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之江 『胡』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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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之江  『胡』不归
周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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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诃夫曾在札记里写道:“不长胡子的男人就相当于长胡子的女人。”旧电影里的俄国佬多留着浓密的大胡子,契诃夫本人也是如此,风尚所及,概莫能外。
不言而喻,浓密有型的胡子自来被视为男性力量的象征。当然这是野蛮时代遗风,与雄孔雀竖起尾羽吓唬敌人或引诱异性的举止实在毫无区别。梅尔·吉普森导演的那部《勇敢的心》里,威廉·华莱士麾下那一拨慓悍的苏格兰勇士,一律满面浓髯。除此之外,蓄胡子通常还被认为是表达骨气的方式,抗战期间,京剧名伶梅兰芳“蓄须明志”,不给日本人唱戏,便是著名的一例。
围绕胡子本身,可说的故事还真是不少。
有个老笑话说,关平与张苞斗嘴,各自夸耀自家老爷子的丰功伟绩,张苞嘴快:“想当年,我父亲在当阳桥上喝退曹兵百万,那是何等威风。”关平不服,沉思半天道:“我父亲的胡子好看。”此事传到关公耳中,老将军喟然长叹:“你老子过五关、斩六将,那么多英雄业绩你不讲,单单只晓得讲老子这把胡子。”
大学时,我们系上有位老北大毕业的老先生,上唇留了一道灰白色的胡须,同学都不太敢亲近,唯独我跟他投缘,没事常去他家里瞎聊。久而久之,彼此熟悉,觉得他其实是个蛮和善的人,并不难接触。后来憋不住问他,何故外人敬而远之,老先生呵呵一笑:“他们觉得我的胡子像鲁迅。”
看见没有,胡子跟拳脚棍棒一样,多少也可起到威慑作用。
还有一个我颇为钟情的故事来自宋人笔记,说是某公美髯名声在外,每次上朝前都要焚香拂拭,抹以油脂反复梳理,生怕影响形象。某日皇帝突发奇想,问某公:“爱卿晚上睡觉,胡子是放在被窝里面还是外面呀?”某公大窘,平素从未留意,答错又恐要犯欺君之罪,前后思量,老老实实奏曰:“臣不知。”回得家来,入夜就寝,忽然想起白天的奏对,把胡子从被窝中拿进拿出,总觉并非平时所习惯,竟至终夜不得安睡。
时至今日,蓄须者日罕,胡子似被视为不洁甚至邋遢的表征。仅从洁净身体角度说无可厚非,但也颇可一驳——既然多余的毛发藏污纳垢,何不索性将头发眉毛乃至腋毛等一概扫荡干净,岂不一劳永逸再无后患?
有朋友最近到苏东坡苏大胡子老家四川眉山跑了一遭,大失其所望,诌了几句诗表达心情,末了是:“知公唯公集,拜公像而已。遍寻眉山人,不见大胡子。”
男人不留胡子了,随着剃刀闪过,那些关于胡子的逸事也纷纷斩草除根,“胡不归兮胡不归”,徒存慨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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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圆满
2005-10-19 14:41:32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
周之江

  大学时候,以为小查是那种所谓有“魏晋风度”的人物——长发消瘦,不修边幅,鲜进澡堂,读佛经,喜饮酒,写极地道的旧体诗——皆可入《世说新语》。
