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下乡如同当年鬼子进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9:52:22

房地产商下乡如同当年鬼子进村

        在网络上晃荡,就像冷眼观社会的一看客。对社会上不断涌现出来的一些破坏和谐的大局的大事小情,也算是旁观者清了。国家在农村推行的“新农村”构想,对于农村农民来说,无疑是一项千秋功业。


        别的地儿我不知道,就我的家乡,冀南一望无垠的大平原,土地肥沃的流油,散下一把干瘪的种子,就会有一个饱满的收获。土地,这一方人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从责任田以后,随着盲目的“乡镇企业”乱占;农民自建房乱占;名曰“招商引资”设立的开发区乱占,大片土地被水泥了,被围墙了,至于这乱占给农村农民究竟带来了什么好处,没有看到,但是在这一轮轮乱占耕地过程中,政绩染红了多少官员的红顶子?


        好歹,国家适时出台了硬性规定,一定要保有18亿亩耕地的最低红线。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工业缓一步发展不要紧,而农业如果缓一步发展,社会就可能震荡。这源于一个最基本的道理:13亿或者14亿张口吃饭是天大的问题,人的生命赖于这看似很平常的土地。


        别的不说,就说近期各地开展的新农村或者叫农村社区开发建设来说,伴随着每一个试点的开工,总是农民给政府对抗到底,最终还是以农民丢弃土地的结果,再一次证明了权钱的“伟大”。是农民们反对新农村建设吗?错了!拒绝好事岂不是傻瓜?我在一个已经主体竣工的农村新社区,从农民口中了解到,这个小区是占用村集体的20多亩耕地开发的,每套三间二层工料费大约5万元(这造价不用审计,农民心里的帐最明白,市民买楼你可能不知道工料费,但是对于农民建房用料用工却计算的很清楚)农民建房是不算地皮价格的。因为国法规定农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不允许买卖——尽管现在到处在买卖。而这片社区建好后,每套房子卖价是12.8万。造价5万卖到12。8万,这之间的利润谁拿走了?我没有调查权,这只能供大家猜想了。因为这个社区的建设,村里一年多没有敢召开组织会议了,真是怨声载道,骂声一片。


        前几天,在另一个地方,我看到有几个三马车拉着满满的刚吐天穗青玉米杆儿,向奶牛场开。路边的人在议论,原来是这个镇也在搞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每五万块一亩地。五万块一亩地对于不靠种地生活的农民来说,心里美滋滋的;但是对于依赖土地生活的农民就不同意,据说镇里在一天夜里雇用大量人员突然袭击,把所要征收的土地上的玉米全部割到了,要卖来领钱,不卖?你随便。现阶段是农民上访不是被刁民就是被精神病,更不允许集体上访,冤屈只能打掉牙咽到肚里了。据说,这块地由北京某房地产来开发商品房。


        昨天,一个老战友说,他老家的岳父一块地儿刚好在所谓的“新农村社区”建设范围,要被以每亩地2万元的价格“抢占,”他的岳父是农村退休老教师,威望较高,乡里不敢下死手,目前还在僵持对抗中……


        房地产商们在城市大把大把地捞钱,现在又发展到了乡下。而这抢占农民土地的罪魁祸首就是打着新农村建设幌子的地方政府啊!


        农民们把这抢占农民土地的行为比喻成“鬼子进村”。在我看来这样打着新农村建设幌子的巧取豪夺,还不如鬼子进村呢?鬼子进村开始只是抢鸡抢鸭,而这一轮新农村建设的地产商们,要的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啊!


        我以上的言论估计要被“刁民化”了。但是本刁民认为:

        一、建设新农村不应该搞成开发商垄断,这样势必把新农村建设搞的像城市住房建设一样,最终政府被地产商绑架;

        二、新农村建设应该首先给农民商量商量,既然给农民办好事,就应该让农民明白;

        三、新农村建设必须本着不破坏现有耕地不占用现有耕地,应该从空心村入手;

        四、新农村建设应该交给农民自建,政府只进行统一规划指导,把国家的补贴给予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农户……


       这说了也白说,因为这样政府就没有了利益,但是这样政府就有了口碑,社会更加和谐,官员啊!如果这样你就不有了真正的政绩?在千古骂名和流芳百世之间,你选择什么?

以下图片来源于网络:


某地主体竣工的农村新社区

空心村的残桓断壁

农民上访信

上访信尾页

将被毁坏的青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