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接警不立案 少女陷色情场所两个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22:17:50
 近日,一名网友在温州一论坛发帖,投诉浙江乐清市虹桥派出所失职,称自己18岁的妹妹于4月份失踪,家人报案,派出所已不够立案标准为由,拒绝立案,致使受害者身陷色情场所2个月。目前乐清派出所已证实此事。

  网友投诉派出所失职

  网友“杜鹃啼”前不久在温州一论坛发帖,投诉乐清市虹桥派出所失职,“漠视群众生命如草芥,致花季少女被陷淫窝2月多”。

  “杜鹃啼”说,妹妹刚满18岁,在乐清虹桥镇一化妆品店当营业员。4月30日8点多,她跟亲戚说有人请客,离开店里后就失踪了。

  寻找一周没有消息后,家人向虹桥派出所报案。帖子说,当时工作人员只是做了简单登记,叫他们三个月后再报一次。

  此后,家人几次报案,但派出所都答复:不够立案标准。

  7月6日晚,“杜鹃啼”收到妹妹的信息,得知妹妹被人控制在乐清柳市镇某处,当即向虹桥派出所报告请求解救。最后由柳市派出所出警解救成功。

  “杜鹃啼”认为,虹桥派出所严重失职,要求乐清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

  前天,乐清市公安局透露,根据调查,网友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5月6日和5月10日的值班民警李某、梁某,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处警不规范,工作责任心不强,予以警诫一次,调离原来的虹桥派出所工作岗位。

  7月6日的值班民警郑某职责履行不到位,记3分(注:根据公安局内部处罚规定扣分)。

  7月6日派出所协警章某接处警不规范,予以辞退。

  乐清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人员黄某,接处警不规范,已在指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中通报批评,记3分。

  虹桥派出所内部管理混乱、接处警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该所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对该所所长、指导员两位主要领导分别予以诫勉谈话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