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里最绚烂的幻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19:48:52

在云南,我认识了阿莫和小为。
回忆起半年前的那次云南之旅,我连先到丽江还是大理都弄不分明了。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云南的云,那些变化莫测、令人心悸、只想一头钻进去舒舒服服地做个美梦的云。这些精灵时而飘逸、时而浓厚、时而闲散、时而放纵,不停地摆着Poss。在洱海的豪华轮渡上,在冰清玉洁的玉龙雪山下,在繁花乱眼的世博园,我的数码相机始终舍不得放弃对云的依恋,2G的内存,一半交给了蓝天和白云。
其实,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没钱没地位,我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看书、写字,那点可怜的工资多半给了“鑫鑫书屋”的老板。这样跟团旅行,于我来说实在太过奢侈。
云凯打电话说,暑假不回来,那边的学习太紧。
云凯是我交往了六年的男朋友,说是六年,其实我们在一起相处的日子还不到两年。中师毕业后,我考进了云凯任教的学校教书,然后与他牵了手。一年后,云凯自考去了省城读本科,三年的相思只能靠假期的狂欢来回味。等他学成归来,我们的父母开始拟订我们的婚事,我庆幸自己终于可以摆脱可耻的孤独,再也不用面对同行看怪物样的眼神了。偎在云凯的怀抱里,我一遍又一遍地规划着美好的明天,憧憬着幸福的未来。可是,云凯却嗫嚅地对我说:“我想考研,能不能,缓一缓。”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男儿志在四方,我不想成为他的牵绊。此后半年,云凯考起了英语专业的研究生,去了更远的上海。他发来的手机短信,对我来说陌生的像外太空。只有借助字典,我才能从那些字母的组合中扑捉到一丝他对我的眷念。我知道我们之间有了距离,但我,不想改变。
云凯说:“你应该出去走走,整天呆在学校里,人会变傻的,要学会善用假期,感受外面的精彩。”
我说:“好,放暑假了我就去旅行,可是去那儿呢?”我以为云凯会热烈地邀请我去他那儿,做一个红袖添香的陪读。云凯说不能回来,我恨不得马上飞去他的身边,潜意识里,我渴望云凯说一句来我这吧。
但是,云凯却说:“云南吧,我一个同学是那儿的,听说还不错。”
上海到云南,隔了十万八千里吧,云凯的回答太让人失望,我预备脱口而出的“好”字又硬生生地吞了回去,心被撑满了,涨得好难受。隐隐地,我觉得我与云凯间好象出了点什么问题。
好吧,就云南。
既然不能很近,那就更远吧。于是,我去了趟云南,并认识了小为、阿莫。

我们这个旅游团人不多,除了我、小为、阿莫,还有个三口之家及四个老人。
在火车上,小为从包里拿出五香瓜子,请我们吃。
我们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熟悉起来。原来,小为是一家广告公司的策划。最近,她接了个洗发水的Case,想把卖点定位在原始的风情上,具体操作中却始终难尽人意。于是,她把希望寄托在了传说中神秘而又充满诱惑的西南边陲——云南。
阿莫自称是生意人,裹在铜臭里久了要出来透透气。这些年来,她走了很多地方,长城、西湖、桂林,到过的地方越多,越觉得自己浅陋。于是,她把旅游制成了工作计划中的一部分。
我不过是个第一次跟团旅游的普通小学教师,没什么好介绍的,便只对她们报了报自己的名字——冉儿。
慢慢地,我面前的瓜子壳堆高了。这期间,我一直在听阿莫和小为聊天。她们说,“好运来”的饭菜最经济、“蓝调”的咖啡最好喝、自然堂的护肤品很好用、“魅丽”洗脸较划算……后来,小为还提到一家叫“玫瑰女人”的服装店,说那里的服装很时尚、很有个性,价钱也不贵,还说她身上穿得T恤就是在那儿买的。阿莫笑了,说她早就认出来了,那家店是她开的,喜欢的话就一定要再去光顾。
原来阿莫是开服装店的,怪不得她那么会打扮,我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她,宝蓝色的欧版西裤,白色镶蕾丝花边的短袖衬衫,乌黑的长发很随意的在脑后绾成一个髻,干净利落;再对比性地看了看小为,窄脚休闲裤、豆绿色的T恤、长发飘飘青春飞扬;再看看自己,长年不变的素色小西装,给人的印象除了古板还是古板吧,我们仨年纪差不多,想来她们要比我讨人喜欢的多。
夜很快降临了,洗漱完毕后,我们各自躺在了属于自己的铺位上。对面有个老人在与他下铺的人商量,说自己腿脚不方便,能不能换个位置。我说,我与你换吧,然后收拾东西去了对面的上铺。
火车上空调开得很大,很舒服。换个位置,对我来说没什么改变,但老人却在一个劲得夸我心好。其实位置就这样,只有对特别的人才会显得特别重要。很多时候我们都想占一个好位置,却忽略了位置的作用以及位置可能给人带来的变化。如同此刻睡在上铺,虽然爬上去是麻烦了些,但我不也因此享受了更多的凉爽么?
