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会计准则第一章 总 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6:23:57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 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
外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 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
第三条    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 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 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
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 定某种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编
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境外企业向国 内有关部门编报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八条    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九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 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
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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