  小查高我一级。之所以在中文系的圈子内薄有名气,印象里听说他大一时写过一篇广为传说而未广为传诵的《龟头赋》。熟识后多次向他索要,小查却不肯示人,好像是“悔其少作”的意思。某年寒假后开学,小查寝室门口贴出一副对联,“阿弥陀修三世佛;波罗密念四年多。”这也成为系上的经典故事之一。
  小查临毕业时,我们常在教室胡侃,常常聊到古人笔记里的笑话上,往往就能消磨一个晚上。他后来郑重其事将一本据说他如厕必读的冯梦龙辑《古今笑》赠我,照例题了字:“常笑常乐,笑吃饭吃菜;笑破肚皮,不成饭袋。”
  1995年,小查早我一年离校,分配到家乡桐梓县木瓜乡的白露办事处,以后再未谋面。托人给他带了几本八行签,一直保持通信,竖写,毛笔,文言。他给我的信中说,“木瓜、白露,两名俱见乎《诗》,文人陋习,往往因而好之,余来斯地,小半因此。可笑之极”。几年间信也有厚厚一叠,字越发潦草,法度却并不因此而乱。谈诗、笔记、野史,彼此似有默契,偶涉生活、工作,大不了说“入田园而追税,叩农舍而问钱,劳劳四五日,一无所获。抽闲返木瓜,不免官呵吏嘲”耳。也是博人一粲的意思,当不得真的,小查当然有他“自己的园地”。  1999年春来信时说,“日以《易传》未课,更深跌坐,诵之如念佛经,万妙不可言说”,此君真不可知!那一年小查迎娶新妇,信里却不怎么提起,大概在他,结婚属于“一说便俗”的一类。
  中间曾到桐梓找过他一次,没能见着。他家就在城边的村子里,阴冷而昏黑,顶清贫的样子,据说他也极少回来。摸到县政府联系木瓜乡,居然用的是老式摇柄电话,挂通了,扯嗓子大喊大叫,听者与讲者想必都极苦恼,好容易知道小查去别的乡镇出公差,一时半会儿回不了乡里。悻悻之余,想起“雪夜访戴”的典故,心道,小查莫非真是魏晋人转世?对我而言,“访查不遇”怎么都是一桩败兴的事,王子猷的气度毕竟不是一般人学得来的。
  最近这两年,因了忙或者竟是懒的缘故,音书渐疏而至于无。大约是在前年大暑时节,辗转听说他新得麟儿,亦惊亦喜,恍恍惚惚有一感觉:就一个人的人生而言,小查仿佛已然功德圆满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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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言鼻语 ■ 周之江 《南方人物周刊》2006年第17期  时政新闻-民间
我那爱慕虚荣的妹妹一直认为,一个男人的面孔长得是否好看,鼻子的挺拔程度至关重要。因此,她心目中最帅的男人,是长着一个饱满有型的大鼻子的阿汤哥。
既然鼻子是脸上唯一凸起的部分,装饰性确实是它存在的重要理由。不过在相人之术尤其发达的中国,不同形状的鼻子据说还昭显着不同的人性。比如,以识人著称的曾国藩就认为:长鹰钩鼻者“动则食人”,个性大都阴狠凶残。这话我信。大学时代,学校有一位专练散打的年轻体育老师,鼻子便作鹰钩之形,状甚彪悍,传说他武功了得,寻常三五条大汉近不得身。临毕业前,在一家舞厅见到他为了维护女友跟人斗殴,果然不到一分钟便将四条汉子放倒,直把我同去的两个哥们看得咋舌不已。
抛开鼻子的装饰效果和性格隐喻不说,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有个非常无趣而貌似有理的说法,说鼻子是为了适应气候条件发展的,主要作用是把空气输送到肺部。因此,在寒冷干燥的气候条件下鼻子发展成了窄长形状,以使空气到达肺部之前变得温暖湿润,所以北欧人和中东人的后代鼻子多狭长;而在亚洲和非洲潮湿的气候环境之中,长着宽而短的鼻子显得更为合适。
有个“不学无术”的哥们说,鼻子存在的意义在于,在嘴巴接吻不得闲时帮助呼吸,以免为了一时之快窒息身亡。他的理解稍嫌简单,人类学家潘光旦先生就认为,大费口舌的接吻方式并非国粹,中国式的接吻偏重于嗅觉,分为三个步骤:一是把鼻子放在所爱者的颊上,二是深呼吸同时合眼,三是上下嘴唇忽张忽合,发出轻而尖锐的声音。林语堂先生也证实说,北京人不说吻小孩而说闻小孩,其亲热方式也是要借助鼻子的。
