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阅读记忆之新千年:新千年怪事[组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09:18:01

60年阅读记忆之新千年: 新千年怪事[组图] 2010年08月15日14:24 新浪文化读书 摘自《中国生活记忆》 编著:陈煜  系列链接: 60年阅读记忆之50年代:小伙子要穿列宁装 姑娘们爱上工装裤[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50年代:公共食堂不要钱和举世罕见的“票证时代”[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50年代:全国遍地是炼钢铁的土高炉 没有铁矿石就砸锅[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50年代:城市交通基本靠走 第一代公车会发"当当"声[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50年代:印450万册的《高玉宝》和夜半鸡叫的“周扒皮”[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60年代:三年困难时期:开展大规模采集和制造代食品[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60年代:凭票供应和限量供应:造就中国市场排队特色[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60年代:衣着:“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60年代:从蕃瓜弄到“高干楼” 生炉子要用蜂窝煤[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60年代:革命的生活色彩:未婚夫妻定情时互送红宝书[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60年代:孩子的游戏:赌糖纸、做弹弓、玩斗鸡[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70年代:“的确良”代表时髦前卫 穿喇叭裤感觉就像在裸奔[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70年代:住房筒子楼、地震棚和石库门[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70年代:文化生活:八个样板戏八亿人看八年[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70年代:阅读小人书和手抄本[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70年代:品牌“老三件”和上海货[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70年代:恢复高考 政治局讨论决定报名费收5毛[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80年代:穿“幸子衫”、“光夫衫”和红裙子[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80年代:独生成时代“特产”:计划生育被定为基本国策[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80年代:国家逐渐放开私人购车的限制[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80年代:卡式录音机、迪斯科与卡拉ok[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80年代:戴蛤蟆镜不撕商标 “大哥大” 是绝对的身份象征[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80年代:“万元户”成流行词 掀开了中国人致富的潮流[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90年代:穿着牛仔裤、“一步裙”引领时尚风潮[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90年代:王朔式的“痞子文化”与万人空巷的《渴望》[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90年代:川菜馆与四川火锅成大众选择[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90年代:自助餐流行,扶墙进,扶墙出的尴尬回忆[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90年代:“白骨精”首进公众视线 “小资”言必称张爱玲[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90年代:“丁克”流行,结婚不要孩子 传统家庭观念淡薄 [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新千年:“肚兜”上街与唐装再现[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新千年:没有房子的婚姻才是不幸福的[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新千年:第一个起诉性骚扰的人与新婚姻法[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新千年:总理与农民[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新千年:新千年怪事[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新千年:三鹿奶粉事件最后的黑手 原来就是草他妈[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新千年:非典,让我们戴上口罩 [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新千年:我们都是汶川人[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新千年:“鸟巢”盛宴[组图]  60年阅读记忆之新千年:中国生活记忆之2009年[组图]           开篇语:阅读属于我们自己的时代记忆    共和国成立以来的60年,中国人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衣食住行用等日常生活的变迁,到政治生活、精神生活、文化生活的丰富,无不折射出社会的进步。

  《中国生活记忆》,着力于反映这样的点滴进步。在结构上,自1949年共和国起始之年,至2009年,实行“计划单列”,将其中的时光按50年代、60年代、70年代、80年代、90年代和新千年依次展开。每个年代的开篇,都有一个概括性的年代特征和生活记忆关键词;每个年代的结束,都有一个承上启下的过渡语。这是为了给读者提供阅读便利。

  书中选取的,都是那些能够触动人们记忆深处的生活中的小事,比如50年代的“列宁装”、“布拉吉”、粮票和上海弄堂里的给水站,60年代的“红宝书”、弹弓、斗鸡,70年代的八个样板戏、小人书、36条腿和“三转一响”、爆米香、鸡毛换糖和喇叭裤,80年代的红裙子、假领子、迪斯科、邓丽君和“大哥大”,90年代的“一步裙”、踏脚裤、“菜篮子工程”、生猛海鲜、股票、超市和甲A联赛,新千年的“肚兜”、唐装、房奴、“人造美女”、超级女声和“动车组”??希望这些“鸡毛蒜皮”的生活点滴,能让经历者感叹,重新拾起对过去生活的记忆;能让后来者了解,生活原来是这样。

