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五五普法工作巡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20:24:05
鹤壁市“五五”普法工作巡礼之二:法制宣传教育篇

 

 

丰富载体 创新方法

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带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深入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是“五五”普法的重要任务。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我市注重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是提出并抓好“六个重在”。

  (一)领导干部重在增强法治理念。坚持把领导干部法制学习放在强化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上,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切实保证依法执政理念能够进入思想、进入决策、进入执政行为。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校设置法制课、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法律培训。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六项具体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市四大班子领导带头参加理论中心组学法,带头撰写法制论文,带头参加法制教育培训。先后邀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等多名专家到我市举行《宪法》、《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坚持每年都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理论研讨活动,在2008年全省依法执政理论研讨活动中,选送的11篇文章全部获奖,鹤壁市荣获优秀组织奖,并作了典型发言。经过深入、持续的学习研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公职人员重在提高执法能力。紧紧围绕“公务员用好公权力”这一主线,大力抓好公务员包括其他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坚持抓好“学、考、研、用”四个环节,将法制教育纳入公职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全过程,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坚持每年对全市公职人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去年全市参加考试人数达8079人,参考率100%,合格率99.5%;组织开展了“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竞赛活动,近五年来,依法治市办共收到各种论文3800多篇,评选出优秀论文100余篇;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对本职岗位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要熟知会用。积极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培养“合规履职”意识,引导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合乎法律规范、制度规范、程序规范和道德规范,全市执法环境不断优化好转。

  (三)农村社区重在服务生产生活。一是坚持送法上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进村”、“四到户”活动,即法律宣传车开进村、法律资料送进村、法律服务走进村;法制教育到户、普法责任到户、法制释惑到户、发放资料到户。组织基层政法干警以及1400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进村入户讲解法律知识,并先后向广大农民、居民免费发放《农民必备法律手册》、《居民法律实用手册》、《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宣传挂图等各类法制宣传教育资料40万余份。二是寓教于乐。依托城市文化广场、乡镇文化站和农村文化大院等场所开办法制学校、开辟法律图书角、印制法律明白诗、发放法制宣传画,设置法治长廊,举办法制广场活动等,让法制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集中全市文艺骨干,编写、排练了一批法制歌舞、戏曲、小品等,在全市巡回演出,普及计划生育、婚姻家庭、反邪教、禁毒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寓法于乐,寓法于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因事释法。对群众关注的涉法焦点、遇到的涉法事项,注重跟上去搞好法律宣传,采用因事释法的办法解决涉法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活动,大力宣传《信访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引导群众合法诉求、依法维权,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针对老城区改造任务繁重的实际,依法治市办公室会同市建设局、拆迁办,针对城市房屋拆迁中遇到的涉法问题,编印了10000册《城市房屋拆迁政策法规知识问答》,组成10个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小分队,深入山城区、鹤山区的重点社区挨家逐户走访,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有效地推进了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和谐拆迁。针对市区工业企业发展较快、农民工迅速增加的实际情况,市工会、市司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集中宣传活动,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增强了用人单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四)在校学生重在培养守法习惯。市教育局、司法局、依法治市办等部门及时转发了《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在各学校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市依法治市办向教师和中小学生发放《宪法》、《义务教育法》等普法教材30000多份,等做到教学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各类学校全部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作法制安全教育讲座,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并排除不安定因素。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开展“法制教育与学科教育相结合”研讨活动,全市300多名教师的研讨文章获得省以上奖励。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生入学和放假的时机,组织开展“五个一”法制主题活动,即举办一场法制报告会、组织一次主题班会、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办一份法制手抄报、进行一次校园法制广播,把法制教育具体化。充分发挥鹤壁高中等30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法制歌曲大家唱、法制书籍大家读、法制影视大家看、法制图片大家看”以及学生法制手抄报、争做遵纪守法小市民征文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校园拒绝邪教、拒绝非法网站、模拟法庭等一系列活动,有针对性地培养青少年学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2009年8至9月,在全市开展了以“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为主题的“供电杯”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活动,并多次在鹤壁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在全市青少年中掀起了学法用法高潮。

  (五)企业普法重在依法建管经营。一方面,注重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推动项目建设,每年都由依法治市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在工业项目聚集区的周边村居开展声势大、氛围浓的法律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针对不同对象,运用不同方式和方法,重点宣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向群众讲法律、讲政策,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法管理经营。市工商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各级各类企业开展“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教育活动,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构建和谐劳务关系。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10余个部门,采取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法人代表开展了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全市《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经过层层选拔和初赛、决赛,最后六支代表队获奖,总参加人数达5000余人。“五五”普法以来,全市共举办劳动保障、税收、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达70余场(次)。同时,全市各企业也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组织观看法制电影录像、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等形式,不断加大对企业职工的法制教育力度。

  (六)社会宣传重在营造良好的氛围。坚持每月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年初制定每月宣传重点,明确承办单位、宣传时间及宣传内容。各县区、市直50余个承办单位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节日等有利时机,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采取悬挂横幅、展出版面、发放资料、发送法制短信息、开通热线电话、开展法律咨询、举办讲座培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消费维权、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市深入开展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每年“12·4”期间,我市都认真组织开展了声势大、影响广、效果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2008年在新世纪广场举行了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制宣传进基层”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成立了6支法制宣传车队,出动50余辆法制宣传车,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采取法制广播、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仅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就达50余万份。2009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活动,350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了竞赛活动。五年来,全市各级共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宣传月、平安建设宣传月、税法宣传月、信访条例宣传月等每月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0多次,发放资料220万余份,举行讲座培训850余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万余人(次),法制宣传教育覆盖到了全社会。

同时,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开辟法制专栏或专题,采取系列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电视大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鹤壁日报开辟了法制专版,设置了“卫士风采”、“以案说法”等栏目。市电台、电视台开辟了《法治鹤壁》、《平安鹤壁》、《行风政风热线》等10余个专题栏目,采取现场连线、短信参与、专家解答等形式,与受众形成互动,先后播发相关新闻1000多条、专题80多期,举办税法、会计法律知识电视大赛等活动20余场。浚县、淇县电视台等也相应开办了《法制方圆》、《政法天地》、《律师说法》等法制专题栏目。开通了鹤壁政府法制网、鹤壁平安网等法制网站,政府门户网、中原崛起网及各单位网站也均开设了法制专栏或专题,法律宣传联通了千家万户。(鹤壁市依法治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