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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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篇
资 本 周 转
第七章
周转时间和周转次数
我们已经知道,一定资本的总流通时间,等于它的流通时间和它的生产时间之和。这就是从资本价值以一定的形式预付时起,直到处在过程中的资本价值以同一形式返回时止的一段时间。
资本主义生产的决定目的,总是预付价值的增殖,不管这个预付价值以它的独立的形式即货币形式预付,还是采取商品形式预付,在后一个场合,它的价值形式在预付商品的价格中只具有观念上的独立性。在这两个场合,这个资本价值在它循环时都要经过不同的存在形式。这个资本价值自身的同一性,是在资本家的账簿上或在计算货币的形式上得到证实的。
单个资本家投在任何一个生产部门的总资本价值,在完成它的运动的循环后,就重新处在它的原来的形式上,并且能够重复同一过程。这个价值要作为资本价值永久保持和增殖,就必须重复这个过程。单个循环在资本的生活中只形成一个不断重复的段落,也就是一个周期。在G…G′这个周期的末尾,资本重新处在货币资本的形式上,这个货币资本重新通过包括资本再生产过程或价值增殖过程在内的形式转化序列。在P…P这个周期的末尾,资本重新处在生产要素的形式上,这些生产要素形成资本更新的循环的前提。资本的循环,不是当作孤立的行为,而是当作周期性的过程时,叫做资本的周转。这种周转的持续时间,由资本的生产时间和资本的流通时间之和决定。这个时间之和形成资本的周转时间。因此,资本的周转时间计量总资本价值从一个循环周期到下一个循环周期的那段时间,计量资本生活过程经历的周期,或者说,计量同一资本价值的增殖过程或生产过程更新、重复的时间。
假定我们用U表示周转时间的计量单位——年,用u表示一定资本的周转时间,用n表示资本的周转次数,那么n=U/u。举例来说,如果周转时间u等于3个月,那么n=12/3=4;资本在一年中完成4次周转,或者说,周转4次。如果u=18个月,那么n=12/18=2/3,或者说,资本在一年内只完成它的周转时间的2/3。如果资本的周转时间等于几年,那么,它就要用一年的倍数来计算。
对资本家来说,他的资本的周转时间,就是他必须预付他的资本,以便使它增殖并回到它原来形式的时间。
在进一步研究周转对生产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影响以前,我们要考察两种新的形式,这两种新形式是资本由流通过程得到的,并且会对资本周转的形式发生影响。
第八章
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
I、形式区别
我们在第一册第六章已经看到,一部分不变资本和它帮助形成的产品相对立,保持着它进入生产过程时的一定的使用形式。因此,它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期间内,在不断反复的劳动过程中,总是反复地执行着相同的职能。例如厂房、机器等,总之,凡是称作劳动资料的东西,都是这样。这部分不变资本,按照它在丧失使用价值时丧失掉的交换价值的比例,把价值转给产品。这种生产资料把多少价值转给或转移到它帮助形成的产品中去,要根据平均计算来决定,即根据它执行职能的平均持续时间来计量。这个持续时间,从生产资料进入生产过程时起,到它完全损耗,不能使用,而必须用同一种新的物品来替换或再生产时为止。
因此,这部分不变资本——真正的劳动资料——的特征是:
一部分资本是以不变资本的形式即生产资料的形式预付的。生产资料在它保持着进入劳动过程时的独立使用形式的期间,作为劳动过程的因素执行职能。完成的产品,从而已经转化为产品的产品形成要素,就脱离生产过程,作为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流通领域。相反,劳动资料一进入生产领域,就不再离开。它的职能把它牢牢地限制在那里。一部分预付资本价值,被固定在这个由劳动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职能所决定的形式上。在劳动资料执行职能并因而损耗时,劳动资料的一部分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另一部分则仍旧固定在劳动资料中,因而仍旧固定在生产过程中。这样固定的价值不断地减少,一直到劳动资料不能再用;因此它的价值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期间内,分配在由一系列不断反复的劳动过程产生的一批产品中。但是,只要它还起劳动资料的作用,就是说,只要它还不需要由同一种新的物品来替换,就总是有不变资本价值固定在它里面,而与此同时另一部分原来固定在它里面的价值则转移到产品中,从而作为商品储备的组成部分进行流通。劳动资料越耐用,它的损耗越缓慢,不变资本价值固定在这个使用形式上的时间就越长。但是,不管耐用的程度如何,劳动资料转移的价值份额总是和它的全部职能时间成反比。如果有两台价值相等的机器,一台五年磨损掉,另一台十年磨损掉,那么,前者在同一时间内转移的价值就是后者的两倍。
固定在劳动资料上的这部分资本价值,和其他任何部分一样要进行流通。我们曾经一般地说过,全部资本价值是处在不断流通之中,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资本都是流动资本。但这里考察的这个资本部分的流通是独特的流通。首先,这个资本部分不是在它的使用形式上进行流通,进行流通的只是它的价值,并且这种流通是逐步地、一部分一部分进行的,和从它那里转移到作为商品进行流通的产品中去的价值相一致。在它执行职能的全部时间内,它的价值总有一部分固定在它里面,和它帮助生产的商品相对立,保持着自己的独立。由于这种特性,这部分不变资本取得了固定资本的形式。在生产过程中预付的资本的其他一切物质组成部分,则与此相反,形成流动资本。