酒糟鼻一般被视为形象不雅,但也有人为之翻案,说这可能是身份高贵的象征。西晋时,太原王氏是有名的门阀大族。东晋末年,王家的一个子弟王慧龙从江南跑到北方。推行门阀制度的崔浩见他生了个大大的酒糟鼻,大赞其是王氏“贵种”。他弟弟更是一听说王慧龙是名门之后,就把女儿嫁过去了。原来,王家世代遗传酒糟鼻,这在古书上叫做“齇”。
靓仔如刘德华,也长了一个鹰钩鼻。网络上猛夸他是东方的汤姆·克鲁斯,甚至说他的脸蛋因这个鼻子实现了中西合璧。不过决定你是贵种或是贱种的,总归是面子而不是鼻子。比如,在我家乡的土话里,鼻子长在猪脸上不过是猪翘,换到豪门夜宴上,一截精心烹制的象鼻子得叫作象拔。要照这么说,猪鼻子插葱那就不该叫“装象”了,至少也算是一种自我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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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想不到」乐队  吴虹飞
几年前阿飞绝对想不到自己会成为一个乐队的主唱。那时她只是一个无辜的长发女孩、一个白衣黑裙的本分学生、一个固执偏激的长女、一个丧心病狂的诗人。等她发现自己家中突然多了两个货真价实的下岗工人,开始明白电视上说的原来“真的是真的”的时候,她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端坐在写字楼的衣着整洁的白领,学会发传真和打字,与男同事或男上司谈谈恋爱,最后把自己嫁出去,成为一个洗尽铅华、烧水做饭的小妇人。等有了足够的钱财,她要买一辆艳红的天津大发,穿有网洞的黑色丝袜去上班,做美容,翻检老公的口袋,顺便骂骂邻居家的猫。
几年前耿放绝对想不到自己会成为一个乐队的主音吉他手。那时他是一个典型的双知识分子家庭的小儿子、一个四级钳工、一个漂泊于祖国大地的浪子、一个和单亲家庭的女子恋爱的多情种子。事实上他在新疆干了那么多年夜总会,成功地泡到漂亮的MM,恰恰只是凭着飘逸的长发而不是他的琴艺。他的理解力仅限于涅盘、潘多拉这样的乐队或歌手,智力可以降低到和一个放学的小学生一起玩“溜溜球”。他把头发绞得越来越短,最后他丧失理智要剃光的时候,大家都劝他:你知道剃光了多麻烦吗?每个人看见你都要过来摸一摸你的头!
几年前田坤绝对想不到自己会成为一个靠张贴海报而不是打鼓为生的鼓手。这个河南劳模的心尖宝贝,乌鲁木齐夜总会老板最青睐以及最不热爱劳动的鼓手,和第一个女友恋爱未遂追求另一个女生又未遂的失意男生,白天出去贴海报,晚上一个人待在地下室反省过去忆苦思甜。他招了一个学鼓的学生,满以为可以贴补一下家用,可这个学生至今未到。
这支乐队是怎么建成的?简而言之是这样的:一个凉风送爽的傍晚,孤独的学院女生阿飞傍在栏杆上突发奇想说,如果我成了一支著名乐队的主唱,会不会就有许多男生追我呢?吉他手耿放刚刚吃过一碗凉皮,听到这么不自量力的想法很是迟疑了一下,最后他决定不去打击她的可怜的自尊心,他很好心地说:会的。
于是这支乐队成立了,成了居委会的心腹大患、备受打击的“三无人员”,逃学少年的楷模、貌合神离的整体,通常只对数量有限的服务生和老板演出。服务生不能走开,因为有老板;老板不能走开,因为那个酒吧是他开的。所以他们决定,如果我们下次再去演出,一定要带上钉子和锤子,好把酒吧的门窗都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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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是长明灯
■ 胡 杨 《文化月刊》2006年第7期  社会文化-情爱话廊
婚姻里的爱情也许早已转化成为亲情,它像冰箱里的灯,关起门它就暗了,开开门它依然亮着!然而生活中我们却不现实地期望爱情是随处可见的长明灯!
“女人最怕什么?”
“女人怕老。结了婚的女人最怕没有外遇!”
