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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 作者:市委政法委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98 ]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纪委十届六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促进政法工作三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结合实际,现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按照“抓廉政促勤政,抓党风促行风,抓纪律促养成”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营造干净干事、清白做人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切实为全面落实政法工作三项重点任务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

1、继续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成果,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上力争有更加明显成效,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工作,武装思想。

2、切实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力宣扬优秀共产党员和勤政廉洁先进事迹,表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通过开展渎职受贿案件庭审观摩、典型案例剖析,组织参观展览,召开案件通报会等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3、抓好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日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党课学习教育制度,实行党员干部轮训制度。主要领导干部每年坚持讲1—2次廉政党课,每个党员干部每年有1—2篇廉政建设方面体会文章,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倾向性思想问题。

4、加强廉政教育阵地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开展形式多样易于互动、内容丰富易于接受、感染力强易于教育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运用现代传媒手段,积极开展座谈讨论、专题讲座、参观见学、体会展评等载体,将廉政文化所蕴涵的诚信、守法、文明、清廉等内容根植到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之中。

(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1、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全面推行“一把手”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民主集中原则决策议事办事,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落实述职述廉制度。结合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述职述廉,在汇报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同时,对遵守廉政建设规定情况进行报告。按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开展党员评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学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制度建设。严格执法办案工作制度、执法巡视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建立完善审务、检务、警务督查机制,加大执法公开力度,依法纠正群众反映有据的执法问题,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肃查处个别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司法的廉洁公正。

4、落实改进机关作风、行业作风、文风、会风的各项制度。巩固作风纪律整顿成果,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切实杜绝“四风”不正现象,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5、落实警示提醒、诫免督导、责令纠错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有关制度。深化警示训诫工作,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机制,促进监督制约机制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对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

1、建立健全政治纪律保障机制,依法纠正处理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2、开展以“把握大局、创新实干、推动落实、促进发展”为主题的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行为的监督,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

3、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切实纠正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办事拖拉、弄虚作假、甚至玩忽职守等不良现象。

    4、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定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机关人员到基层调研或检查工作,一律吃工作餐,不准接受宴请;不准超标准住宿;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不准搞公款旅游;不准收受土特产和其他礼品,自觉维护政法干部的良好形象。

6、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结果,规范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政法工作总体规划,一起部署研究,一起检查考核。

2、实行按级分工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书记对本委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副书记对分管办、处,科负领导责任,各办、处、科负责人对本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切实解决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一并在年终进行检查考核。

(五)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牵头任务

1、开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执行积案清理督查力度,促进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加强对执法窗口、监管场所的监控检查,对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执法纪律实行明查暗访,防止产生不公正、不廉洁行为。

2、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建立执法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机制,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以执法培训、制度规范、执法公开、执法查究和党的建设为载体,促进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3、严肃查处政法队伍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政法单位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违纪违法的检查力度,建立舆情监督员队伍,健全举报网络,严格执行从严治警的各项规定,认真查处群众投诉、涉法涉诉信访的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规定,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2、扎实开展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从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入手,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在全体党员干部中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使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自重、自警、自律、自省”。积极运用正反典型教育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打牢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思想基础。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每个党员干部按照要求自觉报告遵守党风廉政情况,利用半年和年终总结时机对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进行考核。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