、固定资本的组成部分、
在同一个投资中,固定资本的各个要素有不同的寿命,从而也有不同的周转时间。例如在铁路上,铁轨、枕木、土建结构物、车站建筑物、桥梁、隧道、机车和车厢,各有不同的执行职能的期间和再生产时间,从而其中预付的资本也有不同的周转时间。建筑物、站台、水塔、高架桥、隧道、地道和路基,总之,凡是在英国铁路上称为技术工程的东西,多年都不需要更新。最易磨损的东西是轨道和车辆。
磨损首先是由使用本身引起的。一般说来,铁轨的磨损和列车的次数成正比。速度增加时,磨损增加的比例大于速度增加的平方;就是说,列车的速度增加到两倍时,磨损则增加到四倍以上。
其次,磨损是由于自然力的影响造成的。例如枕木不仅受到实际的磨损,而且由于腐朽而损坏。
最后,在这里和在大工业的各个部门一样,无形损耗也起着作用。原来值40000镑的车厢和机车,10年之后,通常可以用30000镑买到。因此,即使使用价值没有减少,也必须把这些物资由市场价格所引起的25%的贬值计算在内。
劳动资料大部分都因为产业进步而不断革新。因此,它们不是以原来的形式,而是以革新的形式进行补偿。一方面,大量固定资本投在一定的实物形式上,并且在这个形式上结束一定的平均寿命,这一点就成了只能逐渐采用新机器等等的一个原因,从而就成了迅速普遍采用改良的劳动资料的一个障碍。另一方面,竞争斗争,特别是在发生决定性变革的时候,又迫使旧的劳动资料在它们的自然寿命完结之前,用新的劳动资料来替换。迫使企业设备提前按照更大的社会规模实行更新的,主要是大灾难即危机。
损耗(无形损耗除外)是指固定资本被消耗而逐渐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价值部分。这种转移是按照固定资本丧失使用价值的平均程度进行的。
这种损耗有一部分是这样的:固定资本有一定的平均寿命;它为这段时间实行全部预付;过了这段时间,就要全部替换。就活的劳动资料来说,例如马,再生产时间是由自然本身规定的。它们作为劳动资料的平均寿命是由自然规律决定的。这段时间一过,损耗掉的头数就必须用新的来替换。一匹马不能一部分一部分地替换,只能用另一匹马来替换。
固定资本的另一些要素,可以进行周期地或局部地更新。在这里,必须把这种局部的或周期的补偿与营业的逐渐扩大区别开来。
固定资本有一部分是由同一种组成部分构成的,但这种组成部分耐用时间不一样,因而要在不同期间一部分一部分地更新。例如,车站上的铁轨要比别处的铁轨替换得快些。
固定资本的其他部分,是由不同的组成部分构成的,它们在不同期间内损耗掉,因而必须在不同期间内进行补偿。机器的情形特别是这样。前面我们关于一个固定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寿命所说的,在这里对于作为这个固定资本的一部分执行职能的同一台机器的不同组成部分的寿命来说,也是适用的。
固定资本需要有各种特别的维持费用。固定资本的维持,部分地是依靠劳动过程本身;固定资本不在劳动过程内执行职能,就会损坏。
但是固定资本的维持,还要求有直接的劳动支出。机器必须经常擦洗。这里说的是一种追加劳动,没有这种追加劳动,机器会变得不能使用;这里说的是对那些和生产过程不可分开的有害的自然影响的单纯预防,因此,这里说的是在最严格的意义上把机器保持在能够工作的状态中。不言而喻,固定资本的正常寿命,是以它在这个期间内正常执行职能的各种条件已经具备为前提的,正像说人平均活30年时已经把洗脸洗澡也考虑在内一样。这里说的,也不是对机器所包含的劳动的补偿,而是为使用机器所必需的不断的追加劳动。这里说的不是机器所做的劳动,而是加于机器的劳动,在这种劳动中,机器不是生产的当事人,而是原料。投在这种劳动上的资本,虽然不进入作为产品来源的真正的劳动过程,但是属于流动资本。这种劳动在生产中必须不断地耗费,因而它的价值也必须不断地由产品价值来补偿。投在这种劳动上的资本,属于流动资本中要弥补一般非生产费用的部分,这个部分要按年平均计算,分摊到价值产品中去。
真正的修理或修补劳动,需要支出资本和劳动。这种支出不包括在原来预付的资本内,因此,它不能或者至少不总是能通过固定资本的逐渐的价值补偿而得到补偿和弥补。
机器等等的个别部分所受的损伤,自然是偶然的,因而由此造成的修理也是偶然的。但是从这中间可以分出两类修理劳动,它们都多少具有固定的性质,并且是在固定资本寿命中不同的时期进行的。这就是幼年期的故障和中年期以后更多得多的故障。例如,一台机器的构造在进入生产过程时不管怎样完美无缺,但在实际使用时就会出现一些缺陷,必须用补充劳动来纠正。另一方面,机器越是超过它的中年期,因而正常的磨损越是增多,构成机器的材料越是消耗和衰老,为维持机器直到它的平均寿命结束所需要的修理劳动就越频繁,越重要。正像一个老年人,为了防止不到时候就死去,心须比一个年轻力壮的人支付更多的医药费。因此,修理劳动虽然有偶然的性质,但仍然会不均衡地分配在固定资本寿命的不同时期。
根据以上所述以及机器修理劳动的其他方面的偶然性质,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一方面,用在修理上的劳动力和劳动资料的实际支出,和造成这种修理的必要性的情况本身一样,是偶然的;必要修理量在固定资本寿命的不同时期分配的情况是不同的。另一方面,在估计固定资本的平均寿命时,必须把下述情况考虑在内,这就是有的通过擦洗(包括清扫场地),有的通过每有必要时进行的修理始终把固定资本保持在工作状态中。由固定资本损耗而引起的价值转移,是按固定资本的平均寿命计算的,而确定这个平均寿命本身,又是以维修所需要的追加资本的不断预付为前提的。
另一方面,同样很清楚,通过资本和劳动的这种追加支出而追加的价值,不能在实际支出的而同时加入到商品价格中去。在这里,和在所有的价值决定上一样,起决定作用的是平均数。经验会告诉人们,投在一定生产部门的固定资本在平均寿命期间遇到的这种事故和所需要的维修劳动的平均量会有多大。这种平均支出被分配在平均寿命期间,并以相应的部分加进产品的价格,从而通过产品的出售得到补偿。
