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不堪回首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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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拜读了《纵横》杂志2005年第11期刊载的汪子嵩的大作《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的一件个案———忆人大、北大两校人民公社调查组》一文,情不自禁地令我回想起当年参加这个调查组的种种情景。
1958年8月,我从北京大学历史系提前毕业,被分配到北大政治理论课教研室(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列主义基础和中共党史4门课程,校党委书记陆平兼教研室主任),准备让我教马列主义基础课。这时,正值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学校党委动员我参加人大、北大两校人民公社调查组。

1958年8月17日到30日,中共中央在北戴河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在全国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等问题。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指出:“在目前形势下,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决议》既指出:“人民公社建成以后,不要忙于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分配制度“按劳取酬”;又认为:“看来,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这项《决议》下达贯彻执行后,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掀起了高潮。短短两三个月,全国74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改组成2.6万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户有1.2亿户,占全国总农户99%以上。随后不久,以高指标、瞎指挥、强迫命令、浮夸风、“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严重泛滥开来。
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展两个多月后,党中央和毛泽东就开始觉察到公社化运动出现的一些问题和错误。从1958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郑州会议,到1959年7月庐山会议前期,毛泽东多次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中央全会,制定一系列的方针、政策,采取许多具体措施,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已经发现的工作错误。尽管这种纠“左”是在肯定“三面红旗”的前提下进行的,但毕竟是纠“左”的起步。
正是在这种形势下,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两校党委组织的人民公社调查组成立,分赴河南省信阳县、鲁山县和河北省藁城县的人民公社,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组成员由两校的法律、政治、经济、财贸、哲学等系的领导、中青年教师和高年级学生组成,还有一个苏联留学生和两个越南留学生,共约150多人。我怀着满腔热情,参加了河北省藁城县的两校人民公社调查组。
