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起被处死刑的高级干部贪污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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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起被处死刑的高级干部贪污大案
时间:2009-08-05 14:55  作者:高洪海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1951年11月下旬,中共河北省第三次代表会议揭露出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书记张子善的巨大贪污案。刘、张二人分别于1931年、1933年入党,是经历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严峻考验,对革命事业做出过很大贡献的老干部。解放后,刘、张二人先后担任河北省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还兼专员)。但是他们在领导岗位上未能严于律己,未能继续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很快蜕化变质。据查,刘、张主要犯罪事实有:一是利用职权,盗用飞机场建筑款,克扣地方粮、干部家属救济粮、民工供应粮等公款总计达171.6亿多元(旧币,1万元折合现行人民币值1元,以下同),用于经营他们秘密掌握的所谓“机关生产”。二是勾结奸商,投机倒把,从事倒买倒卖的非法活动,勾结奸商以49亿元巨款倒卖钢材,使国家财产损失达21亿元;为从东北套购木材,他们不顾灾民疾苦,占用4亿元救灾款,还派人冒充军官倒买倒卖。三是刘、张二人生活腐化堕落,拒不悔改,他们从盗取的国家资财中贪污挥霍共达3.78亿多元。刘青山还吸毒成瘾;张子善为隐瞒罪证,一次销毁单据300余张。四是破坏国家政策。他们以高薪诱聘国营企业的31名工程技术人员,成立非法的“建筑公司”,从事投机活动。五是盘剥民工,将国家发给民工的好粮换成坏粮,抬高卖给民工的食品价格,从中渔利达22亿元。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在保定市举行了公审刘、张二犯的大会,依法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对此,毛泽东指出:“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老检察长讲述查办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内幕 

  

  

  一九五二年二月十日,刘青山、张子善公判大会现场 

  人们都知道刘青山、张子善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起反腐败大案的两个主角。那么,是在什么背景下,又是由什么人查办,如何查办的这起大案,就鲜为人知了。最近,记者采访了查办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委员会成员、原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 

  孙光瑞是河北平乡县人,今年已98岁高龄。1935年大革命处于低潮时期加入共产党。他参加过冀南农民暴动,曾任平乡县委书记、尧山县委书记。抗战胜利后,任冀南第四地委委员、民运部长、南宫地委社会部长兼公安局长。新中国成立后他首任邢台地区行署专员。1951年3月25日,调任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时至今日,老人还珍藏着当年由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发的任命书。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历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 

  谈到半个多世纪前的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孙老记忆犹新。1951年11月下旬,河北省委召开贯彻中央开展“三反”运动精神的第三次党代会。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罪行被揭发。省委省政府当即决定,成立以省主席杨秀峰为主任,省委组织部长薛迅为副主任,省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省监委主任李国华、省法院院长宋志毅为委员的调查处理刘、张案件委员会,责成由孙光瑞、李国华、宋志毅组成办案组,孙光瑞为组长,负责侦讯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随即,省检察署成立了刘、张案件侦讯办公室,并抽调省公安厅李定一处长加强侦讯工作。 

  孙老还清楚地记得,处理刘、张案件委员会成立后,先是由省委将在苏联学习的刘青山调回,刘青山下火车后先到他在天津的办事处休息,听说要受审查的消息后,刘青山拍桌子吼道:“出什么事了,还能开除老子的党籍!”恰逢有关办案人员在场,忙说:“欢迎、欢迎,你辛苦了,咱们先出去吃饭。”拉着刘青山上了汽车,直接送到了省公安厅准备的看守地点。开始,刘青山满不在乎,照吃照喝,并不把侦讯人员放在眼里,什么也不说。张子善害怕了,吃不下、睡不着,问什么回答什么。侦讯中,办案人员发现刘、张二人犯了毒瘾,坚持不住,为了保证侦讯质量,经请示省委后给他们吃点药。刘青山开口了:“你们别问了,我有两个本子,你们取来自己看吧。”此后,刘青山开始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半夜里往往猛地坐起,不知所措。 

  侦讯工作开始后,侦讯材料每天报送一次,由孙光瑞审阅后送省委报送中央。1951年1月18日,依照法律程序,孙光瑞签署了由河北省人民检察署对刘青山、张子善特大贪污案的公诉书。公诉书认定,刘、张在治理潮白河、海河、永定河、大清河等工程中,利用职权,勾结奸商,贪污、浪费、盗窃和非法骗取、挪用公款等项共171亿6千多万元(旧币)。毛主席对此案极为关注,亲自过问和批准了对刘青山、张子善特大贪污案的处理,并对给刘、张二人说情的人说,是要他俩,还是要中国?正是因为他们两人的功劳大、地位高,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有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判决之前??孙光瑞和省委秘书长李子光到看守所与刘青山、张子善做了最后一次谈话,刘青山说:“枪毙我吧,可以教育更多干部。”而张子善问:“能上诉吗?” 

  1952年2月10日,在河北省委政府领导下,河北省法院组织临时法庭,在省会保定市广场召开了两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薛迅在大会上控诉了刘青山、张子善的罪行,省主席杨秀峰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令。“拿我做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这是刘青山的遗言。“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这是张子善的遗言。 

  孙老告诉我们,刘、张贪污案从揭发到判决,前后只用了两个月零二十天。 

  宣判公布后,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和反响,对领导干部为官清廉、党风党纪的教育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