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的第一宗反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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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的第一宗反腐败案件
时间:2009-08-05 15:07  作者:林晰 石德连  新闻来源:人民日报

  1978年,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通知,通报了河南省委严肃查处原驻马店地委第一书记以苏华为首的8人侵占、挪用救灾专款、物资、国家税收、上缴利润共计1.6亿元等违法乱纪事件的情况,并要求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严以律己,防止腐朽作风的侵蚀。

  中共中央通报河南省委严肃处理原驻马店地委第一书记苏华等人违犯财经纪律的严重事件之后,河南省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指示精神,以揭批“四人帮”为纲,结合“一批双打”,发动群众进行财经纪律大检查。据初步清查,各地区许多部门都有不同程度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河南省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如此普遍如此严重?谁是苏华等人违法乱纪的支持者、纵容者?参加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的同志,在揭发批判中常用这样一句话:“上梁不正下梁歪”。违犯财经纪律的“上梁”,就是省委主管经济工作的副书记王维群。

  在“四人帮”横行时期,王维群推行林彪、“四人帮”假左真右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鼓吹什么经济工作“需要就是计划,合理就是合法”等谬论,破坏国家计划,破坏财经制度,滥上计划外工程。当时有人指出“这样做不符合国家制度和规定。”王维群却气势汹汹地训斥:“都按制度办事还要你们干什么?”“要冲掉条条框框”,“破除清规戒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嘛”,等等。在他的错误思想指导下,截至一九七六年河南全省乱上地方建设项目一千一百多项,总投资达三十三亿六千多万元,使不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迟迟不能“上马”。特别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华主席三令五申,强调要认真执行国家财经纪律,王维群置若罔闻,继续胡作非为。去年,全省又搞了计划外工程等五百七十七项,建筑面积八十二万九千多平方米,除侵占、挪用、挥霍国家资金外,还平调了农村社队大量的资金和土地。

  由于王维群带头违犯财经纪律,一些地、县的负责人越来越有恃无恐,恣意侵占、挪用、挥霍救灾款物和国家资金,争盖楼堂馆所。有的挪用国家流动资金,擅自提高产品出售价格;有的侵占、挪用扶持穷队资金、救灾专款专物;有的私分小厂应纳的税款和所得的利润;有的侵占、挪用国家拨给的行政事业费、教育事业费、救灾医疗补助费;还有的电业部门,弄虚作假,克扣应该如数上缴的电力费等等,真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巩县县委某些负责人,仅截留国家税收和上缴利润等就多达五千三百多万元,如果用这些钱购买40—“东方红”拖拉机,全县二百八十个生产大队,每个队可武装二十台。可是,他们用这些钱修建高标准宾馆和办公大楼,非法购买小汽车四十三辆,仅请客送礼就花了二百七十多万元。县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一次广交会,挥霍浪费数千元,全部实报实销。就是这样一个违法乱纪的县,还被王维群树为“先进典型”在全省推广。一九七五年,王维群兼任驻马店地区救灾指挥长时,指使苏华等人,向国家多要救灾粮两亿多斤,这些粮都被苏华等人挪作它用。他还在一次救灾会议上说:“要乘机把县、社工业武装起来”。于是,驻马店地区各县、社干部四出求援,挪用大量的救灾款,盲目办工业。令人不能容忍的是,遭受特大洪水灾害的商水、项城、沈丘、西华等县,不顾灾民生活困苦,侵占、挪用大批救济粮、煤和木材去修建什么“华尔街”,“规划区”,“书记院”。商水县县直机关投资一千六百多万元,建筑面积十八万五千多平方米,占耕地二千八百多亩。由于与民争钱、争材、争砖瓦,这四个县至今还有百分之五十左右的灾民住在茅草庵中。对这种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少干部和群众早有揭发和反映。河南省商业部门曾给王维群写过五次报告,强烈要求制止挪用商业流动资金的问题。王维群充耳不闻,熟视无睹,听任违犯财经纪律的坏人胡作非为,以致全省挤、占、摊派和截留税利、动用流动资金达九亿四千多万元;向社队摊派、挪用农贷、信用社资金款达六亿多元,给河南省经济工作造成极为严重的恶果,河南人民怨声载道。

