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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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的一部分只是生产出资本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到现在为止,工作日的这一部分被看作不变量,而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现有的经济发展阶段上,它实际上也是这样的。在这个必要劳动时间之外,工人还能劳动2小时、3小时、4小时、6小时等。剩余价值率和工作日的长度就取决于这个延长的量。如果说必要劳动时间是不变的,那么相反,整个工作日是可变的。现在假定有一个工作日,它的总长度以及它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是已定的。例如ac线a————————b————c代表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ab段代表10小时必要劳动,bc段代表2小时剩余劳动。现在,如果没有ac的进一步延长,或者说不依靠ac的进一步延长,怎样才能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呢?也就是说,这样才能延长剩余劳动呢?
必要劳动的缩短要与剩余劳动的延长相适应,或者说,工人实际上一直为自己耗费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要变成为资本家耗费的劳动时间。这里,改变的不是工作日的长度,而是工作日中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
另一方面,知道工作日的量和劳动力的价值,显然也就知道剩余劳动量本身。劳动力的价值,即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知道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也就知道工人劳动力的价值,知道工人劳动力的价值,也就知道他的必要劳动时间的量。从整个工作日中减去必要劳动时间,就得到剩余劳动的量。在这里,剩余劳动的延长,只是由于打破剩余劳动的正常界限,剩余劳动的范围的扩大,只是由于侵占了必要劳动时间的范围。虽然这种方法在工资的实际运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这里它应该被排除,因为我们假定,一切商品,包括劳动力在内,都是按其十足的价值买卖的。既然作了这样的假定,那么劳动力的生产或劳动力价值的再生产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就不能因为工人的工资低于他的劳动力的价值而减少,而只有当这个价值本身降低时才减少。在工作日长度已定的情况下,剩余劳动的延长必然是由于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而不是相反,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是由于剩余劳动的延长。
例如,一个鞋匠上衣一定的手段,在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内可以做一双皮靴。如果他要在同样的时间内做两双皮靴,他的劳动生产力就必须提高一倍。不改变他的劳动资料或他的方法,或不同时改变这二者,就不能把劳动生产力提高一倍。因此,他的劳动生产条件,也就是他的生产方式,从而劳动过程本身,必须发生革命。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在这里一般是指劳动过程中的这样一种变化,这种变化能缩短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需的劳动时间,从而使较小量的劳动获得生产较大量使用价值的能力。在研究我们上面考察的那种形式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时,我们曾假定生产方式是既定的。而现在,对于由必要劳动转化为剩余劳动而生产剩余价值来说,资本只是占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或者说现存形态的劳动过程,并且只延长它的持续时间,就绝对不够了。它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以提高劳动生产力,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来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缩短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要的工作日部分。
我把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绝对剩余价值;相反,我把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
要使劳动力的价值降低,生产力的提高必须扩展到这样一些产业部门,这些部门的产品决定劳动力的价值,就是说,它们或者属于日常生活资料的范围,或者能够代替这些生活资料。但是,商品的价值不仅取决于使商品取得最终形式的那种劳动的量,而且还取决于该商品的生产资料所包含的劳动量。例如皮靴的价值不仅取决于鞋匠的劳动,而且还取决于皮革、蜡、线等等的价值。因此,那些生产必要生活资料提供不变资本物质要素(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的产业部门中生产力的提高,以及它们的商品相应的便宜,也会降低劳动力的价值。相反,那些既不提供必要生活资料、也不为制造必要生活资料提供生产资料的生产部门中生产力的提高,并不会影响劳动力的价值。
变得便宜的商品当然只是相应地,即只是按照该商品在劳动力的再生产中所占的比例,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例如,衬衫是一种必要生活资料,但只是许多种必要生活资料中的一种。这种商品变得便宜只会减少工人购买衬衫的支出。但是必要生活资料的总和是由各种商品、各个特殊产业部门的产品构成的,每一种这样的商品的价值总是劳动力价值的一个相应部分。劳动力价值随着劳动力再生产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的减少而降低,这种必要劳动时间的全部缩短等于所有这些特殊生产部门中劳动时间缩短的总和。在这里我们把这个总结果看成好像是每个个别场合的直接结果和直接目的。当一个资本家提高劳动生产力来使例如衬衫便宜的时候,他决不是必然抱有相应地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减少必要劳动时间的目的;但是只要他最终促成这个结果,他也就促成一般剩余价值率的提高。必须把资本的一般的、必然的趋势同这种趋势的表现形式区别开来。
这里不考察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怎样表现为资本的外部运动,怎样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发生作用,从而怎样成为单个资本家意识中的动机。然而有一点一开始就很清楚:只有了解了资本的内在本性,才能对竞争进行科学的分析,正像只有认识了天体的实际的、但又直接感觉不到的运动的人,才能了解天体的表面运动一样。但是,为了理解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只根据已经得出的结果,要作如下的说明。
