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建设状况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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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文化,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文化特指文学艺术、思想文化、精神文化等精神财富。在狭义文化中,又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指与政治、经济相对应的文化,包括文学、艺术、教育、科学、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第二层次主要是指宣传文化系统的部分,包括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第三层次就是俗称的“小文化”,特指文学艺术。由于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主要接触的范围是第二层次,因此,本文论述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主要指的也是第二层次部分,有关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和建设发展将不是本文要谈论的内容。
一、广东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1、广东省文化建设的概况
改革开发以来,我省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迅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978年到2001年,广东文化产业(含教育、文艺和广电出版业等)增加值增长了27倍,高于GDP和第三产业的增速,增速在第三产业中居第五位。2001年,广东省文化产业总数20107个,从业人员1168442人,全年营业收入10555543万元。
文艺文化系统方面,截至2001年止,全省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40个,业余剧团近300个,市级群众艺术馆22个,县级文化馆120个,图书馆124个,博物馆144个,文化产业机构16134个,从业人员15.05万人,总产出69.74亿元,占全国文化产业总产出的18.89%,位居全国前列;增加值30.17亿元,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5.24%,亦列全国前列。
新闻出版系统方面,到2001年底,全省共有出版集团、发行集团和期刊集团各1家,报业集团4家,图书出版单位20家,报社170家,期刊社370家,音像电子出版单位5家;省新闻出版局系统资产总额由1997年的22.68亿元增至2001年的29.28亿元,增长29.08%;销售收入由1997年的20.1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25.65亿元,增长27.69%;利润由1997年的1.96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2.83亿元,增长44.27%。
广播电视系统方面,到2001年底,全省共有省市广播电台、电视台46座,县级广播电台75座。1千瓦以上的中波、调频、电视发射和转播台125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218个。省广播电视系统总收入从1998年的7.5亿元增加到2002年13亿元,增长42.3%。
2、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特点
改革开放前,广东省和全国一样,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从而也形成了一套政事合一,公益型、福利型、事业型三位一体的计划经济文化体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广东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的迅速、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日益急速增长。特别是当文化产业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后,加速文化体制的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和繁荣文化事业,已经迫在眉睫地摆在人们面前。二十几年来,广东省在积极探索和实践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主要特点是“早、快、新、高”:
(1)文化体制改革起步早。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发展总体上经历了“以文补文、产业助文、产业兴文”三个不同阶段。1980年到1985年,全省对图书出版行业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对报社实行“面向市场、自收自支”的管理体制,把经济手段引入了原来纯属“事业”的宣传文化领域,使部分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始具有商业性质。广东的文化建设和发展进入“以文补文”阶段,文化产业开始萌芽。1986年到1992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经济取向日益明确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广东的报纸、图书音像出版发行和广播电视行业,先后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文化娱乐市场逐步放开,文艺院团特别是广州交响乐团在全国率先推行聘任制;社会上也出现了各种形态的文化企业,广东的文化建设和发展,逐步走上了“事业体制、政府行为”与“产业运作、市场行为”双轨发展的道路。广东的文化建设和发展进入“以文助文”的阶段。1992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决定》把文化事业正式列入第三产业,广东加速了对宣传文化体制的深化改革, 1996年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不久又成立了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等一批文化产业集团,一些产业属性较强的部门或单位由事业转制为企业。广东的文化建设和发展进入“产业兴文”阶段。