  王维群主持河南经济工作期间,大搞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弄虚作假,欺骗中央,大量隐瞒列入国家计划的主要产品产量。据不完全统计,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六年,少报原煤五百三十多万吨;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六年,少报水泥一百七十多万吨,机床一万六千多台;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六年,少报各种拖拉机三万二千九百多台,汽车七百七十多辆。(⑴⑷)中央领导同志曾经尖锐地批评河南是:财政上的分散主义,粮食上的资本主义,煤炭上的地方主义。王维群虽然也假惺惺地检讨了几句,但他并不改正错误,继续支持各级领导干部用公款请客送礼,拿国家的物资拉关系。王维群不只一次地胡说什么:“急需钢材、木材可以用手榴弹(酒)、二十响(香烟)去换”,“你们有香油,给人家抹抹嘴就解决问题嘛”,“河南有大肉吃,可以拿去换东西嘛”,“花小钱占大便宜”,等等。在王维群的鼓动下,一些地方和部门拿国家的香油、香烟、名酒以至自行车、电视机等请客送礼,走后门、拉关系,大搞以物易物。项城县某些负责人,在灾民仍住茅草庵的情况下,为了套购物资,近三年请客送礼的香烟就有十一万条,酒九万九千多斤,猪肉九万八千多斤,香油七万五千多斤,粮食二十八万多斤。不少县的领导干部还以“拉关系”、“换东西”为借口,假公济私,游山玩水,寻欢作乐,铺张浪费,在经济上带来重大损失,在政治上造成极坏影响,完全败坏了我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王维群身居高位,把持着河南省的经济大权,不仅支持和纵容了以苏华等人为代表的一些坏人违犯财经纪律,他本身就有严重的贪污受贿行为。开封生产的电视机,在郑州展览后送给王维群一部。安阳开关厂为了试制电冰箱,从北京买来一台样品。王维群催要试制品,让一个干部打电话说:“哪个厂先搞出成品,我就给那个厂批投资、批原材料。”这个厂的领导干部心领神会,把电冰箱上的“雪花牌”商标撬掉,换上本厂的“文峰塔牌”商标,然后专程送到王维群家中。这台电冰箱原价九百三十六元,王维群拖了很长时间才勉强付了二百五十元。王维群曾批给驻马店地区多台拖拉机和汽车,有关的单位就给王维群送去大量的香油、小麦、蚕豆、大蒜等农副产品。他还以“品尝”为名,接受伊川县送的“杜康”名酒七十四瓶,分文未付。王维群有礼就收,而且还无耻地主动索取。他在中牟县“抓点”期间,吃喝、送礼和索取的土特产品价值一千一百多元。一九七六年,他还带着老婆、孩子到这个县过所谓“革命化春节”,白吃白喝,一顿饭就花费一百多元。群众说:“这哪里是‘抓点’,明明是‘吃点、喝点,拿点’啊!”王维群还经常到省农科院白拿白吃各种农副产品,包括作科研用的名贵种鸡种蛋。而这些送礼的人多数受到王维群的重用、照顾和庇护。省农科院有个“五毒”俱全的新生资产阶级分子,民愤很大,由于给王维群送礼,被王维群提拔为农科院党的核心组副组长。

  在王维群的影响下,害了不少干部,也害了自己的孩子。王维群的一个儿子是“双突”干部,他爬上郑州郊区十八里河公社党委副书记兼公社化肥厂党支部书记的职位之后,利用王维群的“关系”,跑遍了北京、上海等九个省市,套购和倒卖汽车、拖拉机、钢材、化肥等国家物资,从中牟取高利。仅据公社化肥厂有账可查的,就倒卖各种汽车二十四辆、三轮摩托车两辆、拖拉机十一台。这些东西,有的是公社使用一段时间以后,外加管理费高价出卖;有的原封没动,加价出售。为了招揽生意,他还采取了“买空卖空”的手法,仅从一九七七年三月至十月,预收各地的汇款十六万六千九百多元,请客送礼的开支有帐可查的就有二万六千多元。他多次带着老婆游览名胜,挥霍浪费,多报冒领。一九七七年一年中,就自开“白条”报销出差费七笔,共计二千多元。

  最近,中共河南省委决定放手发动群众,揭发批判王维群的问题,彻底整顿财经纪律,肃清“四人帮”在财经工作中的流毒和影响。省委这一决定,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热烈拥护和赞扬,全省财经纪律大检查的群众运动正在深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