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问题的探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21:04:30
“政协提案”问题的探讨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行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献计出力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与各族各界人士联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同时提案工作也是政协工作一项最具传统,最有特色的工作。过去,政协提案工作对我国的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及统一大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天,提案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视。因此,解决我市政协提案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协提案质量,加大对提案的办理力度,对于推动我市提案工作乃至政协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全面进步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提案工作对于政协工作来讲,是一项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工作。政协活动的主要方式是会议和视察,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是政协的主要职能。如何反映政协活动方式的成果,提案就成了政协的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所谓政协提案,笔者认为,政协提案系指政协委员、政协专门委员会及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以个人、联名,或以团体名义团体联合向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政协提案有其一般特征:(一)主题的特殊性:政协提案的提案者只能是参加政协组织的单位和个人;(二)内容的特殊性:提案的意见或建议符合政协章程规定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内容范围和符合党的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即要体现科学性和可行性:所谓科学性,系提案的内容要求、措施办法,要尊重科学,符合实际,按客观规定办事;提案可行性亦称可操作性,指提案的意见或建议切实可行,有关部门可以操作;(三)形式的严谨性。政协提案的形式要求统一性规范性:(1)提案要求要用书面文字的形式反映;(2)提案表要求统一的格式,一般包括提案人、案由、提案内容、解决方法、通讯地址,审查意见等栏目;(3)提案要求一事一案;(4)反映问题的文体形式是意见或建议;(5)提案撰写的任意性。撰写提案不受时间、人数、内容的限制。(四)提案的提出和办理具有程序性。首先是提案的提出,其次是对提案审查立案;再次办理,最后作出答复。

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政协活动的主要方式是会议和视察,如何真正进行协商、监督和参政议政,如何反映会议和视察的成果,提案就成了政协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过去,我市政协提案在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政协提案仍发挥其特有的社会价值,但也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
(一)政协提案的质量不高,提案采纳率低。提案质量的高低是提案能否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关键。过去,我市政协提案工作的质量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在政协提案工作上没有指定审查立案标准,没把好审查立案关,政协提案的意见或建议重点不明确,缺乏科学性及民主性,不注重调查研究,许多民众的社会关注和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没能得到有效处理,社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也没能很好地体现出来,如我市某区政协在该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76件,经过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的近有35件,教育文化方面的有2件,卫生方面的有2件,城建城管方面的有10件,其他方面的有3件。“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个重点不明确,加上撰写提案者本身水平有限,使得提案的采纳率极低,极大地限制了政协提案作用的发挥。
(二)政协提案工作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离开了法制,秩序和规范,一切美好的民主愿望都是空想,一切民主的形式都是空想,一切民主和形式都是徒劳,甚至会走向反向,政协提案作为政协工作的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其提案的提出,审查立案,办理及其答复等程序性的问题都需要以法的形式加以规范,离开了法制的轨道,政协提案将难以正常运作,而且缺乏保证。目前我市与政协提案有关的主要规章制度有:《政协南宁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中共南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协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政协南宁市委员会关于评选和表彰好提案的办法》、《关于评选和表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暂行办法》等,但没有增订相关条例,这使得政协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无章可循,随意性较大。《工作条例》中关于“举报”、“揭发”不以立案的规定不符合《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没有建立一套较为规范的反馈制度、重点提案督办制度及提案工作领导负责制度。提案工作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相关制度不完善,使得我市政协提案工作的开展缺乏制度保证,极大的限制了人民政协作用的发挥。
