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记文革上海高校暗杀毛主席小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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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一个“死囚”写给女儿的信

    七十年代末,就在张志新的英雄事迹传遍祖国大地之时,有一个名叫孟氧的“死囚”在狱中给他的女儿孟小灯写了一封长信。他这样写道:“……在法庭审讯时,我公开为所谓的‘刘邓路线’进行辩护,根本不承认“叛徒、内奸、工贼”这个提法。他们以死刑相威胁,我依据周总理在十大政治报告反驳他们。不管将来如何为刘做结论,我的言行都没有构成犯罪。我反对‘打倒刘邓陶’,那正是我对党忠诚的表示,也正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政治品质的一种表现……在法庭上隐瞒自己的观点是可耻的。我以自由、家庭、生命作代价,就是为了保卫马克思主义,保卫做人的尊严,揭露那群真正的窃国大盗。如果有什么使你们母女得以安慰,那就是我对林彪、“四人帮”一伙横眉冷对,喜笑怒骂皆成文章。在法庭上打着锣宣传自己的观点而又从来没有遭到反驳。可见他们理亏,否则,早把我送上断头台了。甚至我在申诉中,就这样写道:‘感谢他们刀下留情,也没有割断我的喉管。’……”

    孟氧从狱中发出的这封家书,写于1979年8月24日,当时离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为刘少奇公开平反还差整整半年时间。我是在前年6月才接触到有关孟氧历史资料的,并开始对他的女儿孟小灯进行了采访。

    孟氧原是人民大学政治经济系的研究生,195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在经济史和经济学说史方面有着扎实的基础。他不仅遍读马恩文献,而且尽可能阅读马克思曾经读过的各种著作。《〈资本论〉历史典据注释》是他年轻时的一部重要著作。1955—1957年,他的这部著作以连载的形式在《教学与研究》杂志上发表,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孟氧”知名于经济学界。他的这部《注释》,几乎帮助了整整一代人学习《资本论》。

    他在判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书上签字时,要求法官记录下他的严正声明:“我根本不是反革命,而是一个诚实的马克思主义者。”法官答应了他的要求。

    孟氧在狱中,依然刻苦攻读马恩著作。他每天都比别人早起一个小时,而晚上,则往往要比别人迟睡两三个小时。牢房里,二十个犯人分成两边,一边十个铺位。中间是一条过道。过道尽头,靠墙摆着一只尿桶。夜间牢房是不熄灯的。而那盏昏黄的灯,就安在尿桶的上方。为了能就着灯光夜读,孟氧就把自己的铺位调换到恶臭呛人的尿桶旁边。几年下来,他的鼻子竟失去了嗅觉,不辨香臭了。

    狱中的生活无疑是难捱的。而惟有读马恩的书,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是他的快乐所在。

    孟氧拒不认罪,自然就成了一个“顽固不化”的典型。用“文革”的话形容,他就是一个准备“带着花岗岩脑袋去见上帝的人”。

    孟氧于1923年5月17日出生于福建建瓯县一个贫穷的家庭。原名赵志明,4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带着5个孩子挣扎着生活。孟氧9岁时,为了分担家庭的重负,就辍学进银匠铺当学徒。后来,贫困相继夺去了母亲、大姐、三姐、四姐的生命。二姐在四个姐妹中,算是命运最好的,嫁给了铁路上的一个电器工程师。为了寻找这唯一的亲人,孟氧开始了流浪生涯。先后到过江西、四川、湖南。后来,终于在贵州找到了姐姐、姐夫。姐夫为他在铁路上找到了修理电话机的工作。但是,相对安逸的生活没能锁住他的心。他想去见大世面,寻找革命的真理。于是,他又流浪到陪都重庆,并在那里找到了曾在江西萍水相逢的地下党员杨大哥。

    杨大哥第一次带他上街,就去了民生路。因为民生路有个很特别的新华书店,当时在重庆的有志青年,都喜欢去那里买书。从表面上看,新华书店与别的书店没有什么区别,但进去转一会儿,感觉就大不一样。有一本书,砖头那么厚,用一张白纸包着,才卖5个烧饼钱。所有买这本书的人,买了就走,谁也不打开看。孟氧越看越感到蹊跷,正想问杨大哥,杨大哥就开口了:“要好奇,你也买一本回去,看喜欢不喜欢。”杨大哥这么一鼓动,他就动心了,买下一本当场就要打开来看。杨大哥用粗大的手按住了书,悄声说:“回去再看。”