  谨以此书,献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献给勤劳勇敢、热爱生活的中国人民。         新千年怪事        全民共打“周老虎”。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公布,镇坪县农民周正龙用性命换来的两张虎照,经专家鉴定是真实的,并宣布消失了21年的野生华南虎重现于世。当晚,当众多传统媒体正准备第二天转载这则消息的时候,对虎照的网络鉴定已悄然展开。

        网友随后得出结论认为,“周老虎”是纸虎。质疑声旋即在网络上蔓延,包括也有专家陆续提出质疑,但官方的沉默显然激怒了网友。随后,摄影爱好者、公务员等来自各种职业的网民,组成的网络打虎团体,利用各自掌握的“计算机视觉原理”、“线性代数”、“彩色摄影及彩色暗房工作经验”等专业知识,开始了一场持续近两个月的打虎行动。

        有人戏言:他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共同的打虎目的走到了一起。
         2008年6月29日,陕西省政府确认周正龙华南虎照是假虎照,并提请逮捕周正龙。在大量事实和有力证据面前,周正龙交待了其为骗取钱财用老虎画拍摄华南虎照片的犯罪事实。陕西省监察厅撤销了省林业厅作出的“周正龙提供的华南虎照片是真实的”和“对周正龙奖励2万元”的行政决定,并对省林业厅和镇坪县13名相关公务人员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有关行政工作纪律与程序、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给予严肃处理。
         取款机一个劲地向许霆吐钱。2006年4月21日,许霆和朋友郭安山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取款机取款。发现取款机系统出错了,自己取了1000元,取款机却只在卡里扣划了1元存款。 此后一天之内,许霆从这台柜员机先后取出170多笔款项,合计万元,随后离开广州。在外潜逃1年之后,许霆于2007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2007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许霆犯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许霆违法所得万元返还给银行。

         随后,许霆提出上诉。

        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此案,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其未退还的非法所得万多元。

        法院经调查认为,被告人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银行经营资金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他第一次取款1000元,是正常取款,因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故障,不应视为盗窃,其余170次取款,自动柜员机在其银行账户上扣款174元,也不视为盗窃,许霆实际盗窃共计173826元。对于许霆的辩护人提出的柜员机不是金融机构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自动柜员机是银行对外提供客户自助金融服务的专有设备,机内储存的资金,是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

        对于法庭的第二次判决,许霆在庭上表示服判。但许霆的父亲对判决有异议,并表示要继续上诉。

        许霆案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争议,就在于法律没有对自动取款机是不是属于金融机构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有一个缺失。

        宣判结束之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马上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对许霆的犯罪事实和量刑依据等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说明。

        针对第一次和第二次判决结果的不同,法院表示,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许霆在法定刑以下量刑。

        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甘正培说:“许霆的盗窃犯意和取款行为,是在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的情况下发生的,与有预谋、有准备的盗窃犯罪相比,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是利用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使用本人银行卡指令超出余额取款的方法窃取款项,与采取破坏性手段盗取钱财相比,犯罪情节较轻。”

        与2007年牛市相对应,“史上最牛”一词,风行全年。

        十几米深的大坑中央耸立着一栋房屋,仿佛海上孤岛,房屋顶上插的是一面五星红旗。吴苹,重庆九龙坡区杨家坪轻轨站旁一二层民宅屋主,因与开发商未能就拆迁补偿达成协议,她的这幢219平方米的房屋始终屹立在一片开发工地之中,并被冠以“史上最牛钉子户”之名,在网上广为流传。

        4月1日拆迁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4月2日晚10点钉子被拔了。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出席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中的2799人投下赞成票。

        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法》实施之后,在法庭上常常出现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出庭的应诉者。

        北京市首起《物权法》案件是业主起诉物业服务公司,要求返还停车服务费。原告小文诉称,2007年9月14日,自己与北京昊远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订立了停车泊位服务协议,协议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在小文居住的小区内为小文的机动车提供停车位,每月150元,车卡成本费20元,停车期限自2007年9月14日起至2007年10月13日止。协议签订后,小文向北京昊远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了服务费,但是,小文却没有得到对方提供的停车泊位。无奈之下,小文只得将自己的机动车停放在小区内的道路或空闲场地内。
        《物权法》实施后,小文搬出了《物权法》作为依据,将物业服务公司诉至房山区法院,要求对方返还她缴纳的服务费。

        国外有句谚语:“私人的茅草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物权法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诸多既有制度的确认,又有利于让人们尽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点击进入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