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级政坛人士早知晓 谢长廷有十案遭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23:47:33
台湾某党政高层在美国在台协会(AIT)理事主席薄瑞光上月访台时曾当面告诉薄瑞光,谢长廷目前有十个案件遭调查中,恐成为对手阵营攻击焦点。据指出,薄瑞光访台最重要任务为了解台湾政情,他在拜会马英九谢长廷之前,曾经低调私下与某位重量级政坛人士会晤,深入就各项议题交换意见。
据《中国时报》报道,据转述,薄瑞光非常关心马英九、谢长廷的选情,这位政坛人士表示,“目前尚难判断”;但两人都有弊案缠身,马英九有特别费遭起诉、党产处理交代不清楚的问题,谢长廷则有十个案正在调查中,两个人的清廉度都遭到某种程度的质疑,也都会成为彼此攻讦的焦点。
谢长廷若被起诉将无法竞选
这位政坛人士告诉薄瑞光,马英九谢长廷最大的差别在于,马英九被起诉不到五个小时,国民党中常会就加班修掉“排黑条款”,更将于6月24日(当时尚未登场)的全代会彻底解套。这位高层讥讽地说,虽然马英九与国民党宣称民众相信马英九清白,但“人们感受未必如此”。
该位政坛人士向薄瑞光分析,但是谢长廷的情况不同,民进党和国民党的文化也不一样,民进党不会为个人修改党内规章,倘若谢长廷这几个案子有一案遭起诉,就如同第一夫人吴淑珍被起诉,立刻面临停止党权处分,这意味谢长廷恐怕会有无法代表民进党角逐大位的问题。
据悉,此时一直专注聆听的薄瑞光开了口,他问:“谢长廷如果被起诉,会不会退出选举?”然而,薄瑞光认为,倘若民进党要推出新的人选,恐怕为时已晚。如果真的发生这些情况,他相信民进党应该还是会设法协助谢长廷解套。
薄瑞光最后表示,相信2008年不管是谁当选,应该都会比较务实,不会搞意识形态,这是美方乐见的。
灯会募款议长贿选封口费也被查
继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谢长廷政治献金案后,近日特侦组又涌入不利谢长廷的检举案,特侦组检察官吴文忠16日南下高雄市,就检举案中的高雄灯会数千万元帐目,及地方政坛传闻已久的正副议长贿选案两亿元封口费等两案,访谈地方政坛人士。
吴文忠的访谈系针对九十年高雄灯会,当时市府主办局处,不但向各寺庙发动每间八十万元的捐款,还向中钢、中油、台电等国营事业,发动数百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的募款。灯会结束两个月后,议员在市议会质询市长谢长廷与新闻处长姚文智,要求公布国营事业捐款帐目,市长的答复:“目前还在核算当中”。
当时曾有某大寺庙总干事,向政界人士抱怨,被市府要求八十万元捐款统一制作花车。寺庙方面相当不满,认为花车应由各寺庙自行制作,不应由寺庙捐款市府统一制作花车,质疑其中有人上下其手。
另案是高雄市议会正副议长贿选案爆发后,地方政坛盛传当时的民政局长王文正在办公室内交付市议员五百万元贿款。后来,贿选案在市府方面只办到王文正,案情并未向上发展,王文正收了两亿元封口费的传闻即绘声绘影。
不过,日前王文正被特侦组约谈后,即曾向媒体抱怨并澄清在谢长廷市府团队服务时的种种传闻,他否认局长办公室是交付市议员五百万元贿款的重要基地,也否认两亿元封口费的流言,对相关传闻斥之为胡说八道。
“宇宙什么事都会发生” 谢长廷申请保全证据
针对特侦组重启玉皇宫案调查,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谢长廷阵营决定主动出击,16日向特侦组申请保全当时有利谢长廷的证据,依法特侦组必须五日内回应。谢长廷表示,当年拆除玉皇宫违建,包括有没有拆完或有哪位议员关说都有纪录,申请保全证据是担心“旧的证据不见。”谢长廷并意有所指表示:“宇宙什么事都会发生!”
谢长廷竞选办公室发言人赵天麟表示,这次申请保全证据的部分包括:一、玉皇宫当年拆除违建事实;二、市有土地没有租给玉皇宫;三、玉皇宫的捐款不分蓝绿,包括议员、其他政治人物等;四、谢长廷后援会退给玉皇宫的捐款,已转购两辆救护车捐给高雄市政府。赵天麟说,当时全案在检方手上,已经签结,尚未送到法院,所以这次申请保具证据的对象是特侦组而非法院。
他强调,为避免当年对谢长廷有利的证据,因年代久远,更换检察官,遭湮灭、隐匿、遗失,谢长廷将向特侦组申请保全证据。“这完全是自保的动作!”
