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透露”的后果是真相被传言覆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22:57:43
8月8日凌晨545分,广西全州县火车站旁一处出租屋,公安部A级逃犯、湖南长沙税务局爆炸案疑犯刘赘衡,在睡梦中束手就擒。长沙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称,经向上级领导请示,为避免引起负面社会效应,暂不宜透露刘的作案动机。(89日《武汉晚报)

  精准放置炸弹、遥控起爆,导致419伤,湖南“7·30”爆炸案引发社会关注。法网恢恢,刘赘衡亡命10天后落网,民众拍手叫好。但是,长沙警方的一句“暂不宜透露刘的作案动机”,却让我们十分不解。惨案业已发生,“负面社会效果”已经酿成;嫌犯业已就擒,不会再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那么公开其作案动机,还会引起什么“负面社会效应”?面对坊间潮水般的传言,警方本该迅速公布事实真相,澄清各种不实传言,又何必遮掩、顾左右而言他?这难道不会放任“负面社会效应”在继续发酵吗?

  事件发生至今,刘赘衡的作案动机在坊间流传着多种版本,有“个人恩怨寻仇” 说,也有“税务征纳矛盾”说。无论如何,这种暴虐罪行都是应该受到谴责的。然而,由于传言的泛滥,导致部分公众的反应走向另一个方向,在某门户网站的调查中,事件的主角出人意料地得到了近九成网民的同情。官民对立,好坏分明。在这样的标准面前,残忍的爆炸案嫌犯竟成了部分民众的“英雄”,罪与非罪的界限被悄然泯灭。

  警方的破案速度让公众称道。然而,当地警方却以担心引发负面社会效应为由,将真相遮在盖子里,无视公众对真相的追寻。真相就是真相,除非要加以修饰,否则迟公布要比早公布好得多。 “暂不透露”带来的后果,就是传言继续在大街小巷、网络论坛上飞扬。在传言的发酵下,部分公众的情绪让我们深深担忧:4个生命的消逝、多个家庭的痛苦被漠视,行凶杀人的刘赘衡却被同情,甚至被部分网友高呼为“义士”。我们的公权部门为什么不能及时给众众以知情权,让真相驱散传言、引导社会公共舆论?

  惨案之后的不同声音,折射出社会失范和公共舆论的生态变化。在一些民众心目中,刘赘衡再暴虐,也是一个个体,是非权力方,而国家政府与公务员属于共同体,无辜的受害者被幻化为背后的权力体代表。这让我们联想到了两年前的杨佳案。同样是因为信息的不透明公开,杨佳的疯狂袭警事件被部分网民渲染为“义举”。现在,刘赘衡的作案动机同样传说满天飞,有说是征税引起,有说是彭家为官不仁所致。与杨佳案相比,他们所报复的一个是公安、一个是税务,都是普通百姓眼中的强力机构。于是,在惨案中殒命的具体的生命被忽略,坊间传言将事件扭曲为弱势个体对强权的反抗。部分民众对强力机构的不满找到了情绪泄口,这种国与民的分裂,正在撕裂着社会,让人为之担心。

  本来,刘赘衡的落网,可以让真相水落石出,及时澄清各种不实传闻,化解民众疑惑,疏导社会上的不满情绪。然而政府有关单位至今不肯透露一点作案动机,人为地让这起爆炸案徒增神秘,这只会加剧民众的不信任感,质疑权力体在背后做什么小动作。在一个理性的现代社会,一旦发生恶性事件,权力机构首先要做的,是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而普通个体则不必。政府有关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除非这种信息损害公共安全。

  失语从来就不是公权机构明智的做法。刘赘衡不远千里从深圳赶来长沙,且瞄准座位,精准放置炸弹,遥控起爆,可见他的思维是清醒的,爆炸案背后肯定有明确的动机,无论是与哪个单位、哪位个人有瓜葛,都无碍于公布于众。公布于众并不等于就认可嫌犯的作案借口,也不会导致所谓的“模仿效应”,政府有关单位理应相信公众的判断力和法制水平,无论动机如何,哪怕是缘起于对个体的报复,也无法减轻刘赘衡危害社会的罪责。

  在刘赘衡爆炸案发生后,部分网友的态度或许有些偏激,但无疑反映了目前的一种社会心态:一些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已经在社会心理上站到了老百姓的对立面。杨佳走了,刘赘衡来了,不从源头上化解这个矛盾,谁也不能保证不会有下一个刘赘衡出现。刘赘衡炸税务局或许并非出于反抗公权力动机,但不少普通百姓宁愿相信坊间传言,相信他是出于这样的动机。我们该如何去理性分析看待这种现象,又需要从哪些方面去转变这种社会心理的对立?这值得我们反思,社会也需要去反思,怎么样构建更和谐的社会和我们的心灵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