这样得到补偿的追加资本也属于流动资本范围,虽然支出的方法不规则。因为立即排除机器的故障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所以每一个较大的工厂,除了真正的工厂工人,还雇有一批工程师、木匠、机械师、钳工等人员。他们的工资是可变资本的一部分,他们的劳动的价值分配在产品中。另一方面,在生产资料上需要的支出,也按平均计算决定,并按照这个计算,不断形成产品的价值部分,虽然这种支出实际上是在不规则的期间内预付的,从而也是在不规则的期间内加入产品或固定资本中去的。这种投在真正修理上的资本,从某些方面看,形成一种独特的资本,既不能列入流动资本,也不能列入固定资本,但作为一种经常支出,宁可算作流动资本。
同异常的自然现象,火灾、水灾等等引起的破坏相关连的保险,则和损耗的补偿及维修劳动完全不同。保险必须由剩余价值补偿,是剩余价值的一种扣除。或者,从整个社会的观点来看,必须不断地有超额生产,也就是说,生产必须大于单纯补偿和再生产现有财富所必要的规模,——完全撇开人口的增长不说,——以便掌握一批生产资料,来弥补偶然事件和自然力所造成的异乎寻常的破坏。
我们已经讲过,为补偿固定资本的损耗而流回的货币,大部分都是每年,或者甚至在更短的时间内,就再转化为它的实物形式。尽管如此,对每个单个资本家来说,仍然必须设置折旧基金,以用于经过若干年才一朝到达其再生产期限,从而要全部补偿的那部分固定资本。
第九章
预付资本的总周转。
周转的周期
我们知道,生产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和流动组成部分,是按不同的方式,以不同的期间周转的;我们又知道,同一企业的固定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根据它们的不同的寿命,从而不同的再生产时间,又各有不同的周转期间。(关于同一企业的流动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周转上的实际差别和表面差别,见本章末的第6点。)
1、预付资本的总周转,是它的不同组成部分的平均周转;计算方法见后。如果问题只是不同的期间,那么,计算它们的平均数当然是再简单不过了。但是:
2、这里不仅有量的差别,而且有质的差别。
进入生产过程的流动资本,把它的全部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因此,要使生产过程不间断地进行,它就必须通过产品的出售,不断用实物来补偿。进入生产过程的固定资本,只把它的一部分价值(损耗)转移到产品中去,尽管有损耗,但它继续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因此,固定资本要经过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才需要用实物来补偿,但这种补偿无论如何不像流动资本那样频繁。补偿的这种必要性,再生产的期限,对固定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来说,不仅有量的差别,而且如前所述,一部分寿命较长、能使用多年的固定资本,能一年或不到一年补偿一次,以实物加形式加到旧的固定资本中去;而且具有其他性能的固定资本,补偿只能在寿命终结时一次进行。
因此,必须把固定资本不同部分的特殊周转化为周转的同种形式,使它们只有量的差别,即周转时间的差别。
3、由此可见:即使预付生产资本的极大部分,是由再生产时间从而周转时间形成一个持续多年的周期的那种固定资本构成,但是,由于流动资本在一年内反复周转,一年内周转的资本价值还是能够大于预付资本的总价值。
4、因此,预付资本的价值周转,是和它的实际再生产时间,或者说,和它的各种组成部分的现实周转时间相分离的。假定一个4000镑的资本每年周转5次。这样,周转的资本是5×4000=20000镑。但每次周转终结时流回而被重新预付的,是原来预付的4000镑资本。它的量,不会因为它借以重新执行资本职能的各个周转期间的数目而改变。(把剩余价值撇开不说。)
所使用的固定资本的价值量和寿命,会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增加,与此相适应,每个特殊的投资部门的产业和产业资本的寿命也会延长为持续多年的寿命,比如说平均为10年。一方面,固定资本的发展使这种寿命延长,而另一方面,生产资料的不断变革——这种变革也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不断加快——又使它缩短。因此,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生产资料的变换加快了,它们因无形损耗而远在有形寿命终结之前就要不断补偿的必要性也增加了。可以认为,大工业中最有决定意义的部门的这个生命周期现在平均为10年。但是这里的问题不在于确切的数字。有一点是很清楚的:这种由一些互相联结的周转组成的长达若干年的周期(资本被它的固定组成部分束缚在这种周期之内),为周期性的危机造成了物质基础。在周期性的危机中,营业要依次通过松弛、中等活跃、急剧上升和危机这几个时期。虽然资本投入的那段时期间是极不相同和极不一致的,但危机总是大规模新投资的起点。因此,就整个社会考察,危机又或多或少地是下一个周转周期的新的物质基础。
第十三章
生 产 时 间
劳动时间始终是生产时间,即资本束缚在生产领域的时间。但是反过来,资本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时间,并不因此也必然是劳动时间。
