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汉族崇蛇习俗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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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 亚 奇
自从闻一多先生对龙神话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端午节起源于吴越民族的观点以来,引起了学术界对古代越人及其后裔支系民族崇蛇、崇龙习俗的广泛注意,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然而,现今汉民族中是否保存崇蛇习俗,这个问题还很少有人回答。本文则提出这方面的报告及个人不成熟的意见。笔者囿于生活的基地——江苏宜兴,调查自然以宜兴为主,但我也了解到江苏、安徽南部以及浙江、江西有和宜兴相同或相似的崇蛇习俗,认为该习俗至今犹存在于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故题称“江南汉族崇蛇习俗考察”。笔者也希望通过拙文引起这一地区民俗学者的关注,来补充它的不足,完成这一专题的综合性的调查与研究。
宜兴地处越头吴尾、苏浙皖交界之地,曾先后属吴、越、楚国及会稽郡、吴郡、吴兴郡。自隋代起属常州。公元前2世纪汉室在此建立县治。已发现新石器文化遗址。经对当地古窑址及陶瓷残器的分析,史学界认为“宜兴陶瓷业的起源不晚于五千年前”。⑴它东濒太湖,西南为山区,在广阔的太湖平原上湖河港汊密布。当地群众称山洪暴发为“发蛟”,有“一蛟发九尺水”之说。晋代义兴(即今宜兴)人周处斩蛟等除三害故事全国皆知。有人证此蛟龙为扬子鳄。我国现见最早饮茶资料在于西汉,宜兴则在东汉时即产茶。县志载:“旧有白蛇衔茶种来种之,得佳茗,尤为珍品。”唐时列为贡茶,每年督催,供朝中“清明宴”之用,茶农及地方官员不堪劳苦,“常使民间怨白蛇”。笔者见两则资料。其一,林惠祥《台湾蕃族之原始文化》提到,“派宛人对名为‘龟壳花’的毒蛇咸加以极敬虔崇拜,不敢杀害,甚或于酋长之家室中特备一小房以为巢穴。”其二曰:“毗陵之俗,多于幽暗处筑小室祀神,谓之蛮宅。神形人首蛇身,不知所自始。祭上舒凫而舍烛夜,盖以鸡与蛇不相能也。”此载清乾隆时吴蹇《桃溪客语》卷一。桃溪即今宜兴县张渚镇,毗陵即今常州。毗陵与台湾相距何其远,民族不同而崇蛇习俗如此相似,不能不令人惊讶!
宜兴人将蛇分为家蛇和野蛇两类,分别称为“里蛮”和“外蛮”。蛇在人们心目中是奇异的。它被认为是老鼠的天敌。群众认为在家里听到“老鼠数钱”的声音就会发财,而这种声音是老鼠遇上了家蛇以后发出的恐惧的声音。老鼠无法逃遁,只有一死。有一俗话:“老鼠再打洞,不敢打坟洞”,是说只要坟内有蛇盘踞,即使老鼠有打洞的天性也不敢光顾了。而蛇是洁物,它不吃腐尸。
所谓家蛇,是指生活于住宅内的一种蛇,常盘绕于梁、檐,钻营于墙缝、瓦楞、阁楼的一种无毒蛇,长约三尺,粗如腕臂,秃尾,卵生。多数人说它背部为褐绿色,腹部为灰白色,腹、背有秤星似的斑点,通体有纵向带状条纹,纹距寸许。也有人说家蛇背皮灰黑或灰黄,有淡黄色菜花样斑点,肚皮为淡黄色。一位宜兴同事告诉我说家蛇是白蛇,因为他在自己家中亲眼见过。安徽当涂县人说家蛇为金黄色,秃尾,无毒。江西清江县人因其有菜花形斑点而称之为“菜花蛇”。宜兴统称“栗蛇”(记音),或许当写作“疬蛇”,因为民间说此蛇在人睡着时吃人的唾液而使人的颈、腋部生“疬块”。多人告知在蚊帐顶上发现家蛇事。栗蛇多数有臭味,动物学上大概称之为“锦蛇”,旧宅深院更为多见。
