最易消磨人物”的中国社会保存元气、坚持理想,这番话由于是对及门学生所说,因此显得亲切、感人。事隔九十年,仿佛梁启超音容宛在。
他在北京大学的演讲则完全是另一种风格。一代言论界骄子,自主笔《时务报》以来,他的文章曾倾倒了千万国人,国人无不想望其风采。他此次进京,正值北大学生闹学潮,罢课学生甚至请愿要梁启超到北大当校长。他在演说中指出,“普通学校目的,在养成健全之人格与其生存发展于社会之能力”,大学的目的则在其普通目的之外,还有特别的目的,而不仅是程度的差异。这特别的目的就是“研究高深之学理,发挥本国之文明,以贡献于世界之文明是焉。” 他区分了专门学校与大学的不同,“专门学校之精神,在实际之应用,而大学校之精神,则在研究与发明。”他认为学问是文明之母,幸福之源,一国的大学,就是一国文明幸福的根源,“其地位之尊严,责任之重大”,又岂是语言所能穷尽的? “保持大学之尊严,努力于学问事业”是他对北大学子的谆谆期望,为此他猛烈抨击“令人痛恨不已”的“前清学制之弊”,特别是“误国最甚”的“奖励出身之制”,“以官制为学生受学之报酬,遂使学生以得官为求学之目的,以求学为得官之手段。”他指出前清学制最大的危害,就是让学生只是把求学作当官的终南捷径,只知道当官,而不知学问为何物。
在这番讲话中,梁启超之所以一再强调“大学之尊严”、“学问之神圣”,实际上就是要恢复学问(或者说学术)的独立性,只有学术独立,不依附政治权力,才有可能求得真学问,养成真正健全的人格,造就一代新型知识分子。他殷殷期望北大学生“以学问为目的,不当以学问为手段”,在学问目的之外,别无其他目的,才不愧为大学生,如果在学问目的之外,另有其他目的,那就是亵渎学问的神圣,伤害大学的尊严,又怎么能称之为研究学问?他期望北大学生的只是——“为我中国学问之前途争光荣。”
他提出的这些见解旨在打破自古皆然的“读书做官论”,破除千年积习,重塑民族精神。在蔡元培入长北大之前,还没有一个中国知识分子达到过这样的境界。他的见地今天看来或许已不算什么,但要真正做到,又谈何容易。

在北京公民会和八旗生计会联合举行的欢迎会上,梁启超谈到了他对“平民政治”的“特别感想”,他说共和国以公民为基础,从大总统、国务员到其他公职,都“不过一机关而已”,全国的主人翁,实际上是公民。公民对于共和国,其责任之重,远非君主专制国的人民可比。过去总是依赖一二人,大多数人置国事于不问,现在的国家大政,“因全国公民之意思而决,此公民之地位所以为神圣也。”但公民要保持这一神圣地位,第一要有关于国家及世界大势的智识,第二要有强国独立的志气。
自投身报界以来,十八年中,梁启超手创的报刊就有七种,其目的无非都是为了这两点。偌大中国由二千年专制一跃而进为共和,专制下的臣民一夜之间成为共和国的公民,要真正来一次脱胎换骨,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但不能因此否认开风气之先的一代思想巨人提出理想的意义。
在京十日,各大政党争相集会欢迎,兴奋之中的梁启超知无不言,就宪政民主、政党政治等提出了他的独特见解。在共和党欢迎会上,他指出近代各国政体虽各有特色,“而其大原则不出二者:一曰政治之公开,二曰政治之统一。”他不同意近代学者关于“立宪政治”是“国民参政之历史”的说法,认为政治参与“不过立宪政治之一种特色”,其他如预算公布、法律公布、行政手续公开、法庭公开等都是其特色,所以还不如说立宪政治首先是“政治之公开”。一国政治要上轨道,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开主义,“而秘密之习一日不革,则政治一日不能改良”。
面对民国元年政党蜂起,小党林立的局面,他寄望于早日进入“大党对峙之正轨”。在他看来各党虽各有党义,表面上是对立的关系,但既然政党都以国家为前提,政治上尽可相互竞争,同时应保持对其他政党的尊重。这些观点在西方文明国家早已是常识,对一个党同伐异的民族却是新鲜的。
