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其实就在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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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刚

2008年是马克思诞辰190周年。
对这位德国老人,中国人总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近年来,到马克思故居特里尔观光的海外游客中多数是大陆的旅游者,以至于在当地居民中,不少人都会讲几句简单的中国话。
谈到对马克思的敬佩,还是我在上小学的时候。记得老师曾说,中国的李时珍写《本草纲目》用了27年,而德国的马克思写《资本论》花费了40年。40年,在一个八九岁孩子的幼小心里,简直就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岁月。“时间”的概念,在我当时的心目中,就是过年,就是可以好吃好喝,燃放鞭炮的日子。而这样的好日子,每一次的来临至少要等上三百六十五天。40年,一万四千六百天,如此漫长的时间才能写完一本书,对马克思以及他的《资本论》,我便有了一种肃然起敬的神圣感。
说来可笑,对于马克思的了解,恰恰是他被涂抹得面目全非的时候。“十年动乱”,毛泽东他老人家把马克思主义概括为一句“造反有理”。于是,十亿军民征腐恶,万众怒气冲霄汉,摇旗呐喊,狂热鼓噪,不仅要在政治上“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文化上“兴无灭资”“破旧立新”;而且要在思想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生活上“斗私批修”。全国上下,用老人家“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铁扫帚”一通乱扫,虽说“玉宇澄清万里埃”,可结果却是一“马”(克思)当先,万马齐喑。除了红色经典和“红宝书”,无书可读。
1972年冬,从内蒙回京探亲,新华书店里,我意外地买到了德国人弗兰茨.梅林1918写的《马克思传》。尽管梅林是马克思的老乡,也号称是“德国工人运动的著名活动家和德国社会民主党左翼杰出的理论家、政论家和史学家”,属于“根红苗壮”的一代,所写的书也是为无产阶级导师树碑立传,可到了中国,对不起,照样得要接受革命的审查,这就叫“重在政治表现”。于是,《马克思传》的再版说明中,便出现了一段叫人啼笑皆非的自我表白:这部著作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也有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和缺点。译者已在本书后面的注释中做了说明云云。细细琢磨这番话,就明白其中三味,译者告诫的并非是读者,而是提醒当局。言外之意,该说的,我可都说了,出了问题,勿谓言之不预。千万别再找麻烦,揪辫子、扣帽子、打棍子。
后来,考进大学,我通读了王亚南、郭大力翻译的德文版《资本论》,还对照读了中共中央编译局翻译的法文版《资本论》,对马克思40年呕心沥血所创立的理论,总算是略知皮毛。
30多年过去了,去年,我又买到了著名学者,英国肯特大学政治学教授、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戴维.麦克莱伦(David.McLellan)写的另一部《马克思传》。对照梅林的版本,我个人觉得英国人写的要比德国人写的生动、有趣得多。或许,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作者所能收集到的资料愈发翔实,丰富;人们对于马克思的认识和理解也愈发客观、深入。其实,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相对于马克思博大、精深并显枯燥的理论,他们更希望了解的是有血有肉的马克思,更希望知道老马从小到大,是如何成长、如何求学、如何度过青涩的年少、如何看待人生、如何与父母相处、如何对待爱情、婚姻,如何处理家庭纠纷、如何关爱子女……一句话,他是如何生活的。
一般人对马克思的著作望而生畏,尤其是哲学与经济学。马克思自己也承认《资本论》晦涩难懂,尤其是第一卷前7章,而这恰恰又是《资本论》的核心所在。马克思曾经给朋友库格曼的夫人建议,干脆就从第7章开始读起,“否则也许会气馁下来,不敢读下去”(《资本论》法文版的序和跋)。在马克思自己的那个时代,他的理论始终没有成为主流经济学说,《资本论》出版了4年,也只卖了1000册。有一次,老马将自己的书送给了同事彼特.福克斯。福克斯的回信叫马克思哭笑不得。福克斯说,得到了《资本论》就好像一个人得到了一头大象,叫人不知道拿它怎么办。他说的一点也不错,叫缺少文化的工人读懂马克思的理论确实困难。夫人燕妮曾给库格曼写到:“如果工人稍微感知到为完成这部著作,为他们而写这部著作,为他们的利益而所作的必要牺牲的话,他们可能会表现出更多一点兴趣”。相比《资本论》,对世界影响最大的是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演进与结构的学说,他后来的继承者,无一不是用他这个理论,将暴力革命发挥到极致,拓而广之为普遍真理,将“批判的武器”化作“武器的批判”。结果,实践的剃刀阉割了理论的思考。
西方人常说,个人关心自己,上帝关心大家。他们是把自己的灵魂托付给上帝保管,而我们中国人特别愿意将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安排,希望有 “大救星”,救民于倒悬;有“包青天”为民做主。因而我们这个民族,就有一种非常强烈的“造神情结”和“清官情结”。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赞赏的是《国际歌》中所倡导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可老马到了中国,就身不由己,就被抬到了至圣先师的地位,一切为“马”首是瞻,而老马的继承者——老人家的理论更被冠以“马列主义顶峰”。
上世纪80年代末,社会上曾有过关于“信仰危机”的争论。一次,在火车上,我就遇到过某省委宣传部的高官。他自诩为正统的马列主义主义者,对社会上种种“离经叛道”的现象大加批判,盱衡厉色。看到他这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我问道:你说要人们信仰马克思主义,作为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部门,你自己读过几遍《资本论》?听至此,他弭口无言,我直言不讳:恩格斯曾将《资本论》比喻为“工人阶级的圣经”。既如此,你们就是“圣经”的传教士。我还从未听说过,有不读圣经,就敢四处讲经布道的牧师。
虽说现在各级党政部门盖的培训中心愈来愈多,愈来愈豪华;官员们到国外进修、考察愈来愈频繁,但是,官员们读书的时间却愈来愈少,更何况是读马克思的著作了。不妨认真考量一下,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旗帜的共产党内,有多少人是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将他的学说当作自己真正信仰的?