这曾经是我在网上聊天室看到的一段有趣的对话,当时觉得很好玩,可后来才发现真是“一针见血”。
当年,我的大学同学兼好友蔓伦轰轰烈烈地搞婚外恋的时候,我正在忙着生孩子、带孩子,全部的爱心和耐心都给了那个可爱的小生命,哪有心思体会蔓伦当时神魂颠倒的感觉。所以,当蔓伦告诉我她想跟丈夫离婚的时候,我把她痛骂了一顿。我觉得蔓伦是在自找苦吃,好好一个家庭干吗要毁了它?况且蔓伦一提离婚两个字,我就仿佛看见他们女儿朵朵的一张泪脸。
蔓伦是我们大学宿舍八姐妹中最漂亮的一个,第一个谈恋爱,第一个结婚,丈夫英俊能干。结婚后不久就生下了女儿朵朵,而朵朵一出生就被我认了干女儿。
那是蔓伦结婚第五个年头发生的事情。蔓伦说,起初她只是想证明自己还有魅力,所以恋了一把,不想后来两个人都假戏真作了。那个男人差点儿为蔓伦离婚,而蔓伦也考虑离开自己的丈夫投奔新情人。
蔓伦说,是丈夫的一席话和我的那通痛斥改变了她离婚的想法。
蔓伦的丈夫在觉察到她微妙变化之后的一天晚上对蔓伦说:“如果你已经有人了,那么我们现在就可以离婚。如果还没有,就等我们的女儿大一点儿再说,好吗?”那天晚上,蔓伦第一次看到高大的丈夫流泪,蔓伦的泪水也掉在了女儿熟睡的脸上。
蔓伦在对我谈起她的那场婚外恋的时候,和丈夫的关系已经进入化冰期。所以非但没有一点儿悲伤的情绪,反而透露出一点点骄傲。这也许就是女人,即使再成功,她们都需要以男人的爱来验证自己的存在和魅力依旧。
蔓伦曾经说过:结了婚的女人要学会控制自己的“占有欲”,不能任它来,听便它去。很多女人是吃了这方面的亏的,婚姻一旦进入平淡,她们不是调整自己,而是红杏出墙,草率地离婚,以为丢弃旧的婚姻就会有一个崭新的未来。然而到头来才幡然悔悟,爱情也会今不如昔。
但是蔓伦同样说,爱情是女人最好的美容佳品,每个女人都要学会豢养它,特别是婚姻中的女人。
没想,就在蔓伦的这一席话还萦绕于耳的时候,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梦见自己正从一个男人的背后深情地拥抱他,这个男人的后背是倒三角形的,孔武有力的样子,显然不是丈夫。
这让我联想起不久前自己的另一个梦。梦中自己和一个男人深情相吻,舌头与舌头胶着在一起的时候,发出哗啦啦小河流水的声音,波澜起伏美妙之极。而生活中我从来没有过如此美妙的感觉,“小河流水哗啦啦”的感觉。
记得第一次被丈夫拥吻的时候,我的背部像抽了一根筋一样震颤了一下。再后来,我们的吻就变得干枯而形式化。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我和丈夫就很少接吻了,我们用更直接的方式表达对彼此的需要。
这两个梦仿佛向我预示着什么。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了,我的身边和心里只有两个男人,一个是丈夫,一个是儿子。每当我表现出对生活不满足的时候,丈夫都会深情地说:“你还有什么不满足?有两个男人爱你!”丈夫是一个熟谙女人心的男人,他知道只有爱可以拴住一个女人。所以,尽管结婚多年,丈夫一直没有忘记在我面前表示他对我是如何的在意。
丈夫曾经对我说过这样一件事情。有一天,他陪几个客户去娱乐城,他们每人要了一位小姐。当那个妖媚的小姐坐到丈夫腿上的时候,丈夫说他的眼前突然出现了儿子的脸孔。一种罪恶感油然而生,于是他拔腿就跑。然后,丈夫表功说:“你看,我是注定没法搞女人的。”
按说我该是一个满足的妇人,有一个爱我的丈夫和一个可爱的儿子,现在儿子刚刚3岁,就跟他的爸爸争风吃醋了。我在家里总能听到小东西这样的威胁道:“爸爸,你再不给我拿糖吃,我就把你老婆的手机藏起来!”