1958年11月初,两校人民公社调查组相继出发。行前,两校党委召开了隆重的动员大会,人大党委书记、副校长胡锡奎,副书记、副校长聂真,北大党委书记、副校长陆平等出席。由人大原副校长、刚调往北大任副校长、并分管指导两校调查组工作的邹鲁风代表两校党委讲话。他主要说明,人民公社的建立是一大新生事物,给社会科学尤其是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哲学等学科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需要深入人民公社,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这次两校人民公社调查组的指导思想和中心任务,就是要在参加实际工作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理论上总结人民公社的必然性和优越性。他还强调,我们这次深入到农村人民公社调查,不是“走马看花”,也不是“下马看花”,而是要“真刀真枪”地一面参加当地的具体工作,一面和公社社员“三同”———同吃、同住、同劳,从而进行调查研究,以掌握“第一手情况”。

我所在的藁城县两校人民公社调查组,大组长是人大法律系党总支书记韩铭立、副组长是人大财政系主任方晓丘和北大哲学系副主任汪子嵩。他们三位分别兼任县委或县委有关部门的领导职务。韩铭立兼任县委副书记,方晓丘、汪子嵩分别担任县委财贸办、县委宣传部的领导职务。藁城县两校调查组选择了两个先进公社,即城关公社、兴安公社,作为调查点,将全组50多名成员分为两个调查小组。调查组成立了党支部,调查小组成立了党小组。我有幸被推选为党支部委员、兴安公社调查小组党小组长,并被指定列席公社党委会。
遵照两校党委对调查组提出的要求,两校参加调查组的师生满怀对人民公社这个新生事物的政治热情,深入实际工作,深入社员群众,分别就农业产量、农民收入、农民生活、财贸和治安状况等方面,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开始了解到公社化运动中的一些真实情况,发现公社初办时期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人民公社初办时期,在所有制和分配制的问题上,出现了许多混乱现象。当时,普遍认为共产主义在我国实现“已经不是遥远将来的事情”。因此提出,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完成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快的三四年,慢的五六年。由于片面强调“一大、二公、三纯”,于是,“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盛行。这样,在公社范围内,各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的收入一律平均分配,贫富拉平。生产队、社员个人的生产资料,甚至社员的生活资料,都无偿上调公社所有。实行平均主义的供给制,大办公共食堂,粮食归公,“吃饭不要钱”。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广大社员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对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听到一些公社社员的反映。他们说:人民公社好是好,但现在办公社还不到时候。如果高级社的优越性发挥出来了,农业生产真正发展了,我们的思想觉悟也就能够跟上了。那时一定是很好的事情,我们农民举双手赞成。这几位公社社员的话说得婉转、含蓄,他们的本意是,公社办得早了点、快了点。
二是,人民公社初办时期实行的政社合一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存在很多问题。社员们反映,实行政社合一,把权力过分集中在县、社两级,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两级没有自主权,不能实行分级管理,社员个人负责制更没有了。没有生产责任制,劳动纪律势必松弛;评工记分制度也不实行,分配势必更加平均主义;经济核算制废除,收益分配势必混乱不堪。这样,势必严重侵害社员的切身利益和严重影响社员的生产积极性。社员们普遍反映,“干不干一个样”,“干不干三顿饭”。“生产队长敲钟,社员踩着点上工”。“上工后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相互‘磨洋工’”。这是我们调查组同志看到的一种突出现象。
三是,1958年的农业收成特别是粮食作物产量存在严重的浮夸现象。我们调查组同志询问社员们:你们看1958年粮食亩产有多少斤时,他们往往很谨慎地试探回答:“你要我说虚的还是实的?如果说虚的,我说亩产2000斤;如果说实的,我说亩产200斤。”我们所在的藁城县兴安公社,主要是棉产区,粮食作物主要是玉米和白薯。听社员们讲,1958年当地的粮食作物长势确实很好,是个丰产年景。但由于种种原因,丰产了没有丰收。