百姓对家蛇禁止直呼蛇名。宜兴称其为“蛮家”、“苍龙”,浙江杭嘉湖地区称“大仙”、“狐仙”(这是市民对家蛇的称呼)、“天龙”、“苍龙”,当涂称“家龙”,清江称“祖宗蛇”。湖南常德忌说“蛇”,而称之为“老溜”。宜兴人认为在米囤里、床上发现家蛇为吉,在檐、梁上发现为凶。认为看见其足更不吉利,须立即回避。⑵有“男怕跌蛇,女怕跌鼠”之说。浙江人也忌见蛇跌落地上。清江人见蛇蜕皮和蛇出洞为不吉利。当涂人认为家蛇出现为凶兆,会有家主死亡或其他意外祸事发生,更忌家主看见;家中其他人(包括小孩)见了,不可将此事告诉家主,要守口如瓶。逢凶化吉、戒除晦气的办法,江苏、浙江、安徽是点燃香烛,用豆腐、鱼、肉、米、茶叶、酒等食物来“请”(祭供)。江西清江则将其送到远处,并点三支香“送行”。
对家蛇绝不可以打杀。宜兴有句俗话,说“打蛇勿死蛇讨命”。(笔者最近见国外关于蛇报复的多则报道,看来此俗是群众经验的概况了。)清江俗话说:“打蛇埋蛇,当作朝华。”意思是说,看见死了的蛇应该埋葬,这样做就好比拜了华庙里的菩萨(“华”指华庙,当地有名寺庙)。在有崇蛇习俗的地区调查,人们总会举出若干因触犯禁忌而招身祸的事例来说明禁忌的必要性。
宜兴民间有这种说法:家蛇会运米,家里有了家蛇,米囤内的米就会自行满出来而取不空;但要专人取米,人多手杂,蛮家是不喜欢的。还不可将锄头、铁耙放在米囤上。⑶无锡乡民说:“有一蛇,会用蛇鳞把富人家的米运到穷人家,叫做‘蛇富米’或‘蛇盘米’……得了蛇盘米勿好响(即不能宣扬),也许是‘天机不可泄漏’吧……发现蛇盘在屋檐下,也不予惊动,更不能打死它。”⑷浙江人如果长时间看不见家蛇反而担心:它是不是离开我家了?《西湖民间故事》中之《白娘子》一文写到白娘子饮了雄黄酒现出原形、吓死许仙,又盗回仙草救活许仙以后,你看她如何释除许仙看见床上一条白蛇的疑团吧——“白娘子听着笑道:‘哦,原来是这样的呀!谅是苍龙现形了。这正应着我家生意兴旺、添子加孙。可惜我那辰光困(睡)熟了,要不然,一定要点上香烛拜拜它哩!”因故事为新近搜集,故这一段文字必然是浙江现存民俗的写照,也是吴方言区汉民族共同习俗的缩影。白娘子所言之“苍龙”,就是民间所言之家蛇,且是跟她的原形一样的白蛇。这里道出了家蛇与人同处一室,常现于床榻,再加上舔吮人嘴里唾液的说法,于是人们加以想象,产生了人兽婚合的有趣联想。我以为唐宋时的传奇《李黄》、《西湖三塔记》将白蛇写成害人妖精,这种对蛇神的诅咒贬损,是违背当时当地的信仰习俗的,只能将此二文看作做是出于道教徒或外地人之手的一种异文而已。晋代干宝《搜神记》第63条、第318条述打杀蛇而祸及自身事,第149条言见蛇鳞而有兵甲事。稍一对比即可见古人对蛇的观念几乎没有改变地保存在今天的民间。我们不相信民俗沿袭的锁链在唐宋时脱节,我们只看到民间如何“抗议”这种异文,而使白蛇传故事终于回复到符合自身习俗的基础上来。