如果一个劳动小时用金量来表示是6便士或1/2先令,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就会生产出6先令的价值。假定在一定的劳动生产力的条件下,在这12个劳动小时内制造12件商品;每件商品用掉的生产资料、原料等的价值是6便士。在这种情况下,每件商品花费1先令,即6便士是生产资料的价值,6便士是加工时新加进的价值。现在假定有一个资本家使劳动生产力提高一倍,在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中不是生产12件这种商品,而是生产24件。在生产资料的价值不变的情况下,每件商品的价值就会降低到9便士,即6便士是生产资料的价值,3便士是最后的劳动新加进的价值。生产力虽然提高一倍,一个工作日仍然同从前一样只创造6先令新价值,不过这6先令新价值现在分散在增加了一倍的产品上。因此分摊在每件产品上的不是这个总价值的1/12,而只是1/24,不是6便士,而是6便士,也就是说,在生产资料转化为产品时,就每件产品来说,现在加到生产资料上的,不像从前那样是一个劳动小时,而是半个劳动小时。现在,这个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它的社会价值,就是说,这个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少于在社会平均条件下生产的大宗同类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每件商品平均花费1先令,或者说,代表2小时社会劳动;在生产方式发生变化以后,它只花费9便士,或者说,只包含1又1/2个劳动小时。但是商品的现实价值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就是说,它的现实价值不是用生产者在个别场合生产它所实际花费的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生产它所必需的社会劳动时间来计量。因此,如果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按1先令这个社会价值出售自己的商品,那么他的商品的售价就超出它的个别价值3便士,这样,他就实现了3便士的超额剩余价值。但是另一方面,对他来说,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现在表现为24件商品,而不是过去的12件商品。因此要卖掉一个工作日的产品,他就需要有加倍的销路或大一倍的市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的商品只有降低价格,才能获得较大的市场。因此,资本家要高于商品的个别价值但又低于它的社会价值来出售商品,例如一件商品卖10便士,这样,他从每件商品上仍然赚得1便士的超额剩余价值。对于资本家来说,剩余价值总会这样提高,不管他的商品是不是属于必要生活资料的范围,是不是参加劳动力的一般价值的决定。因此,即使撇开后面这种情况,每个资本家都抱有提高劳动生产力来使商品便宜的动机。
然而,甚至在这种场合,剩余价值生产的增加也是靠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和剩余劳动的相应延长。假定必要劳动时间是10小时,或者说,劳动力的日价值是5先令,剩余劳动是2小时,因而每日生产的剩余价值是1先令。但我们的资本家现在是生产24件商品,每件卖10便士,或者说,一共卖20先令。因为生产资料的价值等于12先令,所以14又2/5件商品只是补偿预付的不变资本。十二小时工作日表现为其余的9又3/5件商品。因为劳动力的价格=5先令,所以6件产品表现必要劳动时间,3又3/5件产品表现剩余劳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之比在社会平均条件下是5∶1,而现在是5∶3。用下列方法也可以得到同样结果。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的产品价值是20先令。其中12先令属于只是再现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因此,剩下的8先令是体现一个工作日的价值的货币表现。这个货币表现比同类社会平均劳动的货币表现要多,因为12小时的同类社会平均劳动只表现为6先令。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但是我们的资本家仍然和从前一样,只用5先令支付劳动力的日价值。因此工人现在要再生产这个价值,用不着像过去那样需要10小时,只要7又1/2小时就够了。这样,他的剩余劳动就增加了2又1/2小时,他生产的剩余价值就从1先令增加到3先令。可见,采用改良的生产方式的资本家,比同行业的其余资本家,可以在一个工作日中占有更大的部分作为剩余劳动。他个别地所做的,就是资本全体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时所做的。但是另一方面,当新的生产方式被普遍采用,因而比较便宜地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和它的社会价值之间的差额消失的时候,这个超额剩余价值也就消失。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规律,既会使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感觉到,他必须低于商品的社会价值来出售自己的商品,又会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迫使他的竞争者也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因此,只有当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扩展到同生产必要生活资料有关的生产部门,以致使属于必要生活资料范围、从而构成劳动力价值要素的商品便宜时,一般剩余价值率才会最终受到这一整个过程的影响。
商品的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劳动力的价值也是这样,因为它是由商品价值决定的。相反,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它随着生产力提高而提高,随着生产力降低而降低。在货币价值不变的情况下,一个十二小时社会平均工作日总是生产6先令的价值产品,而不管这个价值额如何分割为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和剩余价值。但是,如果由于生产力的提高,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从而劳动力的日价值,从5先令下降到3先令,那么剩余价值就从1先令增加到3先令。为了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从前需要10个劳动小时,现在只要6个劳动小时。有4个劳动小时空了出来,可以并入剩余劳动的范围。因此,提高劳动生产力来使商品便宜,并通过商品便宜来使工人本身便宜,是资本的内在的冲动和经常的趋势。
商品的绝对价值本身,是生产商品的资本家所不关心的。他关心的只是商品所包含的、在出售时实现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实现本身就包含着预付价值的补偿。因为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加和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成正比,而商品价值的降低和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成反比,也就是说,因为同一过程使商品便宜,并使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提高,所以就揭示了一个迷:为什么只是关心生产交换价值的资本家,总是力求降低商品的交换价值;这也就是政治经济学奠基人之一魁奈用来为难他的论敌、而后者至今还没有回答的那个矛盾。
可见,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通过发展劳动生产力来节约劳动,目的绝不是为了缩短工作日。它的目的只是为了缩短生产一定量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发展劳动生产力的目的,是为了缩短工人必须为自己劳动的工作日部分,以此来延长工人能够无偿地为资本家劳动的工作日的另一部分。在商品没有变便宜的情况下,究竟会在多大的程度上达到这个结果,我们在下面考察相对剩余价值各种特殊的生产方法时,就可以看到。

