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让领导尝尝下井的滋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6:30:19

有人引用《华商报》的消息说,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后,一位曾经下过矿井的县委书记“居然被吓哭”了。

据我的感觉,这消息很有失真的嫌疑。首先,我们的基层领导,如果是已经干到县委书记这一级别了,那必定是久经考验见过各种大场面,修炼到表情轻易不外露,不到被双规、被组织上约谈话则有泪不轻弹的程度。怎么会轻易被“吓哭”呢?

其次,是不是该书记所去过的矿井确实条件很差,只有“二尺多高”,需要“爬行400多米”呢?这更不靠谱,完全不了解实际情况。实际情况是,假定有县委书记真的认真执行国务院的通知精神,真的要下井深入一线,那么县有关部门一定会选择某个安全条件、生产水平等等方面都十分出色的矿井,张贴好标语,挂上横幅,(甚至安排小学生停课夹道欢迎),然后再请领导莅临指导。去过这样的矿井,书记们应该眉开眼笑地说“我们的各项工作很好嘛,成绩很大嘛”,怎么可能哭鼻子?

第三,该县委书记会不会是亲眼看了矿井恶劣的安全状况,担忧矿工的命运,忧极而泣?我不排除一些基层干部确实没有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确实仍有忧民之心。但是,“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应该是一种常态。忧民在于时时刻刻关心民众的疾苦,而不是偶尔下一次井才急的掉眼泪。郑板桥当潍县县令时,躺在衙门里听见风吹竹叶响,都能联想到老百姓的苦处难处。难道咱们的县委书记不下井就不能了解情况了?

各级领导深入生产一线,包括下矿井,不是什么新章程。上世纪80年代高扬文当煤炭部长时,自己带头下矿井,而且严令部机关干部只要去矿区出差必须下矿井,而且要去条件最差最艰苦的矿井。这不是作秀,也更不是“惩罚”,而是深入实际了解情况,以便解决安全方面、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在可好,一听说要求领导下矿井,似乎有点“让你丫也尝尝滋味”的意思,因而有“多吓哭几个领导就好了”的幸灾乐祸的说法。我以为,这是理解上的偏差,也非国务院通知的应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