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治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3:19:07

婚姻治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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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 【简介】

  • 【理论背景】

  • 【婚姻疗法的观念与施行】

  • 【婚姻治疗的一般目标】

  • 【婚姻治疗的基本原则】

  • 【适应范围】

  • 【方法与技术】

  

  【简介】

  
婚姻治疗,婚姻疗法(Maritalrherapy)又称夫妻疗法,是本世纪60年代以来才发展起来的一类心理治疗类别,除采用各种家庭治疗的理论和技术外,重点发现和解决夫妻之间相互作用的问题,以促进良好的配偶关系为目标。

  

  【理论背景】

  
近半个世纪来,西方社会婚姻危机日益加重,婚姻咨询及治疗便应运而生。良好的夫妻关系有如下标准:

  1.具有共同的或彼此接受的价值观念。

  2.对配偶的幸福和发展由衷地关注。

  3.在共同生活中能求大同存小异,并容忍存在的分歧。

  4.对婚姻关系中各种支配权及决定权的平衡及认可。

  要施行婚姻治疗,施治者必须从心理学的角度充分了解夫妻关系的真相。施治者要能清楚了解并能辨认功能性与非功能性的夫妻关系,体会导致夫妻夫妻题的根源,才能确立治疗和辅导的方向,帮助夫妻消除病态的关系,建立健康的婚姻生活。

  一般而言,对夫妻关系进行分析应考虑下列五个方面的的问题:

  夫妻间的情感。

  夫妻间的关系。

  夫妻相互扮演的角色。

  夫妻间的沟通。

  夫妻间的性关系。

  婚姻问题包罗万象,其来源与性质也错综复杂,择其主要有以下诸点:

  夫妻间缺乏感情基础。

  不健全的婚姻动机。

  夫妻性格不协调。

  对夫妻角色的不同期待。

  受父母的影响和干扰。

  夫妻缺乏维护夫妻关系和保养婚姻生活的艺术。

  婚外关系的发生。

  【婚姻疗法的观念与施行】

  
婚姻疗法的观念与施行,可以说始于19世纪初。当时欧美各国社会面临工业化的变迁,相应地带来了夫妻关系的变化,也主生了夫妻间的适应困难,随之也感到了婚姻咨询的必要。到1920年左右,欧洲的医学家开始从夫妻关系的角度来了解性问题的真象,即通过人际关系来探讨个人的病理,可以说是精神医学理论上的突破,到20世纪40年代,英国的米特曼医师(B·Mittlenan)著书阐明神经症求治者的病理起因与所处的婚姻问题有密切关系,提议治疗已婚神经症的求治者时,宜同时分别治疗求治者的配偶。1950年前后,随着W·马斯特(WillianMaster)及V·约翰逊(VirginiaJohne son)在美国发表性行为研究结果之后,从夫妻的情感关系来探讨性问题的风气又兴起。但只把焦点放在性关系上,而未全盘注意夫妻关系来施行婚姻问题的治疗工作。

  要施行婚姻治疗,施治者必须从心理学的角度充分了解夫妻关系的真相。施治者要能清楚了解并能辨认功能性与非功能性的夫妻关系,体会导致夫妻夫妻题的根源,才能确立治疗和辅导的方向,帮助夫妻消除病态的关系,建立健康的婚姻生活。一般而言,对夫妻关系进行分析应考虑下列四个方面的的问题:

  1.夫妻间的情感。心理健康的夫妻,善于适当地彼此称赞、感谢对方,也时时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喜好;同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会伤害感情的举止行为;随时注意培养相互的情感。反之,有些夫妻,习惯于彼此讽刺、责怪,并表达厌恶的感觉;同时,不善于让配偶知道自己的喜好,难于培养、维持彼此的感情,因而导致夫妻情感上的困难。

  2.夫妻间的关系。夫妻所建立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本质上是属于私人性的、长久性的、进展性的、契约性的关系。就夫妻关系而言,夫妻一方面要建立起牢固的夫妻联盟,树立亲密的夫妻关系,同时也得注意让夫妻彼此保持适当的个人天地和私人界限。夫妻能属一体,同时也能发挥自己的志趣,是现代夫妻的心理要求。