对于粮食供应日益紧缺的情况,我们调查组也有切身感受。我们于1958年11月初到达兴安公社后,起初在公共食堂可以吃到玉米面做成的窝窝头和鲜白薯。不久,只能吃到白薯干磨成的面粉加上点玉米面粉做成的“饽饽”。这种白薯干一般是晾晒在场地或屋顶,沙土很多,蒸出来的“饽饽”黑乎乎的,吃了烧心。到1959年春天青黄不接的日子,连这种“饽饽”也吃不上了,只能吃白薯干面掺野菜、榆树钱或豆饼做成的“饽饽”。只有偶尔到县委去开会,才能吃到玉米面做成的窝窝头,算是改善生活了。记得1959年春节,我们调查组同志被县委接到县委招待所过节,招待我们吃了几顿白面馒头和窝窝头、猪肉熬白菜、豆腐和驴肉,还喝了白薯干酿造的白酒。这是县委对我们的盛情招待。
民以食为天。粮食问题是人命关天的大问题。1959年春天,粮食问题成为我们调查组特别关注的突出问题。在这期间,我被调查组派往兴安公社里庄大队,作过一次粮食问题的专题调查,并撰写了题为《里庄大队大丰产了为何闹缺粮》的调查报告。报告依据社员们的反映,分析了闹缺粮的原因。一是,里庄大队1958年的粮食作物长势喜人,比哪年都好。但是,由于收获时正赶上大炼钢铁,队里的青壮年劳力都被抽走去炼钢铁,剩下的是老弱病残和妇女,没有能力及时收割,有些作物特别是白薯被烂在了地里,真叫人痛心。二是,当时浮夸风盛行,亩产原本就只有二三百斤,为了“放卫星”,却吹成二三千斤。按浮夸指标征购,就征购了不少“过头粮”。三是,大办公共食堂,号召“敞开肚皮吃饭”,浪费了很多粮食。因此,到了1959年春天,里庄大队就出现了“大丰产了闹缺粮”的严重粮荒局面。里庄大队这种缺粮现象,不是个别的,在当时有一定的普遍性。
当时,还有一种说法,有些地方之所以闹缺粮,是因为“瞒产私分”引起的假象。于是,有些生产队的干部就挨家挨户到社员家搜查,翻箱倒柜,甚至掘地三尺查找,最终也没有结果。这是当时我们调查组亲眼所见的情景,心里深感不是滋味。
四是,在公社化的过程中,社、队干部同社员群众的关系日益紧张。有些社员向我们调查组反映,公社化后的社、队干部权力大了,许多事情他们说了算。本来,我们农民认为“土地和粮食等农产品是我们的命根子”,但在公社化时,社、队干部一句话,就可以调拨归公,我们农民已经成为单纯的雇佣劳动者了。这是我们作梦也没想到的事情。有的社员还反映,在大炼钢铁和大办公共食堂时,当地社、队干部任意无偿调用社员家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甚至日用品锅碗瓢盆、钢铁器皿、树木板材等,都强行调用。有的社员如果不服从,就会挨批挨整,当时叫“辩你一下”。所谓“辩你一下”,就是一堆人把被“辩”的人围在中间,一边批判他(她),一边推搡他(她)。有的社员如果不服从社、队干部指挥,还被停止在公共食堂的吃饭权。

看到和听到上列种种惊心动魄的情况后,我们调查组的一些师生深感不安和困惑。与此同时,我们通过各种渠道直接或间接听到过党中央和毛主席的一些声音。听过党中央和毛主席指示的传达,参加或列席过当地的县、社、队三级干部会议,并听说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人民公社进行整顿。因此,我也深感毛泽东和党中央已经觉察到人民公社初办时期出现的种种问题,并且在着手制定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力求加以妥善解决。这是令人兴奋的。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深刻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混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界限的情况,毛泽东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明确指出:必须划清这两种界线,肯定现阶段是社会主义,肯定人民公社基本上是集体所有制。
二是,在武昌举行的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上,通过毛泽东主持起草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集中反映了这一时期纠正公社化运动中“左”的错误的认识成果。《决议》批评了企图过早否定集体所有制与按劳分配原则的错误,批评了企图超越社会主义阶段而跳入共产主义的空想,重申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之间、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之间的区别,宣布个人生活资料永远归个人所有。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以后,遵照全会决议精神,全国各地农村普遍开展整顿人民公社的工作。我们调查组所在的藁城县也开展了整社。