这里指的不是受劳动力本身的自然界限所制约的那种劳动过程的中断,虽然我们说过,固定资本即厂房、机器等等在劳动过程休止时闲置不用这一情况,已经足以成为超出自然界限来延长劳动过程和实行日夜班劳动的动机之一。这里指的是与劳动过程长短无关,而受产品的性质和产品制造本身的性质制约的那种中断,在这个中断期间,劳动对象受时间长短不一的自然过程的支配,要经历物理的、化学的、生理的变化;在这个期间,劳动过程全部停止或者局部停止。
关于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不一致,美国的鞋楦制造提供了一个独特的例子。在这里,相当大一部分非生产费用的产生,是由于木材要储存18个月才能干燥。这样,制成的鞋楦以后才不会收缩、走样。在这期间,木材不经过任何其他劳动过程。因此,所投资本的周转期间不仅决定于鞋楦制造本身所需的时间,而且也决定于木材放在那里等待干燥的时间。木材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停留18个月,才能进入真正的劳动过程。这个例子同时还说明,由于不是发生在流通领域内,而是来自生产过程的一些情况,全部流动资本的不同部分的周转时间可以多么不同。
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差别,在农业上特别显著。在我们温带气候条件下,土地每年长一次谷物。生产期间(冬季作物平均九个月)的缩短或延长,还要看年景好坏变化而定,因此不像真正的工业那样,可以预先准确地确定和控制。
在大部分真正的工业部门,采矿业、运输业等等,生产是均衡地进行的,劳动时间年年相同,撇开价格波动、营业上干扰等等异常的中断现象不说,进入每天流通过程的资本的支出,是均衡地分配的。同样,在市场关系的其他条件不变时,流动资本的回流或更新,也是均衡地分配在一年的各个时期。但在劳动时间只是生产时间的一部分的那些投资部门,流动资本的支出,在一年的各个不同时期是极不均衡的,而回流只是按自然条件所规定的时间一次完成。因此,如果生产规模相同,也就是说,预付流动资本的量相同,和那些有连续劳动期间的生产部门相比,这些生产部门就必须为更长的时间一次预付更大量的资本。在这里,固定资本的寿命和它在生产中实际执行职能的时间也显然不同。由于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有差别,所使用的固定资本的使用时间,当然也会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不断发生中断,例如在农业方面,役畜、农具和机器就是这样。如果这个固定资本由役畜构成,那么,发生中断时同干活时一样,在饲料等等方面继续需要同量的或几乎同量的支出。至于死的劳动资料,它不使用也会造成某种贬值。因此,产品一般说来就会变贵,因为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价值,不是按固定资本执行职能的时间,而是按固定资本丧失价值的时间计算的。在这些生产部门,固定资本的闲置,不管是否会造成日常费用的支出,都是它的正常使用的一个条件,如同纺纱业会损失一定量的棉花一样;在每一个劳动过程中,那种在正常技术条件下非生产地、但又是不可避免地支出的劳动力,都和生产支出的劳动力一样计算。每一种改良,只要会减少在劳动资料、原料和劳动力上的非生产支出,也就会降低产品的价值。
在农业中,有些方法,一方面使工资和劳动资料的支出在一年之内比较均衡地分配,一方面使周转缩短,比如进行多种作物的生产,从而在全年可以获得多茬收成,就是如此。但所有这些方法都要求增加预付在生产上的即投在工资、肥料、种子等等上的流动资本。有休闲地的三圃改为没有休闲地的轮作制的情况就是这样。
漫长的生产时间(只包括比较短的劳动时间),从而漫长的资本周转期间,使造林不适合私人经营,因而也不适合资本主义经营。资本主义经营本质上就是私人经营,即使由联合的资本家代替单个资本家,也是如此。文明和产业的整个发展,对森林的破坏从来就起很大的作用,对比之下,它所起的相反的作用,即对森林的护养和生产所起的作用则微乎其微。
畜牧业也是这样。一部分牲畜群(牲畜储备)留在生产过程中,另一部分则作为年产品出售。在这里,只有一部分资本每年周转一次,如同固定资本——机器、役畜等等——的情况完全一样。虽然这个资本是较长时间内固定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本,因此使总资本的周转拖得较长,但在范畴的意义上,它并不是固定资本。
这里所说的储备——一定量的活树或活畜——相对地说是处在生产过程中(同时作为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按照它的再生产的自然条件,在正常的经营中,必然有相当大一部分储备总是处在这个形式上。
另一种储备也对周转发生类似的影响。它只形成可能的生产资本,但是由于经营的性质,必须有或多或少的量的积累,因此必须在较长的时间内为生产而预付,尽管它只是逐渐进入现实的生产过程。例如肥料,在运到地里以前,就是属于这一类的。谷物、干草等等以及用在牲畜生产上的饲料储备,也属于这一类。
我们已经看到,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差别,可以有种种极不相同的情形。有时,流动资本在进入真正的劳动过程以前,已经处在生产时间内(鞋楦制造);有时,流动资本在通过真正的劳动过程以后,仍然处在生产时间内(葡萄酒、谷种);有时,生产时间间或有劳动时间插进来(农业、造林);有时,能流通的产品的很小一部分进入常年的流通,而大部分仍然处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造林和畜牧业);流动资本必须以可能的生产资本形式投入的时间的长短,从而,这个资本一次投入的量的大小,部分地取决于生产过程的种类(农业),部分地取决于市场远近等等,总之,取决于流通领域内的情况。
第十四章
流 通 时 间