(三)政协提案的运作过程缺乏透明度。透明度原则作为WTO基本原则之一,从法律意义上讲,就是直接约束和规范政府行为,它要求行政机关的议事活动及其过程公开和行政机关制定或决定的文件资料信息情报公开,公开的方式有旁听报道的转播,刊载和查阅,政协提案的办理,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一律要公开。因此,提案人,提案委员会及处理提案的有关部门要将办事的政策,标准和办事内容向广大群众公开,并且办理的过程和结果也要公开。我市政协提案的提出,审查立案,办理及答复过程当中,只准许提案者参与提案的讨论,提案的审查立案、办理及其答复等这几个环节没有准许提案者参与的制度性规定,现实生活当中更是不可行。政协提案工作缺乏透明度,使得提案者对提案办理的质量、办理过程的公正性问题产生质疑,这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提案者撰写提案的积极性(当提案未得到办理时)。
(四)有关政协提案的鼓励和促进机制不完善。如《政协南宁市委员会关于开展和表彰好提案的办法》关于评选条件方面的规定,“提案对党或政府搞好工作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并得到采纳落实,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较高的参考价值,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标准是什么,这里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该办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可行性较难;再且,该办法规定的8%的评优比率偏低,遏止了提案者撰写提案的积极性。
(五)政协提案没有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民主监督机制。加强权力运行机制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民主监督机制建设。提案工作的基本程序:征集、审查立案、登记、交办、办理、审查复文、督促检查、汇总、这几道程序都需要有一套民主监督机制加以监督。我市政协没有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增订相关细则,也没有建立重点提案督办制度及领导负责机制。提案缺乏民主监督机制与之想配套,使得政协提案办理的力度及质量产生许多问题。

提案工作对于政协工作来讲,是一项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工作。如何解决我市政协提案存在的问题,如何充分发挥政协提案的作用,笔者认为:
第一、要写好政协提案。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写好提案是提高提案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要写好政协提案就必须:1、充分发挥人的因素,建立提案的颔首培训制度,采用不用形式组织提案者学习提案知识,交流经验;2、视察活动是委员知情出力的重要途径。提案人要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勇于创新的精神;通过视察,给委员了解新情况、新信息,拓宽思路,增长见识,为委员知情出力提供条件。如作为我市旧城改造项目之一的南宁万达商业广场即将投入施工,该工程到2004年方能投入使用。浩大的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这就需要委员们深入调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3、加强与各地提案工作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交流经验。中共江苏省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制定了“323”制度;在推进提案工作方面,政协上海市徐汇区委员会创建了五项机制。这些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4、提案的提出要重点明确,尊重科学,注重调查研究:(1)重点明确。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提出提案,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本要求。政协提案应反映社会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体现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政协提案工作的发展,人民政协的作用才能得以发挥。“发展是个硬道理”,我市实施“136”工程,根本出发点就是想方设法发展我市经济,这是我市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中心,政协提案工作也应围绕这个中心来开展。因此,应改变我市过去政协提案中经济建设类不占半壁江山的不良局面,努力提高立案中经济建设类的比重,以加快实现我市的“136”目标。如实施人才兴邕战略,关于解决农垦企业特困职工的低保问题,关于我市如何引进资金;“借奥兴邕”问题及关于在我市建立科技园区和科技园区授权立法问题等等;这方面的提案应多提且应具有全局性及前瞻性,体现我市“136”目标这个经济建设这个中心。(2)尊重科学。对所有的决策工作,决策工作二条一个环节,都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立下规矩,建立健全起符合每个单位工作规律的决策程序,以便有章可循,按规矩办事;要规范提案者,提案委员会,提案办理单位在提案运作过程中遵循这个原则。因此,我市要加快增订政协提案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与提案相关的规章制度,使与提案有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以便提高我市政协提案的质量。(3)要注意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包括提案者的条件,撰写的内容,案由,都需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反映社会存在的重点,热点,难点或深层次的问题。“重视实际,重视实践,重视经验,在实践中控索,在实践中总结,靠实践解决问题,用经验推动工作。”只有这样,政协提案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才能体现社会深层次的问题,这样的提案才可称上高质量。