一个人的素质的高低当然不能只用读书的多少来衡量,可是一个人的堕落程度却与他的不读书成正比。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实质上就是他的阅读史。如果说连马克思的书都未曾认真读过,或读懂过,就自称是马克思的信徒。这样的马克思主义者,恐怕只能称之为是江湖术士。道理很简单,当对一个事物不了解的时候,你不可能去认识它,接受它。连一个自己都说不清,讲不明的理论,愣要把它作为真理来追求,当作信仰来崇拜,这不是愚弄自己,贻害他人,又是什么?到头来只能玷污、糟蹋这个学说。
对多数人来说,就当前而言,只有破除对权威的信仰,才能恢复对信仰的权威。只有把自己从外在权威的信仰下中解放出来,才能将信仰的权威变成自己的内在的精神世界。
信仰,它决非是一种人云亦云的盲从;或是一种不假思索的狂热的崇拜,它不应成为桎梏思想的牢笼;更不应作为获得某种利益的投机。它不仅是一种信念上理智的选择;而且是一种梳理思想的明辨;更是一种是反复思索、反复比较得出的结论。
其实,对这类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为了拉拢人民”, “把无产阶级的乞食袋当作旗帜来挥舞”,“臀部带有旧的封建主义纹章”,招摇撞骗的现象,马克思生前就讥讽过,我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为此,老马疾首蹙额,愤言道: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走进马克思,才能理解马克思,而理解马克思,才有可能学习马克思。只有把马克思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来了解,人们才能更加深入地理解他的学说、他的理论、
在《马克思传》的“序言”中戴维.麦克莱伦坦言,他的这本书“旨在以普通读者为对象”,就是通过“sine ire et studio(客观公正地)写作,向读者呈现一个合理的稳妥的形象”,力图避免出现对马克思“要么偶像化,要么玷污的两个极端”。

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创始人,工人阶级运动的精神领袖,马克思一生无所畏惧。1865年,在给女儿小燕妮和劳拉所写的《自白》里,马克思曾豪情万丈地表示:对幸福的理解,就是“斗争”。如此看来,这世界上,还真没有让马克思害怕的东西。话虽这样说,可马克思毕竟是人,不是神仙。既然是人,就会有叫马克思心惊肉跳的事——那就是债主上门讨债。
1849年,马克思全家流亡到了伦敦。此时的马克思不仅是三个孩子的父亲,而且他的夫人燕妮即将为他生育的第四个孩子。刚到伦敦时,靠着夫人燕妮母亲的资助,全家人住在切尔西市区安德森大街。这是全城的时髦地段,紧邻国王路,租金昂贵。住在这样的地段,马克思和家人自然心情舒畅,可住了不到半年,就无法再住下去了。原因很简单,没钱付房租。
“屋漏偏逢连阴雨”,人要倒霉,喝凉水都塞牙。刚刚出生的小福克斯,患上重病,经常剧烈抽风,“终日在生死线上挣扎”。没钱雇奶妈,体弱多病的燕妮只好拖累着羸弱的身躯,自己给孩子喂奶。燕妮在给朋友魏德迈的信中曾痛苦地写到:“由于病痛,孩子拼命地吸奶,以致我的乳房被吸伤裂开了口子,鲜血常常流进孩子抖动的小嘴里。”
没钱交房租,房东叫来了法警,把马克思一家的全部家当,衣物、床铺、甚至是孩子的摇篮和玩具全部查封。并告知,如果两个小时后,仍还不上房钱,就将查封的东西全都拉走。尽管,马克思有“剥夺剥夺者”,推翻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勇气和打算,可远水解不了近渴。花钱租房,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饶是马克思英雄,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焦头烂额的马克思,只得顶风冒雨,连夜四处寻找便宜的住处。可房主一听他有四个孩子,谁也不愿意出租。