赵天麟说,他们申请保全的内容,包括玉皇宫的违建,在2002年11月13日(高雄市长选前一个月),当时的高雄市长谢长廷就批准拆除,是因信徒抗争及地方民代带头阻挠,才造成选前无法执行,根本与政治献金无关。
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表示,依《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特侦组将在收到当事人的书状后,交由承办检察官依法处理;至于谢长廷到底有多少案件在特侦组侦查中,陈云南表示,此属侦查秘密,不便对外表示意见。
绿委:谢长廷担心有人搞他
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谢长廷针对玉皇宫案申请保全证据,绿营立委各有解读。总统初选挺苏贞昌的立委表示,苏贞昌已经离开战场,谢长廷的忧心应该不是来自苏贞昌;他认为现阶段台湾的检调已经是失控的状态,陈水扁也没能耐影响,所以谢长廷才会特别谨慎。
民进党内有人揣测认为,谢长廷的动作,一来是因为依民进党内规,遭起诉恐面临停权;二来感受到前行政院长苏贞昌“等待热带气漩”的压力。一位立委直言,谢长廷可能觉得司法单位已无法相信,“会担心有人搞他!”
挺苏立委表示,不管是陈水扁或苏贞昌,都没有能耐影响司法,何况陈水扁仍以2008胜选为最大目标,不可能想搞到阵前换将,另苏贞昌初选失败后,也没有招兵买马,“连跟立委吃顿饭都没有,”所以谢长廷申请保全证据,应只是考虑他是要选总统的人,应对支持者有一定责任。
苏系立委林育生表示,他相信谢长廷是清白的,且申请保全证据,是司法赋予民众的权益,相当合理,不应有太多负面解读。
谢系立委李俊毅认为,玉皇宫案选前重启调查,难免蒙上政治阴影,谢长廷决定申请保全证据,是单纯的“自卫行为”。另有民进党立委表示,不管是对谢长廷有利或不利的证据,检察官应该都要调查,谢长廷申请证据保全,他猜测是谢长廷对检察官没有信心。
民进党立委郑运鹏则指出,这次谢长廷申请保全证据其实是合理的行动,虽然坏处会让外界有更多联想,但好处是可以保持对自己有利的状态,毕竟相对其他官司,政治献金案跟谢关连可能比较大,“谨慎是应该的”。
蓝委:献金案关键在对价
了解案情的国民党高雄市立委罗世雄说,玉皇宫政治献金案的关键在于有没有对价关系,如果有,谢长廷贪污罪名就跑不掉;罗世雄透露,高雄地方耳语都听闻,“谢长廷被起诉是免不了的”。
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痛批谢长廷是“贼星该败”,他认为,对照谢长廷之前的老神在在,现在却紧张地祭出大动作,意味谢已感觉到,检调已经把谢长廷之前处理好的案子重新掀开。吴敦义怀疑,陈水扁很可能就是检调背后的那只手,谢长廷保全证据,“说不定就是在找反咬陈水扁的借口!”
曾和谢长廷对决高雄市长的吴敦义表示,谢长廷做过二届高雄市长、行政院长,层级很高,虽然涉及的官司很多,但证据中能隐匿和毁损的,大概都掩盖得差不多了,“大家担心他湮灭证据还来不及,怎么他还会需要保全证据?”他判断,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整起事情可能触及扁谢恶斗。
罗世雄推测,也许谢阵营是掌握了这样的讯息,才会一反过去的态度,申请保全证据,一方面是为了有利诉讼,一方面也是为了在选战过程中,可以拿出来对选民交代。
谢营大动作 意义不大
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谢长廷阵营,16日就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玉皇宫等案,表示将申请证据保全,什么是保全证据?《刑事诉讼法》第219条之一规定,告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辩护人,为防止证据灭失或发生碍难使用的情形,可以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即申请保全证据。
《中国时报》7月16日发表署名张孝义的分析文章指出,谢长廷不如向台北地检署控告特侦组检察官涉嫌渎职,由地检署检察官执行证据保全,如果向特侦组申请证据保全,意义不大。
证据保全在《民事诉讼法》第368条及《刑事诉讼法》第219条之一都有详细规定。民事诉讼上的证据保全,主要是:证据有灭失或碍难使用之虞,或经他造同意者,得向法院申请保全;就确定事、物之现状有法律上利益并有必要时,亦得申请为鉴定、勘验或保全书证。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以2004年总统大选的选举无效之诉,国亲阵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为代表。
刑事诉讼的证据保全,主要是:告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辩护人,为防止证据灭失或发生碍难使用的情形,可以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在侦查中,得申请该管检察官为搜索、扣押、鉴定、勘验、讯问证人或其他必要之保全处分;如案件尚未移送检察官,则要向调查的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所属机关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申请。检察官如果驳回申请或未于五日内为保全处分时,申请人并可直接向该管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文章指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运用的比较少,因为依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实施刑事诉讼程序之公务员,就该管案件,应于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所以,检察官发动侦查,事证均遭查扣,灭失的机会相对较少,比较不必执行证据保全程序。刑事案件中申请证据保全程序的,应以国务机要费案中,检方曾向法院二度申请证据保全为代表。
文章强调,谢长廷所涉玉皇宫等,高雄地院曾签结过,不过案子如今又重启调查,已经在特侦组发动侦查中,原则上,对于“查”字案被告有利、不利的证据,检察官都应注意,实在没有申请证据保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