一夜无话,明天醒来,我们将在云南。

好象是在民族村,又好象是世博园,跟在导游后面“上车睡觉,下车拍照”的赶路,走马观花地转悠,前面的风景都是过眼云烟,还来不及收藏又已经换了方向。以民俗为主的云南旅游,对我这样出身少数民族聚集地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那些刻意的民族装扮、训练有素的民族歌舞,不过是博游人欢心的筹码而已。资本只有在流动中才会产生效益,云南人很明白这个规律,加大旅游业的开发,带动市场经济,目的只有一个,掏空外地人的口袋,富民强省。
我懒得听导游灌输什么民间民俗,金花、阿朋的称呼我也懒得记。真要了解那些的话,我还不如上网查查,恐怕还深刻些。我想小为一定也很失望,这里根本没有她想象中的原始风情,花草树木亦真亦假难辩真伪,竹楼树屋只供欣赏不能住人,小桥流水放生红鲤全是为了帮助商家发财。
我的相机又一次对准了湛蓝的天空,这里没有人为造景,薄薄的云甩着水袖,挥洒出一串串恬淡的音符。是诗人的灵感牵动了云儿柔软的内心,还是画家的写意触发了云儿对宿命的认可?我甚至想,那些云儿就是云凯,我在千里之外依然可以看着他。就不知那些云儿是否明白,它们的存在竟然停止了我看风景的眼神。
我还在仰头沉思,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小为来了,手里拿着张快照,上面保留了一个她与大象雕塑的合影,小为搞怪的表情与大象凝重的身形互成对比,趣味盎然。照片的角落,我举着相机,超然的对准天空。没想到我在寻景的过程中,竟然也成了别人背后的风景。
“想什么呢?这个给你,20块。”小为笑嘻嘻地把双手抱在胸前,右手掌摊开,食指一个劲地勾,仿佛如此便能刺激我掏钱的速度。
我知道小为的意思,却故意装着不知道,从口袋里掏了20块钱放在她的掌心。
“去,谁真跟你要钱了啊。”小为边说边拉过我的手,把20元钱塞了进来,“出门玩就该痛快些,怎么老是心事重重的样子啊。”
我说:“我想结婚了。”
“结婚做什么,找个男人给他洗衣做饭啊。”小为一副十分不解的模样看着我说。
我摇了摇头,却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阿莫呢?”我问。
