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请给他们像样点儿的假处分吧(南方日报 2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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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请给他们像样点儿的假处分吧
2007-09-06 10:20:06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南方论坛
人命关天的事发生在其辖区,政府官员当然有责任组织救人。能救拒救,不是玩忽职守就是渎职——亵渎了执政为民的天职。对见死不救的官员来说,轻飘飘的处分太目中无人,太不把民意当回事,简直是欺负大众了!
今年5月28日上午,河北雄县村民胡长城驾驶翻斗车,途经任丘市苟各庄镇,苟各庄吊桥的横梁突然坠落,将胡长城和翻斗车压在下面。胡的同行人及过路村民救助未能成功,其亲戚多次找苟各庄镇政府以及任丘市水务局求援。但双方都以吊桥非他们所管辖为由,拒绝派人施救。虽然镇政府距离出事地点只有1.5公里,市水务局距离出事地点不到半小时车程,但直到事故发生6小时之后,镇政府和水务局均未有人到过现场,胡长城在求救过程中死亡。
“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引起河北省和沧州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处理结果近日公布:对构成失职行为的苟各庄镇副镇长闫永杰和任丘市水务局副局长张玉良,都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看了这样的处分决定,我的心里直冒寒气:这就是郑重其事斟酌了两个多月给出的严肃处理?是胡长城一介草民的命本来就不值得关心,还是这两个“九品官”太“人才难得”,抑或当官的都是这样法难责众?这样的人让他们继续手握公权,天理良心何在?不论是从盯牢掌权者的现代政治理论出发,还是以本土的“以吏为师”、“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的带头作用来要求,都不能这样纵容官员,将他们的职业标准降低到“人”之下吧?
没错,他们的道德水准就是在“人”之下,太冷血,太没有心肝!救不救得了是能力问题,他们却拒绝派人到场。这些人也太势利了!正如一位检察官所说,应该由当地检察院出面对见死不救的官员提起公诉,治他们的玩忽职守罪。人命关天的事发生在其辖区,政府官员当然有责任组织救人。能救拒救,不是玩忽职守就是渎职——亵渎了执政为民的天职。打个比方,若组织救人的政府部门要征用过路吊车之类工具,被征用者拒绝征用是不是要受法律制裁?事件处理者认定他们“失职”,即承认了救人是他们的职责所在。是“失”是“渎”,为什么不由检察官来判断呢?
人是要有点精神的,包括阿Q精神,需要自我欺骗和宽解,需要互相给面子给台阶。尽管我们还不能由百姓直接投票来掌握镇长、副镇长等官员的官运久暂大小,尽管我们知道现在对官员的处分有不少是假的,就像国家安监总局发言人黄毅所说的:“比如到监狱一看,被判刑的责任人根本就没进去;有的说记大过了,但档案里没有;有的说撤销职务,结果在异地做官。”但假处分也是处分,至少表明处分者还承认有法纪摆在台面上,还承认被处分者于理实在太亏,还把“民愤”、民意当回事儿。
对任丘这两个见死不救的官员来说,如果不够用刑律治他们的渎职罪,能不能用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的起码标准衡量他们,给他们稍微严肃认真一点的处分(比如开除党籍、撤职)来向“社会影响”交待?孟子说:“君子可欺之以方,难罔以非其道。”也就是说,哪怕有关部门用严肃的假处分来欺蒙、敷衍舆论,也比用这种赤裸裸的袒护让公众心理平衡一点。这轻飘飘的处分太目中无人,太不把民意当回事,简直是欺负大众了!
