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姐”游街到官妻被打的启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03:06:19
严家伟:执法流氓化与人权蛮荒化——从“小姐”游街到官妻被打的启示 作者:严家伟

近来从媒体上得知两件看似无直接关联的事情,但细细想来这两件事就像一个银币的两面一样,花纹图案虽不相同,其实质则同属一体。

一件就是在广东的东莞警方开展了所谓“创平安、迎亚运”的扫黄行动。据《南方日报》7月19日报导,东莞警方将被抓获的两名涉嫌从事色情服务的年轻女子弄到街上游街示众。这两名女子不但被脱掉鞋子赤着脚,戴着手铐,而且背后还被一根细绳牵拉着,形同猫狗似的在街上“游街”。该照片一经传到网上立即招至广大网民愤怒的谴责。

中国任何一项法律里也没有将犯罪嫌疑人“游街示众”的规定。而且早在上世纪的1988年北京“两高”(即全国最高法院与最高检察院)便联合发出通知,明令各地不得将人犯游街示众。所以其行为的本身就是执法违法的非法行为。而更令人发指的是,东莞警方这种丧失人性,根本不把人当人,而像对待一般动物一样的用绳牵着游街,还脱掉女子的鞋。这纯粹是假“执法”之名,利用手中的权势,恣意调戏、玩弄、侮辱年轻妇女的流氓行为。而更可怕的是痞子流氓一旦穿上了“执法”的制服,戴上了警徽,借着权势的光环,成了“合法”的流氓。普通民众的人权就荡然无存了。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从事色情服务只是个道德瑕疵,顶多是个治安问题,并未构成刑事犯罪。何况不少坠入烟花柳巷的女子,都是为生计所迫,他们的不幸,政府的罔顾民生和社会的分配不公,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再说了,即便是构成刑事犯罪经法院宣判定案的人,其作为人的基本人权与尊严依然存在。决不容许任何人乘机加以侮辱、戏弄。而东莞警察的恶劣行径,完全是出于他们邪恶、阴暗的内心,乘人之危施展流氓手段,侮辱戏弄这两位年轻女子,以满足其内心的兽欲邪兴。当然还可满足一帮无聊的看客,兴奋一下他们的性神经,给他们扯淡的嘴巴里添加一些有盐有味的谈资。在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里,作践弱者已成了他们的“精神盛宴”。

如果说上面这两位人权被严重侵犯的女孩子,其本身行为还有些不够检点之处的话,下面发生在湖北武汉市的事情,就更足以彰显咱们这“盛世中华,和谐社会”中的人权状况已经到了可以写入《拍案惊奇》的程度。

陈玉莲女士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副主任黄仕明之妻。陈玉莲因为不满当局对女儿几年前在医院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理,6月23号到省委上访, 结果刚到省委大门口还未进得门去,便被6个如狼似虎的便衣警察抓着、不问青红皂白就是一顿暴打。陈女士被6个警察殴打了16分钟,导致多处皮破、皮下淤血、软组织挫伤,还被打成了脑震荡。

陈玉莲是省政法委厅级官员的夫人,当然不同于东莞那两名贫贱草民女子,可以被人侮辱了白侮辱。官太太当然不能打了白打。可是打人的却是在中国最“牛”、而且牛气冲天,并负有“维稳”大任的警方。所以事发至今并无任何警察承担刑责。武汉警方先是大事化小地回应了一句“警察值勤时行为粗暴”,后来又称是因“误会”而“打错”了。打人警察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他们将陈玉莲当成了上访者,故曰“打错”了。于是最终象征性地“处理”了一下,一名警察被记大过,调离公安机关。另两名警察只被记过,便算完事。

其实陈玉莲当天就是来省委上访的,要求解决关于她女儿在医院非正常死亡后遗留的问题。所以并不存在“误会”。若要说“误会”,大概就“误”在警察可能不知这个女上访者,不是一般的草民、“屁民”(林嘉样大官人语),而是一位有“身份”的党国厅级官员的太太。且其丈夫就是这些流氓恶警的顶头上司---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副主任。所以人家最后才承认是“打错”了人。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原来“错”就“错”在陈玉莲是党国的官太太,虽当时是个上访者也不能打(也许可称为“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吧)。但反之,要是来上访的是平民、草民、“屁民”,管你有理无理,均属“敌我矛盾”,均属“欠揍”之徒,一律暴打、狠打勿论。这就是“维稳”的硬道理。也是“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的具体体现。

所以陈玉莲事件,看起来是个坏事,坏就坏在不幸伤及“我们体制内”的自家人。但是似乎早就有人说过,坏事可以变为好事,“好”就“好”在陈玉莲挨打一事,可以明白无误地警告那些至今还在上访、、维权路上不回头,坚持与“稳定压倒一切”的国策为敌的“一小撮顽固份子”,咱们的“人民警察”,不管穿着制服头戴国徽的,还是不穿制服身着便衣的,都绝对不会对尔等心慈手软,肯定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而且一出手时便是狠招毒手,叫尔等吃不了兜着走。所以陈玉莲的“被牺牲”,就给那些上访、维权者树立了一个极具教育意义的好榜样。这样,陈玉莲的“被牺牲”也就功莫大焉了。

请不要以为我是在对陈玉莲挨打幸灾乐祸说风凉话。绝对不是。令我感到可悲与震惊的是,当一个社会不仅政治上专制独裁,司法失去公正,人民无处讲理,民怨无由以申时,已经十分可怕可悲了。但如果再加上警权恶性膨胀,执法流氓化、黑社会化。那么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有安全感。任何人都有可能被强权、狗官、恶警、暴徒恣意肆虐、侮辱,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小民百姓概莫例外。即便是到了刘少奇,彭德怀那个级别,一旦倒了霉,其人权状况还不如民主国家里一个普通的死刑犯。至于普通百姓,你随时都有可能遇到飞来的横祸。你随时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孙志刚,下一个麻旦旦,下一个东莞“游街”女,下一个陈玉莲……而且根本无处申冤。这就是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一文中所说的:我感觉所居住的并非人间。

然而刘和珍死后,并无直接责任的段祺瑞还在刘和珍遗体前长跪不起以示谢罪。以后更终生吃素以示悔恨。如果鲁迅先生在天之灵得知我们这60年来人权上的种种灾难,不知将作何感?而我觉得,如果鲁迅当年的中国人权状况是缺少开明的话,今天我们的人权状况,已退回到蛮荒时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