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创新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22:16:32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制度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通过制度变迁、制度效率的改善来实现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基于对非公经济的重新认识,我党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从制度层面来解决发展问题。

我国非公经济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发展生产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力量。国家发改委的资料表明,当前全国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成倍地高于经济增长速度,民营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从1979年的不足百分之一增长到目前的1/3强。非公经济投资已占全社会投资比重50%。在40个工业部门中,非公经济在27个部门中的比例已经超过50%。

非公经济已成为我国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的企业群体。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注册私营企业已达419.1万户,比2004年底增长14.79%。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生产在一家一户、规模是千家万户”特色产业集群,有的称为专业镇或区块经济。其主要特征是,围绕龙头企业或名牌产品,一家一户从事产品加工,千家万户合作形成社会化大生产。人们称其为“小产品、大市场”、“小企业、大合作”、“小买卖、大发展”、“小集群、大作为”。

非公经济已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十五”期间,我国非公企业平均每年净增600多万个工作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以上;城镇非公经济的就业人数从1.5亿人增长到2.07亿人。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支撑地方经济的主体。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市县的经济主体力量已经是个体私营经济,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个体私营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直比较快,浙江民营经济占全省GDP的70%以上,福建民营经济约占GDP的一半以上,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60%。

为了加快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去年国务院及时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经济“三十六条”),这是一部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对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但非公经济“三十六条”实施近一年来,根据民建中央调查了解,非公经济“三十六条”的落实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环境有待改善,部分地方仍有个别领导对发展民营经济思想认识存在着偏差,民营企业未能真正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在一些领域的市场准入方面还有障碍;评价还需客观,要看到非公经济的发展主流是好的,对一些问题不要过于夸大;素质尽快提高,非公经济企业、民营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自主创新能力弱、生产集中度不高、产业协作水平低、技术设备和企业经营管理方式落后等问题,应抓紧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以适应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值得借鉴的浙江经验

近年来,浙江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私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使广大干部群众较早地树立了市场经济意识,造就了一大批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管理人才;促进了专业市场的发展,较早地形成了市场体系,尤其是商品市场体系;促使国有企业较早地走向市场、较早地进行改制,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创造了有利于资产流动重组和吸纳安置下岗职工的外部条件。

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过去二十多年,浙江经济总量在全国的位次从第12位上升到第4位,从“资源小省”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大省”,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省的生产总值增量的70%来自于民营经济,其中50%以上是个体私营经济创造的。个体私营经济在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78年的不到1%,发展到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超过了半壁江山。

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工业化、城市化的生力军。浙江原来是一个工业基础薄弱的农业省份。改革开放以后,从农村工业化起步,大力发展乡镇集体企业和个私经济,逐步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优势的产业、企业和产品,发展成为一个工业大省。一大批民营企业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成为行业的排头兵。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也有力地推动了人口、资金等要素向城镇流动和集聚,促进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就业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最大来源。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解决了一大批城镇居民的就业问题,成为增加就业的主渠道。目前全省有670多万个私经济从业人员,其中约80%是省内外农村剩余劳动力。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

可喜的是,浙江省政府今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非公32条”),让浙江非公经济发展迎来了“翘首企盼”的春天。纵观浙江“非公32条”,重新确立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提升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水平、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加快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和加强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指导和监管等内容,在市场准入、融资支持、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非公有资本都可以进入。“非公32条”提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明确支持非公企业投资发电行业及从事电力安装、设计、施工等辅业;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制企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鼓励非公企业参与铁路建设经营;允许非公资本按照政府规划投资建设加油站及仓储设施,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允许非公资本按照我国加入WTO承诺的时间进入成品油批发业务领域。对于当前很多民营企业关注的矿产开发,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企业依法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除国家规定的金、钨、锡、锑、稀土等保护性矿种实行计划产销外,非公企业可依法自主销售其开采的矿产品。此外,还就支持非公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投资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以及允许非公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等作出规定。

在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方面:“非公32条”也作出了安排。在金融信贷支持上,在强调支持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机构提高对非公企业的贷款比重,开发针对性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等的同时,《实施意见》还针对民间资本充裕的特点,提出规范民间融资,积极利用民资的思路。鼓励非公企业组建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公司,支持民资依法投资参股金融机构。