每当我看到这两个大小男人为我而斗嘴的时候,心里充满了温暖和爱意。我知道,丈夫对我的爱是坚定的,我对丈夫的情也是坚定不移的。但是,女人是需要新鲜的情感的。爱情是脑力劳动,能让女人精神焕发,而婚姻是体力劳动,它能让女人在持续的劳作中丧失生气与生机。
就像有人说的那样:“年龄无法让你免于爱情的发生,可是爱情在某种程度上却能让你免于衰老。”
认识谭峻是在年终的公司年会上。那时我在公司做市场监理,谭峻则是我们公司广州分部的负责人。说实在的,谭峻一点儿也不英俊,个头不高,人也显得很单薄,但是他个性幽默,总能逗得身边的人哈哈大笑。
第一次见到谭峻我就知道我们之间会有故事。人与人之间是有信息传递的,你和一些人注定无法擦肩而过。
那天中午,同事们都出去吃饭了,我因为要赶一份文件而不得不留下来,一边吃便当一边加班。不知道什么时候谭峻回来了,他给我带来一份比萨饼。这是我最爱吃的快餐,特别是比萨中的切司。我奇怪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谭峻一脸骄傲道:“我想知道的事就一定能知道。”
如果说谭峻的幽默带点儿狡黠,那么他身上的自信则有点儿霸气。当谭峻随意地坐在我面前的办公桌上的时候,我明显地感觉到了自己的紧张,同时带有一点点兴奋。
我开始放下便当吃谭峻带来的比萨。当我抬头发现谭峻一直在盯着我看的时候,我竟撒娇(女人在她喜欢的男人面前最惯常的表现)地说:“你这样盯着人看不礼貌!”
谭峻依然霸气地看着我说:“你知不知道,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像一阵清风在我面前刮过,却让我无法忘怀。”
谭峻用“清风”来形容我,让我感觉很新鲜。因为结婚之后,我的确很少听到异性的恭维,特别是怀孕六个月之后,我就辞去了公司的工作,然后在家做了全职妈妈,这一做就是三年。
与谭峻认识的那个时候正是我“出山”不久。三年的全职妈妈生活不但让我感觉与社会的脱节,还让我对自己失去了原有的信心。
就这样,在五天的公司年会期间,我和谭峻成了形影不离的谈伴。每天下班以后,我会带着谭峻走街串巷寻找北京城好玩好吃的地方。谭峻这个标准的江南人也在五天的时间里不但学会了吃生蒜,吃大葱蘸酱,还迷上了东华门的“爆肚满”。
谭峻说他高中时最喜欢的歌是齐秦的《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然后他深情地望着我说:“现在我这匹来自南方的狼,希望清丽的北风吹散我平淡无奇的日子……”
对于谭峻的试探,我一直保持不接茬。我又何其不是这样呢?丈夫、孩子已经是我的了,我从他们那里得到了所有可以得到的,但是我似乎感觉到自己还需要更多。
女人最了解女人。有一天,广告部的小丽突然拉住我问:“你是不是在谈恋爱?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小丽这丫头眼光还真厉害,恋爱中的女人很容易就被别人看穿。我也明显感到自己那段时间的皮肤光亮而滋润,心情也像五月的天气一样晴朗妩媚。我甚至想:一个女人最好的境界就是,有一个爱你的丈夫,一个可爱的孩子,他们是你坚强的后盾,然后再有一份新鲜的情感。
可惜好景不长。五天的时间很快就要过去,我和谭峻不得不面临分离。
在谭峻回广州的前一天晚上,我特意请他吃饭,并做好了一切思想准备。
那天晚上,谭峻的话出奇地少起来,也失去了他的幽默和霸气。谭峻说:“我不会强求什么。但我想让你知道,如果你需要,我会来到你的身边。”
我一次又一次地故意引开话题。不知不觉时钟已经指向10点,酒吧里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我像自己事先决定的那样起身告辞。我说:“谭峻,我们就此告别吧,我得回家了,因为我们家那边的电梯11点关闭,我必须赶在这个时间之前回家,否则16层楼梯够我爬的。”
谭峻第一次拉着我的手,吻了一下说:“可不可以留下来陪我?”当时我感觉谭峻像一个弱小的孩子期待母亲的安慰。
我突然心软了。奇怪的是,当我重新坐下来的时候,我的眼前同样出现了儿子的面孔!这惊人的一幕虽然只停留了几秒钟的时间,但却带走了我所有柔情蜜意。
我挣脱谭峻的手,坚定地说:“谭峻,如果你还把我当朋友,那么我们就此分手,别让我为难,也别让你自己后悔!”
我走了,在和谭峻握手告别的那一刻,他很绅士地在我的额头吻了一下。
走在寒冷的大街上,我能感觉到额头上的温热。看着长安街上闪烁的街灯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猛然有一种感悟:婚姻里的爱情也许早已转化成为亲情,它像冰箱里的灯,关起门它就暗了,开开门它依然亮着!然而生活中我们却不现实地期望爱情是随处可见的长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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