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伯数字书写范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22:10:03
会计阿拉伯数字书写规范阿拉伯数字的标准写法
(1)每个数字要大小匀称,笔划流畅;每个数码独立有形,使人一目了然,不能连笔书写。
(2)书写排列有序且字体要自右上方向左下方倾斜地写,(数字与底线通常成60度的倾斜)。
(3)书写的每个数字要贴紧底线,但上不可顶格。一般每个格内数字占1/2或2/3的位置,要为更正数字留有余地。
(4)会计数码书写时,应从左至右,笔划顺序是自上而下,先左后右,防止写倒笔字。
(5)同行的相邻数字之间要空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但也不可预留间隔(以不能增加数字为好)。
(6)、除“4”、“5”以外数字,必须一笔写成,不能人为地增加数字的笔划。
(7)、“6”字要比一般数字向右上方长出1/4,“7”和“9”字要向左下方(过底线)长出1/4。
(8)、对于易混淆且笔顺相近的数字,在书写时,尽可能地按标准字体书写,区分笔顺,避免混同,以防涂改。例如:“1”不可写得过短,要保持倾斜度,将格子占满,这样可防止改写为“4”、“6”、“7”、“9”;书写“6”时要顶满格子,下圆要明显,以防止改写为“8”;“7”、“9”两字的落笔可延伸到底线下面;“6”、“8”、“9”、“0”的圆必须封口。
大写书写规范B、大写金额的标准写法
(1)大写金额要紧靠“人民币”三字书写,不得留有空白,如果大写数字前没有印好“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2)大写常将数字到“元”或“角”,在“元”或“角”后写“整”字;大写金额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字。如:¥12 000.00应写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再如:¥48 651.80可写为:人民币肆万捌仟陆佰伍拾壹元捌角整;而¥486.56应写为:人民币肆佰捌拾陆元伍角陆分。
(3)分位是“0”可不写“零分”字样,如:¥4.60应写为人民币肆元陆角整。
(4)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的,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 409.50应写为: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整。
(5)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的,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 680.32,汉字大写金额应写为: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为: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97 000.53,汉字大写金额应写为:人民币玖万柒仟元伍角叁分。
(6)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6 409.02,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7)阿拉伯金额数字最高位是“1”的,汉字大写金额加写“壹”字,如¥15.80,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伍元捌角整,又如¥135 800.00,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捌佰元整。
(8)在印有大写金额万、仟、佰、拾、元、角、分位置的凭证上书写大写金额时,金额前面如有空位,可划“  ” 注销,阿拉伯数字中间有几个“0”(含分位),汉字大写金额就可以写几个零。如¥100.50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   万  仟壹佰零拾零元伍角零分。
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元,角,分,万,仟,佰,拾
阿拉伯1,4,7,9书写是最后一笔要川过数字格的下线(也就是要低与其它数字),5,6要的上边要高与其它数
字.
注所有的阿拉伯数字书写时要从数字格的右边向左下角斜倾,所有的阿拉伯数字书写是只能占数字格的下三分之一,以便于错后有地方更改.