在直接融资上,“非公32条”明确:在非公企业中积极培育上市公司的后备资源,创造条件支持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处理非公企业改制上市前的税收减免、资产权属和股权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还将积极引进境内外风险投资公司,逐步建立健全非公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

在严禁向非公企业“乱伸手”方面:“非公32条”强调依法保护非公企业的财产权、知识产权以及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主的名誉、人身和财产等各项合法权益;针对一些典型的侵犯非公企业权益的行为,“非公32条”也作出了具体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对非公企业自筹资金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引进设备和各类工程施工等,不准超范围强迫要求其实行招投标;中介代理机构不准利用政府部门的权力和影响力或自身特殊地位,强行向企业提供服务或提供低质高价的服务等。非公企业职工的权益也要保护,“非公32条”强调非公企业要依法加强工会建设,认真执行劳动、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切实尊重和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等等方面,都令人耳目一新,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浙江发展的实践证明,解决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目前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科技进步与创新步伐明显加快,科技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积极“引进来”、“走出去”,国际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一大批民营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规模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互相渗透、互相融合,股份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块状经济的规模效益、集群优势进一步显现,集聚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这表明,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孕育着企业制度、产业发展、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等方面的重大转变,面临着实现新飞跃的历史性机遇和历史性任务。

制度保障的对策建议

纵观以上制度变迁,充分证明了任何制度的变革都必须适合中国实际,形成科学的生产要素投入导向机制和合理的利益驱动、分配机制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非公经济“三十六条”,符合我国国情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决不是权宜之计。结合浙江的做法,笔者认为从制度保障的角度,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实现制度创新。从总体上讲,民营经济的素质在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只有不断制度创新,才能实现跨越发展。制度创新要与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品牌创新、文化创新有机结合和互动,这是民营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当前特别要关注,制度创新重点是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内联外合、资本经营、组织结构创新等方面走出新路,探索建立多元开放的产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科技创新关键是加快提高民营企业的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公共的民营企业创新平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不断提升技术层次;管理创新基础是提高经营者素质,鼓励民营企业经营者加强学习,开阔视野,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在现代市场经济和经济国际化条件下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

二是优化制度环境。民营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已经发生根本转变。当前应该抓紧清理有关政策,在市场准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技改立项、用地用电、银行信贷、发行股票债券等方面与国有等企业一视同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主动为民营企业搞好服务,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建立以政府财力为引导,以专业担保机构为主体,以商业银行网络为基础的信用担保体系。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积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形成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积极调整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强对职工的在职培训,为民营企业培养各类急需紧缺的人才。

三是接轨国际通行规则。从过去主要依靠国内资源和国内市场,向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转变。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仅浙江一个省,就有不下400家民营企业在境外设置了常设机构,有12274家企业获得自营进出口权。另外,截至2005年上半年,浙江已有78家公司股票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与此同时,在主动积极的国际市场对接中,民营企业还应尽快融入世界通行的“游戏规则”,这是接轨国际制度最起码要求。在这个融入的过程中,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全球意识、市场抗风险能力要不断提升,走上一条全新的发展道路。当务之急是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扩大出口,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到境外上市和投资办厂,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发展的民营企业提供畅通的、良好的制度平台。

四是实现制度可持续。中国民营经济起步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严重短缺时代,“卖方市场”这个特殊的市场环境,先天性形成了“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发展格局,在制度运用的理念上,多数企业注重的是简单的量的扩张和价格竞争。应充分利用当前宏观调控和部分资源要素紧张形成的“倒逼” 制度,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认真处理好经济制度与资源、环境、生态的关系,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实现民营经济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五是建立诚信制度。谈到社会调节,就是市场调节这只无形的手和政府调节这只有形的手,其实还有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种调节,即道德制度的调节。道德制度的调节中,诚信是最重要内容,诚信制度是一种竞争力。应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坚决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监察管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坚持质量立业、品牌兴企,鼓励民营企业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质量意识,标准化意识,努力创造出更多的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加快民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引导民营企业照章纳税、规范用工,诚实经营、公平竞争,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信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