活人的住宅谓之“阳宅”,坟墓则为死者的住处,称为“阴宅”。宜兴葬俗,窨窆时发现搁厝的棺木周围有蛇,则认为厝处为好地,是“活龙地”,棺材不宜再迁葬他处。搬迁祖坟时若发现坑内有蛇,认为子孙能发达。看见乌龟更好,说乌龟是“朝皇板”(笏)。见黄鳝则认为不吉利,因为“黄鳝是讨饭棒”,子孙要败落。安徽合肥一农民告诉笔者,那里有将死者先葬于“丘坟”,过一段时间,于冬至日再行落葬的习俗。若发现丘坟内有蛇,则认为吉利,说蛇就是龙,是死者“家里”原有的东西,应该与死者一起进入“新居”,为死者之伴;当涂人认为祖坟内发现赤练蛇为吉。江南都有关于坟中之蛇有守护墓穴和墓主人的作用的传说。宋代李茂诚《义忠王庙记》云:祝英台祭奠于梁山伯墓前,地忽裂而壁埋,“马氏言官开椁,巨蛇护冢,不果。”⑸现已在江苏、山东、四川发掘到汉代及稍后时期多处坟墓中有将人首蛇身像刻于石壁或画于旗幡的文物,说明古人早将蛇看作阴宅及死者的守护神。因为阴间生活是阳间生活的主观复制和搬演,所以这些文物能够证明人类崇祀家蛇的习俗有非常悠久的历史。
宜兴对家蛇的祭祀,称“请蛮家”或“斋蛮家”。各处乡风有异,选取下列传统节日中的某些日子作为祭祀的固定日期:元宵节、二月二、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少数人说重阳为蛮家生日)、冬至、除夕。若家人有病,或见到蛮家而认为吉利或不吉利时,则随时都可以祭祀。所有祭仪中以除夕或冬至为最郑重(过去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
宜兴祭祀所用主要物品记如下:
一、专用马子。称“蛮家马子”,是一张八开大的纸上以两色印单一的人头蛇身像。有人记得是侧面像,脸颊部印成红色,头发向后梳,尾如鱼尾。一些人认为是女性,多数人不能判其性别。据说马子上印有“宅神”二字。另一型制:马子正中印神像,四周如花边似的印着数条蛇。再有一型制为:仅印一条稍稍弯曲的蛇。一位七十九岁的老人告诉笔者,从前县城的城隍庙内塑有“蛮家菩萨”,那是纯粹的蛇像,螺旋式地盘踞着,蛇头处于中心,向上仰伸,供人祈拜。现庙已不存。由此看来,蛮家在人们心目中可以是单纯的兽形神,也可以是人兽合形神。
二、米粉蒸制祭品。在笼屉中间放若干小团子,在其周围放置数条用米粉做的蛇(或真正的蛇形,或人头蛇身形),再在蛇的外围放若干团子,上灶蒸熟。此为一式。另一式是做一条米粉蛇,盘在笼屉中间,在它的上面和四周堆放许多小团子。蒸时有人还在笼盖上放一条乌鱼干,并在笼前以酒相供。人们说小团子是蛇蛋,或径称为小蛇。这些团子一律不用荤馅。多以红砂糖为馅心,象征着蛋黄。也有人家以米粉做的“苍龙”代蛇。旧时代,人们用铜币饰为龙鳞;新时代,人们改用镍币了。新时代农村做苍龙糕多为取好兆、讨吉利,在添子、造屋时用之。作为米粉祭品,还有做米囤、鸡鸭等动物及元宝一类花式。以上俗称“做蛮家团子”。
祭祀仪式:将米囤之盖揭起,留一条缝(大概好将蛮家从此缝中请入吧),将蒸好的米粉祭品连同蒸笼放在米囤盖上或米囤之前,马子的上沿压在笼下,点香,点烛,供以酒菜,主人磕头、分说(祈祷),然后将纸锭和马子一并焚化。该仪式庄重,都由男人操持,女人只能站在一旁观望。但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太说:此事由女人办,“因为女人接近米囤”。如遇家人害病等特殊情况,富裕人家还请“师人”(宗教职业者)来家祭祀。祭祀完毕,“蛮家团子”(包括米粉蛇)为家人分食。对“外蛮”,即野外之蛇也祭,祭仪须在户外下首(即右侧、西边)进行,且祭祀食品全用生的。这是与里蛮祭最大的不同处。浙江杭嘉湖地区农村也有以米粉蛇及团子祭供米囤、家蛇的习俗。闽、粤、湘、赣有无此俗,尚待调查。宜兴农家还在年底用稻草编成的苍龙藏在米囤、米仓内。春节期间则用纸糊的或草扎的苍龙调耍,讨取吉利。这与舞龙灯有别,因为舞龙灯的主旨在娱乐。有人告诉我,长了颚须的蛇就是苍龙,但这种蛇谁见过?
