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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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台湾与大陆的关系
台湾自古属于中国。台湾由台湾本岛及兰屿(红头屿)、绿岛(火烧岛)、琉球屿、龟山屿、彭佳屿、钓鱼岛、黄尾屿等21个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64个岛屿组成。目前台湾当局实际控制的地区还有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总面积3.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2300万,其中98%为汉族。
早在约3万年前的旧石器时期,台湾就有人类在活动。1971年、1974年,两度在台南县左镇乡发现人类顶骨残片化石,这是台湾岛上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人类化石,被命名为“左镇人”。考古学家认为,“左镇人”是3万年前从大陆迁移到台湾的,那时的台湾尚和中国大陆相连;他们与福建考古发现的“清流人”、“东山人”同属中国旧石器时代南部地区的晚期智人,有着共同的起源,且都继承了中国直立人的一些特性。
据沈莹所著《临海水土志》记载:西元230年,三国时代吴王孙权曾派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一万官兵进行远征,到达夷洲,即今台湾。这是中国军队第一次到达台湾。成书于西元264年至280年的中国《临海水土志》是世界上有关台湾的最早记载。其后,隋朝时,隋炀帝也曾两次派人到过台湾。
唐(618—907)、五代(907—960)以后,中国中原地区战乱不断,人民大批迁移到东南地区尤其是现福建省一带。而东南地区的开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又反过来进一步吸引北方人民南移。到宋(960—1279)、元(1279—1368)时期,开始有一定规模的汉人渡过海峡,向澎湖、台湾移民。他们在那里建造茅屋,在海上捕鱼、捞贝,在陆地从事耕作,种植胡麻、绿豆。随着移民的增加,中国政府不断加强对澎湖、台湾的管理。西元12世纪下半叶,南宋(1127—1279)已在澎湖驻军,禁属泉州晋江县管辖。据元代地理学家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记载,西元1292年至1295年间,元朝政府在澎湖正式设立行政管理机构——巡检司,行使管辖权。
明朝(1368—1644)时期,有大批大陆农民向台湾和澎湖地区迁移,其中以福建同安、漳州农民最多。明朝中叶后,汉族人民移居台、澎者更多,其中有的渔民先在澎湖列岛捕鱼,然后慢慢向台湾中南部、北部渔场扩展。他们在岛上建屋居住,逐渐成为岛上常住居民。到了明代后期,越过海峡到台湾定居的大陆民众更多,对增加台湾人口和开发台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台湾正式作为中国的一个省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
17世纪早期,荷兰、西班牙殖民者曾经相继侵占台湾。1661年,民族英雄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了台湾,结束了荷兰在台湾长达38年的殖民统治。
1683年,郑成功的后人投降清政府,清政府将台湾纳入版图,完成了全国统一。1684年,清政府正式设立台湾府。1885年,清政府在台湾正式建省,台湾成为当时中国的第二十个行省。
统一之初,台湾只有7万多人,到1811年增至190多万人。移民主要来自福建。大量移民到达台湾,不仅带去了大陆先进的生产经验和技术,而且为台湾的开发提供了最重要的劳动力。他们与台湾的原有居民一起,经过辛勤的劳作,将台湾从一个大部分地区尚未开发的岛屿,建设成为一个经济相当繁荣的宝岛。这一过程大约经历了200年。
日本侵占台湾和台湾光复
1894年,日本蓄意挑起中日甲午战争,并取得了军事上的胜利。1895年,日本逼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霸占了台湾。此后,日本殖民者统治台湾长达半个世纪之久。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了反对德、日、意法西斯轴心国,中国与美国、苏联、英国、法国等结成同盟国。1943年11月,中国、美国、英国三国元首在埃及首都开罗开会,重点商讨对日作战及战后对日本的政策。12月1日,三国签署《开罗宣言》,明确指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签署《波茨坦公告》,再次确认“《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后来苏联也参加签署了这一公告。这样,就以国际条约的形式,确认台湾(含澎湖列岛)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战后必须将其归还中国。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日本在《投降条款》中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8月29日,中国政府设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任命陆军大学校长陈仪为首任行政长官,负责接受日本在台投降事宜。10月25日,陈仪在台北“公会堂”(即现在的中山堂)接受日本第10方面军司令长官安藤利吉的投降。陈仪代表中国政府宣布:“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政府主权之下。”至此,台湾人民结束了自《马关条约》以来半个世纪的屈辱历史,在遭日本帝国主义50年殖民统治之后,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10月25日因而被定为“台湾光复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