我们已经看到,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同一个资本雇用较多的工人,因而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并提供了较大量的商品的时候才开始的。人数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就生产方式本身来说,例如初期的工场手工业,除了同一资本同时雇用的工人较多而外,和行会手工业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行会师傅的作坊只是扩大了而已。
因此,起初只是量上的区别。我们已经看到,一定的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等于一个工人所提供的剩余价值乘以同时雇用的工人人数。工人人数本身丝毫不会改变剩余价值率或劳动力的剥削程度,而且,就商品价值的生产来说,劳动过程的任何质的变化,看来是没有关系的。这是由价值的性质得出来的。
不过,在一定限度内还是会发生变化。对象化为价值的劳动,是社会平均性质的劳动,也就是平均劳动力的表现。但是平均量始终只是作为同种的许多不同的个别量的平均数而存在。
即使劳动方式不变,同时使用较多的工人,也会在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上引起革命。容纳许多人做工的厂房、储藏原料等的仓库、供许多人同时使用或交替使用的容器、工具、器具等,总之,一部分生产资料,现在是在劳动过程中共同消费的。一方面,商品的交换价值,从而生产资料的交换价值,丝毫不会因为它们的使用价值得到某种更有效的利用而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的规模会增大。20个织布工人用20台织机劳动的房间,必然比一个独立织布者带两个帮工做工的房间大得多。但是,建造一座容纳20个人的作坊比建造10座各容纳两个人的作坊所耗费的劳动要少,因此大量积聚的并且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一般来说,不会和这些生产资料的规模及其效果成比例地增加。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转移到单个生产上去的价值组成部分所以比较小,部分是因为这些生产资料转移的总价值要同时分配在较大量的产品上,部分是因为这些生产资料加入生产过程的价值同分散的生产资料相比,绝对地说虽然较大,但从它们作用范围来看,相对地说却较小。因此,不变资本的价值组成部分降低了,而随着这部分价值的量的减少,商品的总价值也降低了。其结果和商品的生产资料的生产变得便宜时所产生的结果一样。生产资料使用方面的这种节约,只是由于许多人在劳动过程中共同消费它们。即使许多工人只是在空间上集合在一起,并不协同劳动,这种生产资料也不同于单干的独立劳动者或小业主的分散的并且相对地说花费大的生产资料,而取得了社会劳动的条件或劳动的社会条件这种性质。一部分劳动资料甚至在劳动过程本身取得这种性质以前,就已经取得这种社会性质。
生产资料的节约要从两方面去考察。一方面,它使商品便宜,从而使劳动力的价值下降。另一方面,它改变剩余价值同全部预付资本,也就是同资本的不变组成部分和可变组成部分的价值总额之间的比例。后一点要到本书第三册第一篇才来探讨,为了叙述上的联系,和这里有关的许多问题也留到该篇再谈。分析的进程要求把研究的对象这样割裂开来,而这种割裂也是符合资本主义生产的精神的。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劳动条件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与工人相对立,所以劳动条件的节约也表现为一种与工人无关、因而与提高工人的个人生产率的方法相脱离的特殊操作。
许多工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
一个骑兵连的进攻力量或一个步兵团的抵抗力量,与每个骑兵分散展开的进攻力量的总和或每个步兵分散展开的抵抗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同样,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例如举重、转绞车、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等)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在这里,结合劳动的效果要么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
且不说由于许多力量融合为一个总的力量而产生的新力量。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因此,12个人在一个144小时的共同工作日中提供的总产品,比12个单干的劳动者每人劳动12小时或者一个劳动者连续劳动12天所提供的产品要多得多。这是因为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
尽管许多人同时协同完成同一或同种工作,但是每个人的个人的个人劳动,作为总劳动的一部分,仍可以代表劳动过程本身的不同阶段。由于协作,劳动对象可以更快地通过这些阶段。例如瓦匠站成一排,把砖从脚手架的下面传到上面,虽然每个人都做同一件事情,但是这些单个操作构成一个总操作的连续部分,成为每块砖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通过的各个特殊阶段。因此,总体劳动者例如用24只手传砖,比单个劳动者每人都用两只手搬着砖上下脚手架要快。劳动对象在比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同样的空间。另一方面,例如,如果一座建筑物同时从各个方面动工兴建,尽管协助的人做的同一或同种工作,那也会发生劳动的结合。144小时的结合工作日可以在空间上从多方面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因为结合劳动者或总体劳动者前前后后都有眼睛和手,在一定程度上是全能的。这样,144小时结合工作日完成总产品,比只能比较单方面地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的、多少是单干的劳动者的12个十二小时工作日要快。产品的不同的空间部分同时成长。
我们所以着重指出,许多互相补充的劳动者做同一或同种工作,是因为这种最简单的共同劳动形式即使在最发达的协作形态中也起着重大作用。如果劳动过程是复杂的,只要有大量的人共同劳动,就可以把不同的操作分给不同的人,因而可以同时进行这些操作,这样,就可以缩短制造总产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
在许多生产部门都有紧急时期,即由劳动过程的性质本身所决定的一定时期,在这些时期内必须取得一定的劳动成果。短促的劳动期限可以由在紧要关头投入生产场所的巨大的劳动量来补偿。在这里,能否不失时机地获得成果,取决于是否同时使用许多结合的工作日,成效的大小取决于劳动者人数的多少;但是这种人数总比在同样长的时间内为达到同样效果所需要的单干劳动者的人数要少。由于缺少这样的协助,美国西部每年都要损失大量粮食,而在英国的统治已经破坏了旧的公社的东印度地区,每年都要损失大量棉花。
一方面,协助可以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因此,某些劳动过程由于劳动对象空间上的联系就需要协助;例如排水、筑堤、灌溉、开凿运河、修筑道路、铺设铁路等等。另一方面,协作可以与生产规模相比相对地在空间上缩小生产领域。在劳动的作用范围扩大的同时劳动空间范围的这种缩小,会节约非生产费用,这种缩小是由劳动者集结、不同劳动过程的靠拢和生产资料的积聚造成的。
和同样数量的单个的工人工作日的总和比较起来,结合工作日可以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因而可以减少生产一定效用所必要的劳动时间。不论在一定的情况下结合工作日怎样达到生产力的这种提高:是由于提高劳动的机械力,是由于扩大这种力量在空间上的作用范围内,是由于与生产规模相比相对地在空间上缩小生产场所,是由于在紧急时期短时间内动用大量劳动,是由于激发个人的竞争心和集中他们的精力,是由于使许多人的同种作业具有连续性和多面性,是由于同时进行不同的操作,是由于共同使用生产资料而达到节约,是由于使个人劳动具有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在所有这些情形下,结合工作日的特殊生产力都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是由协作本身产生的。劳动者在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按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