上述祭仪在20世纪60年代前盛行宜兴民间。现今诸风渐有复出的端倪。闻听乡间暗有各类马子出售,其中就有蛮家马子(可惜笔者尚未获得),说明祀蛇之风尚存,主要存于船民(包括渔民)中。
笔者至今未见人们将蛮家与我国古代女娲、伏羲、共工、颛顼、皇帝、尧、鲧、禹等具有人首蛇身形象的著名神作过联系,暂时还打听不到它的神话,只存“米取不完”的说法。这种说法还不能称为传说,因为没有关于它的来历、作为、显示神力方面的故事。苏联M•N•斯杰布林-卡明斯基曾指出神话与宗教仪式之间可能存在多样的关系,其中之一是有仪式而无相应的神话。本文谈的,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要不,蛮家就是一位我们已知的神。笔者初步推断它就是盘古。限于篇幅,容另文讨论。从以上祭仪中可以看出,蛮家蛇神的原始意义是谷神、祖先神。人们希望它带来禾稔年丰,保佑家室安宁富裕、人丁兴旺。祭品团子象征蛇蛋或幼蛇,寓意子孙绵延。对蛇(主要是家蛇)不能打杀、不能言及(一如商族避讳燕子而称“玄鸟”),甚至在视觉上也进行限制:忌讳看见它。这些禁忌完全是图腾式的,人们对蛇的祀崇所表现的乃是图腾崇拜的遗风。人们称蛇壳(皮)为“龙衣”,也是禁忌。宜兴有句俗语告诫人不要忘本:“即使成了龙,你还是蛇肚里出生的”,湖南歌谣有“南蛇脱壳就变龙”句⑹,道出了龙源于蛇的观念。现实情况是,虽然龙的神格在历史进程中不断升高,但在当地人们的意识深处,龙的地位和影响还远在蛇之下。
人类对图腾的崇拜,蕴涵着对生殖的渴望及对生殖器的崇拜。吴方言中的“■”,指的是男性生殖器,也指精液,其音“蛇龙”切,避开了对“蛇”字的直读。吴地口语中的“卵”、“脔”也指男性生殖器,而这两个字与“蛋”、“团”音义皆通。
吴地口语中,“鸡蛋”多说“鸡子”、“鸡卵”(闽语也多称“鸡卵”)。妙在上海崇明一带称“鸡团”⑺。其以团代蛋,可见蛋、团相通。我国东南部古越族曾以鸟为图腾,它的延续时间短;也以蛇为图腾,其延续时间长。因此,在蛇图腾的形象里结合进了鸟图腾的因子,这已为一些学者指出过。南京出土的六朝龙(蛇)首鸟身画像砖可为一证。以禽蛋象征蛇蛋也是不难理解的。中国东南部人顽固的孵生观念产生了该地区独特的蛋团文化。它不仅被今天这一地区的人们所保存,并扩散至西南少数民族中,还给整个汉族文化带来影响。宜兴民谣有“三月三,白蓬团子吃只(了)上高山”句;县志载,“上巳日食棉茧团”;⑻端午节家家吃腌制的禽蛋,儿童织网袋装蛋悬于颈项(江南多有此俗,古时此日也食用团子);结婚时将染红的鸡蛋馈送亲友邻舍,女家并将红蛋放在新马桶内送到男家,祝愿生育(苏南称此桶为“子孙桶”);生了孩子送红鸡蛋并团子(儿歌中有“满月团子谢媒人”句);新婿、新媳上门以水煎蛋接待。云南人生了孩子用鸡蛋汤请客,称“请客汤”;雷州半岛人生日吃鸡蛋;福建顺昌人以同时吃两个鸡蛋表示吉利,称之为“太平卵”。现今吴地多用鸡蛋占卜、招魂(按,《岳阳风土记》云:“湖民俗荆……以鸡子占卜,求祟所在,使俚治之,皆古楚俗也。”此见吴楚同俗)。晋代周处《阳羡风土记》载正月元日吞生鸡蛋“练形”的习俗。上海一带现代出丧仪式之一为“媳妇要绕住屋转三圈,叫死者回来吃圆子,吃馄饨,连叫三遍,尚有‘招魂’遗意。”⑼
