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生殖器政府的存在(怒评高莺莺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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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8日,一个缝双“8”的日子,在中国民间,这向来被认为应该是一个良辰吉日的。然而,随着襄樊市委、市政府组成的案件复查专案组的一纸宣判,2006年8月18日,这个民间的吉日却成为已含冤去世四年的少女高莺莺的断魂日,成为高莺莺尚在人世的父母的断肠日,也必将成为新中国法制史上虽然也许并非最为黑暗但却绝对可以称得上最让人悲愤的日子。因为这一宣判,这一天,襄樊市,这个为一根丑恶的生殖器而存在的政府,注定要被钉在民众记忆的耻辱柱上!很久以来,(自从在《民主与法制》周刊上获知此事至今,时间上不过两个月,心理上,却已历经两千年!在浓黑的悲凉的现实中生存,每一秒都让人艰于呼吸视听。)虽然人微言轻,我一直还想对这一案件说几句无人肯听的废话,以表达积郁已久的愤怒,却一直安慰自己,天理必将昭昭,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明明知道,那多少是在欺骗自己,却又寄希望于万一。今天,这个早已存于意料之中的结果公布了,它毫不留情地击碎了我仅存的一丝幻想。突然却觉得悲凉无言。面对铁一样冰冷硬重的现实,所有的语言不过轻于浮云,又能有什么意义?!但我,终究要说些废话。否则,明天也许就会再出现一个冤死的李莺莺,后天再出现一个屈亡的王莺莺,总有一天,那个莺莺将是我们自己或者我们的姐妹!历史早已以它严酷的法则做出过印证:屈辱之下的沉默,最终只能带来新的屈辱;屈死之后的沉默,最终也只能带来新的屈死。(二)是的,我丝毫不掩饰我的厌恶与愤怒,我将襄樊称作一个生殖器政府! 原本想将它称作恐怖政府的,只是恐怖组织没有它那么卑怯。恐怖组织在每一次的恶行之后,都会坦然宣称对自己的恶行负责;而襄樊,却在做下为人所不齿的恶行之后,竭力扼杀真相,妄图颠倒黑白。更何况,恐怖组织是自筹资金作为行凶的财力支持的,而襄樊,却是拿着民众的税收来蹂躏民众!也曾想过,将它称作流氓政府,但流氓政府仍没有它那么卑污。流氓政府虽然行使着流氓的手段,却多少还有一些社会意义上的“理想”与目标;而襄樊,竭尽全力所做的,不过是将一根散发着恶臭的生殖器擦拭干净! 是的,我的矛头所指,绝不是某些个人的人品的低劣,而是整个政府的作恶! 一个18岁的无辜的少女,被权力所奸污,也就罢了。古往今来,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民众也早已习惯了忍气吞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襄樊之人,莫非王臣。长官若有需求,只能任他索取罢了。然而,这一次,当那根丑陋的生殖器刚刚发泄完快感,也许尚未来得及提起裤子之后,它竟然就(指使人)将少女残忍的杀害了。杀害也就杀害了罢,怎么能忍心再伤害一具尸首?但它们,竟然将尸首从9楼的窗户中推将下来!尊严剥去了,生命没有了,尸首伤害了,这一切也就罢了,总得给可怜的父母留下一些尸骸吧。而它们,竟然动用武警抢走了尸骸,并发动党政各部门逼迫那白发苍苍的父母,将那仅剩的尸骸匆匆火化了! 一个生长了18年的生命,一对父母长达18的艰辛与期盼,其所有的意义,竟然只是供一根有权有势的生殖器发泄片刻的快感,然后化作一堆白灰,一阵黑烟!这哪里是在人间啊,连地狱也没有这样黑暗吧! 在这里,那根令人发指的生殖器,已不再是某个禽兽个人的器官,它已化作了整个政府的生殖器!因为,强奸行为虽是某个人所为,但接下来,武装警察抢走了尸骸,公安人员烧毁了作为物证的衣物,检察机关起诉死者父母作伪证(高莺莺的父母,最终竟被关进了监狱,多么熟悉的一幕!),法院宣判死者为跳楼、其父母有罪),“市委几大领导班子”强压死者父母火化尸体,市政法委领导出面拿钱“补偿”。此时此刻,整个襄樊市党政机关步调一致地投入了这个事件。当然,还包括那些早早宣布死者为自杀的当地媒体,还有,据说事发之时,当地百姓电话手机都无法与外界联系,那么,也包括商业资源。总之,是当地政府倾其全力动用一切资源,包括法律、行政、舆论、商业各类资源,参与进了高莺莺一案之中。不管它们使用多么高明的借口掩盖参与此案的动机,在我看来,当地政府的这一行为,其目的,不过是为了将那根万恶的生殖器擦拭干净。