既然劳动者不在一起就不能直接地共同工作,既然劳动者集结在一定的空间是他们进行协作的条件,那么,同一个资本,同一个资本家,如果不同时使用雇佣工人,也就是同时购买他们的劳动力,雇佣工人就不能进行协作。因此,协作工人的人数或协作的规模,首先取决于单个资本家能支付多大资本量来购买劳动力,也就是取决于每一个资本家在多大规模上拥有供许多工人用的生活资料。
可变资本的情形是这样,不变资本的情形也是这样。因此。较大量的生产资料积聚在单个资本家手中,是雇佣工人进行协助的物质条件,而且协助的范围或生产的购买取决于这种积聚的程度。
起初,为了有足够的同时被剥削的工人人数,从而有足够的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数量,以便使雇主本身摆脱体力劳动,由小业主变成资本家,从而使资本关系在形式上建立起来,需要有一定的最低限额的单个资本。现在,这个最低限额又表现为使许多分散的和互不依赖的单个劳动过程转化为一个结合的社会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
同样,起初资本指挥劳动只是表现为这样一个事实的形式上的结果:工人不是为自己劳动,而是为资本家,因而是在资本家的支配下劳动。随着许多雇用工人的协作,资本的指挥发展成为为劳动过程本身的进行所必要的条件,成为实际的生产条件。现在,在生产场所不能缺少资本家的命令,就像在战场上不能缺少将军的命令一样。
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还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一旦从属于资本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这种管理、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这种管理的职能作为资本特殊职能取得了特殊的性质。
首先,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动机和决定目的,是资本尽可能多地自行增殖,也就是尽可能多地生产剩余价值,因而也就是资本家尽可能多地剥削劳动力。随着同时雇佣的工人人数的增加,他们的反抗也加剧了,因此资本为压制这种反抗所施加的压力也必然增加。资本家的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一种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因而也是由剥削者和他所剥削的原料之间不可避免的对抗决定的。同样,随着作为他人的财产而同雇佣工人相对立的生产资料的规模的增大,对这些生产资料的合理使用进行监督的必要性也增加了。其次,雇佣工人的协助只是资本同时使用他们的结果。他们的职能上的联系和他们作为生产总体所形成的统一,存在于他们之外,存在于把他们集合和联结在一起的资本中。因此,他们的劳动的联系,在观念上作为资本家的计划,在实践中作为资本家的权威,作为他人意志——他们的活动必须服从这个意志的目的——的权力,而和他们相对立。
因此,如果说资本主义的管理就其内容来说是二重的,——因为它所管理的生产过程本身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制造产品的社会劳动过程,另一方面是资本的价值增殖过程,——那么,资本主义的管理就其形式来说是专制的。随着大规模协助的发展,这种专制也发展了自己特有的形式。正如起初当资本家的资本一达到开始真正的资本主义生产所需要的最低限额时,他便摆脱体力劳动一样,现在他把直接和经常监督单个工人和工人小组的职能交给了特种的雇佣工人。正如军队需要军官和士兵一样,在同一资本指挥下共同工作的大量工人也需要工业上的军官(经理)和军士(监工),在劳动过程中以资本的名义进行指挥。监督工作固定为他们的专职。政治经济学家在拿独立的农民或独立的手工业者的生产方式同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种植园经济作比较时,把这种监督工作算作非生产费用。相反地,他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却把从共同的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的管理职能,同从这一过程的资本主义的、从而对抗性质产生的管理职能混为一谈。资本家所以是资本家,并不是因为他是工业的管理者,相反,他所以成为工业的司令官,因为他是资本家。工业上的最高权力成了资本家的属性,正像在封建时代,战争中和法庭裁判中的最高权力是地产的属性一样。
只要工人作为劳动力的出卖者和资本家进行交易,他就是自己劳动力的所有者,他只能出卖他所占有的东西,出卖他个人的、单个的劳动力。这种关系,决不因为资本家购买的不是1个劳动力而是100个劳动力,或者说,他不是和1个工人而是和100个互不相干的工人签订合同,而有所变化。资本家无须让这100个工人协助就能使用他们。因此,他支付的是100个独立的劳动力的价值,而不是100个结合劳动力的价值。工人作为独立的人是单个的人,他们和同一资本发生关系,但是彼此不发生关系。他们的协助是在劳动过程中才开始的,但是在劳动过程中他们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了。他们一进入劳动过程,便并入资本。作为协助的人,作为一个工作机体的肢体,他们本身只不过是资本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因此,工人作为社会工人所发挥的生产力,是资本的生产力。只要把工人置于一定的条件下,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就无须支付报酬而发挥出来,而资本正是把工人置于这样的条件之下的。因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另一方面,又因为工人在他的劳动本身属于资本以前不能发挥这种生产力、所以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好象是资本天然具有的生产力,是资本内在的生产力。
在人类文化初期,在狩猎民族中,或者例如这印度公社的农业中,我们所看到的那种在劳动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协作,一方面以生产条件的公有制为基础,另一方面,正像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一样,以个人尚未脱离氏族或公社的脐带这一事实为基础。这两点使得这种协助不同于资本主义协作。在古代世界、中世纪和现代的殖民地偶尔采用的大规模协助,以直接的统治关系和从属关系为基础,大多数以奴隶制为基础。相反,资本主义的协助形式一开始就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给资本的自由雇佣工人为前提。不过,历史地说,资本主义的协助形式是同农民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不管是否具有行会形式)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对农民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来说,资本主义协作不是表现为协作的一个特殊的历史形式,而协作本身倒是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固有的并表示其特征的历史形式。
