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稼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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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稼穑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09年06月10日20:06   田瑛

  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不详,任何一个年份似乎都可以作为它的背景。故事的不确定性就在于此,它既是一段历史,又是一种现实,然而更像一个预言。
  
  太来到田边已经很久了,他双膝跪地,三只眼睛鼓鼓地仰视天边,目光里充满了乞求的神情。那时候,人类还不能区分四季,在现代人看来,太所置身的季节正值初春时分,因为寒冷明显已经过去,太可以少穿一件皮衣了,而且,山野的积雪和水田的薄冰也在开始融化,冰凌脆裂的声音隐约可闻,它向太报告了一个重要的消息,人类企盼的傩鸟即将来临。还有什么比傩鸟到来更要紧的事情呢?没得。太凭空想象着傩鸟排阵飞临的情景,不由得喜笑颜开了。太的笑容是那个古老的春天里提前盛开的一朵鲜花。
  田其实并不叫田,是一汪沼泽地,充其量是田的雏型,因为它孕育了人类第一个年成,我们才称它为田。太的部落傍水而居,他们是这片水田最初的主人。太在尽一个巫和酋长的职责,以往这份职责是由大履行的。大是部落最后一位女巫兼酋长,一年前,她和太有过一场生死之争,结果大输了,从而意味着母权丧失。
  太迟早要得位的,部落的历史注定由他来改写。他一出生就显得与众不同,奇人天相,落地时不哭,不动。人们以为是个死胎,正要剪开胎衣时,不料他突然间哈哈大笑起来。一个初生婴儿居然发出了成年男子的笑声,小小部落为之震惊是必然的。更让人惊愕的事实还在后头,小儿生就三只眼睛,那第三只眼睛不偏不倚正好长在天庭上,与另外两只眼睛构成一个三角形。此时,太降生的这幢茅屋出现了片刻宁静,太的笑余音绕梁,仿若长了翅膀在人们的头顶久久盘旋。人们皆屏息不语,单等一个神圣时辰过去或到来。
  部落女人得了怪物,不能视作小事,口信风快报到大那里,大那时就已经是酋长了,大闻讯同样以风的速度赶来,来决断小怪物生死,同时决定部落的命运。大仅瞟那小东西一眼就厌烦起来,伏身细瞧后又喜上眉梢。世人皆知大的脾气,大并非喜形于色之人,其表情一向如变幻莫测的云,概不能当真。那怪物确实怪,他好像晓得大的来意,即刻递上一副讨好的笑容。大本来不想在这件事情上耽搁时间,只要她愿意,一个手势足以使太成一件弃物随便丢掉的,那样倒省事了,也不会给自己留下后患。她悔不该对那三只眼睛好奇,由此便铸成大错。太的三颗小眼珠滴溜溜转动,它勇敢地迎接了大的审视。站在大的位置看太,她分明感到了三把刀的逼视。作为巫,大全然不必慑于太的目光的,巫是神的使者,巫的任何言行都代表神旨,大到底怕些什么呢?至此一切还来得及,大经历中的一个梦境也明白无误地诏示过她,梦言三只眼降临之日,便是母权旁落之时。也许大遗忘了这个梦,或者说她根本不相信此梦,要不就是天意使然,才造成大为这桩易断的事犹豫不决。
  丢?留?一个部落成员问大。原始人的语言十分简短,表达出来却极其明确。
  旧。大说。
  旧,这是部落里约定的一句行话,即按老规矩做的意思。凡刚出世的婴儿,须经过考验才能决定存亡,他们无一例外都要被抛入河中,观其沉浮再作取舍,沉者干脆让他沉到底,连尸首也用不着收了;浮者算命大,便捡回养起。习俗源于传说中的一次灾荒;那一年遭天火,火毁了家园,毁了赖以生存的森林,毁了一切,独留给他们一条滔滔不息的河流。食物短缺是必然的,光有河水不能当饭吃,面对河流,他们只好作无奈的选择了。以前添丁是喜,现在成愁,愁养不活,唯有河流才可能替人分担忧愁,那么索性就交给河去作主吧……
  和其他幸存儿的结局一样,太无疑经受住了考验。所不同处,别的婴儿落水后免不了一翻扑腾和挣扎,太则不然,太浮力超人,他再次给部落人以惊诧,河水轻轻地托起了他,河对于他是再好不过的摇篮,他仰躺在水面上,像一个永不沉底的葫芦瓜。