团子以笼蒸之称团子,以水煮之谓汤团,其小者曰汤圆或小团子。团多有馅,汤圆多无馅。无馅压扁如饼而水煮者也称瘪团子或扁团子。用糯米饭捏成的团儿叫糍团。温州人称汤团叫米烂,嵊县人称团子为麻糍,南昌人称粑,广东人将油煎的圆子叫煎堆。我们有理由将蛋团以至许多圆形食品的民俗应用,视作结合有鸟图腾因子的蛇图腾文化的遗迹,有理由把圆形食品看作人类最早的祭祀食品之一。马克思指出:人类在野蛮时期的低级阶段就创造了不用文字记载的神话、传奇和传说的文学,“在宗教领域里发生对自然力量的崇拜以及对人格化的神灵和伟大的主宰的模糊观念;极简单的诗歌创作、共同的住宅以及玉蜀黍团子——这一切都是属于这个时期的东西。”⑽ 1973年,我国在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发现了迄今亚洲所发现的最早人工栽培稻,距今六七千年。笔者认为,中国稻作文化区的团子的始作,决然大大悠久于唐元稹“彩缕碧筠粽,香粳白玉团”这一诗句的记述。
从周处《风土记》里知晋代粽子称“角黍”。它实际上是有角的煮熟的米团。它象征幼龙或龙蛋。角黍作为悼念屈原或伍子胥的祭品,此俗流布甚广,但这一习俗是以幼龙形食品祭龙习俗的借用,并不是为悼念屈原等人而创造出来的。我们知道古越人原以蛇为图腾,后来受北方龙观念影响(王室犹早犹甚)。这种影响便导致习俗的演变:以蛇形及蛋形食品祭蛇—→以幼龙形食品及蛋形食品祭龙—→以幼龙形食品及蛋形食品祭屈原、伍子胥,以至于祭祀列祖列宗,层层因袭,反映了习俗内涵易变、其形式被借用而相对稳定的规律。五代时王仁裕《开元天宝轶事》云:“宫中每到端午节,造粉团、角黍贮于金盘中。”比照近现代民间遗俗,可知此日粽、团、蛋并用有悠久历史。蛋形食物(包括蛋)始终作为基因保存在祭祀习俗中,是人类祖神孵生于蛋这种观念的反映。
威廉•罗勃逊•史密斯曾提出一种名为“图腾餐”的特殊仪式的存在,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一书中用精神分析法,用“父亲症结”说推导这是儿子们杀死父亲而后为赎罪而形成的古老仪式。这个结论笔者不敢苟同,不过我很愿用“图腾餐遗迹”来标称本文提到的祀蛇仪式。用米粉蛇及蛇蛋形米粉食品祭蛇神,而后分食这些祭品,使我们推想到历史上曾经有过捕捉活蛇(甚至是产蛋或怀孕的母蛇),加以宰杀、祭神、分食的宗教习俗的存在。这样做的动机,一方面是为了讨好于神,一方面是为了加强人与图腾动物的认同,使人与动物以及与神的血族关系更加密切,并期望获得它们的灵性。这种祭祀是全氏族的集体行为,否则便触犯禁忌。我们从端午节热闹、壮观的场面,以及冬至或除夕家家蒸团祭蛇的情景中发现集体行为的性质。吴语区的人们也是吃一些野蛇的,尤其婴幼儿需要喂食,以为用此可不生疖痈。但各地全都认为不能用金属器具宰割和烹煮,而用破瓷片代刃具,用瓦器代金属锅。没有谁能说出这样做有何科学根据,料想这习俗源于石器时代,是人们对古代生活的追忆,或者是一种变相禁忌。
