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点表格】固定资产表格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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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盘点表格】固定资产表格制作方法
文章来源:中顾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1100 评论:0条 更新时间:2010-5-6 16: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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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表格制作方法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

  3、其他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属于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零星设备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物品。

  二、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生产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门自行盘点。

  (3)其他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生产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品种较多的可以采取重点盘点)。

  3、月中检查

  由财务部门通知有关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三、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有关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组织协调。

  3、监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或有关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盘点人:由各有关部门主管指派或财产保管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有关部门主管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四、盘点前准备事项

  1、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2、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3、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4、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各项财务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6、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五、年终(年中)全面盘点

  1、财务部门应在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有关部门的主管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对于各车间在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若有出入者,必须重新盘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送财务部门审核。

  六、不定期抽查盘点

  1、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有关部门为原则。

  2、盘点前应由财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帐面结存数,再进行盘点。

  3、不定期抽查盘点,应填列“盘存表”。

  七、盘点报告

  无论是那种类型的盘点,财务部门均应根据审核后的“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及处理意见后,转报总经理审批。

  八、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终(年中)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主管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盘点前应先将现金、零用金、票据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帐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3、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凭证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经双方签证确认报送财务部门主管,如有出入,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处理

  十、存货盘点

  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结账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2、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实施全面盘点有困难者,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十一、其他项目盘点

  1、委外加工料品:由各委外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并经受托加工签字确认。

  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

  3、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十二、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进行准备的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照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主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追究其责任。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6、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主盘人指挥监督。

  十三、盘点工作奖惩

  1、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申报,给予适当的奖励。

  2、工作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除责令重新盘点外,处以100至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帐载错误处理

  1、保管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对有关责任元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五、赔偿处理

  财产、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除赔偿相同的金额,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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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仁运律师 河南郑州 电话:13783678600 殷仁运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曾担任林河集团(国企)、郑州市宇通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明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和十几家私有等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成功地处理了这些单位的各种法律纠纷,其中尤以经济合同和债务纠纷为甚;承办过大量的各类案件,尤其是对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的防范、调处及诉讼更有相当的经验,殷仁运律师愿本着诚信执业的原则,运用娴熟的法律技能为客户提供高品位的法律服务! 为了您的合法权益,我会一直努力!李松江律师 河南郑州 电话:13283822070 "李松江,1997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从事法律职业至今,现就职于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2000年曾处理平顶山市宝丰县第一起因教师言论过激致中小学生自杀案,调解结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06年曾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取得了河南省首例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同等赔付的结果。2004年-2006年间为某医药企业法务,精通药企品牌代理业务。2006年底与郑州市妇联长期合作,处理大量了妇女维权事务。2006年至今与多家新闻媒体建立长期固定的联系,现担任青年网的专职法律顾问,与法制与社会首席记者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被邀任其业务法律顾问。张宝峰律师 山东东营 电话:13561018718 "张宝峰律师,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有8年多的法律工作实践,并长期在某大型国有企业、房地产企业和一些私营企业从事法律工作,在企业工作期间,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讼业务,通过司法考试后,现执业于山东胜律师事务所。对法律的热爱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从事律师工作的原动力,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是做为法律人的根本,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以求为委托人提供最为切实的法律服务是奋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