流通时间的一部分——相对地说最有决定意义的部分——是由出售时间,即资本处在商品资本状态的期间构成的。流通时间,从而整个周转期间,是按照这个时间的相对的长短而延长或缩短的。由于保管费用等等,追加的资本支出也就成为必要的了。从一开始就很清楚:出售成品所需的时间,对同一个生产部门的单个资本家来说,可能是极不相同的;因此,它不仅对投入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量来说,是极不相同的,而且对各个独立的资本即实际上只是投入同一个生产领域的总资本的各个独立化的部分来说,也是极不相同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同一个单个资本的出售期间,随着市场情况的一般变动或者随着特殊生产部门的市场情况的变动而变动。
商品的销售市场和生产地点的距离,是使出售时间,从而使整个周转时间产生差别的一个经常性的原因。在商品运往市场的全部时间内,资本束缚在商品资本的状态;如果商品按订货生产,就要停留到交货的时候;如果不是按订货生产,那么,在商品运往市场的时间,还要加上商品在市场上等候出售的时间。交通运输工具的改良,会绝对缩短商品的移动期间;但不同的商品资本或向不同的市场移动的同一商品资本的不同部分,由于移动而在流通时间上发生的相对差别,不会因此消失。例如,改良的帆船和轮船,缩短了商品的移动时间,从而也就缩短了商品到达远近港口的时间。相对的差别仍然存在,虽然往往是缩小了。不过,由于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这种相对差别会以一种与自然距离不相适应的方式发生变化。例如,一条从生产地点通往内地一个人口聚集的主要中心的铁路,可以使内地的一个不通铁路的较近地点,比这个自然距离较远的地点,绝对地或相对地变远。同样,这种情况还会使生产地点到较大的销售市场的相对距离发生变化,由此可以说明,随着交通运输工具的变化,旧的生产中心衰落了,新的生产中心兴起了。(此外还应指出,远距离运输比近距离运输相对地说要便宜得多。)在运输工具发展的同时,不仅空间运动的速度加快了,而且空间距离在时间上也缩短了。不仅交通工具的数量增多了,比如说,许多条船同时驶向同一个港口,好几辆列车在相同的两地之间同时沿着不同的铁路线行驶,而且货船例如在一周内,按不同的日期,依次由利物浦开往纽约,或者,货车在一天内按不同的钟点由曼彻斯特开往伦敦。当然,在运输工具的效率已定时,绝对的速度——因而流通时间的这个部分——并不会由于后面这种情况而发生变化。但是,一批又一批的商品可以每隔一个较短的时间起运,这样,它们可以连绵不断地到达市场,不需要在实际运出以前,作为可能的商品资本大量堆积起来。因此,回流也就每隔一个比较短的期间发生,以致有一部分不断转化为货币资本,而另一部分则作为商品资本流通。由于回流在若干连续的期间之内发生,总流通时间就缩短了,因而周转也缩短了。首先是运输工具的运行次数增加,例如,一方面,一条铁路的列车次数,随着生产地点生产的增加,随着它变为较大的生产中心而增加,而且这种增加,是面向现有的销售市场,也就是面向大生产中心、人口中心、输出港等等的。另一方面,这种交通特别便利的情况以及由此而加速的资本周转(就资本周转取决于流通时间来说),反过来既使生产中心又使它的销售地点加速集中。随着大量人口和资本在一定的地点这样加速集中,大量资本也就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同时,由于生产地点和销售地点的相对位置随着交通工具的变化而变化,这些地点又会发生一些变化。一个生产地点,由于处在大路或运河旁边,一度享有特别的地理上的便利,现在却位于一条铁路支线的旁边,这条支线要隔相当长的时间才通车一次。另一个生产地点,原来和交通要道完全隔绝,现在却位于好几条铁路的交叉点。后一个生产地点兴盛起来,前一个生产地点衰落了。因此,运输工具的变化,在商品的流通时间,买和卖的机会等方面造成地点差别,或者使已有的地点差别再发生变化。
如果从一方面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进步,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会缩短一定量商品的流通时间,那么反过来说,这种进步以及由于交通运输工具发展而提供的可能性,又引起了开拓越来越远的市场,简言之,开拓世界市场的必要性。运输中的并且是运往远地的商品会大大增长,因而,在较长时间内不断处在商品资本阶段、处在流通时间内的那部分社会资本,也会绝对地和相对地增加。与此同时,不是直接用作生产资料,而是投在交通运输工具以及为运用这些工具所必需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上的那部分社会财富,也会增加。
商品由生产地点到销售市场的运载过程的相对长度,不仅会在流通时间的第一部分即出售时间上引起差别,而且也会在第二部分即由货币再转化为生产资本要素也就是购买时间上引起差别。
不用说,商品流通时间的延长使销售市场上价格变动的风险增加了,因为能够发生价格变动的时期延长了。
流通时间的差别,有的是个别地出现在同一个生产部门的不同的单个资本之间,有的也出现在不立即支付现款而有不同支付习惯的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这种差别是由买和卖的支付期限不同引起的。这一点,对信用制度来说很重要,但这里就不再谈了。
周转时间的差别也是由供货契约的范围引起的。而供货契约规模随资本主义生产的规模和水平一同扩大。作为买者和卖者之间的交易的供货契约,是一种与市场即流通领域有关的业务。因此,由此引起的周转时间的差别,是由流通领域引起的,不过这种差别又反过来直接影响生产领域,而且把所有支付期限和信用关系撇开不说,即使在现金支付的情况下也影响生产领域。