(2)文化体制改革的行动快。在取得组建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试点工作经验后,广东省从1996年开始着重研究组建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东出版集团、广东新华发行集团问题。1998年和1999年,上述集团相继成立。《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广东省积极开展了组建广东省广播电视集团、期刊集团和珠江电影集团的工作。党的“十六大”召开后,在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广东省委第九届二次全会上,广东省委提出了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目前,全省上下响应省委的号召,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深入的调研活动,纷纷对我省的文化大省建设献计献策,反响十分热烈。
(3)文化体制改革观念新。改革开发以来,全省在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和繁荣文化事业中,不断接受新思想、新观念,探索新体制、新机制,运用新科技、新手段,开拓新领域,创造新经验。相继探索和实行了政企分开、绩效挂钩、成本核算、院线改革、事业双轨制、全员聘任制、项目法人制、任期目标责任制、资本经营等一系列新的管理机制和做法。深圳率先在管理体制突破,建立了“平行合并,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版权四局合一”的新机构,并在发挥社会力量办文化问题上创出新经验。汕头则由原文化局为主导,将新闻出版局划入,并涵盖广电、文物系统,形成新的“大文化局”。省出版集团内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董事会负责制。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在组建之初,就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股份制有限公司,等等。
(4)市场化运作程度较高。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市场化改革开始较早,市场化程度较高.加之大量外资的涌入所产生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更进一步加快了市场化进程。在这一大背景下,广东文化事业发展也受其带动和影响,从而带有更多的市场化运作特征。特别是在一些文化产业交叉延伸领域,转企改制、兼并重组、收购联合、资本经营等市场手段已广泛应用于文化单位中,文商并举、文旅结合的产业合作模式也多由各有关利益主体按市场化原则操作。此外,独立于文化部门之外而由社会举办的文化产业也比较活跃,据统计,到90年代末期,全国社会办文化产业机构总数和从业人员分别是文化系统直属产业机构总数和从业人员的2.7倍和1.5倍,而广东的相应指标则分别为4.5倍和3.1倍,这表明广东社会办文化产业的力量还是比较强的。
3、当前广东省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做法
《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广东省迅速组织学习,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
一是改革的步骤。我省按照“三步走”的发展思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集团化建设,发展文化事业。第一步,加快组建广电集团、电影集团、期刊集团、省演艺集团,推动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和发行集团围绕发展这一主题,深化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进一步进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第二步,推动报业集团和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和电影集团,出版集团、期刊集团和发行集团等分别实现强强联合,鼓励有条件的媒体先走一步,进行跨媒体、跨地区发展的探索,为组建大型新闻集团奠定基础。第三步,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各集团横向联合,组建多媒体、跨地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新闻集团。
二是改革的重点。主要是组建和深化改革省的八大文化产业集团,加快建设发展“两馆一院”。即组建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珠江电影集团、省期刊集团、省星海演艺集团;深化改革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省出版集团、新华发行集团;加快建设发展广东博物馆、省立中山图书馆和广东粤剧艺术大剧院。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全省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资源,提高集约化水平。
三是改革的基本做法。目前,工作进展处在“三步走”的第一步,主要有八个方面:
(1)做大做强报业集团。推动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理顺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优化结构,整合资源,加强新闻宣传业务,搞活经营,在条件成熟时,实现强强联合,形成规模优势,逐步发展成为多媒体、跨地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新闻集团。
(2)做大做强省出版集团。按照经广东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广东省出版集团组建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出版集团的组建工作,使广东省出版集团成为以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制作为主业,兼有教学、科研、物业经营等在内,功能齐备、资源雄厚、辐射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的大型出版集团,通过集团发展推动广东省成为全国出版中心。
(3)做大做强发行集团。将省直的三个发行企业(即省新华书店、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和省外文书店)进行重组,构建规模更大的发行集团;加快建设集代理、采购、仓储、发运、结算、展销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构建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大型连锁销售网络和物流配送体系;借鉴沃尔玛的商品流通体制和经验,逐步推进发行集团和国有书店发行系统与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发行系统的相互衔接、合作经营,形成全省统一的、跨媒体、跨行业的大型连锁发行网络。
(4)组建期刊集团,整合全省期刊资源。推动广东省出版集团整合集团内部的期刊资源,组建期刊集团,并以出版集团为龙头,运用资产纽带,通过横向联合、纵向吸引,逐步整合全省期刊资源。支持、推动《家庭》期刊集团走跨媒体、跨区域发展的道路,鼓励《家庭医生》等有实力的期刊组建集团。