    这是孟氧平生第一次接触到马恩的著作。书里的每个章节,每一句话,都是那么新鲜。一遍看不懂,他看第二遍,第三遍……每遍都有新的收获。几遍读下来,他弄懂了这样一句话:《共产党宣言》的全部理论归结为:“消灭私有制”。

    在杨大哥的帮助下,孟氧进步很快。他从早到晚,一边帮杨大哥抄写些宣传材料,一边如饥似渴地学习马恩著作,读了一本又一本,爱不释手。可以说,就从那时开始,他与马克思结下了不解的情结……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竟然成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岂不荒唐吗?孟氧最初关在北京的半步桥看守所,一年后转押到山西临汾第三监狱。1975年5月,他收到女儿孟小灯寄来的第一封信。信中除了说给他寄来了什么物品而外,不敢多说一句别的话。在1976年10月“四人帮”垮台之后,孟氧的冤案迟迟未能列入平反的议程。

    1979年8月,在离别八年之后,孟氧终于见到了前来探监的女儿小灯。

    就在小灯去探监前一个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给孟氧下达了这样一个通知:“经我院复查认为:你犯现行反革命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判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是正确的。你的申诉无理,予以驳回。”

    孟小灯坚信父亲无罪,探监回来以后,开始了为父亲上访、申诉的艰难历程。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见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薛光华,也终于托人把申诉材料送到了胡耀邦的案头……1980年8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对孟氧作出了再审判决,宣告无罪释放。

    孟氧出狱了。他从监狱里带回北京的,是《马克思传》详细提纲约100万字的手稿。

    孟氧的平反出狱,在中国人民大学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尤其是好奇、敏感的莘莘学子,不断地向他发问:“你还坚信马克思主义吗?”“对于过去的13年,你不想说点什么吗?”“你没有罪,判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你不觉得委屈吗?”……坐了13年的监狱,孟氧从不向学生们吐露一个字。早在1957年,他被错划为右派后失去了上讲台的权利,但他一刻也没有放弃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当“文革”风暴骤然袭来,红卫兵小将高喊“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时,他挺身而出,说:“不对!马克思恩格斯只说过这样一句话,共产党人可以把他们的全部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谁都知道,红卫兵小将高喊的可是毛主席语录呀!孟氧公然把毛泽东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对立起来,造反派们怎能不把他当作现行反革命分子严刑拷打呢?……他结束了炼狱生涯,回到了大学的讲台,当然会百倍钟情于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与宣传了。

    出狱后的孟氧,花了15年的时间和心血写完《经济学社会场论》后,就因患肺癌而不幸逝世了。他的这部50万字的遗著,在他逝世两周年之际,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经济学界的专家们一致认为,孟氧在攀登经济学理论高峰的过程中,表现出了极为可贵的大无畏勇气和开创精神,这部《经济学社会场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研究的一大贡献。遗憾的是,他在狱中写在8个笔记本上的《马克思传》详细提纲,就难以出版了。我们决不会怪罪于他,因为他已用坎坷执著的一生,写下了他对马克思主义的忠诚。

    

记文革上海高校暗杀毛主席小集团案
张洁华


一九六八年春天,正在文革浩劫中的中国大地上,又开始了一场“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上海各高校的造反派立即行动,在青年学生中寻找“阶级敌人”,并进行非法隔离审查和批判斗争,“罪行严重”的送公检法拘押。由于采用了严刑逼供,因此冤错假案层出不穷。我就亲身经历了一桩荒唐不堪,结果却是无比悲惨的假案。

飞来横祸

当时,我是上海第一医学院医疗系六九级的学生,对这场“毛主席亲手点燃的和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很不理解,因此游离于运动之外,从不参与任何造反活动,是个道地的消遥派,闲着便和几个市西中学的老同学打桥牌。不幸,灾难还是降临到了我们这些很听话、非常遵纪守法的学生头上。

一九六八年四月,我们中的吴正(上海科技大学物理系学生),王汝仁(同济大学城市建筑系学生),朱中震(同济大学城市建筑系学生),蔡济亮(上海第一医学院公共卫生系学生)先后被隔离审查。我和费叔子(同济大学地质系学生)尚未隔离,我俩碰了几次头,实在不明白他们出了什么问题。一九六八年五月底,我和费叔子也遭隔离审查。几天后,第一医学院造反派将我和蔡济亮押送同济大学,受三校(同济、一医、科大)联合的“二一一专案组”审查。

