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文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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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骑士生活
一个年轻人来到教堂,接受了神甫象征性的沐浴,表示洗净过去所有不端行为,然后开始在神坛前彻夜不眠地祈祷和思考着自己的职责。
第二天清晨,他回到城堡,父母和一群人在那里等待着他。一位年长的骑士走过来,帮助他穿上盔甲,佩戴好宝剑。他单膝跪在地上,城堡领主用剑面重重地拍了他一下,朗声宣布,他已经成为一名骑士,已经具有了骑士和使用武器的本领。他激动地跳起身,人们向他表示着祝贺。
中世纪时的欧洲出现了一个特殊的阶层,他们以服骑兵军役为条件,获得国王或大领主的封地。他们是参加镇压农民起义,或国王、大领主掠夺战争的级别最高的战斗人员,是以马代步驰骋于沙场的贵族。他们,就是骑士阶层。
当时,出身于贵族家庭是成为骑士的重要条件,同时骑士还必须从小经受训练,到领主家充当侍从学文习武,向女主人学习礼仪,21岁时方能被正式授予骑士称号。授职的仪式逐渐地复杂化,举行这样的仪式花费很大,这笔开支是由受封的骑士的家庭来负担的。如果他的家庭无法给自己的后代提供爵位和土地,那么他只能终身当侍从。
获得称号的年轻骑士常常通过马上比武,显示自己无愧于骑士这一光荣称号。
马上比武是模拟战斗的娱乐活动。骑士用平头的长矛和钝剑对打。比武场上,鲜艳的旗帜迎风招展,衣着华丽的贵族男女在一旁唱彩助威。比武者并不想伤害对方的,但是比武有如实战,发生意外事件在所难免,但重伤却不常见。教会人士曾试图废除马上比武,可大多数人认为,如果骑士不通过马上比武为实战做准备,那么在战场上是无法表现出色的。
在那个尚武任侠的年代里,无论是文字记载还是口头传说中的著名英雄都是骑士,像罗兰、亚瑟王、兰斯洛特和黑太子爱德华等。
骑士在拥有马匹、重武器以及驾驭马匹和使用重武器方面确实有着优势。势力大的骑士,还拥有高墙与深沟环绕的城堡,统治着附近的农村。中世纪早期,国王和中央政府几乎没有了实权,权力旁落到最出名的骑士手中。他们甚至目无法纪,妄自尊大,肆意发动战争。
一个装备优良的骑士要备有:一匹能征善战的骏马、一匹供妇女出远门骑的乘马和一匹运载骑士本人武器、装备的驭马。其中战马还有专名,被视为骑士的朋友。
骑士的盔甲在不同时期不完全相同。在比较早的年代里,骑士身上所穿的布料或皮革长袍又长又重,遮盖着身体的大部分,外面再穿上由铁环连结编成的网状铠甲,脖子上有兜帽保护,头戴钢盔,有时还带有保护鼻子的金属罩。在稍后一个时期,铠甲由硬的金属片制成;头盔带有厚的面甲,可放下把脸遮住。
骑士的武器有盾牌、长矛和剑等。盾牌是用皮革包裹、边缘绕以金属的轻木质板。盾面或有骑士自己的徽章,也有的画上飞龙、大熊或狮子等野兽作为标志,称为“盾形纹章”。骑士在战斗时,挺矛策马全速前进,刺向敌方。当长矛被折断或从骑士马上坠落后,他们才使用手中的宝剑。也有力气大的骑士会使用战斧、狼牙棒和铁球等。
骑士间的战斗并不像人们所想像的那么可怕。许多战斗是小规模的,常常只有几百人参战,几个小时便结束。他们更感兴趣活捉对方,而不是将对手杀死。因为俘虏一个敌人就可以索取一份赎金。赎金的多少按俘虏的地位和家产而确定。俘虏地位越高,家产越多,骑士的所得自然就越丰厚。当然,普通的骑士也并不总是以这种态度来对待战争。这也许是因为他们从战争中获得的东西太少了。
骑士无论是参加马上比武还是进行实战,都要遵守某些成文规则和惯例。如:一个骑士不能对另一个毫无戒备的骑士发起攻击,而必须让对方做好战斗前的准备。搞突然袭击,对真正的骑士来说,是一种可鄙的行为。另外,当一名骑士俘虏了另一名骑士后,必须将俘虏待如上宾。
骑士为什么要这么注重这些法规和惯例呢?这大半是事关彼此之间的切身利益的原因。今天虽然俘虏了别人,也许明天自己也会成为别人的俘虏,所以双方都要为自己留下后路。