(5)组建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结合市、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能的转变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效整合,省、市(广州、深圳市除外,但支持广州、深圳组建独立法人的广电集团,作为子集团加盟省集团)、县三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联合;以电视台为主体,整合其他广电资源,组建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各播出机构统一呼号。集团组建后,将实行“三分开”、“三不变”和“三统一”。即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各(地)市广电业原有的产权、经营权、管理权不变;集团具有对全省地(市)分支机构的统一的宣传业务领导权、主要领导干部任免协商权、重大资产变更的审批权。
(6)组建珠江电影集团。根据《意见》“以中影、上影、长影、珠影、峨影、西影为骨干,组建六大电影集团”的精神,以珠江电影制片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母公司,通过资产纽带和业务纽带,在母公司控股的前提下,联合国有和民营的大型企业,组建珠江电影集团,并以紧密型或松散型方式加入广东省广电集团(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
(7)策划组建星海演艺集团。推动广州交响乐团、广东现代舞团、星海音乐厅组建广东星海演艺集团,整合资源、集约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化和人才优化配置、集中使用,加强市场拓展能力,向国有控股的股份制集约经营性演艺集团的方向发展。
(8)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大力扶持粤剧。一是发展博物馆事业。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以广东省博物馆为中心,建立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协作交流网络”,加强省内、国内以及国际展览交流。二是发展图书馆事业。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的同时,以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为龙头,推动全省公共图书馆的业务改革和人事改革,构建与广东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三是大力扶持粤剧。对现有的两个有着同类相关资源的广东粤剧院和广东粤剧学校在发展的前提下,把演出、舞美、教师、市场营销、艺术创作研究、行政管理等队伍进行整合,组建广东粤剧艺术大剧院,探索创作演出与教学科研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新路子,为全省艺术院团改革提供新鲜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工作,有些已经展开,如报业集团的深化改革;有些条件日渐成熟,有关集团将要成立,如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珠江电影集团等;有些在积极的策划酝酿中,如组建广东星海演艺发展中心、广东粤剧艺术大剧院等。
4、我省前期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估价
始于80年代中期的文化体制改革,将广东过往的纯公益性文化向经营性文化推进,一些具备条件的文化事业单位逐步向文化企业转型,形形色色的社会办的文化企业大量涌现。文化单位的分类改革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相继实行和探索了政企分开、绩效挂钩、成本核算、院线改革、事业双轨制、全员聘任制、项目法人制、演出经纪人制、经营者选任考核外部化、任期目标责任制、资本经营等一系列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上述一系列改革举措使广东在许多文化领域初步实现了企业经营和市场化操作,同时各地改革进程中又根据自身条件形成了多种市场化模式,从而使全省文化产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活力,初步奠定了广东从“经济强省”走向“文化强省”的基础。主要表现为“五个初步形成”:
一是初步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和体系。根据广东省文化厅提供的数据(如前述),目前全省的文化产业机构、从业人员、总产出皆位于全国前列。与此同时,随着一些新兴产业领域的开辟和与其它产业交叉融合趋势的出现,一个包括演艺业、娱乐业、电影业、影像业、文化旅游业、文化信息业、艺术培训业、文物艺术品经营业等行业、由本体产业、交叉产业、延伸产业综合构成的文化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初步形成了“一体两翼”的区域发展格局。与经济水平和消费能力相适应,广东文化建设在区域分布上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一体两翼”的区域发展格局。首先,珠江三角洲在文化发展方面居于绝对主导地位。以文化娱乐业为例,珠三角地区娱乐业营业收入占全省娱乐业收入的98%,广州和深圳更拥有显著的多样化优势。其次,东西部和粤北山区的文化建设虽然相对落后,但近年来也取得较大的发展,特别是汕头、湛江的文化产业、文化事业发展已初具规模,而且,在广州、深圳、珠三角地区带动下,相互之间的合作、联营、联通活动呈上升趋势。
三是初步形成了人才队伍和市场品牌的优势。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和磨练,广东成就一批享誉国内外的文化名人和娱乐圈明星,涌现出一批国内一流的作家、作曲(词)家、画家、书法家、演员、歌星、编导、制片人、经纪人、培养了大量的青年后备人才,初步建立了一支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文化专业人才和文化企业家队伍。在市场竞争和名人效应的驱动下,广东文化产业形成了一批富于竞争力的市场品牌,如深圳华侨城、广州交响乐、广州芭蕾舞以及惠州农民画等;一些文化企业形成了独特的经营优势和业务特色,如广州文物总店、友谊剧院、天河电影城等,这些无形资产为进一步发展我省的文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初步形成了注重改善文化基础设施的氛围。随着政府对文化投入的不断增长和多元资金大量引入,广东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在中心城市,广东美术馆、星海音乐厅、广州艺术博物馆、广州芭蕾团址、深圳大剧场、红线女艺术中心等一大批现代化文化设施拔地而起,广州歌剧院、广东演艺中心、省博物馆二期等一批“十五”重点工程正在建设当中;在经济发达珠三角地区,一批规模大、档次高的文化站、文化广场、影剧院、艺术中心相继落成,成为当地城市建设的标志性建筑,如在东莞市及所属各城镇,一大批投资过亿元的文化工程相继竣工,构成了各现代化卫星城一道道风景线;在欠发达地区,随着省府文化扶贫计划(在1998-2002年间每年安排4500万元用于“两馆一站”)的实施,山区文化硬件建设落后状态得到一定改善,一批新的文化设施陆续建成,这为当地的文化产业发展和群众的精神文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五是初步形成了较好的文化经济政策环境。目前,广东省正在执行的主要文化经济政策包括: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发展文化事业的决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文)、《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文),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规定五年内全省投资5.4亿元用于山区文化建设的决定等,这些经济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文化建设的发展。
