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先天不足 未出台已被反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07:03:48
反垄断法虽然已经出台了,但所有的人都知道这部法律是不完善的,需要修改的地方很多,这本身就是反垄断的先天不足。为此,反垄断法还没有出台就被垄断反了。
中国现有的不完善的竞争机制已经造成了垄断,尤其是行政指令性垄断,破坏了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不但效率低下,浪费资源,而且中国不会成为真正成为有创造力、具有世界级竞争的经济体。可以说垄断已经成了中国市场竞争的癌症,病入膏肓。
在当前的中国,真正需要打破的是法定垄断。当前,垄断现象在中国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表现极其恶劣。
中国经济网刊登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赵晓的文章指出,中国目前的垄断既存在于某些与国家安全关系密切的领域,如军工、造币、也存在于与国家安全关系并非十分密切的“自然垄断”领域,如电力、铁道、电信、城市供水供汽等,甚至还存在于竞争性领域,如石化、石油、民航、银行、保险、证券、汽车等。与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目前垄断有两大特点:一是主要是建立在政府保护基础上的法定垄断;二是垄断现象广泛地伸展到竞争性领域,通过行政性审批等措施不断地加以维护和强化。
中国的法定垄断如此普遍而突出,根源在于转轨时期政府的多重角色。在中国,政府既是一般的社会管理者,同时又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或代表者,这样两个角色其实是有矛盾的。作为社会管理者,政府的职责应该是维护公平,但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政府必须想方设法让国有企业赢利,这样政府出于维护国有企业利益的考虑,就会借助于社会管理者的权力施行“法定垄断”,甚至让垄断企业代行部分政府职能。可见,从本质上看,中国的垄断现象是政企不分的表现。
法定垄断具有自我加强的趋势,就象癌细胞一样侵害整个健康肌体。一方面,政府越是保护垄断企业,越是受到这些垄断企业获得的垄断利润的诱惑,这些垄断企业的效益越是增长(如石化、石油、电信等行业),国家财政对这些企业的依赖越大,对放开其他资本进入这些行业将会产生的负作用就越是害怕,打破垄断就越是困难;另一方面,垄断行业的利益越大,就越是对政府部门施加这样或那样的影响,越是编织出种种为垄断辩护的莫名其妙的理由,越是要进一步谋求自身的垄断地位,这会从另一个方面增加打破垄断的难度。其结果,法定垄断的存在将危及市场经济改革的成功。
所幸人是理性的动物,为了保护整个身体,人会“壮士断腕”。关于垄断妨碍公平竞争,凭借权力保护而形成的垄断企业缺乏竞争力,垄断利润实际上增加的是社会公共成本却妨害社会效率,垄断企业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却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并导致和加剧社会两极分化、政治腐败,在一定气候下甚至有可能出现垄断寡头操纵政治的现象,诸如此类对垄断危害性的认识已日益为政府和社会所认识,笔者相信这应该也是高层下决心打破垄断的根本原因所在。
中国垄断的成因不同于西方,治理的办法也就不同。在国外,人们为对付垄断而加强管制。在中国,加强管制的做法完全不可取,惟一的出路是“壮士断腕”,即政府须自我削权,坚决消除对经济不必要的干预,推进政企分开的改革,以及不断放松管制。如果对这一点缺乏深入的认识,而是象目前媒体所提到的一些做法那样只是对于某些“垄断的做法”开刀,到头来人们就会发现,一场轰轰烈烈的打破垄断的运动至多只是在垄断造成的伤口上涂了点“安民”的红药水,而在运动过后一切照旧。从当前的一些做法看,甚至还存在着这样一种危险,即认为要反垄断,就必须加强政府管制,加强行政力量,果真如此,那可就适得其反了:明明想打破垄断,结果却呼唤出新的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