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有用女人,别爱无用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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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有用女人,别爱无用男人
叶倾城
 
有时会想,曼桢的噩运是注定的吧?她爱上了,世钧这样无用的男人。
慕瑾到顾家做客,曼桢热络地招呼他,发现灯泡不够亮,要换,亲昵地唤世钧:“你帮我抬一抬桌子。”是慕瑾抢着和世钧两人抬桌子,也是慕瑾忙道:“让我来。”还是曼桢爬上去了。
在物业服务不太普遍的时代,说到结婚的好处,其中一项就是:有人给换灯泡和保险丝了。而三十年代的上海,两个大男人在侧,灯泡居然是一个小女子换的。这是她的能干,也是他们的无用。整部《半生缘》里面,这时候,能够屁颠屁颠、一跃而上“我来我来”、拼死拼活爬上桌子换灯炮的,大概也就是祝鸿才吗?他是一个最卑微可耻的人物,可是——至少他有这点儿用处吧。
世钧从来都没用。他们刚认识,曼桢曾经托他找个兼职,世钧向她注视了一会,微笑道:“那样你太累了吧。”到这里为止,“他替她留心了好些时,并没有什么结果。”两个兼职,都是曼桢自己找到的。
到最后,经过这么多年这么多事,他知道她的全部痛楚,大概也只会这样向她注视一会儿,而无能为力吧。他有老婆孩子了,他这一生不曾与命运抗争过,这一次也不会,他是她的爱人,但也的确是一个营营役役的小人物。他成为一部爱情小说的男主人公,实在不因他有何过人之处,只是她青眼相加。她的爱让他的人生不至空乏至芜,而他,接受了这爱,却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成全她。曼桢说:“我们回不去了。”是太了解他于是饶过他了吧?未必真的回不去,如果她遇到的,是另一个男人。
曼桢这样的女子,如此柔弱而强壮,像在风中被吹得低低弯腰却永不断折的芦苇。关于命运,她承接一切,在家庭中,她是好姐妹,在工作中,她是能干的职员,浩劫里她不寻死,只是苦觅一切坚壁上的缝隙,生出根叶。她卑微如尘,强大如宇宙,她就是最寻常也最能干的中国女人。我的母亲,我的姐姐,我的女同事,我的女友们……都是这样。
而世钧呢?套一句赵辛楣说方鸿渐的话:“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百无一用是书生,世钧甚至连书生都不是,进不能打天下,退想不起换灯泡——他不是不会换,他是全无意识。
曼桢不知道他的弱吗?也许更因爱生怜,像家常穿的一件宽身袍子,洗过又染,手肘上破了补过,针脚歪歪斜斜,那一记格外青翠的补丁让人亲近,更记得:这是我的,穷三年破三年都是好的。
破衣烂衫,出不得大场面,仿佛这些无用男人。他愈弱,爱上他的女人只能遇弱则强:他没钱,我帮忙赚;他不擅家务,我学做饭;他在社交场合怯场,让我来当那个八面玲珑的王熙凤……但,生命是,盼望清泉,得到的却是狂潮。在人生的诸般危机时刻,那男人,到底能不能够有担当?
仗义每多屠狗辈,读书人也尽有不负心的,可是无用的人,当滔天浊浪拍来,他目瞪口呆,他反应不过来,他进退两难,他不知道做什么好……大浪卷走一切该卷走的,到最后,做什么都没用了。
该不该说,做有用女人,别爱无用男人?无用不是罪,只是讨人嫌——而女人,往往要在独力承担一切之后,才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