正如协作发挥的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一样,协作本身表现为同单个的独立劳动者或小业主的生产过程相对立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有形式。这是实际的劳动过程由于隶属于资本而经受的第一个变化。这种变化是自然发生的。这一变化的前提,即在同一个劳动过程中同时雇用较大量的雇佣工人,构成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这个起点是和资本本身的存在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表现为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过程的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劳动过程的这种社会形式表现为资本通过提高劳动过程的生产力来更有利地剥削劳动过程的一种方法。
上面所考察的简单形态的协作,是同规模较大的生产结合在一起的,但是并不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特殊发展时代的固定的特殊形式。它至多不过在仍然保持手工业性质相适应的、仅仅由于同时使用的工人数量和所积聚的生产资料的规模才和农民经济有本质区别的大农业中,近似地表现出来。简单协作在那些大规模运用资本而分工或机器还不起重大作用的生产部门,始终是占统治的形式。
虽然协作的简单形态本身表现为同它的更发展的形式并存的一种特殊形式,协作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
1.工场手工业的二重起源
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在工场手工业上取得了自己的典型形态。这种协作,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殊形式,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占居统治地位。这个时期大约从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最后30多年。
工场手工业是以两种方式产生的。
一种方式是: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工人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联合在一个工场里,产品必须经过这些工人之手才能最后制成。例如,马车过去是很多独立手工业者,如马车匠、马具匠、裁缝、钳工、铜匠、旋工、饰绦匠、玻璃匠、彩画匠、油漆匠、描金匠、等劳动的总产品。马车工场手工业把所有这些不同的手工业者联合这一个工场内,他们在那里协力地同时进行劳动。当然,一辆马车在制成以前是不能描金的。但是,如果同时制造许多辆马车,那么,当一部分马车还处在生产过程的较早阶段的时候,另一部分马车就可以不断地描金。到此为止,我们的立足点还是简单协作,它在人和物方面的材料都是现成的。但是很快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专门从事马车制造的裁缝、钳工、铜匠等等,逐渐地失去了全面地从事原有手工业的习惯和能力。另一方面,他们的片面活动现在取得了一种最适合于狭隘活动范围的形式。起初,马车工场手工业是作为独立手工业的结合出现的。以后,马车生产逐渐地分成了各种特殊的操作,其中每一种操作都形成为一个工人的专门职能,全部操作由这些局部工人联合体来完成。同样,织物工场手工业以及一系列其他工场手工业,也是由不同的手工业在同一个资本的指挥下结合起来而产生的。
但是,工场手工业也以相反的方式产生。许多从事同一个或同一类工作(例如造纸、铸字或制针)的手工业者,同时在同一个工场里为同一个资本所雇用。这是最简单形式的协作。每个这样的手工业者(可能带一两个帮工)都制造整个商品,因而顺序地完成制造这一商品所需要的各种操作。他仍然按照原有的手工业方式进行劳动。但是外部情况很快促使人们按照另一种方式来利用集中在同一个场所的工人和他们同时进行的劳动。例如,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大量完成的商品这种情况,就是如此。于是劳动有了分工。各种操作不再由同一个手工业者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完成,而是分离开来,孤立起来,在空间上并列在一起,每一种操作分配给一个手工业者,全部操作由协作工人同时进行。这种偶然的分工一再重复,显示出它特有的优越性,并渐渐地固定为系统的分工。商品从一个要完成许多种操作的独立手工业者的个人产品,变成了不断地只完成同一种局部操作的各个手工业者的联合体的社会产品。一个德国的行会造纸匠要依次完成的、互相连接的那些操作,在荷兰的造纸手工业工场里独立化为许多协作工人同时进行的局部操作。
可见,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方式,它由手工业形成的方式,是二重的。一方面,它以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结合为出发点,这些手工业非独立化会片面化到了这种程度,以致它们在同一个商品的生产过程中成为只是互相补充的局部操作。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以同种手工业者的协作为出发点,它把这种个人手工业分成各种不同的特殊操作,使之孤立,并且独立化到这种程度,以致每一种操作成为特殊工人的专门职能。因此,一方面工场手工业在生产过程中引进了分工,或者进一步发展了分工,另一方面它又把过去分开的手工业结合在一起。但是不管它的特殊的出发点如何,它的最终形态总是一样的:一个以人为器官的生产机构。
为了正确地理解工场手工业的分工,重要的是把握住下列各点。首先,在这里生产过程分解为各个特殊阶段是同手工业活动分成各种不同的局部操作完全一致的。不管操作是复杂还是简单,它仍然是手工业性质的,因而仍然取决于每个工人使用工具时的力量、熟练、速度和准确。手工业仍旧是基础。这种狭隘的技术基础使生产过程得不到真正科学的分解,因为产品所经过的每一个局部过程都必须作为局部的手工业劳动来完成。正因为手工业的熟练仍旧是生产过程的基础,所以每一个工人都只适合于从事一种局部职能,他的劳动力转化为终身从事这种局部职能的器官。最后,这种分工是一种特殊的协作,它的许多优越性都是由协作的一般性质产生的,而不是由协作的这种特殊形式产生的。
1、局部工人及其工具
如果我们进行更仔细的考察,那么首先就可以清楚地看到,终生从事同一种简单操作的工人,把自己的整个身体转化为这种操作的自动的片面的器官,因而他花费在这一操作上的时间,比循序地进行整个系列的操作的手工业者要少。但是,构成工场手工业活机构的结合总体工人,完全是由这些片面的局部工人组成的。因此,与独立的手工业比较,在较短时间内能生产出较多的东西,或者说,劳动生产力提高了。在局部劳动独立化为一个人的专门职能之后,局部劳动的方法也就完善起来。经常重复做同一种有限的动作,并把注意力集中在这种有限的动作上,就能够从经验中学会消耗最少的力量达到预期的效果。又因为总是有好几代工人同时在一起生活,在同一些手工工场内共同劳动,所以,这样获得的技术上的诀窍就能巩固、积累并迅速地传下去。
工场手工业在工场内部把社会上现存的各种手工业的自然分立再生产出来,并系统地把它发展到极端,从而在实际上生产出局部工人的技艺。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把局部劳动转化为一个人的终生职业,符合以前社会的如下倾向:使手工业变成世袭职业,使它固定为种性,或当一定历史条件产生与种性制度相矛盾的个人变化时,使它硬化为行会。种姓和行会由以产生的自然规律,就是调节动植物分化为种和亚种的那个自然规律。不同的只是,种姓的世袭性和行会的排他性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当作社会法令来颁布。
正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一代积累下来的特殊熟练,才使印度人具有蜘蛛一样的技艺。但是同大多数工场手工业的工人相比,这样一个印度织工从事的是复杂的劳动。
劳动生产率不仅取决于劳动者的技艺,而且也取决于他的工具的完善程度。同类的工具,例如切削工具、钻具、凿具和锤具等,用于不同的劳动过程,而同一种工具在同一劳动过程中又用于不同的操作。但是,一旦劳动过程的不同操作彼此分离,并且每一种局部操作在局部工人手中获得最合适的因而是专门的形式,过去用于不同目的的工具就必然要发生变化。工具形式变化的方向,是根据从工具原来形式带来的特殊困难中得出的经验决定的。劳动工具的分化和劳动工具的专门化,是工场手工业的特征,前者使同类的工具获得了适合于每种特殊用途的特殊的固定形式,后者使每种这样的特殊的工具只有在专门的局部工人的手中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工场手工业时期通过劳动工具适合于局部工人的专门的特殊职能,使劳动工具简化、改进和多样化。这样,工场手工业时期也就同时创造了机器的物质条件之一,因为机器就是由许多简单工具结合而成的。