听说马克思的财产被查封了,面包铺、肉铺、牛奶铺。药房的老板全都赶来了,生怕马克思欠的债黄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查封的床和值钱的东西,装上小车,拉起就走。按当时英国的法律,天黑以后,是禁止搬运东西的。于是,房东又把警察叫来了,说马克思一家欠债不还,还要逃跑到国外去。谁说英国人绅士,不好起哄,纯粹胡扯。就在马克思一家与房东、债主为如何分摊债务吵成一锅粥时,不到5分钟,家门口就聚集了不下二三百个看热闹的人,比手划脚,指指点点,连奚落带挖苦。仅仅欠了5英镑的房租,竟遭到如此羞辱,出身名门闺秀的燕妮,那里见过这个阵势。要命的是,此刻,丈夫不在身边,身旁的孩子又怕又冷,瑟瑟发抖,低声哭泣。面对盛气凌人的女房东和咄咄逼人的债主,燕妮羞愧难当,心力憔悴。气得这位高贵文雅的夫人骂道:“切尔西的流氓全来了”。
好说歹说,房东和债主们总算答应再延缓一个晚上。当夜,全家都睡在地板上。天亮后,马克思卖掉了一切家当,还清了所有债务,搬到了房租便宜的第恩街64号(见威廉.麦克莱伦《马克思传》 235页)。这仅是马克思贫困生活中的一个插曲。
用老马自己的话说,他一生中打交道最多的一是当铺,二是债主。为了生计,他不仅将燕妮陪嫁的首饰、银器餐具给当掉到了,甚至连自己的外衣。裤子也当掉了。在给恩格斯的信中,他自我解嘲地调侃道:“一个星期以来,我已经达到非常痛快的地步:因为外衣进了当铺,我不能出门,因为不让赊账,我不能再吃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136页)最后,甭说是不知肉味,连吃面包和土豆都成了问题。
家里该当的东西都当了,剩下的出路只有借钱和赊账了。尽管马克思抨击资本主义如何罪恶,但作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它的信用机制还是解救了马克思,否则老马还真是活不下去了。用燕妮的话说,“从某些庸人那里借几先令和便士,这对我来说是最不痛快的事情;不过,为了不致饿死,这是必要的。”这也难怪,让一个出身名门望族的小姐,张着手,向朋友借几先令和便士,无异于乞讨,有失颜面。
威廉.麦克莱伦曾说,如果“阅读马克思的信件,会有一种印象:马克思的家庭困难主要归因于他们生活在最为贫困潦倒的境地之中”。“然而,对马克思的收入认真考察会给人以这样一种强烈印象,即他的困难与其说来自真正的贫穷,倒不如说是希望保住面子,并且不会节用资金。”这话听起来不近人情,可要从马克思一生的经历来看,麦克莱伦这番话,倒也没冤枉老马。
马克思出身中产阶级家庭,从小就过着富足、舒适的生活。父亲亨利希.马克思是一名律师,在特里尔城担任律师协会主席,而且是当地高级诉讼法庭法律顾问,在市民中享有受人尊敬的地位。马克思出生的地方是一幢建筑相当好的三层楼房。不久,他父亲买下了另一处房产,不仅有10间房,而且庭院中还有一套别墅。家中有两个女仆,在城市边缘还有一个葡萄园。
据最近的媒体报道,这套房现在是用于眼镜店和助听器店。100多年前,当地的马尔家族从马克思家人手中将这套房产买下。按照目前市场行情,这房产可以卖到100万欧元左右,将近1000万人民币。
在这样优越的生活条件下,马克思自然年少气盛。在中学期间,马克思的同学大部分出身中下层,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子弟。马克思很瞧不起这些人,经常“写讽刺诗文嘲笑”他们,并轻蔑地说这些人是“农村来的笨人”。自然,这些家境贫寒的穷孩子,也没有成为马克思的朋友。17岁时,马克思被送到波恩大学就读法律。远离父母,独立生活,用威廉.麦克莱伦的话说,马克思“花钱一直超过家庭的支付能力”,大手大脚,不善理财。这个毛病,伴随了马克思终生。在校期间,马克思参加了同乡会,把钱都花在了喝酒和各种交际方面。曾经因为“醉酒吵闹”,“扰乱安宁”被监禁。在与其他学生的决斗中,老马的左眼上部还受了伤,并被控有“携带违禁武器”,险些再遭惩处。
为此,老马克思气儿不打一处来。他不愧是律师,在给儿子的回信中,充分发挥了律师的辩才,连讽刺带挖苦:你小子不好好学习,整天“杂乱无章,漫无头绪地踯蹰于知识的各个领域,在昏暗的油灯下胡思乱想,蓬头乱发,虽不在啤酒中消磨放任,却穿着学者的睡衣放荡不羁;离群索居,不拘礼节甚至对父亲也不尊重。”在花钱上“就好像我们是阔佬,一年之内殿下已经快花光了700塔勒,既不合理也不通情。最富人家的子弟也不过花500塔勒。为什么?”
