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第一名未被录取”考生一个说法很难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9:11:45
2009年,胡烨亮报名参加了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的职位是国家海洋局中国海监总队海监船舶飞机建造办科员。他顺利通过了报名资格审查,并参加了笔试。他的笔试成绩在48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名列第三,入围面试。面试结束后,他以“笔试+面试”第一的成绩,与第二名一起进入“差额考察”,起初,胡烨亮认为自己被录取应该是十拿九稳的事,可最终录用的却是总成绩排在自己之后的另一名考生。他完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想要一个说法,但至今未收到任何答复。(中国青年报8月9日)

胡烨亮想要一个说法,并不奇怪。换着是你我,也会想不通。这条新闻与几年前考研笔试第一名,最终落榜的“旧闻”,是有些不同的,考研录取实行的是“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笔试第一名,面试不佳,总分低,不被录取,本是很正常的。但前些年,由于大家质疑面试的公平公正,所以这成为一条“新闻”,随着对录取制度的了解,以及高校逐渐完善面试程序,笔试第一不被录取,已经不能成为一条新闻了。

然而,“笔试+面试”第一的不被录取,却是颇令笔者意外的。至少在我了解的高校中,招生录取必须严格按照“笔试+面试”的排序进行,因为这就代表了对考生综合考察的结果。而这起事件中,“笔试+面试”第一者未被录取,是因为录用实行的是“笔试+面试+差额考察”方式,由于有了“差额考察”,所以第一者未被录取,按照录取规则来说,也是正常的。

但是,这种录取规则,在严密的人才考察体系中,并不正常。严格说来,“差额考察”在人力资源招聘中,属于“二次面试”范畴,也就是说,考生根据笔试成绩,进入第一轮面试,然后再根据“笔试+第一次面试”成绩,进入第二轮面试,最终,以三次成绩的总和(或最后一轮面试的表现),决定被录用者。这种招录规则,在企业招聘中,十分常见,大学毕业生经常说的“一面”、“二面”、“N面”,就是指自己进入到企业招聘的哪一个环节了。如果考试组织者事先明确告诉老生这样的招录程序,第一轮面试结束领先者,显然不会认为自己已经“十拿九稳”。

作为第二轮面试的“差额考察”,也必须是公开透明,而不能神神秘秘的。这是考试组织者所犯的第二方面错误——据胡烨亮说,2010年3月31日,国家海洋局的两位工作人员来到胡烨亮所在公司对其进行考察。“他们找了两个分管领导去谈话,之后还查阅了我的档案。”这一过程,其实就是“差额考察”,然而,其传递给胡的信息,却是要办录用手续了。

考试组织者还有另一方面问题,就是对每个评价、考核环节,都应有清晰的标准,以回应考生和社会的质疑。一般而言,考生和公众对笔试成绩是比较相信的,因为“白纸黑字”较少人为因素影响,但对面试却颇怀疑,认为其人情因素比较大——就连面试考察中获得最好成绩的胡烨亮,也对“差额考察”存有怀疑,要讨说法——这也是社会普遍质疑“笔试+面试”方式公正性的原因。不少人认为面试很难有公正性,其实不然。在维护面试考察公正性方面,国外大学和企业早已积累经验。以美国大学为例,实行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但综合评价并没有引起社会广泛质疑,其操作方式是,将对学生的综合评价设立若干项指标,每个指标都有十分明晰的打分标准,考生完全可以复查。据统计,美国大多高校对学生的评价指标,有16大项,几十小项。如果我国大学、用人单位也有这样的评价体系,面对考生的质疑,只要把评价打分拿出来,不是很有说服力吗?给考生一个说法,会很难吗?

由这一起事件,我们可以看到,从招录环节的设计(程序公正、合理),到招录评价体系的建立(标准清晰),以及招录过程的实施(透明公开),我国的人力资源评价、管理都还处于较低水平,而这必然影响到人才的培养、使用。今年6月颁发的《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建立科学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性,这需要所有单位高度重视人才评价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在改革各类人才选拔方式同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