  3.夫妻相互扮演的角色。由于社会文化环境的不同,每一环境对夫妻的相互关系及应扮演的夫妻角色,却持有不同的看法和期待。现代社会的夫妻,趋向于夫妻的地位与关系要相互平等。但是,应当注意,夫妻平等指的是观念上的平等,强调夫妻彼此要尊敬对方的需要与权利,而并非指夫妻两人在各方面都要一样。一般说来,健全成熟的夫妻关系,比较清楚何种条件下彼此要扮演的角色,而且能随情况的需要,作伸缩性的适应、调整与变化;这样能获得适应生活的效果。反之,心理不健全或不成熟的夫妻,不是对自己所应扮演的角色不清楚,便是夫妻不能搭档配合,或固执而不通融,以致产生夫妻行为上的冲突,无法适应生活。

  4.夫妻间的沟通。夫妻两人生活在一起,要建立密切的夫妻关系,需要彼此沟通是指通过言语和表情交流信息,能使双方了解彼此的意见、感觉与意向,以便能亲密相处、共同生活。从一般经验看来,夫妻之间最常见的沟通上的问题就是,常假设对方会。自己知道、体会,而不须开口说明、解释;而实际上常导致对方猜测,一知半解,引起误会另一问题是认为有关夫妻的事,只要感情码e在即可,不用口头表明,沟通是可有可无之事,再一个问题就是夫妻之间不能保持诚实、确实的沟通,自然而然地产生情感上的矛盾。

  5.夫妻间的性关系。夫妻除了人际关系之外,还有躯体上亲昵的生理关系,即维持性的关系及生活。一般说来,夫妻性生活有问题,常是夫妻情感有问题的表现,只要夫妻的关系与情感有所改善,其性关系也跟随着改进。所以,除非的确有性生理障碍,不然,只要把着眼点放在夫妻的关系与情感上就有好处。反过来说,假如一对夫妻能适当地享受他们的性关系的话,也可以促进、增加他们夫妻彼此的感情;所以夫妻之间如何保持适当的环境与气氛,培养适当的对性的兴趣,并能合适地享受性生活,是现代夫妻的生活艺术之一。

  婚姻问题包罗万象,其来源与性质也错综复杂,择其主要有以下诸点:

  (1)不健全的婚姻动机。有的夫妻的结合,并不是由于两人相爱,而是为了某种不寻常的潜意识动机,由于这种心理动机是为了解决或处理自己内在的心理症结,而不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往往带有病态的性质,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的婚姻,极易导致破裂。例如,有的人刚经历失恋,心里很空虚或气忿,在反作用之下,盲目草率地找个代替人结婚;结果,婚后一段时间才发现草率结婚的代替并不理想,由此滋生婚姻矛盾。有的人因对某一异性朋友感到怜悯,心里想“拯救”对方或“改造”对方,而以“救助者”的角色跟对方结婚;婚后不久,不是发现对方难被“拯救”而感到失望,就是对方变好了,已不需其“救助”而满足不了心理欲望。还有一些人或为了经济利利,或为了出国移民,或为了离开自己不太中意的家庭等而结婚这种毫无感情基础的婚姻,心理动机不健全,也会诱发各种各样的婚姻问题。

  (2)夫妻性格不协调。从个人的角度看,夫妻各有各的性格,这种不同的性格,常常可以相互弥补,使夫妻间个性的差异相得利彰。但假如两个人的个性相当悬殊,却又往往是造成婚姻关系不协调的原因。最常见的夫妻性格不协调,乃是丈夫很谨慎小心,做事认真,往往以公事为第一,不太注意感情生活,生活方式较为呆板,而妻子则感情丰富,喜欢变化,长于社交,惯于游乐,结果两人格格不入,互不协调,彼此不满意。另一种则是夫妻两人性格极为相似,即:两个人均个性强、不认输、喜欢计较、竞争,不甘示弱,结果两人总是争吵不休;或是两人性格都属于被动性,彼此都需信赖他人,无法自主,其结果也会诱发婚姻矛盾。