  太天生古怪,不合群,从不跟人往来。更多的时候,他总是独处一隅,冷眼旁观人家做事。除了落地时的那声怪笑,他再没有出过声,更无言语,和一个哑巴没有区别。他就这样一直过着没伴、没有语言的生活。部落中,纯粹的哑巴并不少见,人们不以为怪,而三只眼才真正稀罕,所以太难免被人辱笑。有人谅他听不懂话,便打哑语欺负他,先伸出三个指头,接着指向裤裆。那时人类已懂得羞耻,这个猥亵手势自然瞒不过太,太被激怒了,怒气冲开了太生命中的某一道闸门,怒吼声破口而出,震慑了所有在场的人。太的怒吼正巧和天边的一阵雷霆不谋而合,人们无法将两者严格区分开来,但人们死死地记住了那个日子。
  一天,太找到那个曾经羞辱过他的人,说了许多感谢的话。太的口音来自另一个世界,仿佛一连串神秘的咒语,叫人听不明白。太只好改用哑语,他的手势分别三次从自己眼前出发,然后相继沿着上中下三个不同方向指点而去。太的本意是,他的三只眼各有用途,一只看天,一只看地,一只看人。这一回那人表示懂了,不久全体部落人都懂了,他们对太的自我表白深信不疑。
  
  这条河暂时还没有命名,人们一直把它叫河,其实它有一个河的名字就够了,用不着额外称呼的。河先于人类抵达这里,经过山前时突然放慢了脚步,像要停留的样子。河毕竟没有停留,仅转了一个大弯,然后匆匆赶它的路。山因河青,河因山秀,于是这一带风景如画了。
  人类迁徙全然不同河流出走,一旦落脚就死心踏地不愿动了,他们看中了这道山湾,便依山傍水扎下营盘,开始过定居的生活。他们用石斧斫倒手杆粗的树作支柱,搭盖起一幢幢茅棚。茅棚是人类最早的建筑,最早的房屋,它虽然低矮,简陋,排列很不整齐,随意地竖立或坐落,但对于饱受穴居之苦的人类来说,其意义无异一步登天了。
  伴随着房屋诞生,人类初期的等级制度业已形成。属于酋长的那间茅屋格外高大些,它傲居寨落中央,室内储藏也相对丰富。现在是大主事时期,她享受着拥有男仆的物权,部落里青壮男子尽她挑选,轮流侍候她。除了日常饮食起居,更主要的是要尽一个男人的义务。大已经不年轻了,陪她的男人可以作她的儿辈,但她的精力很旺盛,作为女人的某些欲望依旧不减。和大同辈的母氏都早已收了心,男人从此不再光顾她们,唯有大那里没有空过男人。寨子里有许多独立的女儿房,那是成年女人招宿男人的所在,与大相比,她们远远不及大那样夜夜风流。凡受宠的男人都想取悦大,尽心尽力是自然的。不过男人的精力用在别处也许有余,用到大这里往往不足,半夜里被大逐出门是常有的事。
  所有男人中,只有太还没有被大宠幸过。太体魄高大,浑身肌肉油黑发亮,强健如野牛。太属于女人一看就爱的那种类型,但太偏不近女色,见了女人,他总是躲祸害一样离得远远的,根本不像个男人。原始人性观念极为淡薄,性乃吃饭穿衣家常事,随便得很,故部落里任何男女之间皆无秘密可言。纯属御寒,人们才在冬季披裹树皮或兽皮缝制的衣服;到了夏天,便一律将衣物悉数脱去,腹下仅用一束草稍作遮掩。与其说是遮羞,不如说是装饰,因为那束草丝毫挡不住什么,它常被山风撩起,一切都一览无余了。
  在这里,我们将再次看到太的怪癖,太隐藏了一个野蛮人不该隐藏的秘密。一张灰色兔皮常年包庇着太的下身,兔皮再现了一只兔的完美造型,它或静或动,动静自如,让人们看到灰兔生命的自然延续。兔是动物界的弱类,一生扮演着逃亡者角色,现在却摇身一变,加入到追赶者行列,初回赶肉,即狩猎,它就抢在前面引路,众人尾随其后。除了引路者目标明确,其余人一概盲目,跟着瞎跑和瞎喊。人拼命追撵也不及兔快,人被拖跨了,落伍了。失去了引路者等于失去猎物,当他们空手返回驻地时,一次例行的惩罚在等待他们,酋长亲手给他们每人几鞭。鞭为皮制,沾满了清一色男性的血迹。鞭子的落点通常是屁股,酋长起初选定这个部位是费了心思的,既不伤筋又不害骨,最经得起打又最经不起打。对付男人的屁股,酋长不会吝惜力气,她下手很重,鞭鞭落到实处。有喊疼者,有求饶者,有疼得就地打滚者,但他们概得不到同情和可怜,反遭人鄙视和唾弃。其间,一片呜呼声四起,尖厉,悠长。那是部落女人们的共同心声,是比皮鞭还狠毒的东西,能把男人彻底粉碎,或彻底埋葬。受罚的男人一律跪着,身体弯成弓形,这样,他们的屁股便暴露无遗。这些屁股平时没有少挨过鞭子,早已疤痕累累,如果再加上几鞭的话,就简直难找到一块好肉,所以,天下破烂不堪之物莫过男人的屁股了。