也怪不得老马克思火冒三丈,按照当时的生活标准,普通人家一年只花180塔勒到200塔勒就够了,即使柏林市议员的年俸也不过800塔勒。马克思只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这样的开销,自然被父亲视为是那个为了获取种种快乐而与恶魔交往,出卖灵魂,堕入地狱的浮士德式的浪荡鬼。
大学没读完,马克思又谈上恋爱。对象是特里尔市的枢密顾问路德维希.冯.威斯特华伦的女儿——燕妮. 冯.威斯特华伦。燕妮出身名门,父亲和哥哥都是普鲁士的高官,典型的资产阶级上层家庭。老马克思担心儿子过早恋爱,难成大器,质问道:“你和你所爱的人神志清爽的果实能成熟吗?”不管怎样,马克思与燕妮的结合,对马克思来说绝对是一生中最大的幸福,尽管马克思曾有愧于燕妮对他的忠贞。
一位是中产阶级出身的少爷,一位是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小姐,在成为革命职业家之后,仍然按照过去的方式生活,面临的困窘可想而知。其实,按照马克思当时的收入,以及恩格斯对马克思的馈赠,老马不至于闹到一贫如洗的地步。就在搬到第恩街64号的第二年,马克思一年至少有150英镑的进帐。在当时,150英镑对一个五口之家的中层偏低的家庭来说是足够用了。老马的朋弗莱里格拉特的家境与马克思相似,他一年收入不足200英镑,还经常自夸,说自己从来没有“缺少过美味的牛排”。
马克思和燕妮的出身决定了他们都是讲究生活品味和质量的,同时,过去的家境与地位也使得他们不得不顾及颜面。他们喜欢让别人觉得他们在伦敦过的很舒适惬意。马克思的母亲去世后,有一笔遗产要由老马在荷兰的舅舅会给他,为了撑面子,马克思回信欺骗他舅舅,说自己并不着急要这笔钱,因为自己刚刚在伦敦股票市场赚了400英镑。
马克思有一位战友,名叫奥古斯特.维利希,也是共产主义同盟盟员。此人出身显赫,是霍亨索伦王室后裔,普鲁士军官。1849年巴登起义中,恩格斯曾做过他的副官。他一到英国就来看老马,可马克思却毫不领情。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伤了马克思的自尊心。那天一清早,维利希身着华丽服装,登门拜访,打了老马一个措手不及,老马家中的窘迫自然尽收眼底。好面子的马克思自然不高兴。甚至燕妮也无端地怀疑,维利希打扮得这么漂亮,是不是要勾引我?
为了顾及面子,马克思要子女接受上流社会所需的一切教育,补习法语、意大利语、请私人老师教授绘画、租借钢琴,学习音乐,并且参加各种社交活动。这一切,使得马克思的财政更加捉襟见肘。
1854年,燕妮要回特里尔探亲。出嫁的姑娘回娘家,当然不能太寒酸。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因为妻子自然不能破破烂烂地去特里尔,她又需要一些新的装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376页)为了让燕妮体体面面,风风光光地回娘家省亲,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马克思花了不少钱。可这样一来,面包房、肉铺的债主们不干了。合着,您有钱置办行头,没钱还债。您光顾着捣饬您老婆了,她倒是漂亮了,可您欠的饭钱和肉钱,我们向谁要去!面对债主的吵吵闹闹,马克思一点辄也没有,特沮丧,只好对恩格斯嘟囔:“这种困境总有一天会弄得出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8卷,28页)
对于贫困,马克思十分无奈。他在给恩格斯的信中曾喟然长叹:“老实说,我宁可切掉我的大拇指,也不愿意给你写这封信。每一想到半生过着依赖别人的生活,简直心灰意冷、”并自我解嘲地说:“我希望并深信,一年以后我能赢得一个像样的生活,根本改善我的经济状况,并终于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 (《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3卷338页,441页)
作为革命者,马克思极端蔑视资本主义制度,他痛恨这个社会,他咬牙切齿地发誓:“不允许资产阶级社会把我变成制造金钱的机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9卷,551页),公开宣称要用暴力推翻这个制度。但作为人来说,马克思又希望自己在这个制度下能够过上“体面而高贵的生活”(honorable and noble life)。用老马话说,“纯粹无产者的生活方式在目前是不适宜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1卷,135页)。可在英国这样的资本主义社会里,这需要钱才能维持,而这恰恰是有钱的资产者才可以享受到的待遇。老马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一方面,他痛恨、指责、批判、声讨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号召无产者联合起来,一块儿造反、革命。一方面,他又希望在现实中,自己和家人最好能过上与资产阶级上流社会一样的生活。
可他也不好好琢磨琢磨,你都跟整个社会宣战了,跟你所赖以生存的国家制度都誓不两立了,准备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那人家还能给你好日子吗?