它们要擦净它留在少女身上的污迹,它们要擦净它留在法律上的罪证,它们要擦去它留在百姓眼前的罪恶。有一些污点,它们的确可以擦去,但有一些,它们,将永远是痴心妄想! 一个为人民谋福利的政府,我们叫她人民政府;一个为生殖器谋福利的政府,我们只能称它为生殖器政府!襄樊,正是这样一个生殖器政府!(三)2002年3月,在少女高莺莺被谋害致死不久,当地公安部门即行宣布“自杀”结果。4年之后,由当地市委、市政府组成的案件复查专案组宣布了同样的结果。它们竟然敢于如此知恶不改,也还能够如此怙恶不俊,简直不仅要叫人感动于它们作恶的毅力,而且还要羡慕于它们作恶的能量了!令我惊讶的,不是这样一个生殖器政府犯下了什么样的罪恶。令我惊奇的是,这样一个生殖器政府,为什么会形成,乃至还要长存? 没有绝对、永不出错的法制,执法犯法,古今中外,总难全免。但我所曾知道的执法犯法,总只是某一部门的错,或者某部门中某个人的罪。而像襄樊这样,为实施一桩罪恶,整个政府系统全数参与,且配合如此周密,我还是平生第一次见识。 在一桩罪恶中,一帮人能够如此团结,其力量的源泉何在?也许,可以从百姓制作的歌谣中找到部分答案。在中国当下的百姓中,流传着一个“四铁”的歌谣,说是最能团结的人,是这样四类:“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高莺莺案的那些参与者们,是否同过窗,不得而知,但后面三铁,它们似乎都脱不了干系。所谓扛枪,在革命年代是夺取权力,在和平年代是掌握权力。那帮人之所以在擦净一根生殖器上显得如此积极如此团结,正是因为他们共同分享、掌控着当地的权力。他们掌权的目的,既是为了满足一根生殖器的欲望,则分赃自然不在话下。至于“嫖娼”,似乎是对少女高莺莺们(媒体报道,当地莫名死亡的少女,已远非一例)的不敬,仔细想来,对那些掌权的生殖器们来说,一切可以满足他们罪恶欲望的女子无非一具肉体,都没有多大区别,必要时,甚至可以包括他们自己的姐妹子女。因为,对于禽兽,是没有什么伦理可言的。总之,在共同利益的胁裹下,一个生殖器政府就这样形成了。而且,以目前的形势看,它还将长期存在下去。我悲观,是因为我看到,如今“复查”当年那桩罪恶者,竟是当年参与、至少涉嫌参与那桩罪恶的部门,甚至还是那些个人。如今要由它们自己复查自己,其结果可想而知。以这样旷古未有的手段来执法,完全可以申请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了。(四) 然而,我还是不相信罪恶可以永久地掩蔵,也许正义会降临得太迟,它终究还是会降临。只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时间,正义必将战胜邪恶,这一点,我还是深信的。我悲哀的只是,当正义最终来临的时候,那帮曾经的做恶者,早已只剩下蛆虫啃剩的一堆腐骨。那时,既使人们有挫骨场灰的兴趣,但对那些唯性、金钱与权力是信的“唯物”主义者,哪顾得死后的洪水滔天?!因为不信地狱和报应,他们才会如此明目张胆的做恶。 所以,我现在唯一的祈求就是,正义早日来临,报应如期而至! 既使抛却了虚妄的因果报应,我还是并不因此而最终彻底地绝望。高莺莺一案,仍有法律胜算的可能。它目前尚未走出襄樊。高莺莺的亲人们,还有将案件上诉到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道路可走。而且,由于民愤,也还有中央再派出复查组复查的可能。我相信,中国的法院,绝不是为它襄樊一地而开设的。(五)不要告诉我什么是真相,我会用我的眼睛和心灵感受这个并不完美甚至是丑恶的世界。当某些地方政府要以它掌握的司法、行政和舆论资源强迫告诉我什么是真相时,我宁愿相信百姓压抑的低语,宁愿相信异地媒体冲破一切封锁而获得的一些来之不易的质疑。不要告诉我要遵守和相信法律的判决,有时候,法律也会沦为做恶的帮凶。当法律避开一切最基本的常识与质疑而强行推销自己的判决时,我宁愿质疑法律的真诚(六)2006年8月18日,愿那个可耻的宣判不要搅扰高莺莺的在天之灵,她受伤受损的身体和心灵都需要好好休息。就让她原谅或忘却这悲凉人世的一切罪恶吧。2006年8月18日,愿那个可耻的宣判不要将高莺莺的父母彻底击倒。逝者已去,尘世留在她声名上的耻辱还需生者去洗涮。祝愿他们继续诅咒和抗争这悲凉人世中的一切不公!在襄樊,一根可耻的生殖器还未倒下去,千万根可耻的生殖器还在蠢蠢欲动,它们以它们充血后片刻的强大抽打着法律与正义。但终有一天,民间的正义会被人们的愤怒磨光成闪闪发亮的利刃,那一天,所有的生殖器政府将像秋后的枯草一样,被齐唰唰地连根斩断!我相信如此。我只能相信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