二、广东目前文化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广东的文化体制改革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开拓了新的领域、注入了新的动力,同时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本身的生存、发展和繁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然而,文化体制改革毕竟处于初级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目前广东文化体制“三个并存”的状况
(1)以计划经济的手段管理文化的体制,与鼓励文化产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繁荣发展的体制同时并存。从管理体制看,广东绝大多数地区仍沿袭着过去“多部门共管”的文化行政体制,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业各自为政,文化市场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部门利益、行业垄断广泛存在,严重阻碍了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跨媒体的文化产业兼并重组活动。从经营体制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企事不分、职能不清、产权单一等问题在许多地区仍比较突出,文化主管部门还没有完全从直接办文化的管理模式中脱离出来,文化市场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分割脱节现象;从政策法规看,文化经济政策在总体上尚未跳出“事业性”框架、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远未形成,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还不健全,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之间的政策界限仍比较模糊,分类管理尚未完全落实。
(2)一部分文化建设和发展比较迅速的地区,与大部分相对落后的地区同时并存。广东区域的文化建设主要受制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市场规模。省内各地区之间经济的两极分化状况本来比较严重,人均消费水平差异较大,加上文化消费又属于消费结构中较高的层次,因此,各地的文化市场规模呈现出严重的不平衡格局。从省文化厅对文化系统产业单位的收支情况统计看,2001年,全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单位的总收入约为13.5亿元,其中广州和深圳即合计为6.7亿元,已接近全省的一半,加上驻两地的省直属文化产业单位的近2.5亿元收入,则两地将近占全省的70%,整个珠江三角洲则占九成以上。
(3)文化市场在某些领域比较发达,与文化市场总体规模相对较小同时并存。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文化市场在电视、广播、报纸、出版、音像制品等领域比较发达。但在全国的地位看,广东文化产业机构占全国文化产业的比重低于广东经济规模占全国的比重。因此,与我省的经济实力相比,广东文化市场规模在全国文化市场总体规模中相对较小,在全国的地位与其经济地位不相称。尤其考虑到广东较高的人均收入水平,这种高层次的市场发育不足则显得更为明显。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相比,广东文化产业在宏观规划、制度创新、支柱产业培育、产业集团组建以及区域平衡发展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距。
集中起来,“三个并存”在文化体制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行政机构交叉重叠,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二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办合一,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理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文化产业,文化行政部门陷于办文化的具体事务之中,削弱了行业管理和宏观管理的职能。三是文化企事业单位产权关系不明晰,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主创新的市场主体。四是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低,经营机制落后,分配上平均主义,用人上缺乏淘汰机制,富余人员多,包袱沉重。五是所有制结构单一,相当一部分文化企事业单位属国有性质。其他所有制文化企业数量较少。六是文化市场规模小、层次低,市场机制不健全,文化要素市场、劳务市场、产权市场发育滞后,等等。因此,必须按照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的快速发展。
2、“三个并存”带来的八个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层次问题
目前,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必须注意研究解决八个问题:
一是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和文化两重属性的问题。这是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可回避和亟待探索的问题。
二是资源整合与行政分割的矛盾问题。目前,广东大多数地区仍沿袭着过去“多部门共管”的文化行政体制,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业各自为政,文化市场条块分割,部门利益、行业垄断广泛存在,文化单位的外部机制不适应文化产业、文化事业发展的要求,阻碍了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跨媒体的文化资源整合。
三是资产授权经营的问题。目前由于政府没有相应的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经营机构,文化单位的产权关系还不明晰,如何明确出资人身份、盘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还是一个亟待探索解决的问题。