三是,在全国普遍整顿人民公社期间,针对公社化中存在的问题,毛泽东以“党内通信”方式,随时提出指导性意见。例如,关于以生产队还是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当时有两种不同的主张。毛泽东在1959年3月15日的“党内通信”中强调:这个问题关系重大,关系到3000多万生产队长、小队长基层干部和几亿农民的直接利益问题。“总之,要按照群众意见办事。无论什么办法,只有适合群众的要求,才行得通,否则终究是行不通的。”
在3月17日的“党内通信”中,毛泽东提出除讨论三级所有、三级核算,还讨论生产小队(即后来所说的生产队,相当于原来的初级社的规模———引者注)部分所有制问题。他在信中特别告诫基层党组织的同志们:“一定要每日每时关心群众利益,时刻想到自己的政策、措施一定要适合当前群众的觉悟水平和当前群众的迫切要求。凡是违背这两条的,一定行不通,一定要失败。”
针对当时农村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不实事求是、不因地制宜、不讲真话、瞎指挥等错误作风,毛泽东在1959年4月29日向全国各级干部发出“党内通信”,就包产不要太高、密植不要太密、播种面积要多、要机械化、要节约粮食、要讲真话等问题,提出重要意见和要求。关于要讲真话问题,他提出:“包产能包多少,就讲能包多少,不讲经过努力实在做不到而又勉强讲做得到的假话。收获多少,就讲多少,不可以讲不合实际情况的假话。各项增产措施,实行‘八字宪法’,每项都不可讲假话。老实人,敢讲真话的人,归根到底,于人民事业有利,于自己也不吃亏。爱讲假话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总是吃亏。应当说,有许多假话是上面压出来的。上面‘一吹二压三许愿’,使下面很难办。因此,干劲一定要有,假话一定不可讲。”
党中央采取的一系列有力措施和毛泽东提出的许多中肯意见,反映了当时农村广大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迫切要求。在传达、贯彻执行后,对那些抵制和反对公社化运动中“左”的错误的干部和群众,是极大的支持和鼓励。
我们调查组的许多同志正是遵循党中央和毛泽东倡导的这种纠“左”的精神,观察、思考和研究当时所了解的公社化中的实际情况的。尽管这时对一些问题的认识还不像后来那么清晰和深刻,但已形成一些初步的印象和看法。总的感觉是,农村人民公社的建立,是中国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大变革,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发展水平的客观规律的要求,似乎不相适应,既超越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超越了农民的思想觉悟程度。当时,我们调查组同志的一种通俗说法是,人民公社的建立,是生产关系的变革跑到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思想觉悟程度的前面去了。当地社员的说法是,高级社的优越性还没全发挥出来,就改办人民公社,叫人跟不上。这是我和调查组一些同志,经过10来个月“真刀真枪”的实地调查研究,对人民公社问题形成的一点基本认识。

1959年7月,两校人民公社调查组全体成员回到北京,集中在北大整理调查报告。在此期间,调查组师生一面学习中央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文件,一面组织讨论、整理调查报告。这时,调查组的同志提出了不少困惑难解、需要理性思考的问题,并且整理成《问题汇编》。大约7月下旬,两校人民公社调查组的工作全部结束,各自返回原单位。
我回到北大政治理论课教研室后,教研室领导安排一些提前毕业参加教学的教员报考人民大学研究生班。我被指定报考人大马列主义基础系研究生班,学制3年,毕业后仍回北大教马列主义基础课。大概准备了两三周,就前去人大应考,主要是当场写一篇论文,两小时交卷。我抽到的考题是:《论十月革命道路》。根据我所学过的中共党史和联共党史,再加上看过出版的《列宁主义万岁》小册子,敷衍成一篇堂而皇之的论文。最终,有幸考取了人民大学马列主义基础系研究生班。