东南部崇蛇汉民都有以团类食品祭祖、祭神的习俗。此俗与寒食禁火制会有一些联系,但在本质上是图腾餐祭蛇的形式被借用于祭祀祖宗和鬼神。此俗又影响到这一地区的饮食习惯和特色糕点、小吃的形成。其中粽子和汤圆则受到更大范围内人民的喜好,在端阳与元宵节成为全民性的传统食品。在食团、用团方面,宜兴可说是典型。年初,“以年糕、团子做早餐”;元宵节,“煮食米粉圆子”,“每家于十四日至十六日三天早晚,都在堂前米囤(蛮家)与灶神前点香燃烛——有很多人家于十五日晚自制米粉圆子……供神、自吃或馈送邻居……各户于十四日晚做团子(和二十三日送灶的相同)供祭灶神”;十月初一,“以粢团祀祖”;冬至,“各以小汤圆供祖宗”;十二月二十三日送灶,“备酒、果、素盘及送灶团子,祭送上天”;年底,做各种馅的团子,“另外要做年糕及‘供果’……做‘人口健’(形如元宝,素馅),须按人口,每人吃一个。做‘生肖’团子,各按自己生肖吃………总计大小团子,数以千计,然后一笼一笼装好蒸熟……每天早餐煮食,可以吃到正月半……”⑾这是台湾故乡人记忆中的过年过节情景。
这里有一个棘手的问题:东南地区汉人的崇蛇习俗是汉族固有的,还是从吴越先民那里吸收继承的?有吸收继承的先例吗?吸收继承需要哪些条件?在以往人们的观念里,以为有个民族的大迁徙,苗蛮族像洪水一样退尽了。事实不会是这样的。举例来说,吴之名,始于太伯,吴太伯在商末周初“奔荆蛮”,属于潜逃性质,能带多少人去呢?只因原地土著归顺他,才有一个强大的吴国。时过千年左右,虽然北方汉民多次大批南迁,到汉魏之际,“在今长江以南的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地的山岭地区,居住着为数众多的山越人。孙吴为了扩充军队和扩大榨取对象,先后对山越用兵达38年之久,被驱赶到平原地区的山越人不下数十万”。⑿那么,山区没有被驱赶及原居平原地区的越人加进去,越人总共有多少?不知其数。没有那些留驻原地以及迁徙过程中未能到达终点的土著,也就没有今天南方那么分歧的汉语方言。民族的融合是必然的,特别是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其融合是较为迅速的。这些融合的民族对于后来到的汉人来说,却依然被认为是“土著”(许多著作都作如此称谓),其标志自然是语言和生活习俗的不同。那些后来的汉人被正统史家们称为“客卿”、“客户”。这些新客来到雨水充沛的稻作区,不能不“入境问俗”,以求适应。千百年来,汉人分批(只能如此)南下,结果是分批地得以感化。这是不难理解的。上文说到,宜兴称蛇为“蛮”。“蛮”字有多种意义:与“美”通,与“晚”通(如后娘称“蛮娘”,晚稻称“蛮稻”),粗野无礼,又指不开化的民族。笔者以为“蛮”的本义是蛇,引申为以蛇为图腾的氏族、胞族或部落。许慎《说文》曰:“南蛮蛇种。”把这两层意思说得很明确。又,闽为古代越人的一支,许氏曰:“其人蛇种。”“闽”、“蛮”声同义通。从字的结构来看,“闽”的本义非一般的蛇,而是特指室内之蛇,即家蛇,即内蛮。宜兴所谓的“蛮家”,取的就是上述本义及引申义。换句话说,今宜兴的崇蛇习俗主要沿袭了古代土著越人的风俗。当然,这种吸收继承是会有变异的,历史发展到今天,这种习俗也是在发展的。