局部工人及其构成工场手工业的简单要素。现在我们来考察工场手工业的全貌。
3、工场手工业的两种基本形式——混成的
工场手工业和有机的工场手工业
工场手工业的组织有两种基本形式。这两种形式虽然有时交错在一起,但仍然是两个本质上不同的类别,而且特别在工场手工业后来转化为使用机器的大工业时,起着完全不同的作用。这种二重性起源于制品本身的性质。制品或者是由各个独立的局部产品纯粹机械地组合而成,或者是依次经过一系列互相关联的过程和操作而取得完成的形态。
工场手工业时期所特有的机器始终是由许多局部工人结合成的总体工人本身。一种商品的生产者顺序完成的、在其全部劳动过程中交织在一起的各种操作,向商品生产者提出各种不同的要求。在一种操作中,他必须使出较大的体力;在另一种操作中,他必须比较灵巧;在第三种操作中,他必须更加集中注意力,等等;而同一个人不可能在相同的程度上具备所有这些素质。在各种操作分离、独立和孤立之后,工人就按照他们的特长分开、分类和分组。如果说工人的天赋特性是分工赖以生长的基础,那么工场手工业一经建立,就会使生来只适宜于从事片面的特殊职能的劳动力得到发展起来。现在总体工人具备了技艺程度相同的一切生产素质,同时能最经济地使用它们,因为他使自己的所有器官个体化而成为特殊的工人或工人小组,各自担任一种专门的职能。局部工人作为总体工人的一个肢体,他的片面性甚至缺陷就成了他的优点。从事片面职能的习惯,使他转化为本能地准确地起作用的器官,而总机构的联系迫使他以机器部件的规则性发生作用。
因为总体工人的各种职能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复杂,有的比较低级,有的比较高级,因此他的器官,即各个劳动力,需要极不相同的教育程度,从而具有极不相同的价值。因此,工场手工业发展了劳动力的等级制度,与此相适应的是工资的等级制度。
与等级制度的阶梯相并列,工人简单地分为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对后者说来完全不需要学习费用,而对前者说来,由于职能的简化,学习费用比手工业者要低。在这两种场合,劳动力的价值都降低了。但也有例外,当劳动过程的分解产生了一些在手工业生产中根本没有过的,或者不是在同样大的范围内有过的新的综合的职能时,就是如此。由学习费用的消失或减少所引起的劳动力的相对贬值,直接包含着资本的更大的增殖,因为凡是缩短劳动力再生产所必要的时间的事情,都会扩大剩余劳动的领域。
4、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
单就劳动本身来说,可以把社会生产分为农业、工业等大类,叫做一般的分工;把这些生产大类分为种和亚种,叫做特殊的分工;把工场内部的分工,叫做个别的分工。
社会内部的分工以及个人被相应地限制在特殊职业范围内的现象,同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一样,是从相反的两个起点发展起来的。在家庭内部,随后在氏族内部,由于性别和年龄的差别,也就是在纯生理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种自然的分工。在文化的初期,以独立资格互相接触的不是个人,而是家庭、氏族等等。不同的共同体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因此,它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这种自然的差别,在共同体互相接触时引起了产品的互相交换,从而使这些产品逐渐转化为商品。交换没有造成生产领域之间的差别,而是使不同的生产领域发生关系,从而使它们转化为社会总生产的多少互相依赖的部门。在这里,社会分工是由原来不同而又互不依赖的生产领域之间的交换产生的。而在那里,在以生理分工为起点的地方,直接互相联系的整体的各个特殊器官互相分开和分离,——这个分离过程的主要推动力是同其他共同体交换商品,——并且独立起来,以致不同的劳动的联系是以产品作为商品的交换为中介的。在一种场合,原来独立的东西丧失了独立,在另一种场合,原来非独立的东西获得了独立。
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中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
因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前提,所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要求社会内部的分工已经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相反地,工场手工业分工又会发生反作用,发展并增加社会分工。随着劳动工具的分化,生产这些工具的行业也日益分化。一旦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扩展到这样一种行业,即到目前为止作为主要行业或辅助行业和其他行业联系在一起、并由同一生产者经营的行业,分离和互相独立的现象就会立即发生。一旦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扩展到某种商品的一个特殊的生产阶段,该商品的各个生产阶段就转化为各种独立的行业。
社会内部的分工和工场内部的分工,尽管有许多相似点和联系,但二者不仅有程度上的差别,而且有本质的区别。在一种内在联系把不同的生产部门连结起来的场合,这种相似点无可争辩地表现得最为明显。
整个社会内的分工,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中介,是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而工场手工业分工却完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创造。
5、工工场手工业的资本主义性质
数量较多的工人受同一资本指挥,既是一般协作的自然起点,也是工场手工业的自然起点。反过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又使所使用的工人人数的增加成为技术上的必要。现在,单个资本家所必需使用的最低限额的工人人数,要由现有的分工来决定。另一方面,要得到进一步分工的利益,就必须进一步增加工人人数,而且只能按倍数来增加。但是随着资本的可变组成部分的增加,资本的不变组成部分也必须增加。由于分工,劳动生产力提高了,一定劳动量在一定时间内消耗的原料数量也就业按比例增大。因此,单个资本家手中的资本最低限额越来越增大,或者说,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越来越多地转化为资本,这是由工场手工业的技术性质产生的一个规律。
在工场手工业中,也和在简单协作中一样,执行职能的劳动体是资本的存在形式。由许多单个的局部工人组成的社会生产机构是属于资本家的。因此,由各种劳动的结合所产生的生产力也就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真正的工场手工业不仅使以前独立的工人服从资本的指挥和纪律,而且还在工人自己中间造成了等级的划分。简单协作大体上没有改变个人的劳动方式,而工场手工业却使它彻底地发生了革命,从根本上侵袭了个人的劳动力。起初,工人因为没有生产商品的物质资料,把劳动力卖给资本,现在,他个人的劳动力不卖给资本,就得不到利用。它只有在一种联系中才能发挥作用,这种联系只有在它出卖以后,在资本家的工场中才存在。工场手工业工人按其自然的性质没有能力做一件独立的工作,他只能作为资本家工场的附属物进行生产活动。正象耶和华的选民的额上写着他们是耶和华的财产一样,分工在工场手工业工人的身上打上了他们是资本的财产的烙印。
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一个产物,就是物质生产过程的智力作为别人的财产和统治工人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这个分离过程在简单协作中开始,在工场手工业中得到发展,在大工业中完成。在简单协作中,资本家在单个工人面前代表社会劳动体的统一和意志,工场手工业使工人畸形发展,变成局部工人,大工业则把科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能力与劳动分离开来,并迫使它为资本服务。