回答人的补充   2009-11-23 15:37阿拉伯数字书写规范(1)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的写,不得连笔写,排列要整齐,在书写时应有一定的斜度,一般可掌握在60度左右。
(2)书写有高度标准,一般要求数字的高度占凭证帐页横格高度的1/2为宜,书写时要注意紧靠横格底线,使上方能留出更正空间。
(3)保持均衡的间距,每个数码字要大小一致,数字间的空隙应均匀,约半个数字大小,不宜过大以防被添加数字。在印有数位线的凭证、账簿、报表上,每一格只能写一个数字,不得几个字挤在一个格里,也不得在数字中间留有空格。
(4)为防止被模仿或涂改,会计人员要保持个人的书写规律和特色:
①“1”应居中写并不可写得过短,以防被改为“4”、“6”、“7”、“9”;
②“2”的底部上绕,以免被改为“3”;
③“4”的顶部不封口,写第1笔画时应上抵中线,下至下半格的四分之一处,并注意“4”的中竖要明显比“1”短。
④“6”的竖划应偏左,“4”、“7”、“9”的竖划应偏右,此外“6”的竖划应上提为一般数字的1/4;“7”“9”的竖划可下拉出格至一般数字的1/4。
书写“6”时下圆要明显,以防止改写为“8”;
⑤“ 8”有两种笔顺,都起笔于右上角,结束于右上角,写“8”时,上边要稍小,下边稍大,可以斜“S”起笔也可直笔起笔,终笔与起笔交接处应成菱角,以防止将“3”改为“8”。
⑥“6”、“8”、“9”、“0”的圆圈必须封口。
(二)中文大写数字数位书写规范
中文大写数字主要用于支票、传票、数据、发票等重要票据,中文大写数字庄重、笔画繁多、可防篡改,有利于避免混淆和经济损失。中文大写是由数字和数位两部分组成,两者缺一不可。数字包括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数位包括拾、佰、仟、万、亿、兆、圆(元)、角、分、等。数字和数位一定要规范用字,切不可自造字,以防篡改。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不得用简化字代替。
(三)大小写金额书写规范
通常,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数字简称为“小写金额”,用汉字大写数字表示的金额数字简称为“大写金额”。
1、小写金额书写要求
(1)书写小写金额时,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以防止金额数字被人涂改。凡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人民币符号用“¥”表示,“¥”是“yuan ”第一个字母缩写变形,它既代表了人民币的币制,又表示人民币“元”的单位。所以,小写金额前填写人民币符号“¥”以后,数字后面可不写“元”字。 “¥”主要应用于填写票证(发票,支票,存单等)和编制记账凭证,在登记帐簿,编制报表时,一般不使用“¥”。
(2)在没有位数分隔线的凭证、账、表上,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以符号“—”代替。
举例:¥100.00 可写成¥100.—;也可写作¥100.00元;
¥100.50 不可写作¥100.5—
(3)只有分位金额的,在元和角位上各写一个“ 0”字并在元与角之间点一个小数点,如“¥0.06”。
(4)金额的整数部分,可以从小数点向左按照“三位一节”用分位点“,”分开或加1/4空分开。如“¥6,947,130.72”或“¥6 947 130.72”。
(5)有数位分隔线的凭证账表的标准写法:
①对应固定的位数填写,不得错位,从最高位起,后面各数位格数字必须写完整;
②只有分位金额的,在元和角位上均不得写“0”字;
③只有角位或角分位金额的,在元位上不得写“0”字;
④分位是“0”的,在分位上写“0”,角分位都是“0”的,在角分位上各写一个“0”字。不能采用划线等方法代替;
2、大写金额的书写要求
(1)大写金额由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和数位[人民币、拾、佰、仟、万、亿、圆(元)、角、分、零、整(正)以及数量单位等]组成。
(2)大写金额前未印有货币名称(“人民币”)的,应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3)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其后写“整”或“正”字,到分为止的则“分”后面不写“整”字。
(4)小写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小写金额元位是“0”但角位不是“0”时,大写金额可写“零”也可不写“零”字。
(5)大写金额“拾”,“佰”,“仟”,“万”等数位字前必须冠有数量字,不可省略,特别当小写金额最高位是“1”时,大写金额加写“壹”字,如“壹拾几” 的“壹”字,很容易漏掉,那样,既不符合书写要求,因为“拾”字代表位数,而不是数字,又容易被改成“贰拾几”等。
(6)若数位字已印好,在首个数量字前的各数位字前标上符号“×”,金额数字中间有几个“0”(含分位),大写金额就写几个零。如¥100.50,大写金额应写成:
人民币×万×仟壹佰零拾零元伍角零分。
(四)银行票据的出票日期书写规范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禀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抬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抬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的,二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银行不予受理。
中文大写数字是用于填写需要防止涂改的销货发票、银行结算凭证、收据等,因此,在书写时不能写错。一旦出现错误或漏写,必须重新填写,写错的凭证随即注销作废,但不要随便丢弃,应当妥善保管。票据和结算凭证上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