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不拾遗靠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06:20:14
       日本的那点事,看上去是小事,观其内容件件是大事。在儒家学派的观点路不拾遗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君王的最高境界,不管用何种手段,只要达到了这就是盛事,这就是明君或者好的官吏。但是我们知道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路不拾遗越来越少,有些路不拾遗被报道以后甚至会被人称为是傻子。为何有这种现象呢?因为在现代国家一味地要求全民自己的自我素质提高,而不在政策与法律的程度去鼓励与约束,这样就算有了所谓的路不拾遗也只是昙花一现。我就讲讲我在日本拾金不昧的事例,并且通过这个事例我想让大家知道一个好的习惯不是光靠自觉,而且也要靠好的制度与法律来实行。

  事情发生在4年前的一天晚上,我骑着原付(50CC的小摩托),从大阪回到到大阪南部的家里,天已经很晚从大阪市内回家路的阪和线有的路段灯光并不是很好,所以我开车的速度并不快。在走到北花田附近时,我突然看见地下有一个黑色的东西,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的黑色铁匣,我赶忙把车推到路边,把这个铁匣打开一看,原来里面装的是一些钱,有大面额万日元票,或者千元日元票,其余的还有很多硬币。来不及数了。我想失主很急我就路旁等了一段时间,看看没有人来,我想还是去找警察叔叔吧。于是我就骑车到了最近的堺市南警察署,我拿着这个铁匣子一进警察署,说要找警察,一下子从里屋窜出四五名持枪的警察,我心中阿暗暗好笑,他们会不会把我当作要炸警察署的坏人了。这样赶忙就向警察讲明了来意,听完来意之后,警察的脸上也缓和了很多,就让我把铁匣子打开与我一起数起里面的钱来了。壹万,两万,壹千,两千,伍佰,八百……一共是58321日元。再数完钱以后,警察就拿出一张调查表,很详细地询问我的情况,问完之后警察就让我回了家。不久我就把这件事给忘了。过了一年突然有一天警察署突然打电话到我家,在日本警察署打电话到我家可是一件大事,我已经把拾金不昧的事给忘了,警察叫我去我的心脏跳得更快。到了警察署自报家门,警察一听我的名字马上把我让进到署长办公室,开始我想不会是双规吧。来了一个上年纪的老警察打量了我并让我坐下,他很和蔼地告诉我是关于去年捡的铁匣子的事。原来那个铁匣子教到警察署以后,失主一直就没有出现,一放就放了1年,因为满一年以后日本有法律规定,如果失主没有出现的话,这笔钱就可以属于最先拾到的人,警方今天叫我来就是给我奖状与那笔钱。

  写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如果拾金不昧还有这么好事,那么日本是如何规定这个拾金不昧的行为的呢?在日本对于拾金不昧的相关行为有很明确的规定,并且也包括很详细的奖励制度。如果拾到财物以后交到警察署的,在一年之内如果失主出现的话,可以获得整个财物的10%的份额,但是失主不出现的话可以就可以获得100%的份额。那么有人就会讲,我拾到就不要教出去,放在家里就好,如果这样这种行为就是日本刑法上的讲发是非法占用他人财物(置き引き),是一种盗窃罪,一般是轻微罪,一般是3年以下的徒刑,或者罚款,但是视情节轻重有可能判处7年的有徒刑。在日本曾经有过一个这样的例子,有个清洁工在收集各家定期拿出来的大型垃圾时,发现有个纸包,里面装着1000多万日元(约合70多万人民币)他看见钱就不声不响地拿走了,也没有上交,失主很快地找到警察,在警方的帮助下这位清洁工不得不承认侵占他人的事实,他被起诉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当然还有很多好的例子,在日本民众基本上都养成了拾金不昧的风气,这也不一定是教育的问题,还包含制度与法律的执行力,如果没有这个执行力作为后盾,大家都可以捡了钱拿回家的话,一个好的社会风气是不会被养成的。  http://www.lwgcw.com 2010-8-19 10:36:02 网易博客 桥本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