这时正值庐山会议结束,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遵照党中央的部署,在全党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反右倾斗争。

反右倾斗争开展后,人大、北大两校人民公社调查组成为反对“三面红旗”的右倾典型。中共北京市委编发的《内部情况简报》,全文刊载了我们调查组整理的《问题汇编》,并且冠以《人大、北大部分师生恶毒攻击三面红旗》的标题,一下就上纲到吓人的高度。据说中共北京市委负责人在全市17级以上干部大会上,点名批判了我们调查组。这样,人大、北大两校调查组就成为北京市委抛出来的第一个右倾大案。从此,两校党委就对调查组成员,紧锣密鼓般地开展反右倾斗争。
1959年9月1日,我按时到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基础系报到入学,正好赶上人大反右倾斗争。开始几周,我跟班上课听讲,一边学习,一边参加党委组织的调查组反右倾学习班。不久,两校党委宣布:调查组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邹鲁风主管两校调查组工作,“篡改了两校党委规定的调查路线”;调查组是“背着两校党委搞的反党活动”。两校党委把调查组问题的责任一古脑儿地推给邹鲁风,是很不公正也不公道的,致使邹鲁风含冤自杀。此后,调查组学习班进一步上纲上线,并且采取了一些异常的措施。原来开放式的学习班,即一边参加学习班,一边上课或上班,改为封闭式的学习班后,不准上课或上班,而且规定了一些清规戒律,甚至暗地里限制调查组被批判对象的人身自由。
对此,我就有过亲身感受。记得在一个星期六晚上,我去看望在北京军区工作的弟弟,他请我在一个小饭馆喝啤酒。我周一上学习班时,人大党委主持学习班的那位同志就找我谈话,问我周六晚上到哪儿去了?还说,你会喝酒呀!我如实回答了他。后来,我想,当时肯定有人对我盯梢。他们一则是怕我这个重点批判对象同有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二则是怕我想不开,自寻短见———自杀。其实,当时我心里憋着一股“不服气”的劲头,根本没想过要自杀。
说实在的,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而且如此严酷的反右倾斗争,我是没有思想准备的。因此,深感困惑和不安。我是1950年在长沙市长郡中学高中一年级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年17岁,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激烈的党内斗争。当时,我是我们那个公社调查小组的重点批判对象。有些批判者上纲上线唯恐不高,愤怒表情唯恐不狠,不仅断言我在调查组的言行是反对“三面红旗”,而且追查我“犯错误”的阶级根源、历史根源。当他们得知我是出身店员工人家庭、历史是清白的之后,又进一步追问“犯错误”的思想根源,胡说我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成了自发资本主义势力的富裕中农的代言人。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听了这些无限上纲上线的批判发言,我的心情十分沉痛。既想不通为什么朝夕相处、一道从事调查的同志,有的还是带领我干的同志,竟然翻脸不认人,也想不通为什么党内斗争竟然如此严酷。对这些问题,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我很想了解党的历史上的党内斗争情况。我悄悄地翻阅了刘少奇《论党内斗争》的小册子,其中有一段话给我留下了终身难忘的印象。他写道:“党的机械的过火的斗争形式,还表现在:有些同志以为党内斗争是斗争得愈凶就愈好,问题提得愈严重愈好,搜集别人的错误愈多愈好,给别人戴的帽子愈大愈好,批评的语句愈尖刻愈好,批评与斗争的方式与态度愈严峻愈粗暴愈好———讲话的声音愈大、面孔板得愈凶、牙齿露出来愈长……就以为是愈好,就以为是‘最革命不过’的了。”
刘少奇的这篇重要著作,我以前也读过,而这次重温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我情不自禁地联想到,在人大参加的调查组反右倾斗争,正是刘少奇所说的“机械的过火的斗争形式”。两者何其相似乃耳。真是令我感慨万千!
