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领土主权再认识:完整、统一与安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5:57:28

中国是否已成为世界大国甚或强国?如何看待中国国情国力?这类问题近一两年引起热议且不断升温。那么,中国国家领土主权安全的现状究竟怎样,这一貌似“不是问题”的问题,却在这些讨论中基本无人涉及。笔者之所以对此问题提出再认识,不过是想对这一中国最基本的国情提出自己的见解。

南沙守岛官兵

领土主权是什么

“主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属性,指国家在其有限领土内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对内和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对内,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事物,以及领土外的本国人和本国产业具有实行管辖的权利,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对本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事务拥有最高统治权。对外,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权力行使完全自主,排除任何外来干涉。主权标志着独立国家之间的平等关系。

主权是国家存在的基础,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国际法约束各类行为者的源泉。

领土、人民、政府和主权是一个国家应具备的四项要素,而国家主权又是其最基本的属性,因此民族国家又称为主权国家。主权国家是最主要的国际政治行为体,也是国际体系的基本构成单位。

笔者愿意着重指出:在这四项要素中,领土是国家主权赖以体现或实现的最基本空间,也是一个主权国家人民得以生息繁衍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领土主权首先是指国家对其领土的所有权,具体体现为领土管辖权、领土所有权和领土不可侵犯权,以及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物的排他性的最高权力。国家领土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国家行使其最高并且通常是排他权威的空间。主权因为其以领土为物质基础才具有现实性,领土主权一旦遭到破坏,一国的其他主权也就难以实现,甚至于被毁灭。

在全球化及网络和新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国家领土主权遇到多方面的挑战。超国家组织和机构对国内政治生活的影响、跨国公司的活动、互联网对国家有形边界的“侵蚀”、国际关系的日益制度化等等,不断挤压国家主权的生存空间,迫使民族国家不得不让渡一些治理的权利。

与此同时,在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实践中,还出现了一些对传统的领土主权予以有限限制,以及将诸如共同保护人类环境确认为主权国家的国际义务等新情况。

尽管有这样的许多变化,但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和不可侵犯这些基本原则依然有效,从未招致任何质疑,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于公然否认领土主权的不可侵犯性。因此,领土主权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始终是国际关系的基石。同时,从国际关系实践看,二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中干预他国事务的现象虽并不少见,但是公然发动侵略战争或以其他方式公然侵犯别国领土主权的事件,却大大减少。即使发生,国际社会也会依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迫使侵略者就其侵略行为给他国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1990年伊拉克入侵邻国科威特引发的海湾战争就是典型例证。以国家领土边界划分的领土主权,始终处于国家主权的核心地位。国家疆界是识别一个主权国家身份的首要标志,对它的有效控制与维护是国际社会承认国家合法性的前提。就此意义而言,即使在今天,中国国家安全的首要目标,仍然是维护中国领土主权的统一、完整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