除了交战的惯例外,骑士制度还包括了许多其他内容。基督教会教导骑士应该遵守基督教的戒律。如:“骑士应该帮助穷人,保护教堂、妇女和所有无防卫能力的人”,等等。虽然,并不是所有骑士都遵守这些准则,理想的骑士和现实中的骑士差别很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还是有所变化。1350年时的骑士就比1050年时的骑士,更有礼貌和文明得多。基督教会和贵妇人努力促使一个鲁莽、好斗的骑士变为有教养,懂礼貌的骑士,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骑士制度盛行于11世纪至14世纪。这时期也出现了反映骑士生活理想的文学作品。主要体裁分抒情诗和叙事诗,表现了骑士为了爱情、荣誉和功业而战的精神。骑士文学对后世欧洲诗歌和小说的形成有着较大的影响。
到了1500年,骑士作为战斗人员已经被备有火器射击武器的雇佣军取代,骑士阶层走向了衰亡。但是骑士精神和骑士制度并没有完全消失。而骑士制度的观念--彬彬有礼、举止端庄--仍是当今西方世界重要的观念
中世纪欧洲骑士的训练
贵族的身份是与生俱来的,但骑士身份是经过训练而得来的。如果说贵族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阶级,那么骑士则是属于贵族阶级里的一个“社团”。所有骑士都是贵族,而非所有贵族都是骑士。
一个贵族家庭里的男孩,在他大约七岁时,由他父亲寄托在领主或另一个贵族家庭,开始骑士教育。负责教育他的是堡垒女主人。这孩子的身份是“侍童”所受的训练是如何变成一位“绅士”。礼节,仪表,谈吐,态度等社会规矩都是他应学的项目。在宴会中或平时餐饮时,他甚至还做侍者的工作。
大概十四岁时,他进一步为“侍从”(squire),跟堡垒的男主人学习如何做一个军人。骑马,运用各种武器,战争技艺等是训练的要项。领主打仗或比武时,就是他实习的好机会。
但他也尽他侍从的各种任务:领主用饭,他在一旁侍候;领主打猎,他必追随左右;领主行军,他保管清理各种武器和座骑;领主不幸受伤,他必须赴前援救,但不必参加实际战斗。总之,从领主平时的指点和战时的实际观察,这位侍从学习骑士之道--做一个好骑士。
经过十多年的训练,大约二十岁或二十一岁时,他从“侍从”,举行一种礼节称
“Dubbing”,正式成为骑士。最初的礼节很简单,称“Accolade”(骑士授与典礼),就是由一位贵宾--普通是训练他的领主--以剑面轻按受礼者的后颈。后来由于教会的影响及社会经济的繁荣,礼节渐驱宗教化,场面也更铺张。
在“授与礼”的前一晚,准骑士先沐浴,这不仅是指身体的清洁--沐浴在当时是件不太寻常的事,也象徵心灵的清洁;以后是在教堂里守夜祈祷。第二天,先参加弥撒,由神父祝圣配剑,准骑士宣誓忠于教会,保护弱者;然后穿上新甲胄,配上宝剑与马刺,上马急奔,以长枪投向系在柱上的盾牌,称“Quintain”,骑士授予礼乃全部告成。以上是一般的骑士晋升礼。在特殊情形下,因为侍从的出色表现,也有在战场上立刻被领主或国王晋封骑士的。但这是例外,不是常规。
行礼后,庆宴随之。这当然需要很多的钱。虽然附庸有义务以经继协助领主的儿子受封为骑士,这还是不够,有的甚至出卖土地以维持应有的排场。有的家庭贫困,不能大宴宾客,他们的子弟有一生为侍从而不能成为骑士的。总之,宁可不为骑士,而绝不可寒酸。
骑士与骑士文化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尔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
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了十一世纪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衔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Sir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Tour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 “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
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 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 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衔,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