  (3)对夫妻角色的不同期待。作丈夫的,应做什么事、管什么事;而做妻子的,应处理什么事、负责什么事,都是社会文化习惯的产物。每个人从自己原来的家庭长大时,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对夫妻角色的看法。假如夫妻二人,来自不相同的社会文化家庭背景,很可能带来极不相同的对夫妻角色的斯待,很容易对自己配偶产生不满意的情绪。例如,有位妻子婚后不久就大不高兴,哭泣着说,她的丈夫不管她如何忙也从来不帮她做家务。她说在她在家,父亲常常下厨房帮妈妈烧菜。而作丈夫的则感到莫名其妙,在他家,父亲是从来不下厨房的,且丈夫对妻子掌管家里的经济大权极不高兴,因他家里是由父亲管经济大权的。对作丈夫的、作妻子的,有个固定的期待,一时无法接受或建立他们自己的夫妻新角色,而闹得不愉快。

  (4)受父母的影响和干扰。有时候,婚姻矛盾直接来自父母本家的干预与影响,比如父母对基儿女婚姻的不支持甚至反对,或父母对太关心,干预过度,使子女失去了自己设想的婚姻生活的自主权。又如,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太深,子女在情感上很在乎父母的反应,尽量想“孝顺”,以满足自己父母的希望,结果使配偶感到委屈而不满意,从而导致夫妻不和。有时,双方父母产生相比相争的局面,年轻夫妻对那家好一点,就使另一家不欢,对另一家照顾一点,这一家就不悦,使得年轻夫妻在两家父母之间犹如在跳翘翘板,一不小心,就失去平衡。

  (5)夫妻缺乏维护夫妻关系和保养婚姻生活的艺术。有的夫妻出于各种理由,将他们的精力放在工作、养育孩子或其他事情上,而无心维护自己的夫妻生活。他们认为,只要结了婚,婚姻关系就会一直维持下去,会持续一辈子,不用去操心呵护。殊不知夫妻情感生活,就像花草一样,需要时时加以栽培养护,否则会逐渐枯萎。有的夫妻缺少沟通,两人很少相互谈论交换意见。结果,彼此都不太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计划什么、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情感;只变成了住在一起、睡在一起的同伴而已;彼此也不懂得培养共同的兴趣与爱好,也没有共同的生活目标,无形中产生了空虚的夫妻关系,并导致对婚姻的不满。

  (6)婚外关系的发生。不管是因婚姻质量差而促成婚外关系的发生,还是因婚外关系的发生而影响其婚姻质量,如果配偶之一在婚姻之处,与第三者发生情感或性的关系,这无疑是一件极为严重的事情。婚外关系的发生,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或出于“围城心理”,对其他异性产生幻想;或喜新厌旧,追求新的刺激与变化;或因工作、生活不顺心,让“第三者”乘虚而入等等,都需要对其进行认真分析,慎重引导。总之,婚姻顺利与否,常依赖于许多条件。夫妻不和,并非一、二种原因所致:往往是由许多因素累积在一起,造成婚姻关系发生困难。一般夫妇,多少能靠他们彼此的感情,及对婚姻的信心,维持其顺利的夫妻生活,但有时婚姻问题困难重重,这就需要婚姻治疗了。

  

  【婚姻治疗的一般目标】

  
婚姻治疗的一般目标是:

  (1)增进夫妻之间的“沟通交流”,改善其“人际关系”。

   婚姻治疗的首项目标就是增进夫妻之间的“沟通交流”。就算是结婚多年的夫妻,有时仍会缺少沟通交流,且不了解对方的心事,特别是刚结婚的夫妻,对彼此了解还不很深,且还没养成彼此沟通的习惯,结果常有许多事情互不知晓,或产生误会,导致夫妻不和。一般说来,夫妻缺少沟通的原因,除了无时间或没习惯相互交谈之外,最主要的仍是态度问题。或认为夫妻二人应该“心有灵犀一点通”,须开口说话,对方也应知晓;或认为家庭琐事、柴米油盐,没必要向对方说得一清二楚。殊不知夫妻交谈的目的,并不在只交换情报资料,而主要是让彼此感到在共同分享生活的的乐趣,体会到彼此相属相亲。夫妻沟通困难的另一个原因乃与夫妻本身的性格有关。有的人喜欢说话,性格开朗;有的人性格深沉、稳重,生性好思考,不喜欢讲话。由此导致二者相互沟通的困难。有一对夫妻希望获得婚姻指导。丈夫主诉说:自己的妻子不善讲话,也少讲话,因而嫌夫妻少有沟通。当请这对夫妻来参加会谈时,很快就发现:夫妻交谈都是由丈夫首先开口讲话,并且一开口,就滔滔不绝讲个不停,很少有妻子开口的机会,也没有想办法请妻子参与会谈的意图。经施治者的鼓励,妻子好不容易开口讲话,丈夫却又马上接腔说,并且批评妻子所说的不对,妻子马上又恢复到沉默不语的状态。可见,假如一对夫妻有沟通上的缺陷,治疗辅导上目标应在于帮助夫妻建立起彼此沟通的条件,能向对方表明自己的想法和情感,同时也应学习如何适当地鼓励对方讲话,用心倾听对方的讲述,并适当地给予反应。希望夫妻能讲,也能听,经过一听一讲,促进两人的情感交流,建立良好的夫妻关系。

  (2)矫正夫妻“角色关系”,调整“职责分配”。

   婚姻治疗的另一目标是分析、调整夫妻所扮演的角色与表现的关系,以便改善夫妻“人际关系”。一对健康的夫妻,首先要能扮演“丈夫”与“妻子”的角色而相互对待。即:做丈夫的,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要能像个丈夫;而做妻子的,要能像模像样为“人妻”。一对夫妻假如能扮演适当的夫妻角色,他们就能自觉地去执行各自应执行的职责,也就能发挥一对配偶的生活功能,经营他们健全的婚姻生活。

  (3)促进建立“夫妻认同感”与“夫妻联盟”。

   结婚后,随着时间的流逝与婚姻生活的深入,夫妻之间会逐渐建立“夫妻认同感”。所谓“夫妻认同感”,是指夫妻通过婚姻结为夫妻以后,逐渐把两人视为一体,认为是夫妻,在情感与行为上表现出高度的“同一性”。一般说来,健康的婚姻,其婚姻时间愈久,彼此间的认同感也愈牢固。我们常看到一对老夫妻难舍难分便是例证。两人想的,常是一样的事,希望的也是他们俩共同的事,两人如一体,即为“夫妻认同感”。这样的夫妻,一遇到共同困难,便马上会“联合”起来加以应付,这种在困难时的“联合”即称为“夫妻联盟”。从婚姻心理卫生的角度来说,一对夫妻没法适时地建立起“夫妻认同感”,就意味着两人婚姻关系尚未稳固,容易产生婚姻困境;而且一人困难,也难于共同联盟,齐心协力地去处理他们面对的问题。因此,婚姻治疗的目的之一,则是了解“夫妻认同感”的建立情况。若夫妻缺乏对对方的认同感,不能产生夫妻联盟与作用,则须帮助矫正弥补。

  (4)协助夫妻顺利面临、度过“婚姻发展”各阶段。

   一对夫妻从结婚成家,开始婚姻生活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子女的生育,其婚姻关系将逐步得到发展和改变,同时也会经历不同性质的婚姻关系与生活,这称之为“婚姻发展”。有些夫妻在面对不同的婚姻发展阶段时,有时会短暂地出现困难,这是婚姻治疗的目标之一。例如原来一对很恩爱的夫妻,从妻子生了孩子以后,夫妻关系发生改变,使丈夫或妻子因配偶过分关心孩子,不太理会自己而感到不满;或者添了孩子,本来对养育孩子很高兴的夫妻,等到孩子长大,进入青春期前后,因孩子的独立意识增强而反抗父母,夫妻之间教育方式的不同,也会产生夫妻间的冲突。这些都是婚姻发展不同阶段所产生的问题,婚姻治疗的目标,在于协助夫妻适应因婚姻发展不同阶段而带来的夫妻角色、职责、关系的变化。

