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定义与象数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21:33:17

开章讲过,易经成于三古,历经三圣:上古伏羲画太极,中古周王演八卦,下古孔子作十翼。“十翼”则分别为《彖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传》上下,《文言传》、《序卦传》以及《杂卦传》等解释经文的著述。“经文”主要指的是周王六十四卦和所系属的卦爻之辞。也就是说,“十翼”和“经文”是易经两个主要的有机组成部分。

易成于天象,系辞说:易者,象也。象者,像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后汉大学者郑玄在其著作《易赞》中说,“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周易》。《连山》者象山之出云,连连不绝,《归藏》者,万物莫不藏于其中。《周易》者言易道周普,无所不备”。“日月为易,刚柔相当”,意喻“阴阳动静”是对的。

郑玄在《易赞》中将易学高度地概括说:“就易而言,有简易、变易、不易这三种定义”。“简易”是古圣贤运用最基本简单的阴阳符号,揭示了大宇宙中最复杂的物事运动规律。“变易”是古圣贤观察出人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由阴阳气化而成,在一定的环境或条件作用下都是可以转化的。“不易”是古圣贤认识到大宇宙中有些物事永恒不变,如日月星辰天地顺逆运行之机、四季寒暑分明之妙、君臣父子男女老幼尊卑之分等等。

易有简易、变易、不易三种定义,还有象、数、理三层法则,同时还有风水堪舆、人事管理、社会关系三个组成部分。

物事因果必先呈其象、隐其数、达其理,故圣人“仰观天以成象,俯视地以成法;远取诸物,近取诸身;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象成于人,数定于天,理法于地,三才成而象、数、理囿于其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圣人假借象、理、数三层易学法则演绎天地万事万物,用“虚、无”之本之道生“实、有”之象之自然存在的法则,将物事剖析开来,运用数、理推演运算,寻找其运动变化之规律,使物事回归其源。易经之“象”,始出自阴阳卦爻之符号,表现在经传彖辞之互变上;易经之“数”,出自物事之本源,表现在阴阳二仪无限延伸;易经之“理”,出自物事因果关系之规律,表现在物事兴替成败转换中。

象、数、理三层法则不可分,是观察、认识、掌握和解释决断物事的一整套方式方法。对任何物事,都要先观其象,再究其数,得出其理,吉凶祸福兴衰成败则自然明了。

易道立体看,有三个组成部分,即风水堪舆学、人事管理学、社会关系学。

“仰观天以成象”,看日月星辰运动以行风;“俯视地以成法”,察山川湖泊流通以聚水;清气上升浊气下降,构成天地风水吉凶祸福。“远取诸物,近取诸身”,象与法即成,就要遵照章程进行管束治理,人事管理也就应运而生。“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管理过程中,少不了顺天应人之德,少不了仁义礼智信之情,社会关系学也就应运而生。这三部分也就是易学流传至今的最重要价值,也就是指导人类发展进步的最重要的旨意与贡献。至于占卜预测,只是后人从易卦中提取的一部分功能作用而已。

 

 

                                          渔樵先生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