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林 收藏 书法名词解释12: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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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最早指书写在帛或纸上的墨迹原作。后来写得优秀的墨迹难以广传,于是把它们刻在木头、石头上,可以多次拓制,广为流传,这样,就把刻于木石上的这些原来的墨迹作品及其拓本统称“帖”。刻帖的目的是传播书法,是为书法研习者提供历代名家法书的复制品,所以,书法的优劣是它的选择标准。只要是名家的书作精品,即便是只言片语的一张便条,也照样收入,很少顾及内容。刻帖一事始自赵宋,多数是诗文简札,所以行、草书及小楷居多。也因此,刻帖的高度一般在一尺上下,长则一尺至三四尺不等,呈横式,多为石板状,只在正面刻字。

  刻帖都是摹勒上石,就是先将墨迹上的字用透明的纸以墨摹下来,然后用朱色从背面依字勾勒;再拓印上石,最后再刻。虽然程序复杂,但刻帖要求忠于原作,尽力毕肖,每道工序均不得搀入已意,所以精品帖本可以达到乱真的水平。



怀素《论书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