  (5)鼓励夫妻相互“培养配偶感情”。

   在夫妻关系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夫妻两人间的感情。可是不少夫妻却对彼此的感情很大意,自认为只要一结婚,两人天天生活在一起,夫妻间就会有感情。殊不知丈夫与妻子感情是要用心去栽培、发展、维护的。夫妻如何培养彼此的感情,在婚姻治疗时,最应注意的是指导夫妻养成彼此夸奖、鼓励对方的习惯,保持相互体贴的关系,以便时时培养夫妻“感情”,这一点对不太善于夸奖配偶的中国夫妻来说尤为重要。

  (6)改进夫妻“适应问题”模式,解决面对的问题。

   每个人遇到困难时,其解决困难的方式有所不同;每对夫妻面临问题时,所运用的策略也往往不同。有的一碰到困难就马上紧张起来,且相互责备,这对问题的解决不但无济于事,还会伤害彼此的感情。比如,小孩子功课不好,妻子就怪丈夫常打孩子,而丈夫则责备妻子太宠孩子,从不督促孩子学习等等。这样,不但孩子的功课问题没解决,倒会惹起夫妻吵架。有的面临问题时,产生不同的处理意见,而互不妥协、争执不休。进行婚姻治疗时,对这种因非功能性适应方式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的,宜帮助他们去改善他们的适应问题方式,借助功能有效的方式来处理面对的困难。如上述担心孩子功课不及格的夫妻,可讨论如何配合督促孩子做功课,不过分处罚,也不宠爱;孩子做对了功课,夫妻应步调一致地鼓励奖赏;孩子不会做的功课,则应齐心协力去帮助他(她)解决。所以,婚姻治疗的目标,在于让夫妻彼此了解对方的体贴与理解,鼓励夫妻双方以通融、协调的方式来解决分歧和矛盾,改进彼此适应问题的方式,处理面对的问题。其要点不仅在于解决问题,也在于建立和维持有效的解决问题的习惯,以应付日常生活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

  (7)帮助夫妻树立适当的“生活方式”。

   就像每个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一样,每对夫妻也有他们相异的夫妻生活方式。有的夫妻把工作看得很重要,彼此忘我地工作,很少有夫妻两人共有的生活;有的夫妻分居两地,只能偶尔相聚,短暂地生活在一起;有的夫妻虽然天天在一起,而由于缺少沟通,却各怀心事……。如何经营夫妻的婚姻生活方式,以便能适应现实的需要,能适当地工作、休息、娱乐,能满足生活的所需,能满足精神上的追求,也能符合感情生活上的需要,是婚姻生活的艺术。所以,婚姻治疗的最后一个目标,就是协助夫妻去检讨他们所持的生活方式,分析其利弊、长短,并相互研讨他们两人想共同建立的婚姻生活方式是什么,以便共同去改善、追求。

  

  【婚姻治疗的基本原则】

  
在婚姻治疗的过程中,施治者应遵守以下几个治疗的基本原则:

   1.主动积极的原则

  因为施治者所面对的是两人世界,且是关系不顺畅的夫妻。因此,施治者要采取较“主动”的方式来主持治疗并以“积极”的态度处理问题,由于夫妻治疗牵蒩e到两人在会谈过程中会产生“群体心理效应,”,即会彼此相互影响,加强反应所以施治者要经常密切观察,并即刻反应处理,避免会谈气氛冷淡,或产生情绪激动的场面;要打破僵局,同时随时阻止恶性反应,并提议处理的方向等等,主动积极地进行辅导治疗。而不能像个人心理治疗那样,“被动”地静听颂诉,“间接地”问问题、作解释与指导,否则,等到情况恶化后,再来补救就太迟了。