要说起来,英国的这种民主制度,对马克思还算宽容。老马是德国人,可自己的祖国容不下自己的儿子;没办法,跑到巴黎,可法国内政部下了驱逐令;老马又到了布鲁塞尔,比利时政府也把他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不准他停留;老马回到科伦,可还是被普鲁士政府轰出了国境,最后只得流亡到伦敦。马克思前脚刚到,普鲁士政府后脚就赶过来了,不依不饶,一直追到大不列颠,告诉大英帝国的内务大臣,马克思是一伙宣扬“暴动弑君”,鼓吹“推翻资本主义,建立共产主义”的不逞之徒,万万不可收留,以免养虎为患。还得说人家大英帝国的官员有绅士风度,优雅地回答道:“依照我们的法律,只要与英国女王无关,只要没有制定明确的计划,仅仅对弑君的讨论并不足以构成逮捕这些策划者的理由”。于是,马克思全家便在伦敦落下脚来。马克思去世前9年,曾要求加入英国国籍,但未获批准。他死后也没有被安葬自己的祖国,而是长眠在伦敦的海格特公墓。

虽说是无产阶级领袖,可马克思压根儿就没把自己看成是凌驾众生之上的救世主,无所不能的神仙,满腹道德文章的圣人。他自称,就是一个挖资本主义墙角的,或者叫“资本主义制度的掘墓人”。
在他的《自白》中,他袒露心扉,把“Nihil humani a me alienum puto”(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当作自己最喜爱的格言。
这是一句挺有名的拉丁格言。出自罗马喜剧作家忒伦底乌斯的喜剧《自己折磨自己的人》。原文是:“Homo sum;humnai nihil ame alienum pupt”。意思是讲,我是人,人所固有的我无不具有。就是说,不管人达到怎样高的理性发展阶段,也甭管是什么样的人,他终究是人,因而必然带有人所固有的一切弱点。马克思十分欣赏这句话,这是因为这句格言,与他自己创立的学说是相通的。
古往今来,人的问题是一切学科的中心问题。人类的一切思想,就其本质来说,不过是人类对人自身、人的生活以及人的社会制度的思考。哲学和宗教,探索的是人在宇宙及其自然界中的地位;经济学和政治学,探索的是人在社会中的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伦理学和心理学,探索的是人的社会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生理和心理的影响;历史学和法学探索的则是人对自身经历与行为的叙述和反思。马克思就是要创立一种能够使人获得自身解放的学说,这种学说不仅要“反对一切天上和地下是神灵”(《马克思1841年博士论文》),而且寻找出人是如何由“自在阶级”发展到“自为阶级”。
在马克思眼里:人,是其自身的创造者,任何依靠别人恩典生活的存在物都是从属性的存在物。一旦接受了这个现实,人就是背叛了自己,也就是人自身的异化。“只要人不承认自己是人,因而不按照人的样子来组织世界,这种社会联系就以异化的形式出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25页)。而人要承认“自己是人”,要活出个人样儿来,就要不为金钱所奴役,不为权势所屈服,不为环境所压倒。就要有自己的人格、自己的语言、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爱、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享受,而这一切都有赖于人的解放。
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私有制、竞争和利己主义的统治,导致了人们的分离与孤立,人成为利己主义的个体。被剥夺了私有财产的穷人成为了无产者,被社会边缘化。唯一可以体现穷人的生命本质的东西,就剩下劳动。而劳动所产生的商品却异化为身外之物,根本不属于劳动者本人,而是与他对立,并且转化为金钱之后支配他、压迫他。在这样的社会里,金钱成为了真正的上帝,人盲目地向这个上帝祈求祷告。马克思认为,其实,金钱是人的本质异化,向金钱顶礼膜拜,就是向自己异化了的本质顶礼膜拜。此种情形下的人,“只有在运用自己动物机能时,例如吃、喝、生殖,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才觉得自己是人,而在运用自己人的机能时,便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43页)。什么是人的东西?就是人的自由,人的思想,人的精神。
马克思对此分析到:当劳动者与自身生产的劳动相异化时,这种异化物便成为统治劳动者的一种社会力量。劳动者同自己的生产活动本身相异化,对劳动者本身来说,劳动是外在的东西,不属于他自己,劳动只是谋生的手段,而不是人生的第一需要。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肉体力量和精神力量,而是使自己的肉体趋于衰竭,精神遭受摧残;劳动不是自愿的,而是强迫的;劳动成为一种自我牺牲和自我折磨的事情。因此,老马尖锐地揭露说:“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鼠疫一样逃避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44页)