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或工场手工业,最初是自发地形成的。一旦它得到一定的巩固和扩展,它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有意识的、有计划的和系统的形式。这种形式的变化,除了在次要事情上的变化以外,始终只是由于劳动工具的革命。
工场手工业分工通过手工业活动的分解,劳动工具的专门化,局部工人的形成以及局部工人在一个总机构中的分组和结合,造成了社会生产过程的质的划分和量的比例,从而创立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这样就同时发展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工场手工业分工作为社会生产过程的特殊的资本主义形式,——它在当时的基础上只能在资本主义的形式中发展起来,——只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即靠牺牲工人来加强资本(人们把它叫做社会财富,“国民财富”等等)自行增殖的一种特殊方法。工场手工业分工不仅只是为资本家而不是为工人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而且靠使各个工人畸形化来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它生产了资本统治劳动的新条件。因此,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另一方面,它又是文明的、精巧的剥削手段。
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是在工场手工业时期才产生的,它只是从工场手工业分工的观点来考察社会分工,把社会分工看成是用同量劳动生产更多的商品,从而使商品便宜和加速资本积累的手段。同这种着重量和交换价值的观点截然相反,古典古代的著作家只注重质和使用价值。由于社会生产部门的分离,商品就制造得更好,人的不同志趣和才能为自己选择到适宜的活动范围,如果没有限制,在任何地方都作不出重要的事情。因此,产品和生产者由于分工而得到改善。他们偶尔也提到产品数量的增加,但他们指的只是使用价值的更加丰富。他们根本没有想到交换价值,想到使商品便宜的问题。
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即在工场手工业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形式的时期,工场手工业所特有的倾向的充分实现遇到了多方面的障碍。虽然工场手工业,如我们看到的,除了把工人分成等级以外,还把工人简单地分为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但是,由于熟练工人占压倒优势,非熟练工人人数仍然极其有限。因为手工业的熟练仍然是工场手工业的基础,同时在工场手工业中执行职能的总机构没有任何不依赖工人本身的客观骨骼,所以资本不得不经常同工人的不服从行为作斗争。
工场手工业分工的这一产物,又生产出机器。机器使手工业的活动不再成为社会生产的支配原则。因此,一方面,工人终生固定从事某种局部职能的技术基础被消除了。另一方面,这个原则加于资本统治身上的限制也消失了。
器 和 大 工 业
1、机器的发展
机器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手段。
生产方式的变革,在工场手工业中以劳动力为起点,在大工业中以劳动资料为起点。因此,首先应该研究,劳动资料如何从工具转化为机器,或者说,机器和手工业工具具有什么区别。这里只能谈谈显著的一般的特征,因为社会史上的各个时代,正如地球史上的各个时代一样,是不能划出抽象的严格的界限的。
所有发达的机器都由三个本质上不同的部分组成:发动机,传动机构,工具机或工作机。机器的这一部分——工具机,是18世纪工业革命的起点。在今天,每当手工业或工场手工业生产过渡到机器生产时,工具机也还是起点。
一个工业部门生产方式的变革,会引起其他部门生产方式的变革。但是,工农业生产方式的革命,尤其使社会生产过程的一般条件即交通手段的革命成为必要。
因此,大工业必须掌握它特有的生产资料,即机器本身,必须用机器来生产机器。这样,大工业才建立起与自己相适应的技术基础,才得以自立。
劳动资料取得机器这种物质存在方式,要求以自然力来代替人力,以自觉应用自然科学来代替经验中得出的成规。在工场手工业中,社会劳动过程的组织纯粹是主观的,是局部工人的结合;在机器体系中,大工业具有完全客观的生产有机体,这个有机体作为现成的物质生产条件出现在工人面前。在简单协作中,甚至在因分工而专业化的协作中,社会化的工人排挤单个的工人还多少是偶然的现象。而机器,除了下面要谈的少数例外,则只有通过直接社会化的或共同的劳动才发生作用。因此,劳动过程的协作性质,现在成了劳动资料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技术上的必要了。
2、机器的价值向产品的转移
我们已经知道,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它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因此,如果说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点是一目了然的,那么生产力的这种提高并不是靠在另一方面的劳动消耗换来的,这一点却决不是同样一目了然的。像不变资本的任何其他组成部分一样,机器不创造价值,但它把自身的价值转移到由它的服务所生产的产品上。
首先应当指出,机器总是全部地进入劳动过程,始终只是部分地进入价值增殖过程。它加进的价值,决不会大于它由于磨损而平均丧失的价值。因此,机器的价值和机器定期转给产品的价值部分,有很大的差别。作为价值形成要素的机器和作为产品形成要素的机器,有很大的差别。同一机器在同一劳动过程中反复使用的时期越长,这种差别就越大。诚然,我们已经知道,每一种真正的劳动资料或生产工具,总是全部地进入劳动过程,始终只是按照它每天平均的损耗而部分地进入价值增殖过程。机器的生产作用范围越是比工具大,它的无偿服务的范围也就越是比工具大。只是在大工业中,人才学会让自己过去的、已经对象化的劳动的产品大规模地、象自然力那样无偿地发生作用。
如果只把机器看作使产品便宜的手段,那么使用机器的界限就在于:生产机器所费的劳动要少于使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可是对资本家说来,这个界限表现得更为狭窄。因为资本支付的不是所使用的劳动,而是所使用的劳动力的价值,所以,对资本说来,只有在机器的价值和它所代替的劳动力的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情况下,才会使用机器。
3、机器生产对工人的直接影响
前面已经指出,大工业的起点是劳动资料的革命,而经过变革的劳动资料,在工厂的有组织的机器体系中获得了最发达的形态。在研究人身材料怎样合并到这个客观机体之前,让我们先来考察一下这种革命对工人本身的某些影响。
(a)    资本对补充劳动力的占有。
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
就机器使肌肉力成为多余的东西来说,机器成了一种使用没有肌肉力或身体发育不成熟而四肢比较灵活的工人的手段。因此,资本主义使用机器的第一个口号是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这样一来,这种代替劳动和工人的有力手段,就立即变成了这样一种手段,它使工人家庭全体成员不分男女老少都受资本的直接统治,从而使雇佣工人人数增加。
机器把工人家庭的全体成员都抛到劳动市场上,就把男劳动力的价值分到他全家人身上了。因此,机器使男劳动力贬值了。因此,机器从一开始,在增加人身剥削材料,即扩大资本固有的剥削领域的同时,也提高了剥削程度。
机器还从根本上使资本关系的形式上的中介,即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契约发生了革命。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第一个前提是资本家和工人作为自由人,作为独立的商品占有者而互相对立:一方是货币和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另一方是劳动力的占有者。
