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大奖“金镜头”聚焦模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21:01:43

 

《挟尸要价》于2010年8月5日获得中国摄影家协会颁发的纪录类银质收藏作品奖,后又获得“金镜头”颁发的年度摄影大奖。该照片拍摄了长江大学三名学生救人遇难后,打捞船捞尸场景。拍摄者称打捞人员将尸体绑在船上,挟尸要价。但长江大学宣传部指拍摄者造假新闻,照片有隐瞒。照片事件引发舆论关注。“金镜头”组委会调查结论分三点分别为:1.照片反映的“挟尸要价”的新闻事件真实存在;2.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王守海虽不是主谋,但其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3.照片记录的过程是整个挟尸要价的一部分。虽然王守海极力辩称自己没有开口要价,但据现场目击者称,王守海他们是当事人,参与并执行了要价。

有署名就嘎的网友分析:张轶自己提供的照片上的时间显示,捆扎方招遗体手脚的时间是4:45分,而4:50分,王守海已将方的遗体交到了岸上,并且往后退了3米左右,这5分钟的时间里在张轶那里发生了什么? 在张轶向组委会提供的亲自撰写的文字稿中,是如此表述这一场景的:“(下午)4时45分方招的胳膊、头被拖出水面。此时,得知3.6万元还没有全部到位,王守海停止打捞,手牵绑着方招尸体的绳子‘挟尸’与岸上的校方要价。” 张轶在此处明显地说了谎,凡是摇过这种船尾单橹船的人都知道,这种船如没有撑篙在船头处助力,将船头转个方向都非常费力,从李玉泉提供的照片看,打捞方招时,船头并不正对着岸边,要把这个船头转过来不是一两分钟能够搞定的,在船转向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大的倾摆,牵着方招又站在船头部位的王守海很难想象在这短短的5分钟里,既要停工又要砍价,又得牵紧方招,还要向岸上人移交遗体,这是不是忙得过了头? 照片是决定性的瞬间,如果你拍下的那个瞬间与你命名的标题不一致,你的照片就应归入假照片之列。
    笔者认为,从受到质疑后公布的照片看,这组照片是动态的,双浆在划动,表明船在靠岸,王守海的手势,可以有多种解读:“你们不要急!”“你们不要蹲在岸上,准备接应”、“好啦,别说了”、“慢点”、“往陇靠、闪开”等等,没有直接证据支持照片作者的说法。

“挟尸要价”是指控制尸体,价不谈好不给尸。事实是价格在捞尸前就谈好了。王守海携尸靠岸没有错,那个手势没有明确的含义,任何猜想或联想都没有意义,即使申明要兑现承诺,又如何?何况船在行进靠岸。尸体捞起,很沉,离岸很近,不必拖上船,直接上岸,也无不妥,这种挟尸或携尸属正常的作业,不应该与要价联系起来,要价、要钱、要奖不是一个概念。要拖走医院太平间的尸体必须将费用交清,能说是挟尸要价吗?火化、墓地等等需要费用,难道也是挟尸要价吗?王守海老人是在为一个公司的老板干活,临时聘用。人们对英雄的崇敬可以理解,但是照片没能反映“挟尸不给”的“真实”情况,得最高奖根据不足。

捞一具尸体1.2万,的确太贵了,居心不良!尽管是合法的公司行为。王守海只是在为公司打工,临时受聘。然而公安、消防、学生、老师、达官贵人、记者为什么不捞尸?给1.2万你干不干?工商局不管,物价局没有规范,协商价格就可以成交,网民攻击的是捞尸的渔民,一种历朝历代都忌讳职业,空靶!为什么挟尸照索要巨奖?工作职责,举手之劳,难道比捞尸体者高尚?尸体捞起来不栓手难道栓头?

一张优秀照片,具有视觉冲击力,一看就明白,不需太多解释,应是照片本身的内涵,所谓“金镜头奖”是评的某张照片得奖,而不是新闻故事得奖,也不是一组照片得奖。这组照片没有技术含量、也与具体事实不全然相符,不要哗众取宠,暴尸拿奖!

准确的说,这张照片是“捞尸归来”,画面难看,没办法,这不是逛世博、也不是上领奖台风光,生命就是如此脆弱!还有,挟尸照得奖悬挂,就是尊重英雄?他家人同意吗?英雄可敬,挟尸照要奖可鄙!没人反对“金镜头”揭露社会丑恶,但你不该忽视法制,蔑视他人的权利。

王守海是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自然人,得奖者、评委不分青红皂白,将索价捞尸的不光彩行为怪罪于一位打捞公司的打工老人是不公平的,焦点“模糊”,有可能构成对王守海肖像权、名誉权的侵害。照片里,王守海穿着白衬衣、站在捞尸船的船头、神情坚定地挥舞着右手的形象传遍了网络。一连几天,王守海都在忙着接待记者,“有北京来的、沈阳来的、山西来的。”此外,主动找上门的还有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要替他免费打官司。8月23号各大网站的专题突然关闭,网页全部删除,金镜头组委会试图收回调查结论。值得注意的是,“受害方”长江大学揭露照片有假,为“加害方”抱不平。法律人士与愤青的观点相反,孰是孰非,如果王守海不放弃维权,看来还得官司了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