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7:16:47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一、春秋末年:

齐国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

1、含义:“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初税亩”是指无论公私田,按实有亩数收税。

2、实质:承认土地私有制。

3、影响: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向封建生产关系转变。

二、汉朝:

编户制度

1、含义: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当时农民的负担有:田租(土地税)、人头税、更赋、徭役、兵役等。

2、特点:按田亩收租,按人口征赋;按丁派役。人身控制较严密。秦较繁重,西汉减轻。

编户制度下,农民负担仍较重——田租轻而人头税重。

3、影响

①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

②编户齐民赋税沉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活。

三、隋唐:租庸调制

1、原因

①吸取隋亡教训。

②唐初政局混乱,经济衰败,财政困难,减轻人民负担,缓和阶级矛盾,成为当务之急。

2、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3、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4、内容 

①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的谷物,叫做“租”。

②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叫做“调”。

③不去服役,可用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5、特点:国家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农民交租、调(户税),服役(纳绢代役称为庸)。

6、作用

A、保证农时,赋役负担相对较轻,许多荒地开垦出来。

B、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证,府兵制巩固,国家富强起来。

四、唐中后期两税法

1、原因

①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②为解决财政困难,实行两税法。

2、实行: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3、内容

①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②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4、作用:

①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

②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③扩大了税源,增加了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

④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

5、局限

①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

②大地主隐瞒财产,把赋税转嫁到农民身上,政府征收额外杂税,农民负担沉重。

③不可能缓和尖锐的阶级矛盾,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挽救唐朝的统治危机。

6、地位:两税法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奠定了唐后期到明代中叶赋税制度的基础。

五、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1、背景:封建经济发展,土地兼并严重,农民贫困,国家财政困难。

2、募役法: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 作用:减轻了农民

3、方田均税法内容: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收取赋税 作用: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增加了国家的田赋收入。

4、特点:在承认土地兼并现状的前提下,按田亩如实征税,并加强对农业的投入和调控。

5、实质:是纳钱代役和按亩征税。

6、影响:经济恢复发展,财政收入增加;但土地兼并没有改变。一些措施无法实行。

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

六、明后期:张居正一条鞭法(1581年)

1、背景

①明朝中期,农民赋税负担过重,阶级矛盾尖锐,国家财政困难。

②旧的赋税制度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③人口增长,土地兼并。

2、目的: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增加政府收入,挽救统治危机。

3、内容

①赋役合并,征收银两。

②役银入亩,丁亩分担。

1、  意义: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反映了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

①纳银代役——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松弛,

②赋役征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七、清: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1、措施

①1712年,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②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2、实质:是为了封建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奴役人民的需要

①     和国家法制的体现。

2、影响: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减少,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理解:这一制度的实行,部分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它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杜绝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隐瞒人口的现象,也促进了人口出生率的提高,有利于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身自由,又有利于手工业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赋税规则的简化,有利于政府征收,保证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

八、小结:

1、以税种来分类: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有: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初税亩、相对而衰征、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2、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特点

①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

②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③赋税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④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⑤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

⑦由向国王的纳贡到国家征收土地税;

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