民主党在湖广会馆召开全体大会欢迎梁启超,各党来宾济济,他登台演说达三个小时,“闻者莫不动容”。这次演说的重点就是谈政党政治,当时外国有种舆论认为中国人没有运用立宪政体的能力,推其原因,“中国人之性质,不能组织真正之政党”。虽然他承认“组织政党为一至难之事”,但他还是殷切期待着中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党,“以雪此辱”。为此,他提出了政党的六条“模范之标准”:
一、“凡政党必须有公共之目的”。政党不是合无数私目的而成的,政党存立的根本要素是党员排除个人的私目的,而服从政党的公目的。反观当时的中国,梁启超“为之慨然”,“分明政见不相同,而居然可以同党,分明无意识之人,而亦居然加入党中”,这种结合不可能基于公共目的,要之,不过是私目的罢了。就算组成政党,最终也必分裂,长此以往,他担心有一天四万万人就有四万万个小党,而真正的政党则永无成立的希望。
二、“凡政党必须有奋斗之决心”。他比孙中山更早提出“先知先觉”、“后知后觉”的概念。“先知先觉之所以有益于国民”,靠的就是“奋斗之力量”。政党的活动,除了奋斗之外,别无其他途径。如果朝三暮四,往来于各党之间,只求满足自己的私利,无所谓主义的奋斗,那又怎么可能成为政党?人世间最可耻的,莫过于服从强权,数千年来国人恰恰有这样的恶性,这是中国长期处于专制政治之下而不能自拔的重要原因,如果这一恶性不除,直到地老天荒,恐怕中国也不可能出现什么好政治。他尖锐地指出,只要这服从强权的恶性不除,中国将在暴君政治、暴民政治之间循环不已。真正的党员,为天下的公理而奋斗,为国家的大计而奋斗,为一党的主义而奋斗,为一己的信念而奋斗,“成功固得行其所志,为国谋进步,为民谋幸福,即失败至无余地,亦为最有名誉之失败。”
三、“凡政党必有整肃之号令”,否则不过是一团散沙,遑论政治上的奋斗。
四、“凡政党必须有公正之手段”。“譬如演说、办报、游说,皆政党所用之公正手段也,若阴谋诈术,则非政党所宜用矣。”对专制毒化了数千年的“资治通鉴”中国而言,欲求政治上的“公正之手段”,几乎是难于上青天。
五、“凡政党必须有牺牲之精神”。他说大政治家“须有道德气魄,身命名誉皆可牺牲,独主张不可牺牲,因主张之不可牺牲,故不可不有牺牲之精神”。政党出入自由,“党员合则留不合则去,本有自由之权”,这不是“专制强迫”。
六、“凡政党必须有优容之气量”。政党之间要有“优容之气量”,虽主张相反,但都是寻求国民同情以谋政治进步。党员之间也要“优容”。这在常常“杂以私见”的中国尤其缺乏,至今仍无法解决。
梁启超提出的六条标准中,最富有启发的是四、六两条,也是最难达到的。但不管怎样,作为思想家,他提出了问题。
在北京“极人生之至快”的12天中,梁启超曾发表大量演讲,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概而言之,他表达了对中国前途的深切忧虑,他流亡异国十五年,接触了先进的西方文明,同时熟悉中国历史,对中国现实有着深刻的了解,即使在“满城争看梁启超”的那个冬天,他也不感到乐观。这绝不是他的危言耸听,归根结底就是要老大中国摆脱私目的高于公目的、趋附强权、“治乱循环”的旧格局。他关于“大学之尊严”、“学问之神圣”的阐述,他对“平民政治”的理想,他对中国社会“惰性力”和“最易消磨人物”的判断,他对政党政治的见识,他所耿耿于怀的“并不在制度、文章,而在人心、风俗之微”,他提出的“责任心”和“兴味心”……他思考的这一切都没有过时。
2003年3月25—26日   7月2日修改
(所有引文均见《梁启超全集》第四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