针对常人所想,随着经济愈来愈发展,财富愈来愈富饶,富人吃肉,穷人总能喝口汤吧,虽说不能完全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利益,沾点光,总是可以的吧。老马可不这样想,他认为,那种把蛋糕做大了,劳动者就可以分到更多的份额的想法,是幼稚,可笑的。因为。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所必然产生的社会现象,它表现为一种非人的力量统治着一切,不仅统治着无产的穷人,也统治着剥削他人的富人。作为富人,以及为了维护这些特殊利益阶层所建立的国家机构、法庭、军队、警察、监狱….是 “把别人的奴隶劳动,人的血汗看作自己的贪欲的虏获物,因而把人本身——因而也把他本身——看作毫无价值的牺牲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卷,141页)。说得通俗一点儿,就是做蛋糕的人,流血流汗,拼死拼活地把蛋糕做大了,希望切蛋糕的人,能给自己多切一点儿。可架不住,人家切蛋糕的人,根本就没把做蛋糕的人当回事。“劳动者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是变成廉价的商品”,“劳动者生产的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越是创造价值,他自己越是贬低价值、失去价值;他的产品越完美,他自己越是畸形;他所创造的物品越是文明,他自己越是野蛮;劳动越有力,劳动者越是无力;劳动越机智,劳动者越是愚钝,并且越是成为自然界定奴隶”(《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 44,46页)。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自身也是商品。因此,随着实物世界的涨价,人类世界也正比例的落价。况且,无论是做蛋糕的,还是切蛋糕的,都异化了,全都不是人了。只有那块蛋糕,反倒成了神,成了人人都磕头作揖的圣物。
怎么办?必须换人。必须让做蛋糕的,自己也能切蛋糕。这时候,蛋糕才是物,才不会异化为支配劳动者的异己的力量。可切蛋糕的人不愿放弃自己的权力,那就想办法,用暴力把他轰走。道理就这么简单。可老马没有想好,万一换上来那个切蛋糕的人,若是再不公正,怎么办呢?尽管,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说要实施“普选制”,对选出的公仆,“可以随时撤换”。但如何选,如何撤,如何保证劳动者能选的对,撤得了,老马就缺少下文了。恐怕,就要等他的继承者来回答这个问题了。
马克思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看成是人的彻底解放的家园。在这样的制度下,人的理性是社会的主宰,人的意见是支配行为的准则,人的幸福是一切社会活动的目的,人的自由与平等是生活中的正义。人不会再为金钱和权势异化,人不再是资本的工具、政党的工具、或任何一个组织的工具。
马克思是一名战士,也是一个父亲。作为战士,他为自己所信仰的事业奋不顾身,作为父亲,他对自己的儿女舔犊情深。他是一个丈夫,也是一个男人。作为丈夫,他深爱自己的妻子,作为男子,他也有七情六欲,也会跨越情感和道德的藩篱。
1865年,二女儿劳拉已经20岁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此时的劳拉身旁不乏追求者。这一年,她遇到了23岁的保尔.拉法格,一名在校学习医学的学生,同时也是法国工人运动的活动家,法国工人党的创始人。用老马自己的话说,拉法格是一个“漂亮的,有知识的,精力充沛的小伙子,而且是一个出色的体操家”,况且男方的家境也不错,拉法格是古巴富有的种植园主的独生子,父母在法国经营葡萄酒行业。
为了让劳拉在拉法格面前不失面子,老马不仅让劳拉打扮得像一个淑女,而且专门为劳拉选修了体操课程,使她举止文雅得体。拉法格上门拜访之际,老马专门定购了名贵的香槟酒。按理说,这应该是门称心如意的婚事,可马克思却十分犹豫。到底是为什么呢?从他给拉法格的私人信中,不难看出其中的隐情。
老马最担心的就是劳拉婚后的经济问题。老马在信中说,“我已经把我的全部财产献给了革命斗争”,对此老马并不后悔,只是如果可以再选择的话,自己就不会结婚了。为什么,因为老马认为,与燕妮结婚是连累了她,并给自己带来了家庭境况的烦恼。“既然我力所能及,我就要保护我的女儿不触上毁灭她母亲一生的暗礁”。或许是贫困对于马克思的打击和刺激太大了,用老百姓的话说,真是穷怕了.所以,老马十分不客气,“我的观察使我相信,按本性说您不是一个勤劳的人,尽管您也有一时的狂热的积极性和有善良的愿望。” 在信的结尾,老马坚持要求拉法格对劳拉未来的生活有经济保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521页)
