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提前退休 不划算还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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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查处3000余份骗保档案
造假提前退休 不划算还违法
本报记者 马跃峰《 人民日报 》( 2010年09月03日   11 版)

吴之如绘(人民图片)
【新闻背景】
我国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但为保护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权益,法律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并分别规定了8年至10年不等的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要求。
根据我国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金是按照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以缴费年限为计算比例,同时考虑个人账户记账金额以及平均缴费指数等因素计算的,提前退休因缴费基数低和年限少,最终拿到的养老金偏少。
据新华社电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接到举报,某单位报送特殊工种退休的档案材料涉嫌造假。
“此类事件已不是第一次。2006年以来,我们接到举报80余次,查处退回涉嫌造假等不合规定档案多达3000余份。”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志友说。
据测算,如济南市一年办理特殊工种退休4000人,按全市2009年月人均工资2491元作为缴费基数,5年将减少基金收入近2亿元,按全市2009年月人均养老金1520元计算,5年将支出养老金3.6亿元,一进一出,涉及养老保险基金5.6亿元。
伪造、变造档案资料,骗取养老保险金,不仅加剧了养老基金的支付压力,还可能触犯刑法,对个人来说也是得不偿失。
人为修改 重换表格 私刻公章
提前退休存在3种造假方式
近年来,企业改制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企业为减轻自身负担,把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作为将职工推向社会的出口。同时,由于养老金有较大的增幅且相对稳定,而有的企业工资水平低还不稳定,于是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成了部分企业职工“提前享福”的捷径,出现了部分企业虚构档案、涂改原始记录等不正常现象。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当前档案造假有3种情形:一是为满足审核要求,人为添加修改,甚至伪造原始材料;二是个别主管部门对企业的档案材料重新装订,将原始表格更换为新的表格,表格是新的,公章是真的,内容是假的;三是部分中介代理机构私刻公章,完全制造假档案。
据统计,济南市参保企业近3.8万家,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企业675家,仅占2%左右。但近几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数量越来越多,这675家企业申请办理提前退休人数最高年份占退休人数的近30%。
郑志友说,由于职工提前退休既要少缴5年养老保险费,又要提前支付5年的养老金,直接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减少,加剧了基金的支付压力。
一些企业向职工宣传提前进社保的好处,其实损害了职工长远利益。张女士原为济南市化工厂仓库管理员,并不是特殊工种。2004年,张女士45岁时,企业找到她,劝其配合制造假材料,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待遇核定为每月460元。其实,按法定年龄退休,张女士每月可领到830元养老金。
虚假证明 伪造印章 帮人骗保
骗取社保基金可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单位和个人千方百计骗取社保基金,已触犯了法律。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刘长立说,对于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社保基金的,应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骗保者伪造印章的,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济南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孙冰说,对于为骗保者伪造印章的,应结合伪造对象,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企业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个人骗保提供方便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文勇说,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骗保者提供方便的,应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骗保者提供方便的,则要按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备案 集体会审 清退补缴
“组合拳”规范特殊工种退休审核
郑志友说,档案造假客观上反映出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观上也暴露出社保部门审核不严的问题,也有对造假行为缺乏约束力的因素。
“我们将采取系统措施,严堵假档案骗保。”郑志友说,首先是规范特殊工种基础信息管理。对特殊工种及从事人员实行登记申报制,要求企业建立特殊工种管理档案,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从事职工姓名及人数、从事特殊工种起止时间和岗位变动情况等做出完整记录,定期报人社部门备案。其次是在全市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情况定期进行调查,并实行年检年审,建立特殊工种劳动者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再次是实行集体会审和公示制度。每月两次组织或抽调专业人员,对企业申报提前退休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集体会审。审批通过的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在企业内部和有关网站等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此外,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中,市人社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对企业和个人提供的有异议的材料进行甄别。对通过欺诈等手段办理了提前退休的人员,经查实后,除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一律清退,并追回已领取的养老金,再由企业补缴应缴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