现在我们来考察流通时间的第二段时间:购买时间,或者说,资本由货币形式再转化为生产资本要素的时间。在这期间,资本必须以或短或长的时间停留在货币资本的状态,因而,全部预付资本的一定部分,必须不断地处在货币资本的状态,尽管这个部分是由不断变化的要素构成的。例如,某一个企业的全部预付资本中,必须有n×100镑处于货币资本的形式,这样,n×100镑的所有组成部分要继续不断地转化为生产资本,而这个货币额却又不断地从流通、从已经实现的商品资本的流入得到补充。因此,预付资本的一定价值部分,不断地处于货币资本的状态,即处于不是属于生产领域,而是属于流通领域的形式。
我们说过,市场距离所造成的资本束缚在商品资本形式上的时间的延长,直接造成货币回流的延迟,因而也延迟了资本由货币资本到生产资本的转化。
其次,关于商品的购买,我们说过(第6章),购买时间、离原料主要供应地距离的远近,怎样使人们必须为较长的期间买进原料,并且使它们保持生产储备的形式,保持潜在的或可能的生产资本的形式以供使用;因此,在生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必须一次预付的资本量就会增加,资本必须预付的时间也会延长。
大批原料投入市场的或长或短的期间,会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发生类似的影响。
货币是在流通时间的后半段再转化为生产资本要素的。在考察这一段时,我们不仅是考察这种转化本身,不仅是考察由出售产品的市场距离决定的货币回流的时间。最主要的,是要考察预付资本有多大一部分必须不断处于货币形式,货币资本的状态。
撇开所有的投机不说,需要购买多少必须不断作为生产储备来存放的商品,这取决于这种储备更新的时间,从而取决于那些本身又受市场条件决定的、因而对不同的原料等等来说也是各不相同的情况;因此,这里有时必须一次预付大量的货币。按照资本周转的时间,货币流回有快有慢,但总是一部分一部分地流回。其中一部分,即再转化为工资的部分,同样不断地经过较短的期间再支出。但是,另一部分,即要再转化为原料等等的部分,必须在较长的期间积累起来,作为准备金,或用于购买或用于支付。因此,它以货币资本的形式存在,尽管它作为货币资本存在的数量是变化不定的。
第十五章
周转时间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
在这一章和后面的第十六章,我们要考察周转时间对资本价值增殖的影响。
假定有一个商品资本,是一个9周劳动期间的产品。我们暂且撇开由固定资本的平均损耗追加到产品上的那部分价值和在生产过程中追加到产品上的剩余价值,这样,这个产品的价值就等于生产这个产品时预付的流动资本的价值,也就是等于工资和生产这个产品时消费的原料和辅助材料的价值。假定这个价值=900镑,这样,每周的支出是100镑。在这里,周期的生产时间同劳动期间一致,因此也是9周。不管我们假定这里所涉及的是一个具有连续性的产品的劳动期间,还是一个可分立的产品的连续的劳动期间,只要一次运到市场上去的可分立的产品的量要花费9周劳动,情况都一样。再假定流通时间持续3周。那么,整个周转期间就要持续12周。在9周完了以后,预付生产资本转化成商品资本了,但是它还有3周留在流通期间内。因此,新的生产期间只有到第13周开始时才重新开始。生产要停顿3周,或者说,要停顿整个周转期间的1/4。不管我们假定这3周期间是出售产品平均所需的时间,还是假定这段时间要由市场的远近或由所出售的商品的支付期限来决定,情况也都是一样。每3个月中,生产要停顿3周,也就是说,一年中要停顿4×3=12周=3个月=年周转期间的1/4。因此,为了使生产连续进行,一周一周地按相同的规模进行,只有两种办法可行。
或者是缩小生产的规模,使900镑足以在第一个周转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时间内使劳动继续进行。这样,在第一个周转期间结束以前,第二个劳动期间,从而第二个周转期间,在第10周就开始了,因为周转期间是12周,而劳动期间是9周。把900镑分配在12周,每周是75镑。
因此,为了使生产连续进行,在这里,同一个流动资本的支出必须分配在较长的时间内,不是分配在9周,而是分配在12周。因此,在每一段既定的时间里,都有一个已经减少了的生产资本执行职能;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由100减少到75,即减少1/4。在9周的劳动期间内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减少的总额=9×25=225镑,即900镑的1/4。但是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仍然是3/12=1/4。由此得出结论:如果要使生产在已经转化为商品资本的生产资本的流通时间内不致中断,如果要使生产同时地、一周一周连续地进行,而这样做又没有特别的流动资本可用,那就只有缩小生产规模,减少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才能办到。这样为了使生产在流通时间内继续进行而游离出来的流动资本部分和全部预付流动资本之比,等于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
反过来,我们假定企业的性质排除了缩小生产规模的可能性,从而也排除了减少每周要预付的流动资本的可能性,那么,只有追加流动资本才能使生产连续进行。在上例是追加300镑。在12周的周转期间内,要相继预付l200镑,300镑是其中的四分之一,就像3周是12周的1/4一样。在9周的劳动期间结束以后,资本价值900镑就由生产资本形式转化为商品资本形式了。这个资本价值的劳动期间已经结束,但是它不能用同一个资本来更新。当这个资本在这3周停留在流通领域,作为商品资本执行职能时,它所处的情况,从生产过程来看,就好像它根本不存在一样。在这里,我们把一切信用关系撇开不说,因此假定资本家只用他个人的资本来经营。但是,为第一个劳动期间预付的资本,在生产过程完成之后,要在流通过程停留3周,在此期间有一个追加的投资300镑在执行职能,因此生产的连续进行不会中断。
