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里有没有圣诞夜(中国青年报 200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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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里有没有圣诞夜
―――广东中山特大火灾调查
2005年12月28日
本报记者 林洁 黄勇 特约撰稿 靳生
目击者与幸存者记忆中挥之不去的惨痛细节
12月25日23时许,正是人们参加圣诞节狂欢最兴奋的时刻。家住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檀岛酒吧正后方不到20米处一幢商品楼的王先生,突然清楚地听到了前面酒吧的一声爆炸。随后,他看到有火苗从檀岛酒吧后面冒出。
此时,在坦洲镇街头开“摩的”的河南人张师傅就在檀岛酒吧的出口处等着拉客,这里每天生意火爆,是“摩的”蹲守的最佳地点之一。张也听到了这一声爆炸,只不过爆炸声来自五层高的檀岛大厦的后面,他听起来声音有点闷。几分钟后,他就看到火苗从酒吧正门冒出,时隔两天,张还清楚地记得,伴随着火苗从酒吧里窜出的浓烟“非常呛人”。
就在火苗刚开始窜起时,坐在檀岛酒吧二楼夹层的20岁姑娘黄桂英在黑乎乎的酒吧里听到了让自己下楼领奖的声音。她立即起身下楼,她没有想到这一起身,竟然是她和同伴的生死之隔。黄桂英刚走下窄窄的楼梯口,就听到服务员惊呼:起火了!
这时,她一边顺着墙角摸着往门外跑,一边下意识地回头看一起来的5个伙伴。在昏暗的火光照映下,她隐约看到他们也在起身逃离。等到她跑出酒吧之后,她才知道是从后门出来的。惊魂未定的她转到正门时,消防部门已经来了,她没有看到同来的5个同伴,在消防部门灭火的时候,她几次想冲进火场或是去看一下从火场内拉出的已被烧黑的人,都被挡了回来。黄桂英大难不死,同去的6个人,只有她一个人跑了出来。
梁淑娴今年刚满19岁,是与黄桂英在檀岛酒吧欢度圣诞节的5个同伴之一。12月27日11时,梁淑娴妈妈黄雪珍对女儿残存的一点希望也彻底破灭了———坦洲镇负责此次火灾事故处理的人员给家里打来电话,要她当天下午1时到中山市殡仪馆辨认遗体。黄雪珍告诉记者,火灾当晚,女儿到镇上去,家里听说出事后,不能确信女儿是否和男朋友去的就是檀岛酒吧,就开始拨打他俩的手机,电话是通的,但都没有人接。后来再打,是派出所的人接的,并告诉他们是在火灾现场捡到的手机,但人已不知去向。
12月27日下午2时左右,天空阴沉沉,中山市殡仪馆门前聚集的人越来越多,面孔不一样,但表情都是凝重的。按照事故处理小组安排的每家5个人的规定,死者家属按顺序到太平间辨认遗体,走进去时还能控制情绪的家长们,在看过几乎面目全非的死难者之后,走出写着斗大“蓬莱仙境”的殡仪馆大门时,大多忍不住放声嚎啕,闻者无不为之动容……   现场不仅所有东西都成黑色,还有刺鼻气味
记者在当地了解到,酒吧是2000年注册成立的,注册资金为200万元左右,经营范围只限餐饮,而老板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一直都没有向相关部门报批,但酒吧照常经营,没被查封。
记者在出事的酒吧看到,现场一片焦黑,不仅所有的东西都被熏成黑色,还有很浓的刺鼻气味。
据酒吧工作人员介绍,出事时正在进行抽奖游戏,他刚刚关了霓虹灯,就发现酒吧天花板上的大灯开始着火。他说,当时,老板告诉他上面有火,赶紧叫人走,他马上跑出来拖了一条消防带,喷水都来不及了。大火点燃了室内的易燃品后,大量浓烟呼呼地涌出来,里面的人拼命挤出来,争先恐后地从前门和后门逃生,他在门口都被撞倒了。
该酒吧的一名女服务员很庆幸自己逃离火灾,但当时她把手机落酒吧了。第二天凌晨,她跑回酒吧寻找时,发现有几具烧焦的尸体,“真是惨不忍睹”。   短短10多分钟的火为何能烧死26人
位于坦洲镇中心5层高的檀岛大厦外观看上去很豪华,前后纵深有10多米,是一个吃、住、玩一条龙的娱乐场所。从表面看上去,怎么也不会把这里和一场夺走26条人命的特大火灾联系在一起,一位事后赴现场查看的领导忍不住说:真是“见鬼”了!