四是融资渠道和流通渠道不畅的问题。这是如何进一步既贯彻党管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又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有更多的资金来发展事业、发展产业的问题。融资方式上,这些年来基本上是以党委、政府拨款为主,由于文化单位自身经营人才欠缺,加上缺乏相应的鼓励性法规,社会资金很少进入文化产业,因此融资十分困难。同时,由于资源短缺,市场不完善以及受到体制的局限和地域、所属单位的分割,使流通渠道也很不通畅。
五是事业的管理体制与产业的管理体制的关系问题。由于经营性的文化单位和非赢利性的公益性的文化单位没有明确划分,因此,那些文化单位属于事业型管理,那些文化单位属于产业型管理也不明确。这是实行分类指导,按实际情况进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是文化发展观念和人才问题。现在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仍认为文化只是一种传统的公益性事业,片面强调其社会效益,忽视其经济效益和产业属性。包括一些从事文化工作的同志在内,认为文化发展是政府的事情,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等、盼、靠、要”等无所作为的思想。文化单位的人才也十分缺乏,尤其是复合型人才、文化产业经营人才。
七是党管意识形态的新内涵、新形式、新途径的问题。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的总开关。
八是行政管理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问题。特别是在政策法规方面,目前文化经济政策在总体上尚未跳出“事业型”的框架,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还未形成,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还不健全,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之间的政策界限仍比较模糊,分类管理还未能有效实施。
以上八个问题,其实概括起来可划分为三类:一是由于旧文化体制的制约造成的。二是受文化意识形态固有属性所制约造成的。三是新形势新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对第一类问题,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改革,使文化体制与迅猛发展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要求相适应。对第二、第三类问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大胆试验,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大胆改革,走出一条有广东特色的文化体制改革的路子来,为完成十六大提出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光荣任务,为全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3、“三个并存”严重制约我省文化事业、产业的发展
当今,世界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不仅包括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等方面的竞争,也包括文化方面的竞争。同样道理,广东能否在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取得主动权,既取决于广东拥有的政治、经济资源,也取决于广东的文化资源。前面已经提过,目前广东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与经济强省的地位是很不适应的。具体来说,主要有四个表现(以下的统计数为2001年,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2》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版):
一是文化产业总量偏小,比重过小。广东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0648亿元和4302亿元,高居全国首位,但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98.23亿元,居全国第3位,低于江苏和山东。广东文化产业占GDP比重相当低,仅1.86%,在全国32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中排最后一位,反映了广东文化产业的不发达。
二是人均文化产品量指标不高。所谓人均文化产品量指标是指按一个地区的常住人口平均计算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它可以消除比重指标因GDP基数差异造成的错觉。广东人均文化产品量2001年仅为256元,在全国排第13位,虽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低于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甚至西藏、新疆。
三是广东文化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分额相对比较小。1978—2001年仅为1.9%,在第三产业12个行业中居第6位,低于运输通信、贸易餐饮、房地产、社会服务、金融保险业。
四是广东文化产业很多单项指标落后于全国。如高校数居全国第6位,高校专任教师数居全国第10位;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数排第7、6位,广东文化产品总体上供不应求。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推进文化大省的建设重要环节。我省目前文化产业滞后的主要原因,就是文化体制改革越来越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上述第二部分谈到的文化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八个问题,都是广东文化产业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因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激发文化大省建设的新动力。