   2.兼顾平衡的原则

  治疗婚姻问题时,需要时时“平衡”地兼顾夫妻双方,使两方都参与。即要听取两方的意见,让二人各抒已见,争取彼此的认同,让夫妻感觉到他们是一对搭档,共同生活,相互影响他们自己的婚姻关系。千万不能只针对一个人,而忽略了另一个人。如在治疗过程中发现只有配偶一方滔滔不绝地讲话,很少有机会让另一方插嘴,施治者可以很客气、有技巧地偶尔打断,说明要听对方的想法,让对方也能参与进来,又如,施治者想发表意见,赞同配偶一方时,要同时兼顾另一方的立场,使另一方也有表示意见的机会,并得到施治者的支持。最后,还要注意夫妻两人的好转、进步、满意也要两两平衡。不能使一方很进步、满意,变成较成熟的人,而另一方却迟迟不进步、不成熟。

   3.保持中立的原则

  治疗夫妻双方时,要保持“中立”的立场,避免被卷入夫妻两者的关系里去,偏袒一方,演变成三角关系的争执与冲突。由于施治者性别的关系,有时会在不知不觉中较同情男方或女方,而引起另一方的情绪反应,以致无法进行辅导和治疗。有时遇到一些本来就有争执倾向的夫妻,喜欢利用外有意见来攻击对方,对这样的夫妻须步步谨慎,不能为哪一方说话,要尽量保持超然中立。

   4.重在调适的原则

  在婚姻治疗过程中,应尽量强调“调整、改善、适应”,少谈“病理”、“问题”。在可能的情况下,施治者应尽量避免让夫妻彼此去指责,批评对方的毛病、缺点和问题,以免夫妻的感情更加恶化。即使施治者在解释夫妻的问题与病理时,也宜尽量以适当的语句说明夫妻所需心头的方面,或宜纠正的关系,把“负性现象重新说明为需要心头的“正性”问题。

   5.非包办的原则。

   施治者还应注意,不能替夫妻作他们共同生活中的重大决定,如是否继续保持婚姻关系,或分居,甚至以离婚来解决婚姻问题;是否牺牲婚姻,来求得工作上的成就,或放弃事业发展机会,来照顾、维持婚姻等等。这些至关人生命运的大事,应由当事人自行作决定,施治者只能帮助当事人分析各种情况的得失、利弊,协助夫妻作有关其婚姻大事的决定,但千万不能代替他们作决定。

  

  【适应范围】

  
1.配偶的一方有心理问题,而其问题的发生又与夫妻间的冲突有关。

  2.夫妻间存在严重的矛盾和冲突,以致婚姻关系濒于破裂,但夫妻双方主观上又都愿意保持婚姻关系者。3.夫妻间性生活的不和谐,或一方有性心理障碍。

  

  【方法与技术】

  
1.回顾法共同或分别与治疗者探讨问题的症结。通过回顾婚前、婚后,有子女时及子女离家后整个婚姻生活中各自的想法及行为,以助于了解和解决当前因难,并确定哪些是当前的主要困难而设法克服。

  2.一般性方法采用咨询心理学的方法,用得最普遍,包括接纳、安排会谈、分析评估、引导、干预等程序。

  3.相互关系法则着眼于挖掘行为交流中发生问题的支配双方的潜在“规矩”,以及双方对支配和决定权的分歧意见,澄清相互关系中不和睦的因素,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进而启发双方纠正各自不良态度及行为,旨在建立一种平衡和睦的夫妻关系。

  4.心理分析法着重于让双方理解对方的情绪需要,并通过深层的分析、调整各自对另一方的期望值。分时时较多对双方的情绪关系作出评论,有时还与各人童年的特殊体验相联系。

  5.行为治疗法常采用操作性人际关系技术。通过强化方式让他们各自说出对方哪些行为需要调整,并提出合理要求,若能达到一方的要求,就予以“奖励”“强化”,“奖励”可以是言语上的赞许,行动上的亲热,也为对方喜欢的任何措施,这种措施往往不能在意料之中,要达到让对方出乎意外喜悦的效果。以逐步增进感情,协调愉快地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