对于周转这个机构根本一窍不通的经济学家,总是忽视这一要点:生产要不间断地进行,产业资本就始终只能有一部分实际上加入生产过程。当一部分处在生产期间的时候,另一部分必须总是处在流通期间。换句话说,资本的一部分,只有在另一部分脱离真正的生产而处于商品资本或货币资本形式的条件下,才能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忽视这一点,也就完全忽视了货币资本的意义和作用。
第十六章
可变资本的周转
I、年剩余价值率
到目前为止,我们把商品资本的一部分价值,也就是商品资本中包含的、已经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并且已经并入产品的剩余价值完全撇开不说。现在,我们却要把注意力放到这部分价值上面来了。
假定每周投入的可变资本100镑生产100%的剩余价值=100镑,那么,在5周的周转期间内投入的可变资本500镑,就会生产一个500镑的剩余价值,也就是说,工作日的一半是由剩余劳动构成的。
如果可变资本500镑产生500镑剩余价值,那么,5000镑就生产10×500=5000镑的剩余价值。但是,预付的可变资本是500镑。我们把一年内生产的剩余价值总额和预付可变资本的价值额之比,称为年剩余价值率。在当前考察的场合,年剩余价值率=5000/500=1000%。我们进一步分析这个比率就会知道,年剩余价值率,等于预付可变资本在一个周转期间内生产的剩余价值率乘以可变资本的周转次数(它和全部流动资本的周期次数是一致的)。
在当前考察的场合,一个周转期间预付的可变资本=500镑;在这个周转期间内生产的剩余价值也=500镑。因此,一个周转期间的剩余价值率=500m/500v=100%。这个100%乘以一年周转的次数10,得5000m/500v=1000%。
这里说的是年剩余价值率。至于一个已定的周转期间内取得的剩余价值量,那么,这个量等于这个期间内预付的可变资本价值(这里=500镑)乘以剩余价值率,在这里是500×100/100=500×1=500镑。如果预付资本是1500镑,在剩余价值率不变的情况下,剩余价值量就=1500×100/100=1500镑。
这个一年内周转10次、一年内生产剩余价值5000镑,从而年剩余价值率=1000%的可变资本500镑,我们称为资本A。
现在,再假定有另一个可变资本B,是5000镑,它为全年(这里就是为50周)而预付,因此一年只周转一次。其次,我们假定在年终时,产品会在它完成的那一天得到支付;就是说,产品要转化成的货币资本,会在它完成的那一天流回。在这里,流通期间=0,周转期间=劳动期间,即=1年。和上述的情形一样,每周都有100镑可变资本,因而50周会有5000镑可变资本处在劳动过程中,。又假定剩余价值率同样=100%,也就是说,假定在工作日长度相等时,有一半时间是由剩余劳动构成的。如果我们考察5周,那么,投入的可变资本=500镑,剩余价值率=100%,因此5周内生产的剩余价值量=500镑。在这里,按照假定,被剥削的劳动力的量和剥削程度,都恰好和资本A的被剥削的劳动力的量和被剥削程度相等。
投入的可变资本100镑每周生产剩余价值100镑,从而50周内,投入的资本50×100=5000镑,会生产剩余价值5000镑。每年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和上述的场合一样是5000镑,但是年剩余价值率完全不同。在这里,年剩余价值率等于一年内生产的剩余价值除以预付的可变资本:5000m/5000v=100%,而在上述资本A的场合则=1000%。
资本A和资本B每周都支出100镑可变资本;价值增殖程度或剩余价值率同样=100%;可变资本量也同样=100镑。被剥削的劳动力的数量一样;剥削量和剥削程度在两个场合也一样;工作日一样,并且以同一比例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一年内使用的可变资本额一样大,都=5000镑,它们推动着同量的劳动,并且从这两个等额资本推动的劳动力榨出同量的剩余价值5000镑。但是,A的年剩余价值率和B的年剩余价值率的差额是900%。
在A和B两个场合,每周等量的可变资本100镑在全年的每周中被使用。因此,在劳动过程中真正执行职能的所使用的可变资本是相等的,但是预付可变资本完全不等。对资本A来说,每5周预付500镑,每周使用其中的100镑。对资本B来说,在第一个5周的期间要预付5000镑,但是每周只使用其中的100镑,因而5周只使用500镑=预付资本的1/10。在第二个5周的期间,要预付4500镑,但是只使用了500镑,依此类推。为一定期间而预付的可变资本只是随着它实际进入那个期间内由劳动过程填满的阶段,随着它在劳动过程中实际执行职能而转化为所使用的可变资本,即实际执行职能和发挥作用的可变资本。在可变资本的一部分被预付,只是为了在以后时间被使用的这段间隔时间,这部分可变资本对劳动过程来说等于没有一样,因此,对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形成也没有影响。
在剩余价值已定时,那些使预付的可变资本和使用的可变资本的比例发生变化的情况,只有在它们使一定期间(例如1周、5周等等)内实际能够使用的可变资本量发生变化时,才影响到剩余价值的生产。预付可变资本,只是在它被实际使用时,在它被实际使用的时间内,才作为可变资本执行职能;而在它没有被使用,仅仅被预付,充当储备的时间内,不作为可变资本执行职能。但是,一切会使预付的可变资本和使用的可变资本的比例发生变化的情况,总起来说,就是周转期间的差别(或者由劳动期间的差别决定,或者由流通期间的差别决定,或者由二者的差别决定)。剩余价值生产的规律是:在剩余价值率相等时,执行职能的等量可变资本生产等量的剩余价值。