  这是一个赏罚分明的部落,赏和罚的仪式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在同样尖厉且悠长的呜呼声中,太登场了,部落的少年英雄登场了。作为狩猎的唯一功臣,太注定要成为这场仪式的主角。第一次参加狩猎,太就碰到了好运气,或者说好运气找上了他,大自然馈赠给了他一份独食。满载而归的太仿佛是从某种季节走来,肩负着沉甸甸的收成,一条蛇,一只鹿,外加几只野鸡;脸上表情也是一种收成:自得和满足。他大摇大摆,穿行在夕阳、霞光、暮色交汇而成的晚景里,穿行在众目睽睽之下,一点也不怯场。噫——有人带头喊出声来,接着进一片噫的合鸣。噫是原始人类的感叹词,视不同场合表达不同意思:喜悦,惊奇,嘲讽,甚至愤怒。噫声不绝,人们感叹不止。众人纷纷涌向太,把太抬举起来绕场而行,太很识抬举,自觉浮在人流之上轻漂如独木舟。
  傩——大发了一句话,音调拖得很长。大一出声,说明仪式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大主持仪式只需要说一个傩字,傩字是多义的,既是话,又是信号,它贯穿了仪式的全过程,所有部落成员皆能心领神会,不得出错的。太的身子几乎和大的话音同时落地,稳稳地立在场子中央。天色彻底阴暗下来,黑夜正式降临模糊了众人视线,尽管太近在咫尺,他的影子也显得若隐若现。这时候,又是大的声音驱除了黑暗,因为随叫随应的火种师已经把篝火点燃。火种师由一名老人担任,地位在一人之下众人之上,她经验丰富,忠实可靠,让这样的人掌管火种,部落的温暖才有保障。
  火很快燃烧成大火,越烧越旺,码在旁边的柴山是火燃烧不熄的源泉。人的出现如同日出,照耀着人类古代的夜晚。
  太距火堆最近,他置身火光中,置身在光天化日之下。适才还很从容的太好像受不了这光,确切地说是受不了众人的目光,他有些慌神,竟然忘了一个英雄应该做的事情。作为仪式不可缺少的环节,他必须遵循部落常规脱净衣物,做到纹丝不挂,即便大冷天也不得例外。凡是男人都不会放弃这个炫耀自己的机会,捧起下身展示给众人看,并表演出种种与性事有关的动作。于是,一具平常被视为贱物的男根便出尽风头了,只有它和它的主人明白,时辰一过,它就得夹起尾巴收敛起来,像只老鼠躲进洞里,不晓得哪年哪月才重见天日。习俗形成可以追溯到若干年前,那时男女有了明确分工,女人负责捕鱼,采集,种植,男人专事狩猎。男人的地位决定了他们要同风险和死亡打交道,人类狩猎史说穿了就是男人同野兽搏斗的历史,人能活着回来就不错了,活着回来又得猎物就更加了不起。某日,一个真以为自己了不起的男人得意忘了形,当众露出他的阳物耍痞。这就犯了大忌,一个母性氏族被触怒了,她们要从严处置犯忌者。女酋长笑盈盈地走拢去,随同前往的还有她手上的一柄石刀,石刀刚磨砺过,锋口酷似一片笑意深长的嘴唇,但它笑出的是石头的刮毒和阴冷。石刀一旦启用,部落的一个男人就要废了,没得用了。纵然完整保留下一副男人的骨骼和躯壳,但少了那根要命的筋就不算男人了。事实上,人们没有看到理想的结果,理想和现实相差得太远,或者说理想走向了它的反面。由于酋长临时变卦,改罚为奖,那个本该挨刑的人反倒成了受人拥戴的英雄。酋长是有远见的,她的一念之差化作原始的动力,使所有的男人愿意为一种荣誉卖命了,古老的习俗便由此诞生。
  现在,太的手伸到了腰带上,几次欲解又止,他的犹豫直接延误了仪式进行。急亟分享猎物的人们都等得不耐烦了,他们提前准备好了胃口,恨不能早点了事。突然间又噫声四起,这时的噫已经改变性质,从赞许转为不满。太感到那些嘈杂的声音如同一双双爪子在撕扯他的腰带,他的兔皮裤子要不翼而飞了。当然,出面解危的只有大,大和历史上那位有远见的酋长形同一个,脸上笑嘻嘻地,手里同样持一把石刀。但任何事情总有它的奇异之处,大的刀没有白拿,最终派上了用场,刀在太的腰部轻轻一划,那根皮带子彻底断了,与此相连的兔皮失去攀援颓然掉到地上,等于太的秘密掉到了地上,太想捡起它已经来不及,捡起来也不是秘密了。太全身赤裸,多年羞于见人的部位格外突出,它像一条倒挂的蛇悠悠晃动。起初,人们以为太的肠子漏了出来,细看才醒悟是长在他体外的那根肠子。这就让人费解,太为此应该引以自豪才是,怎么自卑得一直抬不起头呢?