“她啊,在潇洒咯,有了目标连姐妹都不要了。”小为气嘟嘟地回答,想必是一个人玩得无趣了。小为口里的“目标”是我们在昆明的导游,一个帅气的男生。因为他说话比较风趣,又见多识广,整团人都喜欢与他瞎掰。阿莫也不例外,反复地张冠李戴一些去过和没去过的名胜,帅导游的眼光就这样被她吸引过去了。要说阿莫和帅导游会有什么,打死我都不信。
事实上,我错了。
站得太久,我的脚有点发酸,何况只是看云,趴在车窗同样可以。在这个理由的支持下,我拉着小为的手回到了旅游车。当时,阿莫与帅导游正在接吻。
此后,我们就婚姻爱情这个话题进行了一番长达数千米的辩论。坐在旅游车的最后面,我们旁若无人。结不结婚也成了一个哈姆雷特似的疑问,永远没有正确答案。

黑夜隐藏了丽江白天的纯朴,浓浓艳艳的彩灯把它扮成了一个华丽的贵妇。导游说,丽江的夜最真实。不去酒吧一条街寻找那里的文化,也算是白来了一趟丽江。歌声、笑声、啤酒、狂欢、河灯、垂柳,要一瓶30度的百威,你可以隔岸对歌,也可以慢舞放纵。在暮色深处聆听,霓虹闪烁处消遣,丽江绝对是单身者的天堂。
“又不是要你放纵,去看看也好啊。” 导游的话果然极具煽动力,我碍不过小为和阿莫的软磨硬泡,跟在她们后面走进了樱花屋。这里的男男女女们,无拘无束,眼睛里缀满了渴望。在这个新鲜的城市里,我终于见识了一种另类的情调和靡然的风情。也许吧,在合适的温度下,褪掉虚伪的外衣,人都有这种寻求自由的本能。
因为这里是丽江,便注定了不会平常。诱惑和欲望被白天的做作酵得太久,空气里每一个分子都在诉说着暧昧,原来丽江的夜还可以用来堕落。
要了杯大理产的风花雪月啤,我们临河而坐。看着水面不时飘过的莲花灯,时间在这一刻凝固了。
“通常一个人来丽江,有百分之七十是为了疗伤,百分之三十是想遭遇艳遇,你是那一种?”回过头,我看见一个剪着平头皮肤黝黑的男子,阿莫和小为早已不知去向。
“我啊,是来看故事的。”在丽江,不用太过拘束,要不,会被人笑话的,我谨记阿莫的交代。
“我叫林森。”他朝我伸出手。
“冉儿。”报了自己的名字,我扭过身继续看莲花灯。
林森继续发问:“你是那里人?”“做什么工作?”“喜欢旅游吗?”“云南好不好玩?”
我一个也不想回答了,看他还有继续提问的架势,我不耐烦地回了句:“你查户口啊。”
林森接腔:“不好意思,我是警察,工作习惯。”
我冷笑,这玩笑也开得太俗了点,既然他想当户警,我就干脆满足他好了,“我是地球人,我的工作就是品尝天下的美酒,云南连个养眼的帅哥都没有,不好玩。”
林森讪笑,掏了盒烟出来:“来一根?”
“酒啊,笨!”
