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讲堂:江平60年法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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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腾讯网承办的燕山大讲堂第一期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学术报告厅举行。中国民法学界泰斗、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教授,针对“从法律实用主义到法律理念主义——中国30年法治进程再思考”的主题做了精彩的演讲。江平教授谈到,建国将近6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法治建设经历从法律实用主义,法律虚无主义,法律经验主义和法律理念主义的发展过程。[何兵致辞:我们为什么创办燕山大讲堂]
[腾讯网副总编李方致辞:通过讲堂分享更多东西] [文字实录] [网友评论]

法律实用主义:建国初,法律只是工具
1956——1978:最高指示+群众运动所映射的法律虚无主义
法律实用主义有三大特点,一是法律不要有体系,立法也不要要求完善、完备,有了一些法律能够用就可以了。二是法律也不要太复杂,简要的内容就够了,条文不要过多。三是法律不要太约束人,不要捆绑自己的手脚,有法律也只不过是做一个行动准则的参考。 我拿这么三个标准来衡量法律实用主义,我觉得还是有根据的。其实,说起来1951年到1956年,我在苏联学法律,也是这样。但是我觉得苏联所采取的,当时对于法律的实用主义,也许比我们更高明一点。 [详细]
我们很不幸,中国第二个法律阶段就叫做法律虚无主义。不仅是什么法律都可以被打倒,宪法也可以被践踏。甚至公检法都可以被彻底砸烂。这一段时期,可以看到非常有意思的就是,最高指示加上群众运动。而这两个恰恰都是法律虚无主义。最高指示,那就是一切行动的最高准则,哪有法律的权威。群众运动也被看作是最天然合法的,为什么?一切都崇拜群众运动,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群众运动也是践踏法律的最大挡箭牌,可以用群众运动蔑视一切法律。 [详细]
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的法律经验主义
法律理念主义:法律从制度变成治国的理念
法律是创造一种制度,而我们是先创造了制度,然后又实践,跟着制度设计去做,还是先摸索,有了实践,当实践充分了以后,我把它上升为法律,成为制度。这个在改革开放一段的时间里面,实际上是法律人里面的两种思考。或者我把前一种叫做法律理想主义,是希望能够像美国的宪法一样,能够有一个宪法先做制度设计,然后一管它200年,甚至更长。这当然是一个很好的办法,有一个很好的制度设计。但是在当时的中国,这种法律的理想主义,用法律制度设计先来开创改革道路,然后来开创改革开放。[详细]
理念主义就是把法律从工具、从制度变成治国的理念。1999年《宪法》里面写的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治国理念第一步刚刚开始。十七大报告里面,一方面讲了把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一方面又讲了弘扬法治精神。这次温总理到政法大学来,许多次谈到法治精神,倒没有具体说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中国有些东西用语很有意思,前一段对于到底是叫法治理念,还是现代法治精神,还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一直都有争论。请注意,这是很有意思的现象。我几次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宪法》里面,有的人强调的是。 [详细]
弘扬法治精神的基因:民主和自由
现场提问:如何看待中国的民主政治进程
当然,对于法治精神,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温总理来讲的四点、五点,学者也有这样那样的讲法,我自己认为,我们是刚刚踏入法治理念的大门。有这样那样不同的观点,分歧、意见是必然的,但我觉得任何东西都要找出它最基本的东西是什么?你可以说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要执法必严,这些都可以说。但我觉得要弘扬法治精神,法治的基本东西,无非是民主和自由这两个基因。法治的这两个基因是不能够忘掉的。 民主制度说透了就是一个东西…[详细]
应该说我在自己70岁的时候文集序言讲了,我讲20世纪世界是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两大潮流。民族主义表现的是二战以后,许多国家殖民地民族独立,各个国家的民族精神蓬勃兴起,中国现在爱国主义也是蓬勃发展。我甚至说民族主义有过度的忧虑,过度的民族主义是狭隘主义,也没有必要。所以100年来中国的民族主义,从孙中山提的第一个民族主义,到我们年轻的时候反帝反封建,应该说中国100年来,民族主义有了长足的进步,中国人真是出了一口气。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