三、努力形成有利于文化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的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明确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广东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使全省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生活支出中的比重显著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省GDP中的比重显著提高;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文化产业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形成以若干大型文化集团为龙头、中小型文化企业为主体、文化市场为纽带的文化产业组织体系,形成以高科技和高素质人才为支撑的文化产业技术基础,使我省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2、进一步明确文化体制改革中必须确立的新战略
一是市场取向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除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一些公益性文化设施,以及反映国家和民族学术、艺术水平的精神产品生产单位外,具有经营能力的文化单位都要面向市场,通过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文化资源,调整结构,提升文化产业层次;通过市场机制激发文化单位的活力,提高文化单位的创造力和竞争力;通过市场机制拓宽投入渠道,动员和吸引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
二是结构优化战略。通过整合、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做大做强文化集团,发挥“龙头”效应。利用广东人文资源丰富、文化品牌较多和民间资金充裕的优势,培育发展一大批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中小型文化企业,形成结构合理的大中小企业组织体系。
三是品牌带动战略。文化产业的品牌是巨大的无形资产,从某种意义上讲具有比物质产品品牌更丰富的内涵、更强的竞争力和更显著的带动效应。要积极发掘广东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发、推广、创立新的产品品牌和产品形象,通过品牌开拓市场、占领市场,带动产业发展。
四是科技创新战略。推动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联姻,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具有高新技术含量的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从劳动密集型向劳动——技术密集型转变,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从数量扩张的粗放型向科技推动的质量型转变,抢占科技制高点,为增强我省文化产业竞争力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五是人才集聚战略。高素质人才是文化生产力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是发展文化产业的第一资源。要实行多层次、多渠道、多门类的人才培养计划,打破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身份的界限,促进文化人才在不同地区、部门、行业之间的有序、合理流动。以真心求才,以事业留才,以机制用才,博采各方之精华,海纳各地之精英,努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到广东来创业,加快构筑广东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高地。
3、进一步明确下一步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
一是深化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是建设文化大省的根本保证。在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领导问题上,关键是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要从过去政府“办文化”向政府“管文化”转移,深化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改善宏观管理的环境。党和政府要管导向,管原则,管规划,管布局,管体制,管机制,管班子,管队伍,管市场,管秩序。凡市场能干的事情,就让位给市场,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状况。只有这样,才能管住方向,管出效益,管好质量。
二是深化文化产权制度改革。要努力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根据文化单位的不同类型以及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改造,推行股份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吸纳多种投资主体进入国有文化单位,进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造。如广电集团、报业集团等,可按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分离的原则,将广告经营等部门剥离出来,组建独立的公司,依托媒体做大做强。
三是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文化单位要转换内部经营机制,逐步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企业化劳动人事管理模式。加快劳动合同制、全员聘用制。取消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身份界限、行政级别,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劳动用工制度。要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在人员选择使用中实行公开招考、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四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文化单位转换内部经营机制,还要建立收入能高能低的管理模式。国有文化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积极推行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坚持分配与绩效挂钩,向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档次,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广东是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要按照区分性质、分类指导的原则,抓紧推进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的“六项重点工作”。