重点批判告一段落后,紧接着是对错误定性和进行组织处分。由于我当时只是一名助教,没有行政领导职务,党委认为,我犯了严重右倾错误,决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于人大党委的错误定性和处分决定,在征求我的意见时,我没有提出异议。但是,对处分决定中列举的有些“右倾错误事例”,我提了保留意见。一是,处分决定说我写了《里庄大队大丰产了为何闹缺粮》的专题调查报告后,曾经当着参加调查组的越南留学生说过里庄大队缺粮的情况,认为不应该当着外国人说,说了似乎就有“里通外国”之嫌。我不同意、不接受。因为越南留学生既然是调查组成员,我在向调查组汇报工作情况,他们听了,是完全正常的工作关系。二是,处分决定说我犯严重右倾错误的思想根源是成为自发资本主义倾向的富裕中农的代言人,我不理解、不接受。三是,我所作的调查工作和写的调查报告,都是当时兴安公社调查组负责人领着我们干的,而且是按照他的意图干的,为何不追究他的责任,反而让他成为反右倾的积极分子来出面批判我们。这太不公平、太不公道,我有意见。
在反右倾斗争中,当时人大党委不仅思想批判从严,而且组织处理也是够严的。反右倾组织处理结束后,党委提出一个口号:“调查组在哪儿跌倒的再在哪儿爬起来!”1960年春节后,凡是参加过调查组的人大师生,包括我们几个从北大考取人大研究生班而又参加过两校调查组的人,全部回到原来调查过的公社。说是一边继续反右倾,进一步认识错误;一边劳动锻炼,说得难听点,实际上就是劳动改造。
这时,我原先所去的藁城县兴安公社,出现了严重的粮荒,不仅白薯和白薯干做成的“饽饽”难得吃上,就连野菜、榆树皮也供不应求了。兴安公社当时是产棉区,存有一些棉籽榨油后的棉籽饼。棉籽饼通常只能作肥料,牲口都不能吃。可是,在1960年春天青黄不接的日子里,人们饥饿难忍,公共食堂也不得不做些掺野菜、树皮面的棉籽饼饽饽,让大家充饥。棉籽饼蒸成的饽饽吃了很难消化,真是“难进难出”,既难吃进口咽下,也难排泄出去。调查组的一些同志因为长期处于饥饿状态,都不同程度地得了浮肿病。一直坚持到1960年7月学校放暑假时,党委才让调查组师生回校。

1960年11月份,我们几个参加过调查组而又考取人大研究生班的北大教师,又被人大校方勒令退回北大,取消研究生资格,事先根本没有征求我们的意见。这是继党内组织处分后进一步给予的行政处分。勒令退回北大后,不让我们从事教学工作,而安排在政治系资料室工作。记得在资料室工作期间,我同参加过调查组被戏称为“难兄难弟”的王向立、沙健孙一起,编辑过一本《南斯拉夫问题资料汇编》,由北大印刷厂内部发行。
回到北大政治系后,深深感到系领导和教研室的同志们都关心我们,对我们不但不歧视而且很热情。看得出来,他们对我们遭受的不公正对待是很同情的,只是不得不心照不宣。有两件感人至深的事,给我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一是,为了怕我想不开,自寻短见,发生意外,专门让教研室的一位同事陪我同住一屋。二是,为了让我缓解一下严重的浮肿病,系领导同学校有关部门商量,安排我到颐和园龙王庙招待所休养了两周,可以吃上点黄豆、粮食和鱼。这在国民经济严重困难的情况下,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同志情谊,可以说是救命之恩。回到北大后,我重新感受到了党组织和同志们关怀的温暖之情。
1962年1月,中共中央扩大的工作会议,又称“七千人大会”,总结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经验教训,纠正工作中“左”的错误,全面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克服国民经济严重困难,这是中共八大以后一次很重要的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对在反右倾斗争中受到错误批判和处理的同志,必须进行甄别、平反。
遵照中央“七千人大会”的精神,中共北大党委对反右倾的甄别、平反工作是抓得比较紧的。1962年春,对我们这些参加过两校调查组的师生,并在反右倾斗争中受到错误批判和处分的人,一律甄别、平反,撤销处分决定,销毁所有批判、处分材料,并且作出平反决定。记得当时北大党委组织部长找我谈话,宣布对我的平反决定,并且说,你们调查组师生发表的意见和提出的问题,反映了农村人民公社化初办时期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你们这个调查组不但没错,而且有功。甄别、平反后,有位老同志对我说:我们调查组的一些同志无非说了一些真话,真话还没有说完,就挨整了,而且整得“不亦乐乎”。我感到,北大党委对调查组反右倾一案的甄别、平反,是比较认真的、彻底的,没有留什么尾巴。甄别、平反后,我被重新安排在北大政治系马列主义教研室从事教学工作。
