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决定着中国的形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9:32:38
2010-07-28 22:36:47
浏览 9643 次 | 评论 15 条
纪录片《世纪宋美龄》如此讲述宋美龄1943年那次轰动美国的访问:“这时的宋美龄体弱多病,曾经车祸严重受伤,并且患有鼻窦炎、皮肤病、精神耗弱等。一度甚至怀疑自己得了胃癌。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她躺在担架上,从成都机场上了飞机,抵达美国之后,立刻住进了疗养院。罗斯福夫人前去探望她时,也不禁感到爱怜疼惜……”
宋美龄在美国的疗养院一待就是几个月。病怏怏似林黛玉的这位“Madam Chiang Kai-shek”(蒋介石夫人),为了中美之间“兄弟般的友谊”不惜拖着抱恙之躯渡海来到美国做巡回演讲,在美利坚人民看来,这份举动又是何等的“美丽”而“坚韧”。于是,当年的《洛杉矶时报》对这位中国第一夫人也就毫不吝惜溢美之辞:“蒋夫人身上汇聚了女性所有的魅力——美丽、优雅、甜美、仪态迷人、服饰得体,她还有一流的、令很多身居高位的男人都嫉妒的男性头脑。”美联社更是用肉麻的腔调连篇累牍赞颂这位“富有魅力的第一夫人”。
几近“神话”的语言装扮,简直把宋美龄从“女人”打扮到了“女神”的地位。固然,这当中可能有些西方人对东方女性的审美偏好,也部分地因为国民党政府的文宣战搞得绘声绘色,令美国人着迷。但是在美国学者克里斯托弗·杰斯普森(T. Christopher Jespersen)看来,宋美龄访美大费周章的宣传,以及美国人对宋美龄堪比电影明星一般的痴迷,传达出来的其实并不是美国人对中国的热爱,也不是对宋美龄的热爱,而是对美国自身形象的热爱。
杰斯普森在《美国的中国形象(1931-1949)》一书中解释了这个观点,他认为宋美龄不过是把中美关系人格化、具体化的一个凭借。接受过美式教育、会说流利英文的宋美龄有着典型的“黄皮白心”的美式价值观,这无疑让她成为了美国在东亚最大盟友的绝佳代言。华盛顿和南京政府间的关系,透过宋美龄举手投足的点点滴滴,化为一个个可视的形象。
“美联社还叙述宋美龄到达西安营救蒋介石时,是怎样带着《圣经》、蒋介石喜欢吃的东西和一副假牙的。”杰斯普森的言语间带着几分反讽,但话里的意思却一点也不含糊: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美之间的关系好比男女相亲,之前双方只是照片传情、尺素传意,含情脉脉之下尚透着腼腆与羞涩;而宋美龄的美国之行恰如双方酝酿许久之后初次见面,印象良好之余,二人的关系也正式步入热恋期。
用“热恋”的关系来比拟这一时期的中国和美国,真是毫厘不差。中国在美国媒体的光影中从过去那个贫穷愚昧的老大帝国,一跃成为了东方“民主的哥伦布”,蒋介石则成为了“践行着基督教教义”的“宁波的拿破仑”,并多次登上全美国发行量最大的《时代》杂志封面。更有甚者,在《时代》的报道中,北京成了“中国的波士顿”、上海则是“中国的纽约”、南京是“中国的华盛顿”、汉口和广东分别成了“中国的芝加哥”和“新奥尔良”,对日作战时中国军队向西部的大撤退被比喻为美国历史上的西部垦荒……这些句子让人觉得中国简直称得上是美国的一个山寨附属国,既然二者有如此多的共同点,自然也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了。
但纸上得来终觉浅,实际的情况恐怕还是有些出入。杰斯普森说,虽然美国竭力要把中国打扮成一个与美国有诸多共同点的国家,但这实际上不过是《时代》的掌门人亨利·卢斯的一厢情愿。卢斯好比19世纪从美国来到清朝的传教士,希望凭借现代传媒的“圣器”进行他传播基督教义的工作。因此,时代公司所有关于中国的赞美都以这样的假设为前提。那便是,中国的绝大部分民众首先要成为基督徒,也因此,他劝说宋美龄来到了美国。
但卢斯的这个前提有点不顾事实,甚至可以说带有强迫症的倾向。因为蒋介石本人就不是一个纯正的基督徒,他治理军队和人民的方法也不是依靠“基督的交易”而是“岳武穆的教义”。“用无数无名的岳武穆造就一个中华民族的岳武穆”,这是蒋介石当年的豪言。他做梦都想成为的只是南宋的岳飞,终究不是美国的基督。绝大部分中国人对于美国的认识也仅限于按字面意思理解,像宋美龄在讲演中所说的“美丽的国度”。
就在宋美龄在美国国会的演讲进行之时,美国却还没有废除《1882年排华法案》,那段时期华工赴美被明令禁止,并规定在美国的华工不得具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中国人的真实地位,俨然还是居于美国白人之下的“二等公民”。我们知道,上等人和二等人谈恋爱从来就难有所谓平等,那么推而广之,两个地位不对等国家之间的“恋爱”,也就无所谓平等,很多事情只是一厢情愿罢了。
可惜,以宋美龄的柔弱形象示人的中国在这场“恋爱”中注定成不了大男人,于是只好做小女人,接受美国给予的这份不顾事实、近乎偏执的“爱”。美国联合援华会的捐赠和美国政府对中国军事、政治上的支持,好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及沉甸甸的嫁妆,维系着中美之间“一厢情愿”的联姻关系。这便是美国对外关系的“大男子主义”:他要你嫁给他,是因为他认为自己能够改变你,所谓“嫁鸡随鸡”,至于你原本是什么样子,已不再重要。
在杰斯普森看来,我们完全可以把美国的这种“大男子主义”理解为汉学家史景迁所说的,存在于美国精神中的“以个人的力量去影响历史”的愿望,从而“证明自己的重要性”。回顾20世纪上半叶,美国人眼中的中国无非是一个不顾中国实际、由传教士式的激情和媒体误导的虚幻形象,美国的对华政策则在很大程度上立足于这一形象。然而,当这一形象随着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胜利而走向了美式价值观的反面时,美国公众和政府对中国的态度就彻底来了个颠倒,反共的声音和麦卡锡主义迅速取代了那个赛珍珠笔下那个浪漫的中国。美国与中国的这段“婚姻”,随即戛然而止。
一位美国记者曾说:“中国在每一个美国人心里没有经过多少反复,就由20世纪40年代的英雄,变成20世纪50年代的恶魔。”1949年后的中国,就像是离婚后的前妻,在被急于撇清关系的同时,也少不了来自美国这位“前夫”的谩骂与指责。“从来薄幸男儿辈,多负了佳人意”,但又是谁令佳人脱下那袭华美的旗袍,“不爱红妆爱武装”呢。在历史的俯仰之间,中国的外在形象可谓诡谲多变,而这个形象的参照物,原来始终都是美国本身。
《1931-1949 美国的中国形象》
(美) 杰斯普尔森 / 2010年7月 / 江苏人民出版社 / 28.00 / 姜智芩
 
 

2
上一篇 << 人人都恨奥巴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