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廉政研讨会提出——廉政建设重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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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廉政研讨会提出——廉政建设重在执行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时间:2010-08-17 17:26

  □ 双华斌

  

  “廉政建设重在执行,仅仅是教育、伦理解决不了廉政问题,治理腐败既需要显性、软性的廉政教育,也需要隐性的、刚性的制度约束”,这一观点在国家行政学院与人民论坛编辑部联合主办的“行政伦理与中国廉政教育理论研讨会”上,经中纪委、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机构50余位专家学者研讨后成为共识。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王伟教授提出,作为廉政建设基本要求的行政伦理规范体系包括三部分:一是行政伦理观,即特定的行政价值观,是行政主体关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综合体现,它的核心内涵就是树立公仆意识。二是行政伦理规范,即行政主体必须遵循的行政行为准则。三是行政伦理范畴,主要包括行政理想、行政态度、行政责任、行政技能、行政纪律、行政良心、行政荣誉、行政作风。行政伦理实际上是由三个价值支撑的,它的价值基础是廉政,价值核心是勤政,而价值目标就是培养和完善行政人格。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成言教授畅谈了廉洁政府的伦理原则,提出了廉政伦理的概念,并将廉政伦理的原则概括为五条:廉政信仰,动力在于和谐理想;廉政修养,基础在于为政节俭;廉政道德,风气在于善政垂范;廉政精神,关键在于行政透明;廉政方向,精髓在于法制约束。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康之教授认为,解决廉政问题有三个路径:技术路径、法律路径、教育路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技术路径、法律路径都面临着一定困难,因此,教育本应当发挥更大功能。但是,当前教育在廉政建设当中同样并没有发挥出它的应有作用,原因是我们对行政伦理研究还不够。目前行政伦理研究更多的是停留在中国古代官德和西方既有理论的研究之上,这些研究还只是停留在表层,还有更多的深层问题需要思考。由于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廉政教育的成效并不好。因此应该把行政伦理研究作为廉政教育的支撑点,在廉政教育甚至廉政建设上,走出一条新路。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加强廉政建设,制约腐败,就必须在遏制腐败的制度、执行、环境建设方面进行积极深入的探索。严格执行现行的反腐败制度是最好的宣传与教育。把现行的制度执行好,对被惩戒的公务员以及其他公务员都是最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