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阳光采购何以屡患“高价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16:37:38

地方政府的阳光采购何以屡患“高价病”?

文/痛快人生

 

    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 近期,一些地方政府“阳光采购”频频引发争议:

    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109万元,可结算价却高达875万元,高出8倍还多。长沙市还有一个废弃物污水处理项目,政府采购时的中标公示价为5346万元,但实际结算价至少比中标价高出上千万元,这引起了审计部门关注。

    在此之前,昆明市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被曝集体“高价采购”,而长春市购进一台电脑接近3万元……

 

    本来,政府采购为控制成本、节约开支,采用阳光操作。但打着阳光的旗号,未必就见阳光:公务员的工资阳光后,但私发奖金的现象还存在。让官员的个人财产公开,腐败并不会因此而减少许多。同样,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那也只是一种理想罢了。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一些地方政府在采购中发生的结算价远远高出预算价好几倍,并非某个地方所独有,似乎成了政府采购的通病、一种大家心照不宣的现象了,似乎不出高价不足以显示政府采购的阳光气魄来,而政府采购也间接成为腐败的隐性温床。 

    而大凡面对种种质疑,各地官方的解释无一例外地选择嘴硬,至于是否真正阳光也只是听他们的一面之词。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陈一凡解释说:“我们承诺,采购决无暗箱操作。”长春有关部门给出的“答案”是:买高配置设备是“工作需要”。 

    这样,言下之意就是,为何中标后的价格高出预算许多倍是事出有因,但肯定是合理的。至于具体原因,哪怕是有难言之隐,不会直白告诉也没有必要让大众知道,自家单位的钱怎么花,就图个乐呵,过程只是个形式,结果呢,供应商和自个满意即可,拍板成交,形成多赢局面。 

    而在采购过程中,审批、招标等等环节,既然都是人为设置和拟定,监管不能全面到位,那就有漏洞存在,也就有潜规则大行其道的市场和空间。在审批环节,资质不够,可以弄虚作假;在招标环节,可以露底、串标等等。总之,让成交价是高是低,高出多少、选择何家,控制起来是易如反掌,还是在阳光下操作。 

    政府采购何以屡屡成高价采购,或是伪阳光采购?说白了就是采购部门拿着公家的钱、纳税人的钱去买东西,购物者还会认真还价和比较么?想想也不可能。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做个顺水推舟的人情,自己还能从中搭便车,来点实惠,何乐而不为? 

    但倘若是私营或民意企业进行类似的采购、招投标活动,那得考虑着货比三家、严格把关,私(民)营企业主们不会乱花自己的血汗钱。再者,如果是采购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私人采购,也是同样的锱铢必较,出手不会如此的大方。 

    已经发现并公开报道的就有这么好几例,但那么多的地方政府采购项目,违规和超标的没有被曝光的又有多少,这笔糊涂账没人能算得清。也许,哪天某地的政府采购从高价采购一跃成为天价采购,也不必惊讶,到时官方又会自圆其说,也同样的不会有多少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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