为什么叫“二一一专案组”呢?是因为王汝仁发起,我们这群消遥派在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一日(正月初三),每人带一个菜,在他家里聚餐。那天共有十余人参加,坐满了一个大圆桌。由此,专案组认定从那天起我们就形成了一个“有组织、有纲领、有行动的反革命小集团”。

刑讯逼供

六月四日,我被转移到同济大学的当晚,“二一一专案组”就在一个实验室里对我进行非法审讯。由于是三校联合专案组,因此审问我的人很多,少说也有二十多个。我的专案组负责人是我同班同学王国民。他后来成了张春桥的大女婿。现任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副院长,上海中山医院副院长。

审讯开始前,他们先叫我除掉眼镜,以免我看清楚他们的面目,然后就要我老实交代“反革命罪行”,还反复要我读《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由于我实在没有什么“罪行”可交代,专案组人员就显得越来越不耐烦了,有人开始打我耳光,他们不是用手掌打,而是用拳头打,打得我鼻血直流,地上很快就积起了一滩血。他们见我仍拒绝交代,几个身强力壮的打手就将我按在地上,用扫帚柄猛击我的臀部,没打个几下,扫帚柄就折断了。后来,打手们将塑料电线编成了打不断的鞭子,行刑者每打一鞭,我即惨叫一声,像触电般在地上翻滚,……我的臀部很快便肿得像一块石头,痛彻心肺。

打手们打累了,就给我上刑。他们将一个四脚方凳倒放在地上,四个凳脚上各钉上一粒硬橡皮,然后将我双手反绑,强迫我用小腿跪在这四粒橡皮上。我当时的体重为六十五公斤,跪在上面二十分钟皮肉就烂了;人刚从凳脚上跌了下来,行刑者就用电线鞭子将我打到凳脚上再跪下,还开心地取笑我像个要被枪毙的犯人。没有几分钟我便又跌下来,再打,再跪,再跌下来……,为的是要我交代一个“特别严重的反革命罪行”。

被逼自杀

连续二日的刑讯逼供后,我已被折磨得既不能坐又不能躺,小腿前部的皮肉烂得血肉模糊(至今留着永不消退的疤痕),晚上无法入睡。由于我根本没有任何“反革命罪行”可交代,而又面对如此心狠手辣的刑讯。在走投无路生不如死的绝境中,我决定自杀,以求解脱。

六月七日上午,我要求上厕所。在厕所隔间内,我用地上的红砖尖角猛击自己右太阳穴,想把自己砸死。但撞击多次,血流满面,人仍未死。正在为难时,看守我的张正维同学也进入一隔间大便。我乘机逃了出去,直奔对面的宿舍楼。那时正是夏收季节,学生都下乡去劳动,因此路上一个人也没碰到。我爬上了三楼的窗台。记得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温暖而和熙;年仅二十三岁的我,痛苦地和这个我想生活下去,但不容我生活下去的世界告了别,又向生我爱我的母亲作了忏悔后,便纵身跳了下去。

灭绝人性

我堕地后,四肢多处骨折,昏迷了过去,被救护车送进新华医院,两天后才苏醒过来。针对左腿股骨开放粉碎性骨折的伤情,骨科主治医生建议采用牵引复位固定,让股骨自然愈合,但需费时三个月。但专案组因无法派人长期值班看守,决定要院方采用安装内固定钢板的手术,而我却无权决定自己的命运。由于手术产生的错位愈合,导致日后我的左腿比右腿要短两厘米。至于左手桡骨骨折和右腿跟骨骨折,医生根本没有作认真的治疗,结果都是畸形愈合。根据“二一一专案组”需要的“治疗”,使我终身残疾。

手术后,我被送回同济大学隔离室。不久,我左腿手术伤口开始流脓,专案组从医务室拿了医药用品给我清洗换药。此时,我从审讯中得知,他们要我交代的罪行竟是“暗杀毛主席”。我们这些在思想上、言语上从来没有反对过毛主席的学生,怎么会想到暗杀毛主席?对于这样极其荒唐的捏造,我坚决予以否认,于是他们就停止让我换药。时值盛夏,天气炎热,流脓的伤口瘘管里,苍蝇产下的蛆爬进爬出,惨不忍睹;几天后,隔离室便臭得连看管人员都呆不下去。“二一一专案组”组长王国民恶狠狠地对我说:“不交代暗杀毛主席的罪行,就不要想换药。”他将换药用品放在桌子上,让我清楚看到,但不给换药,然后用阴险而得意的口吻对我说:“你政治生命都不要了,还要肉体生命做什么?”一名医学院的学生和未来的医生,就是如此毫无人性地利用我的伤痛进行逼供。