第一,认真搞好国家重点扶持的喉舌性文化事业单位,主要是报业集团、广播电视集团、出版集团的改革。总的思路是,宣传管住管好,经营放开放活,整合资源,分级管理,统分结合,做大产业,发展事业。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的组建方案已经省委原则同意,待省政府审批后再报国家广电总局、中宣部批准。
第二,认真搞好重点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总的要求是,保证政府投入,增强内部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公共文化设施、高雅艺术院团、社科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机构等,都要按照这个要求改革,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改革扶持办法,提高政府投入效益,促进文化事业繁荣。
第三,认真搞好非赢利性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设施和文化站、少年宫等群众文化活动设施,既要加大政府直接投资力度,又要探索改革发展之路,吸纳社会资金,强化管理,提高水平。
第四,认真搞好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革。总的思路是,引入社会资本,培育市场主体,建立市场机制,加强产业运作。电影、发行、印刷、影视娱乐节目制作、娱乐性文艺表演等单位,都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同时,适度放开让社会资本进入这些领域,推动这部分文化领域市场化、产业化。
第五,认真搞好精品生产和人才培养机制的改革。这项工作与上面四项工作息息相关。抓好精品生产和人才培养,主要是要形成广东品牌。精品生产是建设文化大省的重要任务,拥有各种优秀人才是建设文化大省的关键。因此,要认真探索和建立课题招标、项目招标的精品创作生产机制和用好人才的机制。加大投入,抓好一批文艺精品和学术精品,抓好培养一批造诣深的理论家,一批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一批优秀出版家,一批名作家、名艺术家。要使广东成为自主培养与广纳群贤并重的人才聚集高地,建设高素质的社科理论和文艺队伍,培养和形成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名报、名刊、名团、名作、名家。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积极挖掘和改造具有岭南风格和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并赋以新的时代内涵,使之成为发展文化经济的品牌资源和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借鉴沃尔玛经营方式,建立适应发展市场经济要求和对外开放要求的精神产品流通体制。
4、进一步把握好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
加强组织领导,是搞好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当前,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应努力做到“四个注意”:
第一,注意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观念,提高加快文化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广东的文化产业发展虽然比较早、比较快,但是,文化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落后于其他产业的发展,这也是不争的事实。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兄弟省区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上广东毗邻港澳、面对海外的地理环境,广东的文化产业将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和竞争压力。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事业,时不我待,势在必行。进行文化体制改革,关键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观念,充分认识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作为文化大省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要从思想认识上转变“三个观念”。一是经济建设是“实”的,文化工作是“虚”的观念。有些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简单地认为文化不过就是蹦蹦跳跳,说说笑笑,又拉又叫,热热闹闹,不会抓出经济效益,感到可抓可不抓,甚至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文化就能自然而然地上去。还有不少领导同志是“文盲”。这种“文盲”不是不认识字,而是对文化不了解,缺乏增加经济工作的文化内涵是加快经济发展需要的新理念,没有在经济工作中考虑文化因素,不重视文化力的影响和作用。二是文化与市场格格不入的观念。有些从事文化工作的同志,认为搞文化就只能由政府投资,把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文化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看成是降低了文化的品位,没有把文化中的事业与文化中的产业区分开来。三是“骄傲自满、故步自封”的观念。有些同志认为广东文化起步早发展快,只看到自己的先进人家的落后,没看到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看不到形势逼人,不懂得再继续故步自封,原来的优势就会变为弱势、劣势,原来的先进就会变为落后,因此在文化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上动作迟缓,甚至麻木不仁。对此,我们必须消除各种模糊观念,放下包袱,轻装前进,使思想认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搞好文化体制改革,把文化产业、文化事业做大做强。
第二,注意把文化建设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设文化大省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远之策,是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是党的宣传思想阵地,不论什么情况下,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不能变,党管媒体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变;要始终掌握对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对宣传业务的审核权,对文化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对媒体资产配置的控制权。要经常研究文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把文化大省建设的各项任务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任期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要加强对文化工作的协调,充分发挥党委宣传部门的牵头作用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推进文化大省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文化工作方针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取得领导文化工作主动权,不断提高领导文化工作的水平。