  大见状如获至宝欢喜癫了,脸上绽开了从未有过的笑容。今夜头,傩。她对太说,话中明白无误地暗示了她和太的某种关系。
  太固执地摇了摇头,太摇头显然不合时宜,因为大的意志是不能违背的。
  大的脸色顿时晴转阴,仿佛一场暴风雨即将到来。傩!她加重语气吼道。
  我傩。太说。
  我傩!大说。
  恰似原始交易中的讨价还价,二人僵持良久。结果,他们认可了同一件事情,分歧在于都不肯屈驾对方。
  
  大失眠了。大很少有失眠的时候,但是今天晚上实在困不着,老倍伴已被辞退,而她想要的人又迟迟没有到来。土床的一边空着,大的心空着,空得无着落。起风了,风是夜间偷情高手,在大的茅屋前后溜来溜去,还不时地钻进屋里挑逗大,极尽风流。人可以拒绝同类但不可以拒绝风,风无处不在,它的抚摸是全身心的,它从人的发梢、肌肤入手,然后直达人的内心,这样人就整个地被它俘虏了,无论如何是跑不脱的。但风生性靠不住,它只能制造遥摆式的爱情,在大看来,纵然它风情万种也不能代替一个男人的好处。所以,大的眼睛只顾瞪着那扇虚掩的柴门,那是特意给太留的,她相信太会来,部落里自古女招男从的习惯不会因太而改变,何况她是酋长,更没有不来之理,除非日出西边,河水倒流。
  其实,大并没有坚持多久,至少没有坚持到天亮,那道自信的堤坝便自行坍塌了。大经历了一生中最难熬的苦闷时光,就人类历史而言,她所代表的整个氏族莫不如此。启明星渐渐显露出它的轮廓,它一闪一闪,仿佛神灵在眨眼、在昭示。身为酋长同时身为女巫,大是听得懂神的语言的,她没有再等待,而是起身出门,朝不远处的另一幢茅舍走去。本来是一脚平路,她却走得磕磕绊绊,像有种种障碍阻止她前行。原来,那种阻碍来自她内心,她一步三回首总也走不出自己的影子。到此时,大才意识到某种危机,她误入了歧途,想回心转意为时已晚,因为她无家可归了。大一出门,风就趁虚而入,风从内部动摇了茅屋的根基。大亲眼目睹了茅屋的风雨飘摇,接着歪斜,倾倒,最后剩下一片废墟,于是,大感到天垮了。
  大总算到达她想要来的地方,确切地说,是狗吠声把她招引到了这里。适才,她还在梦中,或在幻觉中,狗首先发现了她,狗用惯常的方法汪汪地轻狂起来。狗吠声起到了召唤和邀请的作用,大循声从黑暗深处走来,驻足在太的屋场上。
  现在,我们应该记录下这个不寻常的黎明,这个晨曦初露的早期黎明,有关它的自然方面可以忽略不计,我们将看好它的人文部分,而一声响亮的狗叫是重点风景之一。那时候,人类还没有习惯养鸡,以鸡报晓是若干年以后的事情,至于人为的梆声、号声为期更晚,它们充其量是一件报时工具,不足以和远古的这声狗吠相比。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是狗,狗起先也属野类,是狼或狐,一次偶然也许是必然的机会,它们被人捕获,关养起来,人狗之间的缘分大概就始于此,狗渐渐收了野心,养家了,成为人的得力帮手,狩猎,守屋,运输,样样事情少不得它们;狗的忠诚尤其值得称道,那是人类自身也不及的,于是就有人效仿学做起狗来,所谓忠实的走狗之类说法正是针对这些人而言,真把人说死了火,天底下恐怕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比喻了。
  在这里,强调一下季节的作用是很有必要的。由于夏天日长夜短,我们期待的这个白天来得比以往早一些。拂晓前的天色半明半暗,天色投影到太的屋角,那儿蜷缩着一条猎狗,狗睡眼惺忪,目光一如天色半明半暗。大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狗听见了,狗忽然警觉地竖起耳朵,搜寻声音的源头。大一双赤足走在狗的听觉里,大陌生的女人气味也随风源源不断融入它的鼻息,但大的身影却始终游离在狗的视野之外。这已经够了,狗全然用不着看见具体事物的,天地间任何响动对于它都是敌情,于是它振作起精神仰天一吠,那一吠宣告了黎明的诞生。天破晓了,部落人惊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