“一件啤酒。”林森回头对服务员说。
我还怕了不成,一口气,我把杯子喝了个底朝天。
“厉害!”林森笑笑。
“小意思。”我故做豪迈,此情此景容不得我乖乖女的真面目。
“那么,继续?”林森用牙齿又咬开一瓶啤酒的瓶盖,递给我。
“Cheers。”举瓶痛饮,我不去管林森有何表情,放纵只为掩饰内心的不安。
醉眼朦胧中,我数不清面前到底有几个空酒瓶,原来酒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管自己到底是谁。这一晚过得很惬意,也不知什么原因,我突然变得灵牙利齿了,与林森一直说话,全没有初次见面的尴尬。晕乎乎地,我想我把林森当成了云凯,还靠在他的肩膀上,闭着眼睛差不多要睡着了。林森也沉默了,不再说话,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这样呆了很长一段时间,那些烟味儿把我们都快淹没了。
一阵“轰轰”的响声,夜空中盛开了一朵朵绚烂的烟花。我惊醒过来,揉了揉朦胧的眼睛,惊呼:“好美啊!”“今天的确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今天什么日子?”“七月初七,中国的情人节。”林森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串玉兰花说: “送给你。”“为什么是玉兰?”“没什么,不喜欢可以不要,反正明天它就枯萎了。”“为什么不要。”说完,我抢过玉兰挂在了衣服的扣子上。
一场烟花寂灭了,夜空继续黢黑、深邃,无可预知下一场烟花又将起于何时。搬过林森的头,我直视着他的眼睛,说:“送我回去。”林森掐灭了烟,搂紧我,在我的鼻尖上用力地吻了一下,问:“去哪?”我报了宾馆的名字,然后在林森的照顾下回了宾馆。再然后,我被林森抱上床,睡着了。
我醒来时,枕边留有一串枯萎的玉兰。小为趴在我的床边,正大声地叫我名字。阿莫把自己放在一堆精致的瓶子里,精心地描画着。昨天,我们身上都演绎过什么样的故事,谁都没问。心照不宣,因为这里是丽江。
旅程结束时,我、小为、阿莫相互留了电话和地址,也许我们都希望这段缘分可以长久一些。

从云南回来,我在电话里欢天喜地地对云凯描述云南的云、丽江的夜,他并不在乎我诉说时激动的心情,也不关心我是否在看云的同时想到了他,而是一再地追问我丽江有没有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说没有,根本就没什么印象,那天喝醉了,便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云凯又问我为什么会喝醉?我不想骗他,就说认识了一个人。云凯酸酸地说,是个男的吧。我说是。然后他挂断了电话,不容我解释。我突然变得很心虚,一个贤良的女人是不应该与陌生男人一起喝酒、聊天的。于是,我费了好大的劲解释,才让云凯勉强答应不再计较。
过了一个月,小为打电话来,说好久不见了,大家一起吃个饭吧。到了约定的地点,阿莫还没来,我们打电话给她,她说生意忙,马上就到。我与小为商议了一下,饭菜打包直接去了阿莫开得服装店。
“玫瑰女人”装点的很雅致,玻璃橱窗里两个仿真模特,身穿流行的韩版服装摆出妩媚的姿态,抬着头骄傲地向外界宣布,这里是女人的天下。我跟在小为的后面走了进去,一个穿着制服的小姑娘在门口弯着腰说:“欢迎光临,请随便看。”我问店员:“阿莫呢?”“老板在楼上。”“我们可以上去?”我征寻那个店员的意见。“这个……”见店员吞吞吐吐的样子,小为马上接口说:“我们是她朋友,这样吧,你叫她下来。”店员还是没动。小为看她为难的样子,说:“算了,算了,我自己叫吧。”然后掏出电话,喊:“阿莫,阿莫,我在你店里,快给我下来。”过了好一阵,才见阿莫与一个穿西装的高个子男人慢慢地从楼梯那儿走了下来。一见我们,她就埋怨:“死相,不是说了一会儿就去的吗?”小为说:“还一会,你看看时间,差不多过两小时了,再等下去,铁树都开花了。”“我又不是故意的。”阿莫边说边走到镜子边把头发拢了拢。那个高个子男人对阿莫说:“我先走了。”阿莫朝他挥了挥手。然后找了张椅子坐下,掏了盒七星出来,在我们两面前一晃,“要不要?随便坐。”见我们都摇头之后,她自己给自己点上了。
“吃饭吧!”小为说。
“算了,我这地方窄,我们还是出去吃吧。”阿莫吐了一口烟雾出来,说。
“这些怎么办?没动过,直接打包的。”我抬起手中的饭盒。
“给她们吧。”阿莫朝门前站着的两个店员努了努嘴。然后又对我们说:“等一下,我去换件衣服。”
阿莫的服装店内装了很多彩灯,或粉红、或天蓝,把一件件服装照射地幽雅脱俗,呈现出一种浪漫的氛围,估计这样的装修,价格一定不菲。
小为看中了一件提花羊绒衫,缕空花领,手绘的蝴蝶翩翩欲飞,穿在小为身上为她又添了几分妩媚与干练。阿莫一来,小为就说:“这衣服我要了,但你必须给我打5折。”
“抢劫啊,你。”阿莫一把把衣服抓了过去,坚决地说:“不卖!”