机器使儿童和妇女以压倒的多数加入结合劳动人员中,终于打破了男工在工场手工业时期还进行的对资本家专制的反抗。
(b)   工作日的延长
如果说机器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即缩短生产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最有力的手段,那么,它作为资本的承担者,首先在它直接占领的工业中,成了把工作日延长到超过一切自然界限的最有力的手段。一方面,它创造了新条件,使资本能够任意发展自己这种一贯的倾向,另一方面,它创造了新动机,使资本增强了对别人劳动的贪欲。
首先,在机器上,劳动资料的运动和活动离开工人而独立了。劳动资料本身成为一种工业上的永动机,如果它不是在自己的助手——人的身上遇到一定的自然界限,即人的身体的虚弱和人的意志,它就会不停顿地进行生产。因此,劳动资料作为资本——而且作为资本,自动机在资本家身上获得了意识和意志——就受这样一种欲望的激励,即力图把有反抗性但又有弹性的人的自然界限的反抗压到最低限度。而且,由于在机器上劳动看来很容易,由于妇女和儿童比较温顺驯服,这种反抗无疑减少了。
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不仅由于它直接地使劳动力贬值,使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商品便宜,从而间接地使劳动力便宜,而且还由于它在最初偶而被采用时,会把机器占有者使用的劳动转化为高效率的劳动,把机器产品的社会价值提高到它的个别价值以上,从而使资本家能够用日产品中较小的价值部分来补偿劳动力的日价值。因此,在机器生产还处于垄断状况的这个过渡时期,利润特别高,而资本家也就企图尽量延长工作日来彻底利用这个“初恋时期”。高额的利润激起对更多利润的贪欲。
随着机器在同一个生产部门内普遍应用,机器产品的社会价值就降低到它的个别价值水平,于是下面这个规律就会发生作用:剩余价值不是来源于资本家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力,而是相反地来源于资本家雇来使用机器的劳动力。剩余价值只是来源于资本的可变部分,而且我们已经知道,剩余价值量取决于两个因素,即剩余价值率和同时使用的工人人数。在工作日的长度已定时,剩余价值率取决于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比例。同时使用的工人人数则取决于资本的可变部分和不变部分的比例。现在很明显,不管机器生产怎样靠减少必要劳动来提高劳动生产力,而以此扩大剩余劳动,它只有减少一定资本所使用的工人人数,才能产生这样的结果。机器生产使以前的可变资本的一部分,也就是曾转变为活劳动力的资本的一部分,转化为机器,即转化为不生产剩余价值的不变资本。可见,利用机器生产剩余价值包含着一个内在的矛盾:在一定量资本所提供的剩余价值的两个因素中,机器要提高一个因素,要提高剩余价值率,就只有减少另一个因素,减少工人人数。一旦机器生产的商品的价值随着机器在一个工业部门普遍应用而成为所有同类商品的起调节作用的社会价值,这个内在的矛盾就会表现出来;但正是这种资本没有意识到的矛盾又重新推动资本拼命延长工作日,以便不仅增加相对剩余劳动,而且增加绝对剩余劳动,来弥补被剥削工人人数的相对减少。
因此,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一方面创造了无限度地延长工作日的新的强大动机,并且使劳动方式本身和社会劳动体的性质发生这样的变革,以致打破对这种趋势的抵抗,另一方面,部分地由于使资本过去无法染指的那些工人阶层受资本的支配,部分地由于使那些被机器排挤的工人游离出来,制造了过剩的劳动人口,这些人不得不听命于资本强加给他们的规律。由此产生了近代工业史上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即机器消灭了工作日的一切道德界限和自然界限。由此产生了一种经济学上的悖论,即缩短劳动时间的最有力的手段,竟变为把工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生活时间转化为受资本支配的增殖资本价值的劳动时间的最可靠的手段。
(c)    劳动的强化
资本手中的机器所造成的工作日的无限度的延长,使社会的生命根源受到威胁,结果象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引起了社会的反应,从而产生了受法律限制的正常工作日。在正常工作日的基础上,我们前面已经看到的劳动强化现象,就获得了决定性的重要意义。在分析绝对剩余价值时,首先涉及的是劳动的外延量,而劳动的强度则是假定不变的。现在我们要考察外延量怎样转变为内含量或强度。
不言而喻,随着机器的进步和机器工人这一特殊类别工人的经验积累,劳动的速度,从而劳动的强度,也会自然增加。例如,英国在半个世纪内,工作日的延长同工厂劳动强度的增加一直是同时并进的。但是很明显,如果一种劳动不是一时的发作,而是日复一日有规律地划一地反复进行的情况下,必定会出现这样一个时刻,这时工作日的延长和劳动的强化会互相排斥,以致要延长工作日就只有降低劳动强度,或者反过来,要提高劳动强度就只有缩短工作日。自从工人阶级不断增长的反抗迫使国家强制缩短劳动时间,并且首先为真正的工厂强行规定正常工作日以来,也就是说,自从剩余价值的生产永远不能通过延长工作日来增加以来,资本就竭尽全力一心一意加快发展机器体系来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同时,相对剩余价值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一般地说,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方法是:提高劳动生产力,使工人能够在同样的时间内以同样的劳动消耗生产出更多的东西。同样的劳动时间加在总产品上的价值,仍然和以前同样多,虽然这个不变的交换价值现在表现为较多的使用价值,从而使单个商品的价值下降。但是,一旦强制缩短工作日,情况就不同了。强制缩短工作日,大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条件的节约,同时迫使工人在同样的时间内增加劳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力的紧张程度,更紧密地填满劳动时间的空隙,也就是说,使劳动凝缩到只有在缩短了的工作日中才能达到的程度。这种压缩在一定时间内的较大量的劳动,现在是算作较大的劳动量,而实际上也是如此。
现在要问,劳动是怎样强化的呢?
缩短工作日,这种起初创造了使劳动凝缩的主观条件,也就是使工人有可能在一定时间内付出更多力量的办法,一旦由法律强制实行,资本手中的机器就成为一种客观的和系统地利用的手段,用来在同一时间内榨取更多的劳动。这是通过两种方法达到的:一种是提高机器的速度,另一种是扩大同一个工人看管的机器数量,即扩大工人的劳动范围。
毫无疑问,当法律使资本永远不能延长工作日时,资本就力图不断提高劳动强度来补偿,并且把机器的每一改进变成加紧吮吸劳动力的手段,资本的这种趋势很快又必定达到一个转折点,使劳动时间不可避免地再一次缩短。
9、工厂立法(卫生条款和教育条款)。
它在英国的普遍实行
工厂立法是社会对其生产过程自发形态的第一次有意识、有计划的反作用。
为了迫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最起码的清洁卫生设施,必须由国家颁布强制性的法律。还有什么比这一点更能清楚地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呢?
尽管工厂法的教育条款整个说来是不足道的,但还是把初等教育宣布为劳动的强制性条件。这一条款的成就第一次证明了智育和体育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可能性,从而也证明了体力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的可能性。工厂视察员从教师的证词中就发现:虽然工厂儿童上课的时间要比正规的日校学生少一半,但学到的东西一样多,而且往往更多。
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