听了这些话,我不由得想问他:“不交代暗杀毛主席的罪行,就没有政治生命了;那末交代了,又会有怎样的政治生命呢?”但在王国民淫威下,我为了保住腿,被迫认了“暗杀毛主席”的罪。但在“怎么去见毛主席?”和“如何搞到暗杀毛主席的武器?”问题上,我又无法使他满意,于是换一次药,便停二、三天,我仍处在极度的痛苦之中。

恣意捏造

王国民还担心仅一条靠逼供信虚构的“暗杀毛主席”的罪行,不足将我送去枪毙。一天,他在审讯中问我:“如果你在跳楼自杀前,看守你的张正维不让你逃出去,你会怎么办?”我对这种假设性问题根本不愿意回答,但他紧追不舍,一次又一次地逼问。我为了早点结束审讯,就对他说了“那我就推开他逃出去。”他听了后对我说:“哼!有这么简单吗?”

一九六八年九月六日下午,第一医学院召开全院师生员工大会,宣布拘留“现行反革命分子张洁华、蔡济亮”,在宣布“反革命罪行”时,我清楚地听到其中有王国民捏造的“跳楼前企图行凶杀人”的罪行,随即在一片“枪毙现行反革命分子张洁华”的狂呼声中,我像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的囚犯,被两个身强力壮的工宣队员架着拖出会场,押上警车。

医疗事故

我被关进了位于南车站路的“第一看守所”后,虽有看守所的医生隔几日换一次药,但远远不够。我的左腿又烂出了几个排脓的瘘管,每天流出大量的脓水。在看守所这样的恶劣条件下,只能自己给自己换药,用每日发给的饮用开水当消毒药水,用草纸代替消毒棉花、纱布。感谢上苍的圣明和青春赋予的生命潜力,在近二年的监狱生活中,我的左腿竟没有烂掉,奇迹般的保留下来。

由于化脓严重,看守所医生将我送入提兰桥上海市监狱医院。那时病犯都被迫批判林昭的“反革命罪行”,她不久前被判处死刑,后来是从监狱医院的病房里直接拉出去枪毙的。

为我治疗的杜大夫见抗菌素治疗无效,怀疑是内置的固定钢板刺激造成的化脓性骨髓炎,于是开刀拆除股骨上的钢板。手术中,他发现新华医院骨科医生在为我缝合伤口时,将二块纱布缝合在伤口内。他将此医疗事故通知新华医院,并告诉我“这下可以好了,伤口会痊愈的”。回到看守所,我继续每天用开水草纸清洗包扎伤口。然而脓虽流得少了,但伤口却并未见长好。

痛失好友

一九六九年三月,上海市公检法军管会将所有在押的高校学生犯,用二辆大型“飞行堡垒”警车,从第一看守所转送思南路第二看守所,并在那里办了一个学生犯的“学习班”。在那里,我见到了同案的吴正,王汝仁,朱中震和蔡济亮,却不见了费叔子。他在一九六八年六月十日前后,因不堪忍受王国民等专案组成员的残酷迫害,在同济隔离室跳楼身亡。费叔子是苏州人,生于1944年,被害死时年仅二十四岁。

学习班的后期,让大家交代自己的“罪行”。我乘机将自己过去的“交代”全部推翻。在这个学习班上,我们还认识了华东师范大学学生王申酉。令人极为悲哀的是,他竟在文革浩劫结束后惨遭杀害。

一九七〇年六月,在挤脓清洗伤口时,忽然见一样东西从瘘管内冒出,我用手拉出一看,竟又是一块纱布。原来,新华医院的医生是将三块纱布缝合在伤口内,我无从知道这是故意,还是疏忽。从此,流脓显著减少,乃至最终愈合。但是,左腿上留下了瘘管口收缩而结成的六个深疤。

假案平反

一九七〇年七月二十九日,我和蔡济亮被释放,回到第一医学院,以“反动学生”的身份继续留校“监督劳动,以观后效”。粉碎“四人帮”后,清理冤假错案。一九七九年,历时十一年的“暗杀案” 才终于得到了平反。但我们永远失去了好朋友费叔子。每想到他的惨死,我就止不住泪水,我身上除去留下了终生的残疾,还有那永远磨灭不去的非人岁月的痛苦记忆。我们和所有在文革浩劫中遭受残酷迫害的受害者一起,从自己的悲惨遭遇中亲身体验了有中国特色的红色恐怖活动,亲眼见到了形形色色的有中国特色的恐怖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