小为又装出一副涎皮赖脸的样子:“好姐姐,那就6折吧,我这月又财政赤字了,再多我就喝西北风了。”
阿莫这才转过头来,说“你哪个月财政不赤字啊。”说完对店员招了招手。
“别挂回去,衣服我先拿着,钱欠着,以后还你行不?”小为急了。
“不好!”阿莫回绝的很干脆,“我是要她们给冉儿也取件一模一样的,总不能厚此薄彼吧,钱就免了,以后别再问我要圣诞礼物哦。”“阿莫,你真好。”
小为夸张地给阿莫来了个巴黎式的拥抱。
我们在一家川菜馆吃了晚饭,然后一起进了丽华K歌,开开心心地大吼大叫了一阵。小为问我们要不要来一粒“糖”,我并不知道她所说的糖就是摇头丸,伸手索取。小为诧异:“你以前有尝试过?”我不解,谁不是吃糖长大的,小为才点明这是禁物。
阿莫说:“还是别玩过了,喝酒吧。”
于是,我们仨人都喝了点红酒,似醉非醉中大家相互敞开了心扉,原来我们在阿莫店里看见的那个男人是她的情人,交往了三年的一个有妇之夫,我们问阿莫,为什么不走出来,她说,已经陷进去抽不出脚了。尽管她在外面也与别的男人上床,可是激情过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小为说,你们都比我幸运,起码还有爱,我是彻底完蛋了。家里给包办了一桩婚事,我不喜欢那个男的,可是反抗无效,婚期早就定下来了,年底。小为还说念大学时她就不是处女了,现在当然更不在乎了,她现在交了很多男友,目的就是想要个孩子,别人的孩子,然后对着她那准丈夫说,我给你戴了顶绿帽子,看他是不是还要做一个迂腐的傀儡。
没想到能干多情的阿莫原来那么专情,敢作敢为的小为竟然又隐藏了那么深的愁绪,而我只能在结不结婚的夹缝中两边讨好,这就是宿命吗?

秋风终于唤来了整个金秋,收获的日子到处充满了阳光,就连梧桐树上干枯的叶子,也在蓝天的映衬下透明而发亮,格外的富有生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格外舒畅,也许是因为我在学区的说课竞赛中夺得了一等奖吧。
这时,一个陌生的电话打了过来,我仅思考了三秒种,便接听了。“冉儿,好久不见,一切都好吗?”接通的是一个更加陌生的声音。
“你是?”
“不记得我了啊,丽江,林森。”
丽江?林森?我终于想起来了,“你是那个户警?”
“呵呵,是我,你记性真好。”
真是的,这才几天,就算记性好了呀,要是他知道我能在考试前一晚上背下厚厚的一本邓小平理论,还不定怎么夸我。“说吧,你怎么有我的号码?”
“别忘了我是警察。”无聊,他还真忽悠上了,愣把自己往那高尚的职业上靠,我最恨这种天马行空,说话没丁点水平的人。
“厉害,我看你倒很像阿星。”
“阿星是谁。”
“说起这个阿星啊,来头可大了,我对他的仰慕之情,有如涛涛江水连绵不绝。他就是大名鼎鼎,鼎鼎大名的周星驰,曾经主演过电影《小偷阿星》。”
“呵呵,说了半天原来你在骂我啊。”
“那有,难道说你像阿星就是骂人?”