不止马克思有这类想法,他的夫人燕妮也如此,她认为劳拉应该找一个有相同观点,同时又有文化和社会地位的人,可以避免遭受矛盾和痛苦。在伦敦,也只有富家子弟才能具备“有文化和社会地位”这样的条件。
直到拉法格的父母答应给他4000英镑结婚,马克思和燕妮才算同意了劳拉的婚事。虽说马克思自己献身为穷苦大众求解放,但他却不希望,也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出嫁时“像一个叫化子那样打发出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34页),并且嫁给叫化子,即使是丐帮帮主。因为“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9页)。甭管他是工人领袖,还是资本家领袖。
1836年10月,马克思离开特里尔前往柏林,为了追求燕妮,马克思激发了对创作浪漫诗歌的兴趣。他给燕妮的诗歌编辑了三大本,《爱之书(第一部)》、《爱之书(第二部)》和《歌之书》。据马克思的姐姐——索菲娅·马克思记述,燕妮收到诗集后“掉下了悲喜交加的眼泪”,她终生都细心地保存着诗集。其中的一首是这样对燕妮的表白爱情的:“面对着整个奸诈的世界,我会毫不留情地把战挑,让世界这庞然大物塌倒,它自身扑灭不了这火苗。那时我就会像上帝一样,在这宇宙的废墟上漫步;我的每一句话都是行动,我是尘世生活的造物主。”气魄够大,也够狂妄吧。对于马克思如此炽烈的爱情,燕妮不知所措,在给马克思的回信中,她不安地写到:“卡尔,我的悲哀在于,那种会使任何一个别的姑娘狂喜的东西、即你的美丽、感人而炽热的激情、你的娓娓动听的爱情词句、你的富有幻想力的动人心弦的作品——所有这一切,只能使我害怕,而且,往往使我感到绝望。我越是沉湎于幸福,那么,一旦你那火热的爱情消失了,你变得冷漠而矜持时,我的命运就会越可怕……”
20年过去了,马克思同样又给燕妮写了一封引人注目的爱情信,如果不加说明,谁都会以为这一定是在热恋中的青年男女之间的感情表白,绝对不会相信,这是一封已经结婚13年,并且是6个孩子的父亲,写给妻子的家书。不妨摘录若干:
我亲爱的:
……你好像真的在我的面前,我衷心珍爱你,自顶至踵地吻你,跪倒在你的面前,叹息说:我爱您……事实上,我对你的爱情胜过威尼斯的摩尔人的爱情。撒谎和空虚是世界对人的看法也是虚伪而表面的。无数诽谤我,污蔑我的敌人中有谁曾骂过我适合在某个二流戏院扮演头等情人的角色呢?
……然而爱情,不是对费尔巴哈的“人”的爱,不是对摩莱肖特的“物质的交换”的爱,不是对无产阶级的爱,而是对亲爱的即对你的爱,使一个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
诚然,世间有许多女人,而且有些非常美丽。但是哪里还能找到一副容颜,它的每一个线条,甚至每一处皱纹,能引起我的生命中的最强烈而美好的回忆?甚至我的无限的悲痛,我的无可挽回的损失,我都能从你的可爱的容颜中看出,而当我遍吻你那亲爱的面庞的时候,我也就能克制这种悲痛。“在她的拥抱中埋葬,因她的亲吻而复活”,这正是你的拥抱和亲吻。我既不需要婆罗门和毕达哥拉斯的转生学说,也不需要基督教的复活学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512页)。
认真分析这封家书,不难看出其中的疑点。为什么马克思要在信中提到遭人“诽谤”、“污蔑”,而这些全然不是在政治方面,而是在生活方面,说老马是“二流戏院中扮演头等情人”?为什么马克思在信中谈到“我的无可挽回的损失”?为什么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完成后八年,提出他对燕妮的情爱,要超过对“无产阶级的爱”?为什么马克思要在婚后13年写这样一份情书式的家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封家书,与其说是马克思对婚后爱情的表白,不如说是他向燕妮写的忏悔保证书。
燕妮在她的自传中曾记载了这样一个事实:“1851年初夏,发生了一件我不愿意在这里详述的事情,虽然这件事极大地增加了我和其他人的痛苦。”这件事就是马克思的私生子弗雷德里克的出世,他的母亲是海伦·德穆特,老马家的女仆。老马的私生子弗雷德里克与老马的小儿子弗兰西斯科是同一年出生,只不过出生月份,前者在6月,后者在3月。