短时间的火或许烧不死人,但一旦伴随的浓烟在一个狭窄的空间里汇集,哪怕人在那里待上几分钟,也是夺命的。这场火灾最致命的就是:死者大多不是被烧死、而是被燃烧后无法排出的浓烟活活闷死的。这一点已经得到有关专家的认定。被闷的主要原因是:酒吧的消防设施不健全、酒吧的装饰多为易燃的材料。更重要的是,240平方米的空间里,挤进了100多个狂欢的人,原本不大的门半遮半掩,一进门还有一个供着财神的屏风挡着;房间里为了制造气氛,除了两部电视机打开时屏幕散发的亮光和屋顶的几盏发出微弱灯光,没有其他照明。
黄桂英向记者回忆说,当时人们挤成一团。一张平时最多只够坐4个人的小圆桌,最多的要围上达10人,酒吧里的能见度最多只有三四米,人们的行动都靠刺耳的喊叫声来调节。
记者12月27日下午在中山市殡仪馆太平间里看到,除了脸部和胳膊外,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肌肤一般保存完好,很多人连头发、外套、身上系的裤带、穿的鞋袜也能清晰地辨认出来,像梁淑娴耳朵上的耳环孔依然清晰可见,但她们鲜活的生命却永远地逝去了。   扼腕之痛:死者最大的28岁 最小的15岁
12月27日下午,记者从一位处理事故的领导手中看到的26名死难者年龄中,最小的是坦洲镇中学两名15岁的学生,而最大的一人是来自广西的打工仔,但也不过28岁。
死难者主要分为三部分,绝大部分是坦洲当地已经工作的年轻人,1981年、1983年、1985年出生的居多,少部分是在校学生,还有四五名是客死他乡的打工仔。由于死者面部大都严重受损,对死者身份的辨认主要靠着下列几样东西:依稀可辨的10多张身份证、没有被烟闷坏的几部手机和学生证。其中还有两人没有留下任何可供辨认的物件。   教训该如何吸取?
紧跟着事故发生的,是所谓的地毯式安全大检查,这早在人们预料之中。在令人惊讶的死伤数字面前,对大火的迅速扑灭都已变得让人感觉微不足道,因为一切都是亡羊补牢,而类似的教训已经发生了不知多少回。人们在意的是,火灾发生之后当地对待媒体和公众的态度。
首先,当地新闻媒体一律使用政府部门提供的通稿,让人有强烈的“隔膜”感。有识之士指出,特大事故本来是个绝好的消防意识和安全意识教育的机会,但在事故发生的相关细节上遮遮掩掩,不愿把事故作为认真检讨和吸取教训的机会,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
12月26日深夜12时,记者一行连夜狂奔到达中山市坦洲镇,却立即感觉到一种异样的氛围:负责指路的摩托车司机和路人一看我们这身记者的装束,都立即变得小心翼翼,不敢靠近火灾现场,因为一群警察正在四周“严防死守”。
有关部门对现场的保护是无可厚非的。但12月27日一大早,记者在火灾现场看到,从檀岛大厦门前路过的市民,谁要是在现场附近、哪怕是在对面的马路上多张望一会儿,立即就会有身穿迷彩服的人来驱赶。
从现场侥幸逃出的黄桂英告诉记者,从当地对火灾报道的通稿中看到,檀岛酒吧内部装饰使用的是易燃材料,这是导致火灾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但到底用的是哪些材料,因为现场的灯光昏暗,她其实在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后也根本没有概念。她认为,真正的消防意识的加强,是必须把所有的真相告诉人们、给人们一个具体的切切实实的概念,而不是空洞地叫喊要“吸取教训”。
本报记者对伤员的采访和对受难者遗体的探视,都是靠受难者家长的暗中支持,得以“混”进现场,对事故现场图片的拍摄,靠的是偷偷将照相机藏在衣服中。为什么非要让肩负向公众传播更多真相之重任的记者们靠所谓的无聊的计谋在现场“穷混”?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大大方方地采访,大大方方地了解事情的更多细节呢?
记者在乔装身份时看到,几家媒体的记者无论是想接触伤者还是了解死亡者的身份,都被限制或拒绝。事故处理的官员们手中的一份《12·25特大火灾事故受难者名单》是绝对不对外公开的,公开的所谓通稿中,一提到火灾的教训,“板子”除了打在酒吧老板身上,就是全社会需要反思。人们不禁要问,在社会分工中,究竟谁负有对消防监督最直接的责任?对一家在镇中心闹市口已有5年经营历史的重大火灾隐患点,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管之责任难道还可以推脱给“全社会”?
本报广东中山12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