“算了,我不跟你争。”
“算了就算了,本来就是,夸你还不领情,再见,回去好好领悟吧。”我倒是想他跟我争辩几句,好歹也让我再表现表现,既然他说算了就算了吧,懒得因为他破坏自己的好心情。只是,一个只有过一面之缘的人尚且记得打个电话来问候一声,云凯呢?他可是很久没来消息了。
夜深了,我还没一点睡意,思念总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潜入,我想云凯了。拨通他的电话,我要把这份爱意传递。铃声响了很久,一个女声问:“谁啊,大半夜的扰人清梦。”
我突然有种傻了的感觉,稳了稳情绪,我说:“我找云凯。”
那边把电话挂了。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安慰自己说,一定是云凯把电话忘在同学那了。拿过摆在床头柜上红色的打火机(那是一款ZIPPO 的“情人心”,放学后我用说课一等奖得的奖金去换的。),我无聊的摁着,尽管寒夜里那点火光显得过于微弱,我还是觉得自己要被烧毁了。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云凯打电话来说:“我们分手吧。玉琳,是我同学,我们,同居了。”我感觉自己的脸湿了,不争气的泪水就那样流啊流啊……难怪云凯不再对我嘘寒问暖,难怪他放假不回来,难怪他要故意找茬。
风从窗子的缝隙处挤了进来,冷冷的,我才发现梧桐一夜间老了,枝干上只剩下几片失落的心绪在风中兀自挣扎。我一个人上班、下班,一个人看书、写字,一个人吃饭、睡觉,所有的爱情全是我的一厢情愿,一场前前后后只有我自己参与的幻觉。
我的指甲深陷进我肩头的皮肤,却不知道疼,心痛万分。

阿莫打电话要我去她那,说是刚来了批新款衣服,让我去看看有没有满意的。我赶到时,小为已经挑好了一件短款上衣,薄薄的黑白格子呢,大大的短袖,胸部以下是宽松式裁剪,衣领打了褶,韩版风格,穿在她身上略显调皮。“好看吗?”小为问我。我说:“好看。”然后故意逗她说,其他的我都不喜欢,要她把那件让给我。小为当然不肯,我说:“大家都是朋友了啊,看在我那么喜欢的份上,你就忍痛割爱吧。”小为继续坚持:“不行,朋友也得讲原则,我已经穿上了,那能再脱给你啊。”
我们正闹的有趣,我的电话响了。是林森,我问:“你是不是又无聊了啊?”
他说:“怎么那么说呢?是我想你了。”
“怎么想的,是想我想的睡不着还是想我想的吃不下?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建议你干脆去自杀好了。”
“没那么严重了,只是想给你打个电话。”
“好吧,电话打过了,还有事吗?没事我挂了。”不等林森说话,我就挂了电话。刚刚玩闹的兴致被这电话一搅,都没了。
小为问:“刚才打电话的是谁,你是不是搞起了地下工作。”
我恶作剧地说:“是啊,不过,这个人我已经厌烦了,你喜欢就送给你啊。我才不像你那么小气,男人本来就是衣服,不喜欢就可以丢掉。”
然后,当着她的面把她的手机号用短信的形式发给了林森。“你这女人。”小为作势要打我,我躲在了阿莫的背后,阿莫笑,小为追,我躲,然后我们疯成一团,把阿莫新到的服装当武器,扔来扔去,直到我们都笑得喘不起气来才罢休。
我没有告诉小为和阿莫,已与云凯分手的消息,实际上我根本不想曝露自己柔软的内心。笑过、闹过、才知心痛。
林森打电话来,说:“天气冷了,多穿点衣服。”
在这之前,我已经把自己与云凯间的故事对林森和盘托出过。记得有个晚上,我头疼的厉害,又一直在咳嗽。恰巧林森打来电话,我晕乎乎地说,不准挂电话,要他陪我。然后他就在电话那头唱歌给我听,并保证不挂电话。直到第二天我醒来,还听见手机里他在哼着不成调的曲子。
我问:“为什么是我?”