有人说现在对官员比对幼儿园的孩子还娇惯,比对偷鸡摸狗的贼还纵容(比如,贪污受贿的立案标准就比盗贼高得多)。此案的处理可算一个例证。这哪里是对见死不救的处分,分明是在鼓励:被媒体“炒作”,“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下场”竟然也不过如此,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何必放心上?现在不少干部抱怨官民关系紧张。这样对待涉及官民关系的人命大案,官民关系能不紧张吗?老百姓出了车祸当官的可以见死不救,等当官的翻了车,那时就怪不得路人扬长而去乃至幸灾乐祸了。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09060420.asp
农民被压车下 干部推诿“不归我管”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7-6-9 4:27:22 · 来源: 新京报
河北保定农民任丘遇车祸死亡,其亲戚多次向基层干部求救未果
据新华社电(记者李俊义)一个28岁的农民,在他乡突遇车祸被压在车底,他的一个远亲辗转于距离事故现场并不远的村委会、镇政府以及当地相关部门,请求他们予以施救,可是处处碰壁。等到这个农民被人从车底拉出时,早已气绝身亡。
农民返家途中被压车底
5月28日,老家在保定雄县的28岁农民胡长城和同伴姚勇波,分别驾驶两辆翻斗车到沧州市所辖任丘市苟各庄镇一街村修车。在返回村子途中,胡长城驾车过桥时,一根吊梁突然掉下,扫在车上。胡长城被甩下车,后被车轮压住,不能动弹。
姚勇波回忆说,他赶紧尝试救出被压同伴,但均告失败。胡长城是一街村村民郭景旺表妹夫,郭景旺和弟弟郭海深上前帮忙。因为认为只有把人拉出车外,才有可能救人,郭景旺没有拨打120.因此,他想到了一街村村委会。
四处求救碰壁
中午12时许,郭景旺首先找到一街村村支书杨发启。
杨发启说,村里估计不行,我给镇里打个电话,让他们想想办法。镇里给杨发启的答复是:一位姓闫的副镇长和几个镇干部正在一街村搞选举,让他们找副镇长想办法。于是杨发启带着郭景旺到了村委会,找到了闫副镇长。闫副镇长对他说,这座桥归任丘市水务局管,让他和水务局联系,并建议报警。
于是,郭景旺打了110,又跑到一街村村委会,再次找到镇干部求救,镇干部的答复仍然是让他找任丘市水务局。郭景旺查询后拨打任丘市水务局电话,但没人接听。
郭景旺回到事故现场,此时已过了一个小时,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郭景旺说,当时无法判断胡长城死活。郭景旺再次拨打任丘市水务局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士。听了郭景旺叙述,她说马上向领导汇报。郭景旺回忆说:“10多分钟后,我又打过去,这位女士说已向领导汇报,正在商量。一会儿又打电话过去,她又让我给水政监察大队打电话。”接着,郭景旺连续给水政监察大队打了两个电话,对方回答是“正在安排人”。随后,对方告诉他任丘市水务局一位张姓副局长的电话,让郭景旺直接找他。张副局长的答复是,吊桥按规定不属于水务局管辖,而属于镇里管。
郭景旺第三次找到闫副镇长,副镇长告诉他,吊桥不归镇里管,还得找任丘市水务局。郭景旺又给任丘市水务局打电话,张副局长这次给他念了有关文件,证明吊桥真的不归水务局管,而归镇里管。于是郭景旺第4次找到闫副镇长,闫副镇长说,吊桥确实不归镇里管,也许归大清河水务局管。郭景旺骑着摩托车又赶到大清河水务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吊桥不归他们管。
就这样,17时30分左右,郭景旺骑车到任丘市找来一辆吊车。一个多小时后,胡长城尸体被直接送进了太平间。
多名干部称不会见死不救
记者分别采访了一街村村支书、苟各庄镇政府闫副镇长、任丘市水务局张副局长。
他们告诉记者,郭景旺找他们时,说人已经死了,否则不可能见死不救。
苟各庄镇政府就在一街村,距出事地点1.5公里,大清河水务局距离是5公里,任丘市水务局距出事地点不过25公里,开车半小时能到。
http://news.thebeijingnews.com/0567/2007/06-09/015@268282.htm
http://www.jxnews.com.cn/jxcomment/system/2007/06/14/002500302.shtml
见死不救,任丘“冷漠”干部被查处


( 2007-09-02 11:37:45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1版
新华社石家庄9月1日专电(记者李俊义)村民过桥时被坠落的吊桥横梁砸在下面,其亲戚辗转于镇政府及水务局领导求救。然而两方有关负责人相互推诿,均未派出救援人员,最终被压农民身亡。近日,河北省沧州市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对任丘市的失职干部进行了查处。
据了解,5月28日上午,保定市雄县大步村村民胡长城驾驶翻斗车,途经任丘市苟各庄镇苟各庄吊桥时,吊桥的横梁突然坠落,将胡长城和翻斗车压在下面。与胡长城同行人员及过路村民见状,立即对其实施了抢救,但由于横梁太重,救助未能成功。其亲戚多次找苟各庄镇副镇长闫永杰,以及任丘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要求派人援助。但双方都以吊桥非他们所管辖,拒绝派人施救。
记者采访了解到,苟各庄镇政府距离出事地点只有1.5公里,任丘市水务局距离出事地点也只有25公里,开车半小时就能赶到。但直到事故发生6小时之后,镇政府和水务局均未有人到过现场,求救过程中胡长城死亡,最后其亲戚自己雇来吊车和运输车处理了现场,并将尸体运往任丘市医院存放。
苟各庄吊桥横梁砸死人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河北省、沧州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沧州市纪委、监察局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近日,沧州市纪委、监察局根据调查结果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苟各庄镇政府副镇长闫永杰在履行包村片长职责中,对辖区发生吊桥坠落砸死人事故接到请求援助后,未实施援助,多次推诿,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已构成失职行为,给予闫永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任丘市水务局副局长张玉良在吊桥事故发生后,几次接到下属汇报和要求援助的电话,未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援助,以各种借口推诿,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已构成失职行为,给予张玉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7-09/02/content_66485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