1963年春,遵照毛泽东关于加强外国问题研究的指示,北大、人大、复旦分别建立3个国际政治系和相应的研究所。北大国际政治系主要培养从事亚非民族解放运动的教学与研究人才,并成立亚非研究所。人大国际政治系,主要培养从事苏联、东欧的教学与研究人才,并成立苏联、东欧研究所。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主要培养从事西欧、北美的教学与研究人才,并成立西欧、北美研究所。这时,我被安排在北大亚非研究所做筹建工作,在所长季羡林的领导下,从事亚非所的组织机构设置和人事调配工作。
1964年开学后,为响应党中央、毛主席关于文科大学师生到农村参加“四清”运动一期到两期的号召,我被分配带领北大国际政治系部分学生,到北京市朝阳区楼子庄公社参加“四清”运动,并被指定任“四清”工作队副指导员,直到1965年暑假前夕回校。
1965年开学后,亚非所决定,同中共中央联络部有关部门,合作研究“印度农民土地问题”和“苏联对东南亚各国政策的演变”这两个课题。我同所里的两位同事承担后一个课题的研究任务,并且住在中联部东南亚研究所。经半年多研究,完成了这个课题任务,合写了一篇题为《苏联联印反巴反华的真相》的论文。
1966年4月初,我们亚非所的3个同志回到北大,正赶上“文化大革命”这场内乱即将全面爆发。北大党委为紧跟形势,需要加强北大校刊工作,于是临时借调我和另外两位同志去《北京大学》校刊编辑室工作,要求校刊由每周出一期,改为每周出两期,以配合批判《海瑞罢官》和“三家村”的政治需要。记得我是1966年4月15日去《北大校刊》编辑室报到上班的。16日,北大党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找我谈话。他拿着一份当天的《北京日报》,指着其中的编者按,一边划道道,一边对我说:北大校刊是北大党委的机关刊物。办报刊的口径一定要按照今天《北京日报》编者按来办。按照这条原则办,如果错了,你只负组织服从的责任,不负政治错误的责任;不按照这条原则办,如果错了,你既要负组织错误的责任,还要负政治错误的责任。当时,我是老老实实遵照这项原则办校刊的。后来,在“文革”时期有人批判我,说“这是中了‘驯服工具论’的毒”。
按照北大党委的规定,每期校刊付印前的清样都务必送请党委常委审查定稿。记得有一期校刊登载的来稿,引用了姚文元《评“三家村”》一文中批判《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前线》杂志和吴晗、邓拓、廖沫沙“三家村”是“黑报、黑刊、黑色据点”的提法。当天深夜12点多钟,我在北大印厂校看校刊清样时,发现来稿中有上述提法,不符合4月16日《北京日报》编者按精神,于是我立即电话请示陆平,怎样处理好?他回答说:等明天上午9点党委常委开会决定后才能开印。第二天上午,党委办公室主任告诉我,常委研究决定,删掉“黑报、黑刊、黑色据点”的提法后,开印。
在我被借调到北大校刊工作期间,正好康生指派的曹轶欧调查组也在北大活动。我有几次列席北大党委会,还见到过她在座,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记得有一天深夜,校刊编辑室同志接到曹轶欧调查组来的电话,要送一套四、五月份的北大校刊给他们。5月25日,曹轶欧策划的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出笼。6月1日晚,中央电台新闻联播节目广播这张大字报,点燃了“文化大革命”的熊熊烈火。第3天,北大校刊被接管,宣布“北大校刊是陆平党委的喉舌”,对《海瑞罢官》和“三家村”的批判,“是假批判,真包庇”。勒令我接受审查、批判,不准参加群众组织,不准外出串连。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大、北大两校人民公社调查组一案,又被一些人翻了出来,说什么“调查组执行了修正主义调查路线”,“是刘少奇1962年严重右倾的一个典型”,等等。直到中共九大后,北大经过大联合、清队、整党,我才得以解脱,被结合进工军宣传队政宣组工作。1970年7月,我被借调到新组建的国务院科教组工作,1973年才正式调入科教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北大党委对人民公社调查组一案又作了书面平反决定,并且在北大校刊上登载过。当时国际政治系主任赵宝煦还把这期校刊寄给在中央文献研究室工作的王向立和我。我们再一次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此时,离反右倾斗争已经过去20多年了。至此,人大、北大两校人民公社调查组一案,总算了结,画上了一个并不圆满的句号。这桩历史事件的深刻教训,值得永志不忘。
责任编辑郭岭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