林森说:“因为你喜欢我。”
我并不承认自己喜欢林森。只是但与他说笑时,总能忘掉云凯带给我的伤痛。我与林森聊天的话题很杂,大到全球金融危机、小到学生考试只得了58分。一定程度上,我把林森当成了倾诉的对象,生活中碰到了什么事都要告诉他。我并不是想他给我解决的办法,只是释放情绪。有时候我纯粹是用那些说笑,调节我郁闷的生活。有时我们的谈话很理智,涉及爱情,林森说:“爱情应该是生命中最绚烂的颜色,我会倍加珍惜。”我问他:“如果那天你留了下来,我们间有过故事,你还会找我吗?”做出这个无厘头的假设,我脸红了。林森说:“不会。”有时我们的谈话也会很暧昧,我说:“爱情是毒药。我准备贩卖毒药了,你要不要买。”林森说:“那我过来抓你,送你去大牢。然后,紧紧地看守你一辈子。”那时,我就特想林森来抓我。“我让你抓,但你得喝下这杯毒药。”“我愿意。”林森回答。

小为的婚期终于到了,她把我和阿莫叫去了她家,最后一次警告我们,不准去参加,不准我们祝福她,我和阿莫只能默默地点头。
后来,小为从厨房端了几碟菜出来,又拿了瓶长城干红,说,不醉不归。
小为并没有像她所希望的那样怀上别人的孩子,她自嘲地说,现在的男人全都他妈的是些无能的王八蛋,连个孩子都不能给我,我还报复给谁看。然后喝了一大口酒,对着我说:“冉儿,你那五木挺好玩的。你,别辜负了人家。”我并不知道林森真得与小为会有联系,一丝隐隐的醋意涌了上来,我说:“你别把问题想的太复杂,大家都在消遣。”“听我说,我是认真的,五木爱你。”“他说的?他说的你就信?那种混混出生的,没几个好人。”小为说:“你怎么老把他当坏人。”这个林森,他是个好人吗?什么我老把他当坏人,问题是他本来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蛋。“好了,好了,你们别老在那说外人了。来,我陪你喝酒,干杯。”阿莫举起酒杯,我们满满地干了一杯。
小为问阿莫要了根烟,阿莫也问我要不要,我摇了摇头,然后给每个杯子又满上了。紫红色的液体流进了透明的高脚玻璃杯,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我端起杯子,轻轻晃动,酒杯中就出现了一个深深的旋涡,那些好看的颜色却怎么也逃不出杯子的禁锢。没多久,淡淡的烟草味就弥漫开了,那感觉很舒服,仿佛一种久违的情愫缠绕其中。

父母知道我和云凯分手后不再催促我结婚,而是不停地埋怨我榆木脑袋不开窍,抓不住男人的心,白白浪费了青春。此后,他们时不时往我手机里发一些男生的照片,唠叨着要我去相亲。被他们说烦了,我不得不把林森抬了出来,说自己有了新男友。迫于母亲的威严,我还把林森的电话交给了她。为了保持一致,我只好又电话告知林森,一定要假装我的男友,林森笑着说,为什么要假装?我就不能当你的男友吗?我骂他。他就表示不能撒谎骗老人。我气极,又不得不软下来,给他陈述厉害关系,直到他答应保证完成任务。
小为去结婚后还没回来,整整一个月,她都没给我打过电话,我也没打通过她的电话。阿莫那我去过两次,她还是和那个男人在一起,问她还要到什么时候,她说不知道,随缘吧!然后悠悠地看向远方……
妈妈那关总算是过去了,她对林森很满意,也不知道林森都对她老人家说了些什么,哄得她老在我面前小林小林的。问林森,他就一本正经地说:“我是真得想做你的男朋友。”“你去吃白粉吧。”我骂,到了这地步还不忘忽悠一把,真是拿他没办法了。“对了,冉儿,寄给你的玉坠收到了没?”“还没。”我违心地回答,其实那个玉坠我早就收到了,只是我一直不愿承认罢了。那是一块冰种翡翠玉雕刻的玉兰,洁白的花体清澈透亮,水头十足,花瓣雕刻的很细腻,层次分明,仅凭感觉就能断定这块翡翠一定价格不菲。我去网上查过,玉兰的花语是,真挚而纯洁的爱。