第三,注意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文化建设中的几个关系。一是文化单位的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在文化体制改革中,我们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经济工作发展规律和文化工作发展规律,正确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文化单位的不同性质。对那些不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公益性文化单位,财政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公益性经营性并存,具有一定面向市场能力的文化单位,应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政府给予适当的扶持;对经营性文化单位,则要改制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成为面向市场的独立的经营主体。
二是文化单位的内部体制和外部体制的关系。搞活文化单位的内部机制,主要是理顺企业产权、劳动、人事、分配等关系。但要真正理顺好这些关系,又与文化单位的外部体制主要是管理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上面提到的文化体制改革中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八个问题,大部分属于这个范畴的内容。其中,产权关系是关键。可见,文化体制改革不仅是宣传文化部门的事情,而且是各有关部门乃至全社会的事情。
三是牢牢把握宣传文化领域领导权和发挥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的关系。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防止片面强调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完全否定文化的产业属性,又要防止无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完全主张全盘市场化的倾向。随着文化产业的做大做强,对经营放开放活的部分,要适度放开,允许社会力量包括外资的进入。只有这样,才能把社会力量办文化的能量释放出来,把所有的潜力挖掘出来,把广东毗邻港澳、面对海外的优势发挥出来,形成一个多元化投入机制,掀起文化产业发展的热潮。但也要看到,多元化投入的结果,既能促进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事业的繁荣,推进社会的进步,同时也会使迷信、愚昧、颓废、庸俗等落后文化有机可乘,甚至产生腐蚀人们精神世界、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因此,在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同时,一定要把宣传管住管好,通过价值观念、理想信念和科学知识,引导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影响人的综合素质。通过我们的导向、管理,牢牢把握党在宣传文化领域领导权和主动权。
第四,注意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继续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进一步安排使用好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岭南传统优秀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大型文艺和文化精品创作专项资金、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欠发达地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文化事业费。省、市、县(区)级财政每年安排的文化事业经费要不断增加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公益性事业的经费投入。
要继续鼓励社会对文化公益事业的捐赠和其它形式的投入。鼓励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公益性文化事业其它形式的投入。
要进一步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对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及文物保护等文化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等。
要大力促进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广州、深圳和珠江三角洲要依托其经济较发达的优势,建设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文化场馆设施,发展壮大一批具有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实行多元经营的文化产业集团,增强对珠江三角洲周边地区、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文化的带动和辐射。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要立足于本地的资源条件,通过与其它强势产业的联姻,推动当地的文化建设。
要组织实施文化产业的分类指导政策。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入的文化产业项目,以引导文化产业健康发展。要在税收、财政、政府补贴等方面实行不同的政策,鼓励发展民族的、大众的文化产品和新兴的文化产业项目;限制发展一些品位较低、项目过剩的行业;扶持那些社会必需、又具有一定特殊性,价格与价值发生背离,销售价格低于生产成本的特殊文化产品,如优秀民间艺术以及儿童剧、古籍图书等,政府应该建立补贴机制,实行定额补助、差额补助等方法,保证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能够得到生存和发展。
国仪于二ΟΟ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