假如将我国东南部汉族的崇蛇习俗与西南少数民族,甚至东南亚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崇蛇习俗进行对比,不难发现它们的相似处。这也可以说,现今居住在古越人原生活区的人们,与迁徙他处的古越人后裔支系民族在崇蛇习俗上有一致性,这也可证明中国东南部汉族现存崇蛇习俗主要渊源于古越族。此外,今吴语地区(闽、粤等地不详)舅舅在家庭、亲属事务中作主、决断的特殊权力地位,也可认为是古越族及后来的吴越族的舅权制的遗响。江苏丹阳、江西南丰、福建一些地区等,丈夫在家操持家务、妻子在田间劳作的分工,与原地古俗不无关系。再如,吴地民歌可与西南少数民族民歌媲美,盘歌、对歌形式也为两者共有、同好。苏州、上海一带农妇的传统服饰与西南少数民族很有些相类。在亲属称谓及名字前加一“阿”字的习俗遍布中国南部及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这一切都使我们感到它们来自同一文化背景。所以,就吴文化来说,它必然是汉文化与南方土著文化结合的产物。但对这一问题,我们以往还多停留在理性判断上,对土著文化在结合过程中的特殊地位、作用还未提到一定的高度,也缺乏实际的分析,因而使一些现象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值得一提的是:既然中国东南部汉族部分地因袭着古代少数民族的文化,这种文化也必然通过这些汉民向外扩散,所以该地汉族文化不仅有与西南少数民族文化,而且有与日本、朝鲜、韩国以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古代文化进行对比研究的必要。
古代越人崇蛇习俗所以延续至今,除上面所提民族融合等因素外,还因为封建统治中心基本上在北方,孔儒理性观念对南方影响较小,南方的图腾主义及古神话的消失期滞后;同时,南方好巫、好祀,鬼神观念强,原始宗教为后世的宗教吸收和利用。在有崇蛇习俗的地区,人们都能用反面的例子来说明禁忌的必要。所以,从另一角度看,古老习俗得以保留至今,与建立在对死亡恐惧上的迷信观念有极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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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1)蒋赞初:《关于宜兴陶瓷发展史中的几个问题》。
(2)那位见过白家蛇的同事称,他见过白蛇的足,说那是白蛇张开的腹鳞。一位打死过许多蛇的老人告诉笔者,他曾将蛇放在筛内猛筛而见其足,很短,共四只,似鸡爪。
(3)对于蛮家来说,放在米囤上的这些器具就是凶器。米囤,是用竹篾编成的长席(称为“栈条”)盘成,直径可达两米,高度可达两米以上。也可用稻草编成,直径可达一米。
(4)舜娟:《<白蛇传>的优秀续篇》,见《民间文艺季刊》1986年第1期。
(5)〔清〕闻性道:《鄞县志》。
(6)《歌谣》第2卷第19期。
(7)许宝华等:《北片吴语内部的异同》,见《方言》1984年第4期。
(8)白蓬、棉茧为野菜,用石灰腌后或开水烫后糅合在米粉中,做成的团子为翠绿色,韧而有清香味。
(9)胥树人:《<哭丧歌>的价值》,见《民间文艺集刊》第七集。
(10)《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第二册第3页。
(11) 台湾宜兴乡讯特刊编撰委员会:《我们的故乡宜兴》,1975年。
(12)蒋福亚:《略述三吴地区的开发》,见《江海学刊》1986年第2期。