关于林森的职业,我一直不相信是他口里说的什么警察。记得有天,他打电话来说,手被人砍伤了,我就怀疑他是个混黑道的。云南那边,大家都清楚,离越南太近了。说得夸张点,越南的璎粟花开了,云南马上就能闻到香味,国内那些个毒品案,那个不是从云南走私再蔓延全国的啊。再仔细想想,好象林森也没什么特别好的地方,要我远隔千里找一个可能是毒贩的人当老公,那肯定不可能。就算林森有正当的职业,我又怎能担保他不会像云凯那样耍我?六年的欺骗已经足够了,再不要雪上加霜了。
在理智的驱使下,我决定冷落林森。
林森又来电话时,我对他说:“我已经告诉妈妈我们分手了,你以后不必敷衍她了。”林森说:“我真的想成为你的男朋友。”我被他冷静的样子吓着了,说:“你知道,我还忘不了他。”林森说:“所以,我等。”“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说,“画句号吧。”一段很压抑的沉默过后,我听见了电话挂断的声音。
句号画的很完整也很规范,林森不再打电话过来,虽然我无聊的时候也会想到他,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还是克制了自己打电话的冲动。

小为在她离开后的第57天回来了,她打电话来要我去找她,说有消息要告诉我。我问她是关于谁的,她说是关于我的。在小为的家里我见到了她,她的脸色很白,脸上的表情也很怪,一点儿不像是刚做完新娘的人。我问她到底有什么事,她想了想,幽幽地说,林森死了。林森死了?我怪叫了一声,然后质问小为是不是与林森串通了骗我,还责问她,赌注是多少?林森给了她多少钱?小为黯然地又重复了一遍,说,林森死了。
小为表演的功夫算是到了家,我怎么也不会相信,林森会死掉,一个人岂是说死就死了的。我笑道:“假设林森死了,我就给他陪葬好了。”小为哭了,说:“是真的,林森死了,真的死了,光荣殉职。他是个辑毒警察,10天前,接到任务,临行时,他给我打过电话,说你不理他了,他很爱你,要我帮助他,我答应了。第二天凌晨,我又接到林森的电话,他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不要再提他爱你的事了。”小为有点泣不成声,“我赶去了云南,见到了林森。他睡得很安详,像个听话的小孩子。”
都是真的?再问这样的问题已经没有意义了,小为的表情已经告诉我,她不可能是在演戏。那么林森是真得已经死了吗?我再也接不到他的电话了吗?他不会再问我云南好不好玩了,我也不可能再见他了,丽江只能是一个烙在我心上的遥远的故事了。
小为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这是他朋友给我的,说他天天揣在贴身上衣口袋里,那里最靠近心脏。”
这是一张沾满了鲜血的照片,小为与石象合影,我当背景小为要我花20元买得那张。我讪笑了一下:“我说这照片怎么不见了,原来是被他给顺走了。”“你还有没有良心?林森已经死了,你知道不知道?”小为大喊。“我知道。”我说。林森死了,太出乎我的意料,我的情绪根本就跟不上来,我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我指着照片说:“小为,你看,照片上好多血,你的脸都花了,好难看啊。我,怎么不见了,都怪林森,是他的血把我挡住了。那个林森,怎么那么笨,他就不知道保护自己的吗?”话没说完,我就嚎啕大哭起来,“林森,你怎么那么笨,怎么就不知道保护自己啊,林森,林森……”
后记:我又去了趟丽江,找到了林森的墓地。坐在他的身边,我用“情人心”点了根七星,火光闪过,一缕清烟从指尖处袅袅升起,凝成了我所有的哀愁和相思。原来爱情就像香烟,以最绚烂的姿势燃烧出如梦的幻境。林森,我爱你。恍惚中,我又回到了丽江的那个夜晚,林森抱着醉熏熏的我,他的身上有股好闻的烟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