从保留下来的照片看,海伦并不好看,我总觉得她脸色阴沉,样子很凶,总是像在监视什么,远不如燕妮雍容高贵。老马的挚友李卜克内西恐怕也有同感,否则就不会这样形容她:“二十七岁,并不美丽,但由于愉快的特征而显得好看。她不乏爱慕者,很可能挑来挑去。”她在马克思家庭的很多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海伦是专制者,而马克思夫人是女主人。马克思像温顺的羔羊一样服从于这种专制。”连老朋友都纳闷,怎么一个女仆就敢颐指气使?老马乖乖地听从她吆五喝六。按说,马克思的脾气也不是好惹的,好赖燕妮也是大户人家出身,这是怎么了?原来老马的短处捏在人家手里,不顺从,嚷嚷出去,恐怕谁的面子也不好看。
这件事保密得很好,马克思家庭存留下来的资料都经过认真的审读,删掉了与之相关的一切内容,只是偶然发现的一封信使才这件事情暴露了出来。这封信是路易莎·弗赖贝格尔(卡尔·考茨基的第一个妻子)写给奥古斯特·倍倍尔的。路易莎·弗赖贝格尔与海伦·德穆特关系亲密,在后者临死之际,一直替恩格斯照看房子。按照她的说法,恩格斯曾接受了他和弗雷德里克的父子关系,因此“使马克思获免家庭的窘困和冲突”。
恩格斯确实为朋友两肋插刀,给老马背了黑锅。细想想,老马这事做得有些不仗义,要说恩格斯对马克思真是无可挑剔,不光从经济上接济他,而且从学术上也给与支持和帮助。可临了,老马还把“私生子”的帽子给朋友带上。这也难怪,马克思和恩格斯刚刚给“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了著名的《共产党宣言》。在这篇讨伐资本主义的檄文中,老马义正词严地痛斥:“资产者装得道貌岸然,然而,却以相互诱奸妻子为最大的享乐”。墨迹未干,犹言在耳,便出了这等见不得人的事情,确实让无产阶级颜面扫地已尽。其实,早在1900年左右,各地的社会主义派系的领袖们就知道了这件事,但为尊者讳,无论中外。
恩格斯去世前,把这件事情告诉给了马克思的小女儿爱琳娜,当时由于他不能说话了,就把它写在了石板上。这个孩子与马克思一家一直没有任何联系,被送到了他的养父母那里,只是在马克思去世之后,才开始了和母亲的来往。
对马克思来说,他不爱这个孩子,他不敢面对这个现实。对亲生的儿子弗雷德里克,他至死都不愿相认。并且,马克思还要装作非常无辜的样子,他在给魏德迈的信中写道:“我的敌人……散布一些无法形容的谰言诬蔑我”,接着说:“我的妻子正在生病,她从早到晚为极无乐趣的日常生活操劳,神经系统遭受折磨,当民主派瘟疫的阴沟里的臭气通过愚蠢的造谣者日复一日地传到她那里的时候,她是不会好过的。某些人在这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冒失常常是简直难以置信的”。真不明白,作为一生追求人性解放的马克思,为何偏偏自己囿于世俗的偏见,放弃了承担做父亲的权利与义务。或许,他自己也缺乏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太过看重名誉、声望、面子了吧。
其实,孩子是无辜的,弗雷德里克·德穆特的出生证明上写的是1851年6月,这份证明保存在萨默塞特郡议院。填写父亲名字的那一栏空着,母亲的名字填的是海伦·德穆特,出生地写的是第恩街28号 ,而这正是马克思的住所。
马克思是人,不是完人,更不是圣人,但他是一个让人怀念和尊敬的人。2005年七月英国BBC的一次听众问卷,“谁是你最敬仰的哲学家?”马克思独占鳌头,达到百分之二十七点九三,远远超过休谟等其他哲学家。同年,德国电视台,还将马克思与歌德,贝多芬一起,被列为德国历史上十大伟人。德国副总理明特菲林曾表示“马克思总是不断从头开始,他是开放的”。他甚至宣称,自己的政党也接受了马克思“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即使如此,对于这些新闻,也不需要把它涂抹上政治色彩。记得基辛格曾对周恩来讲过的一件事。他说美国一般百姓,你问他国务院(美国外交当局)在什么地方,十有八九不知道,可是你问他税务局在什么地方,他立刻会详细地告诉你。基辛格说这番话意思是,小老百姓比较容易认识切身有关的人和事。马克思被人关注是因为他不仅是一个哲学家,更是一个关注底层劳动阶级的经济学家。他对资本的批判,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对弱势团体和无权者的关注。因此,马克思的暴力革命的理论比任何其他学理艰深的哲学家更容易家喻户晓,因而百年之后依然被人们铭记在心。
我们经历的社会主义社会绝对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我们被灌输的马克思的形象也不是真实的马克思形象。包括他的非婚生孩子,都是长期秘而不宣的重大机密。其实这些个人隐私并不能遮掩他天才思想的光辉,躲躲闪闪反而暴露了某些人的阴暗心理。
说马克思是人,是一个普通的人,丝毫贬低马克思作为无产阶级革命领袖的意思。或许正是某些小事更能说明马克思。那些赊账给马克思的老板,以及借钱给马克思的朋友,最头疼的就是马克思对还债的态度,虽说不赖帐,可很少按时还钱。经常遇到的情景就是,当债主上门讨债时,老马就让孩子们编瞎话,告诉他们:马克思先生不在家!
其实,马克思就在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