我们从社会的观点来考察一下这个问题。假定一个工人每周需费一镑,工作日=10小时。A和B一年内都雇用100个工人(100个工人每周需费100镑,5周就需费500镑,50周就需费5000镑),每一个工人在每周的6天中劳动60小时。因此,100个工人每周劳动6000小时,在50周内劳动300000小时。这个劳动力已经由A和B一手占有,因此不能再由社会用在别的目的上。因此,就这方面来说,从社会的观点来看,A和B的情况相同。其次,A和B的各100个工人每年都得到工资5000镑(200个工人合计得10000镑),并且从社会取走相当于这笔金额的生活资料。就这方面来说,从社会的观点来看,A和B的情况又相同。由于工人在两个场合都是每周得到报酬,所以他们都是每周从社会取走生活资料,为此,他们在两个场合也都是每周把货币等价物投入流通。但是,区别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第一,A的工人投入流通的货币,不像B的工人那样,只是他的劳动力的价值的货币形式(实际上是对已经完成的劳动的支付手段);从开业后的第二个周转期间起,它已经是工人本身在第一个周转期间生产的价值产品(=劳动力的价格加上剩余价值)的货币形式,工人在第二个周转期间的劳动的报酬就是用这个价值产品来支付的。而B却不是这样。从工人方面来说,在这里,货币虽然是他的已经完成的劳动的支付手段,但是这个已经完成的劳动的报酬,不是用这个劳动本身的已经转化为货币的价值产品(这个劳动本身所生产的价值的货币形式)来支付。这种情况要到第二年才会发生,那时,B的工人的报酬才用他自己前一年的已经转化为货币的价值产品来支付。
资本的周转期间越短,——从而它的再生产期间在一年内更新的间隔时间越短,——资本家原来以货币形式预付的可变资本部分就越迅速地转化为工人为补偿这个可变资本而创造的价值产品(此外,还包括剩余价值)的货币形式,资本家必须从他个人的基金中预付货币的时间就越短,他预付的资本,和一定的生产规模相比,就越少;在剩余价值率已定时,他在一年内榨取的剩余价值量也就相应地越大,因为他可以越是多次地用工人自己创造的价值产品的货币形式来不断重新购买工人,并且推动他的劳动。
在生产规模已定时,预付的可变货币资本(以及全部流动资本)的绝对量,按照周转期间缩短的比例而减少,年剩余价值率则按照这个比例而提高。在预付资本的量已定时,生产规模会随着再生产期间的缩短所造成的年剩余价值率的提高而扩大,因而,在剩余价值率已定时,一个周转期间内生产的剩余价值的绝对量,会随着年剩余价值率的这种提高而增加。总的说来,根据以上的研究可以得出:由于周转期间长短不同,在劳动剥削程度相等时,为了推动同量的生产流动资本和同量的劳动而必须预付的货币资本量是极不相同的。
第二,——这和第一点区别有联系,——B的工人和A的工人一样,也是用那个在他手中变成流通手段的可变资本,来支付他所购买的生活资料的费用的。例如,他不仅从市场上取走小麦,而且也用一个货币形式的等价物来补偿小麦。但是,和A的工人不同,B的工人用来支付并从市场上取走生活资料的货币,不是他在这一年内投入市场的价值产品的货币形式,因此,他虽然对生活资料的卖者提供货币,但是,没有提供任何可供后者用得到的货币购买的商品——不管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相反,A的工人却提供了商品。因此,在B的场合,从市场上取走了劳动力,取走了这种劳动力的生活资料,取走了B所使用的劳动资料形式的固定资本以及生产材料,而把货币等价物作为它们的补偿投入市场;但是,在一年内没有把任何产品投入市场,来补偿从市场上取走的生产资本的各种物质要素。如果我们设想一个社会不是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共产主义社会,那么首先,货币资本会完全消失,因而,货币资本所引起的交易上的伪装也会消失。问题就简单地归结为:社会必须预先计算好,能把多少劳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用在这样一些产业部门而不致受任何损害,这些部门,如铁路建设,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较长时间内不提供任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提供任何有用效果,但会从全年总生产中取走劳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相反,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的理智总是事后才起作用,因此可能并且必然会不断发生巨大的紊乱。
周转期间的长短,就它取决于真正的劳动期间,即完成可进入市场的产品所必要的期间而言,是以不同投资的各自物质生产条件为基础的。这些条件,在农业上,更多地具有生产的自然条件的性质,在制造业和绝大部分采掘业上,是随着生产过程本身的社会发展而变化的。
劳动期间的长短,就它以供应数量(产品作为商品通常投入市场的数量的多少)作为基础而言,具有习惯的性质。但是习惯本身也以生产规模作为物质基础,因此,只有在个别考察时才具有偶然性。
最后,周转期间的长短,就它取决于流通期间的长短而言,部分地要受到下列情况的限制: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出售的难易程度以及由此引起的把产品一部分投入较近或较远的市场的必要性。撇开需求量本身不说,价格的运动在这里起着主要的作用,因为在价格降低时,出售会有意识地受到限制,而生产会继续进行;反之,在价格提高时,生产和出售可以齐步前进,或者出售可以抢在前面。但是,由生产地点到销售市场的实际距离,必须看作是真正的物质基础。
第三,至于所使用的流动资本本身(可变流动资本和不变流动资本),由劳动期间的长短引起的周转期间的长短,会产生这种区别:在一年周转多次的场合,可变流动资本或不变流动资本的一个要素可以由它本身的产品来提供,例如煤炭生产,服装业等等。在不是这样的场合,就不能这样,至少在一年内不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