第二、进一步搞好制度建设。机制是一定社会或其他管理系统管理的制度、规则、习惯、办法等等的总和。政协提案作为政协的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应形成一种机制,使政协提案的提出、审查立案、办理、答复及监督都以法的方式加予规制。我市除在《工作条例》基础上加快增订细则,修改该条例关于“举报、揭发”不予以立案的规定外,还应建立重点提案督办制度、领导负责机制等,使提案工作分工明晰层次落实,从而加大提案工作的办理力度,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协提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提案的重要社会价值,才能促进人民政协充分履行其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才能体现我市民主政治的进步。
第三、政协提案的透明度原则。这不仅包括提案人、案由、内容等实质性问题的公开,也包括提案的提出、审查立案、办理、答复等程序性问题的公开,更重要的是程序公开。权力正确行使最重要的是程序公开,权力正确行使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是公平。如何才能使权力行使达到公平,让群众满意的结果,首先当然需要权力主体以公道之心对待和行使权力,公道正派地履行职能。这就是考虑到一个透明度原则问题。实施透明度原则,目的是使权力公道运行从机制上获得保证,而不是要求一个新的花样,新的形式。政协提案的运作过程应允许提案者更多的参与,从立法上规定新闻媒体可以介入提案立案及办理过程,规定提案者可以参与提案的办理。只有这样,提案工作的运作过程才能让人感到满意。提案办理力度的增强及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有助于激发提案者撰写提案的积极性。政协提案工作的透明化,将使我市政协工作跟上西部大开发及入市这两个时代节拍。
第四、完善相关的鼓励和促进机制。认真分析我市的区位、资源、政策优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入世契机,进一步扩大我市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发挥人的因素的作用至关重要。政协是人才库、智力库,有许多各行各业专家学者。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跟进及入世后带来的机遇,特别是我市实行的“136”工程,越来越需要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完善与之相配套的鼓励和促进机制显得尤为重要:(1)废除现行《工作条例》当中不利于政协提案作用发挥的有关“举报、揭发”不予以立案的限制性规定,使提案者充分利用提案加强民主监督,存进我市依法进行建设;(2)提高提案工作评优比率,充分调动提案者撰写提案的积极性;(3)明确《工作条例》中关于提案“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标准,使该条例中关于评优的规定更具有可行性;(4)建立提案督办制度并建立领导负责机制,加大提案的办理力度,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等。
第五、加强对政协提案的民主监督。政协提案的提出、审查立案、办理及答复只有置于监督之下,政协提案才能发挥出其巨大的作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工作,政协提案的正常运作将难以保证,且缺乏公正性。因此,有必要从制度上保证提案者参与提案的办理,建立重点提案督办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如市政协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带队视察及点访等。加强政协提案工作的民主监督,主要是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有利于改变过去“文来文往”的不利局面,有益于发挥提案的社会价值,有助于政协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六、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加大对政协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提案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党派提案和优秀提案上因特网,办理过程通过卫星上电视。这是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条件。
第七、加大提案的办理力度。“提案的广泛性、经常性和规范性的优势,使它成为政治协商的好方式,民主监督的好手段,参政议政的好渠道,为政协委员贡献才智、发扬专长提供了好舞台。提案工作做得如何,已成为检验政协工作的重要标志。”要加快我市发展,就要广纳政协这个人才库的建议和意见,重视提案工作。因此,必须:(1)建立同代表委员见面汇报机制,领导审查签发复函制及落实督促查办制;(2)在承办工作上,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提案同政策研究,改进和推动本部门工作有效结合起来:部门负责人亲自参加办理。与此同时,提案委员、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三方结合对一些重点提案重点调研,重点办理,促进提案的落实;(3)组成“六级干部”参加办理工作班子。做好办理工作关键在领导。对于提案的办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要有领导分管,要有工作班子,每件提案,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加强督办,加强联系。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提案的高质量办理。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 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参政议政,为我市建设和今后发展献计出力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实现我市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充分重视政协提案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政协提案的质量,对我市政协工作及推动我市高速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