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灰色收入:到底有多“灰”?// 灰色收入折射网民复杂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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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灰色收入:到底有多“灰”?
2010年09月01日 08:44:43  来源: 半月谈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在最近《半月谈》和半月谈网共同组织开展的“转型期社会道德观讨论”中,一些读者发出了“勤劳是否就能致富”的疑问,引人深思。最近,据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研究得出的数据显示,中国灰色收入总额高达5.4万亿元,比2009年中央财政总收入还要多。这一数据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无论这一数据是否真实,不可否认的是,灰色收入已客观成为国民收入分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严重缺乏透明度,这作为一个亟待破解的严肃命题,需要直面。

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曾提出“规范灰色收入”的词句,但最终在讨论后予以删除了。虽然“灰色收入”问题没能最终写入正式的政府工作报告,但许多人认为,其出现就意味着政府已经开始注意到并下决心要“碰这个问题了”。因为,要解决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首先要摸清“家底”,而家底难摸清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就是规模庞大的“灰色收入”的存在。
当前,由于我国收入分配渠道复杂,同时缺乏基础性的国民收入记录制度,居民收入渠道呈现五花八门的状态。“灰色收入”已经渗透到了社会各行各业,回扣、好处费、感谢费、劳务费、讲课费、稿酬等名目繁多。当前,对灰色收入的定义也不是很清晰,目前存在几种观点: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认为,“灰色收入”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正灰色”的,即违章不犯法的收入;二是名为“灰”实为“黑”的收入,比如商业回扣、“公关”所得、年节收礼、小金库私分、庆典礼品等,属变相受贿。三是“浅灰色”收入,这一部分本来应该归到白色收入里,但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虽然渠道正当,但缺乏税务监管,比如各类讲课费、顾问费、车马费等。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黑色收入”是不法收入;“白色收入”是公开透明的收入,是合法的;“灰色收入”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收入。“灰色收入”的内涵很复杂,上世纪80年代,人们把工资、津贴之外的经济收入如稿酬,兼职收入,专利转让费等,统统叫做“灰色收入”。
清华大学公共清华大学薛澜管理学院副院长薛澜认为,“灰色收入”应该分为两种,一种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收入,是间接或变相获得的某种贿赂,应予以杜绝;一种是合理但不规范的收入,应加以规范和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则认为,公民有纳税义务,如果正常纳税了,就是合法收入。倘若是偷偷摸摸的台底下的收入,你不公开,不纳税,我就认为你是“灰色收入”。“灰色收入”是不敢纳税的,非法收入就更不敢拿出来了。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也可以理解成是公职人员工资之外的收入,如一些感谢费、劳务费、补贴之类的收入。比如,一些单位效益好,它在工资之外又发了很多补贴,这种收入就不够透明和阳光,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实际上,这些收入只是存在一个不合理的问题。但是,这种收入又与贪污受贿截然不同,肯定不能归于非法之列。”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建忠认为,“灰色收入”真正的大头在公权寻租的权钱交易中,在垄断行业的不公平获益中。如果说初次分配不公是导致贫富差距逐步加大的直接诱因,那么“灰色收入”则充当了背后的一个强力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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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03日 08:49:53  来源: 半月谈网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编者按:在最近《半月谈》和半月谈网共同组织开展的“转型期社会道德观讨论”中,一些读者发出了“勤劳是否就能致富”的疑问,引人深思。最近,7月初,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发布题为《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其中定义为灰色收入的部分为5.4万亿元。此报告一出,热议不断。

最近灰色收入再次引发社会热议,各方观点反映了整个社会在这一问题上的复杂心态。一般理解认为,灰色收入是指介于合法收入和不法收入之间的收入。官员收取的礼金、出场费等是灰色收入,医生和教师收取的红包也是灰色收入,垄断企业违反国家政策发放的福利也是灰色收入,普通人通过各种兼职行为获取的工资外未纳税收入也可能是灰色收入。灰色收入的隐蔽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国家在对待灰色收入方面,很难采取一刀切的治理措施。
第一种心态:对灰色收入深恶痛绝,希望坚决取缔
网友高山劲松:灰色收入,主要是腐败收入,应该列入禁绝和打击范畴。现在,我国各级政府中的灰色收入比比皆是,早已是泛滥成灾了,并已是公开的秘密。严重危害党政形象,危害各项事业的健康运行。此问题不拿到日程去认真的加以解决,早晚都要出大事。
网友我的yicheng:灰色收入渗透到各种行业中,我是一名医务人员,在我们这个行业中,灰色收入泛滥,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也希望相关部门在不损害医务人员的利益下用心去管管!
网友yongsheng1992:灰色收入这个词用的不对!只存在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不存在什么灰色收入。要么就是合法的,要么就是非法的,非法收入就是私分、掠夺、贪污国家与人民钱财,必须坚决彻底取缔,严厉查处!
网友梦醒00:坚决须取缔灰色收入,而不是“规范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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